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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吧台又要了两杯饮料,他还是伏特加,我还是姜汁汽水。我拿着饮料回到桌边坐下,德金一口气喝完他那杯,轮胎跑气似的喟然长叹。他拢起双手点烟,深吸一口,使劲吐出来,像是急于摆脱那口毒气。
“这话已经说了好些年。”
“不觉得少点什么?”
“但美梦还没成真。以后也许会,但我再过六年就熬到头了,我要去亚利桑那。没有可供追查的物证,我猜我们只能等疯子再次犯案了。你会再碰到几起手法相同的案件,他迟早会搞出纰漏,被你抓住,然后你发现他和银河酒店的某几个潜指纹对得上,你就总算能立案了。”他喝光杯里的酒,“然后他认过失杀人罪,求轻判,顶多三年就能出来,到时候继续杀人,但我没兴趣再从头做一遍了。我向上帝发誓,我没兴趣再从头做一遍了。”
“不带。”
下一轮我请。先前是酒精激起他的义愤,让他觉得用皮条客的钱买酒喝很丢人,这会儿依然是酒精消解了他的情绪。他显然已经醉了,但你必须有经验才能发现。他眼神发直,整个神态都带着与之相配的呆滞。这是一场典型的酒鬼交谈,两个醉汉彬彬有礼地大声自言自语,而他尽责地扮演着他在其中的角色。
“你不带家伙?”
假如他喝一杯我也喝一杯,我就不可能注意到这些。然而我是清醒的,随着酒精逐渐控制住他,我感觉我和他之间的鸿沟越拉越远。
“我以前也这么想,你这是习惯成自然了。”
我竭力把交谈留在金·达吉南的话题上,但我做不到。他想谈纽约所有出了毛病的东西。
“随便什么人。但谁会叫他别去买枪呢?”他拍拍肚子,警用左轮别在他的裤腰上,“我必须随身带枪,这是规定。但我告诉你,不带枪我就根本不会上街,我会觉得自己没穿衣服。”
“你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凑近我说,压低声音,就好像这会儿酒吧里除了我们和酒保还有其他人,“我告诉你到底为什么。是黑鬼。”
“拿弓箭的邻居。”
我没说话。
“我说真的。门外就是原始丛林,动物都带着武器。是个人就有枪。你知道街上有多少人随身带枪走来走去吗?普普通通的好市民,忽然觉得他有必要搞把枪保护自己,于是他去搞了一把,然后天晓得哪天他就会打死自己,或者他老婆,或者隔壁邻居。”
“还有西崽。黑人和西班牙裔。”
“我相信。”
我说警察也有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他理也不理。“你听着,别说话。”他说,“我认识一个人,我和他经常搭档办案,拉里·海恩斯是他的名字,也许你认识——”不,我不认识,“——他能有多好就有多好。我肯定把我的命托付给他。妈的,我已经把我的命托付给他了。他黑得像煤球,但无论局里还是局外,我都没见过比他更好的人。然而这和我说的事情没关系。”他用手背擦擦嘴。“你看,”他说,“你坐过地铁吗?”
“但道理是一样的。人们互相残杀,他们甚至不会停下来思考一下,而是冲出去抬手就干。你离开警队多久了?几年吧?我可以向你保证,如今的情况比你那会儿糟糕多了。”
“非坐不可的时候就坐。”
“对。”
“唉,妈的,有的选的时候谁会去坐?那东西就是这座城市的缩影,设备成天出故障,车厢被喷漆涂得一塌糊涂,尿骚味直冲鼻子,车务警拿底下的罪犯一点办法都没有,但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吗?妈的,我坐上地铁,左右看看,知道我在哪儿吗?我他妈在外国。”
“嗯,这个案子没法上统计图。那两个人互相认识。”
“什么意思?”
“差不多吧。”
“我是说周围不是黑人就是西班牙裔,或是东方人,中国移民如今那叫一个蜂拥而至,还有韩国人。韩国人现在都算完美市民了,他们把像样的蔬果超市开遍全城,他们一天工作二十个小时,送孩子上大学,但他们全都是阴谋的一部分。”
“我看见报道了,这件事和一条狗找错了草坪拉屎有关系?”
“什么阴谋?”
“皇后区昨天有个家伙拿出弓箭,”我说,“然后他隔壁的邻居用点三八打死了他。”
“唉,妈的,这话听上去既无知又偏执,但我就是忍不住。这儿曾经是座白人的城市,现在有时候我觉得我是全城仅剩下的唯一一个白人。”
“现在差不多翻了个倍。”他凑近我,“但是,马特,这都算不上什么。大部分凶杀案是夫妻不和,或者两个朋友一起喝酒,其中一个打死另一个,第二天自己都不记得有这回事。这种案子的发生率从不改变,现在和以前一样多。改变了的是陌生人凶杀案,凶手和受害者彼此互不相识。这种案子的发生率能告诉你住在一个地方安不安全。要是只看陌生人凶杀案,把其他案件都扔掉,用陌生人凶杀案的数字画图,你会发现那条线像火箭似的往上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