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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尖塔是圆形的,我还能相信。”
“她叫安妮特。”
梅尔辛说:“在那么窄的尖塔里,没有地方放模架。再者说,它怎么支撑呀?”他的语气彬彬有礼,但从他语速的快捷,凯瑞丝能听出他不喜欢哈罗德。
“对。”菲莉帕又转向了萨姆,“你一定就是那会儿她怀里抱的孩子。你母亲是个好女人。为了她的缘故,我很遗憾你惹上了麻烦。”
凯瑞丝知道,模架又叫拱鹰架,是在灰泥未干之前支撑石头就位的木架。
大家都沉默了一阵子。萨姆喝干了杯中酒。凯瑞丝则在沉思着,菲莉帕和梅尔辛无疑也都在沉思着同样的问题,那就是时光的流逝,怎样把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杀人犯。
格丽塞尔达的丈夫石匠哈罗德,在埃尔弗里克死后继承了他的产业。在梅尔辛看来,他是个不怎么样的建筑匠,但他混得不错,尽管他没能垄断当年使埃尔弗里克致富的修道院修缮和扩建工程。他站到了梅尔辛身旁,说:“人们都说你盖尖塔的时候将不使用模架。”
在沉静中,他们听到了声音。
和艾丽丝在一起的,是她的继女格丽塞尔达,不过她只比艾丽丝小一岁。格丽塞尔达的儿子叫作野种梅尔辛,站在她身旁,比她要高出一头。他是个外表迷人的高个儿小伙子——正像他的父亲,杳无音信的瑟斯坦,而与建桥师梅尔辛一点儿也不像。和格丽塞尔达一起来的还有她十六岁的女儿:彼得拉妮拉。
像是有几个人在厨房的门口。
当凯瑞丝的视线回到地面上时,她看到她姐姐正在走过来。艾丽丝只比她大一岁,今年四十五岁,但凯瑞丝觉得她的样子简直像是要长一辈。艾丽丝的丈夫埃尔弗里克在黑死病中死了,但她没有改嫁,变得邋里邋遢起来,好像她觉得寡妇就该这样。多年以前,凯瑞丝和艾丽丝因为埃尔弗里克对待梅尔辛的态度而争吵过。时间的流逝已经冲淡了她们彼此间的敌意,但艾丽丝在打招呼时,仍然带有怨气地仰着头。
萨姆像一头落入圈套的熊一样四下张望一番。一扇门通向厨房,另一扇通向房子的前面。他冲向了前门,一把拉开它,跑了出去。他头也不回地跑向了河边。
她转身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塔楼看上去匀称地立在中殿和侧翼交叉处的四边上,恰好占据了两个开间,不过实际上它的重量是由建在交叉甬道外部角上的巨大的扶壁支撑的。这些飞扶壁本身就是建在与原来的基础不同的新基础上的。塔楼看上去轻盈挺拔,有纤细的柱子,还有成组的窗户,天气好的时候可以透过窗户看见蔚蓝的天空。在塔楼的方顶上,网一样的脚手架正在搭起,准备建造最后部分——尖塔。
过了一会儿后,埃姆打开了通向厨房的那扇门,治安官芒戈走进了餐厅,身后拥着四名助手,他们全都拿着木棒。
他审视着自己即将完成的工程,对于某个只有他自己看得出来的瑕疵皱起了眉头,凯瑞丝则深情地凝望着他。自他十一岁起,她就认识他,并且几乎自那时起就爱上了他。他现在四十五岁了,额头部分已经开始谢顶,红色的头发在他头顶周围竖立着,像是拱起了一个卷曲的光轮。自从一截小小的雕梁被一个马虎的石匠从脚手架上掉落,砸到他的肩膀后,他的左臂就只能僵直地抬着了。但他仍然浑身洋溢着孩子气的热情,正是这种热情,三十多年前吸引了年方十岁的凯瑞丝。
梅尔辛指了指前门:“他刚离开。”
礼拜仪式结束后,他们一起离开。两个男孩像往常的星期天一样,应邀与他们共进午餐。走出大教堂后,梅尔辛回头看了看如今已高耸在教堂中央的塔楼。
“小伙子们,追。”芒戈说道。他们全都穿过屋子,跑出了前门。
凯瑞丝经常想起她自己怀过又流产了的梅尔辛的孩子。她总是想象那是个女孩儿。凯瑞丝沉思着,如果她还活着,这会儿都该二十三岁了,很可能已经结婚,并有了自己的孩子。这想法就像一处老伤,虽然很痛,但因为时常发作,已经引不起悲伤了。
凯瑞丝一跃而起,也慌张地跑出门外,其余的人都跟着她。
站在她身旁的还有梅尔辛的两个侄子,拉尔夫伯爵的儿子:十三岁的杰里和十岁的罗利。两个男孩儿都在修士的学校里读书。他们住在修道院,但大部分课余时间都是在麻风病人岛上梅尔辛和凯瑞丝的家中度过的。梅尔辛不时地把手抚在罗利的肩膀上。这个世界上只有三个人知道罗利不是他的侄子而是他的儿子。他们是梅尔辛本人、凯瑞丝,还有孩子的母亲:菲莉帕。梅尔辛努力不显露出对罗利的偏爱,但发现很难掩盖自己真实的感情,每当罗利学会了什么新本领,或者在学校里获得了好成绩时,他都格外高兴。
房子建在一座只有三四英尺高的石崖上。河水从低矮的断崖脚下湍急地流过。往左边看,梅尔辛建的桥优雅地横跨在河面上;往右边看,则是一段泥泞的河滩。河的对面,埋葬黑死病死者的老坟场里的树已经长出了叶子。破烂简陋的郊外小屋似杂草蔓延般在公墓的两旁盖了起来。
凯瑞丝考虑过礼拜仪式后同亨利主教谈谈。她可以提醒他王桥修道院副院长对于麻风病人岛上的圣·伊丽莎白医院没有管辖权的那个十年协定。医院是由主教直接管辖的,因此对医院的任何攻击就是对亨利本人特权的攻击。但是,她进一步一想,又意识到这样的抗议将使主教确信她在做人体解剖。这样,目前还只是捕风捉影、很可能被置之不理的猜测,就会变成昭然若揭、必须解决的事实。于是她决定保持沉默。
萨姆本来既可以往左跑也可以往右跑,凯瑞丝五内俱焚地看到他选错了方向。他跑向了右边,那是条绝路。她看见他沿着河的前滩跑着,靴子在泥中留下了大大的脚印。治安官们像猎犬追野兔一样追赶着他。她为萨姆感到难过,正像她一向为野兔感到难过一样。这与正义无关,只因为他是被猎捕者。
然而,菲利蒙的野心是无边无际的。凯瑞丝心想,那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出类拔萃。那是戈德温的想法,狂妄傲慢,自以为是。戈德温认为上帝让他当上副院长,是因为他是镇上最聪明的人。菲利蒙则恰恰相反,在他的内心里,他认为自己一无是处。他一生的奋斗就是要向自己证明:他并非一钱不值。他对于别人的拒绝非常敏感,他不能想象自己不胜任某个职位,无论那个职位多么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