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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给他们什么?没有证据,没有证人,况且受到伤害的是地上这家伙。没有足够的理由能送他上法庭,甚至没法拘押他。警察会送他进医院,给他治伤,说不定连钱都会还给他。没法证明那些钱来路不正,没法证明那些钱从法律角度来说不属于他。
他喝完剩下的伏特加:“钱斯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他们不会把枪还给他,但也无法指控他非法持有武器,因为我无法证明他持有那把枪。
“所以?”
我把那卷钞票塞进我的口袋,取出刚才揣进口袋的枪。我在手里转动那把枪,一圈又一圈,努力回忆上次我用枪是什么时候。似乎是很久以前了。
“然后过了几天,你那位高个子金发女郎的照片上了报纸。你去找她的皮条客,然后她死了,现在你又在找她的男朋友。”
他躺在地上,呼出的气息在鼻孔和喉咙里的鲜血中吹出气泡,我在他身旁蹲下。过了一会儿,我把枪管插进他血糊糊的嘴巴,用手指钩住扳机。
“没错。”
有何不可?
“马修,两周以前,你在找钱斯,然后你请我去看拳赛,好让我把他指给你看。”
某些原因阻止了我,但不是对惩罚的恐惧,无论是在现世还是来世。我不确定那究竟是什么,但似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叹了口气,从他嘴里拔出枪管。枪管上有血迹,在小巷里柔和的光线下闪着黄铜般的光芒。我就着他的上衣前襟擦了擦枪,把枪放回我的口袋里。
“对。”
我心想,妈的,狗娘养的,我该怎么处理你?
“你说她是钱斯的姑娘之一。”
我没法杀他,也没法把他交给警察。我能怎么做呢?就把他扔在这儿?
我又耸耸肩:“我不知道,丹尼。这取决于消息的内容,还有它从哪儿来和指向哪儿。我没有一百万美元供我挥霍,但也算不上赤贫。”
还能怎么样?
“比方说?一百?五百?到底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