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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你是凑巧来这附近办事,还是特地来找我?”
他打量了我一会儿。“你也没有。”他说,但语气欠缺说服力。他这么一个非同寻常的人发出的声音却正常得惊人:男中音,毫无口音。你会以为他说话就像菲利普·莫里斯老广告里的约翰尼。
“我先去了普根酒吧,他们说你也许在这儿。”
“你没什么变化。”
“我真是受宠若惊。当然了,你找我纯粹是社交拜访。”
“变老了。好几年不见。你离我顶多一英里远,但咱们上次见面是什么时候?简直够——请原谅我说话难听——黑鬼过一辈子了。”
“也不尽然。”
“丹尼,你怎么样?”
“咱们找张桌子坐下可好?可以聊聊旧日时光和死去的朋友,还有把你带到这儿来的天晓得是什么的使命。”
他说:“马特·斯卡德。我的天,你只要等得够久,什么人都有可能冒出来。”
丹尼男孩中意的酒吧都会在冰箱里存一瓶俄国伏特加。他最爱喝这个,而且喜欢喝冰镇的,却又讨厌冰块在酒杯里叮当碰撞,冲淡酒味。我们坐进后面的一个卡座,动作飞快的小个子女招待端来他钟爱的饮料和我的可乐。丹尼男孩垂下眼睛看我的杯子,然后抬起视线看我的脸。
他穿着银行家那种三件套的条纹正装和我很久没见过的白衬衫,领带上有红黑二色的隐条纹,黑皮鞋擦得锃亮。我好像没见过他不穿正装,不打领带,或者穿磨损的皮鞋。
“我最近在减量。”我说。
丹尼男孩的父母都是深色皮肤的黑人。他继承了他们的相貌,但没得到他们的肤色。他是白化病人,和小白鼠一样缺乏皮肤色素。他相当瘦削,个头很矮。他声称他有五英尺二,但我总觉得他至少给自己加了一英寸半。
“明智之举。”
没错,他确实在鸟冠,坐在最里面的一张高脚凳上。我好几年没见过他了,但仍然可以很轻松地认出他。他没长个子,肤色也没变黑。
“我看也是。”
他不在。酒保说:“丹尼男孩?早些时候他还来过。你去鸟冠试试看,过了哥伦布大道就是。他不来这儿就去那儿。”
“中庸<a id="noteBack_4" href="#note_4">[4]</a>,”他说,“我告诉你,马特,古希腊人什么都知道。中庸。”
店里有一台点唱机,一张唱片放完,另一张续上,是弗兰克·辛纳特拉唱的什么歌,它打开了某个开关,我脑子里的电路一下子通了。我把可乐放在吧台上,跳上出租车去下城区方向的哥伦布大道。我在七十二街路口下车,向西走了半个街区,来到普根夜总会。这儿的顾客群体里黑人大佬比较少,年轻教父比较多,不过我反正不是来找钱斯的。我要找的是“丹尼男孩”贝尔。
他一口喝掉半杯酒。他一天之内能这样喝掉八杯酒。就算一天一夸脱好了,全都装进一具顶多一百磅的躯体,我却从来没在他身上见过酒精造成的效果。他走路从不摇晃,说话从不口齿不清,始终就是同一个样子。
我算什么侦探?我喝遍了曼哈顿各个角落的可口可乐,却找不到一个该死的皮条客。没等我找到那个狗娘养的,我的牙齿早就烂完了。
所以呢?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应该在我去过的每一家酒吧玩这个花招,付出的劳力说不定会有收获。可惜我耗了三个小时才终于想到这个方法。
我喝了一口我的可乐。
我走到吧台前,险些要点啤酒,但最后还是点了可乐。一分钟后,电话响了,一个年轻人拿起听筒,他看上去像个大学生。他大声问有没有一位姓钱斯的。没人回答。我从眼角盯着酒保,然而即便他认得这个名字,也没有表现出来。我甚至不确定他有没有留神在听。
我们坐在那儿,各讲各的故事。假如说丹尼男孩也有一门生意,那就肯定是情报了。无论你对他说什么,都会在他的脑海里被归档记录,他把点点滴滴的消息拼凑到一起,让它们流转起来,挣到的钱足够他保持皮鞋锃亮、酒杯不空。他会把人们召集到一起,为了他付出的劳力而从他们的行动中分一杯羹。他在很多短期风险事业中扮演责任有限的合伙人角色,这些事业绝大多数的合法性都颇为可疑,但他的双手永远干干净净。我还在警队里的时候,他是我最优秀的消息来源,这个线人不需要我花钱,他能从情报中得到他应有的报酬。
“挂断就好。”
他说:“还记得卢·鲁丹科吗?大家叫他帽子路易。”我说我记得。“听说他母亲的事了吗?”
“要是他来接电话呢?”
“她怎么了?”
我把号码报给他。他重复给我听,问是不是钱斯先生。我说钱斯就好。
“一个很和蔼的乌克兰老太太,还住在东第九还是第十大道的老地方,反正就是那附近。她寡居多年,肯定有七十多了,估计更接近八十。卢现在该多少岁了,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