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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杀了他?”
“如果不是,”他说,“那他装得可真像。”
“我不知道,伯尼。我还指望会是你呢。”
“他死了吗?”
“想想清楚,雷。记得吗?每次到最后都不是我。我不会杀人。那不是我的作风。”
他又仔细打量了我一番。“我想没有理由不告诉你,”他说,“反正,再过两个小时你就会在报纸上看到。”
“我知道,”他说,“认识你这么多年,你从来都不是个暴力分子。但现在这个年头,如果你闯进人家空门,主人忽然冒出来,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别跟我说你这阵子所有时间都在卖书之类的屁话。你是个彻头彻尾的小偷,伯尼。你改不掉闯空门的习惯。”
“哦,得了吧,”我说,“你为什么没事去找个空包采指纹?你在他公寓找到这玩意儿,他可以告诉你包是从哪儿来的,所以我唯一的结论就是,他没说任何话。不是他不在那儿,就是他没法说话了。结果是哪一个?”
我想到一件有意思的事。“告诉我有关坎德莫斯的事情,”我说,“他是怎么被杀的?”
“有谁说他怎么了?”
“有什么用呢?死了就是死了。”
“你不是第一个问这个问题的执法人员了。”我告诉他,又问,“坎德莫斯怎么了?”
“你怎么知道是谋杀?他又不是小孩,也许是死于自然原因。”
“事实,”他酸溜溜地说,“什么事实?”
“不,是自杀,伯尼。他朝自己胸口戳了好几刀,然后把刀给吃了,弄得我们莫名其妙。”
“偏巧这是事实。”
“他是因此而死的,刀伤?”
“少装蒜了,告诉你,我们一采到指纹,发现是你的,我就等不及要听你解释你的指纹怎么会在这个坎德莫斯的箱子上印得到处都是。我猜那会是个不错的故事。可是你编了一个更好的,居然有胆子说这是你的包。我喜欢这样,伯尼。真有想象力。”
“这是医生讲的。有多处内出血,也有很多外出血,把地毯搞得乱七八糟。”
“你在胡扯什么?”
我全身缩了一下,忽然为雨果·坎德莫斯和他的奥布松地毯感到很遗憾。我对雷说,希望他没受太多苦。
他摆出一个类似罗丹雕塑名作“沉思者”的姿势,搜寻似的看了我半天。“你比人行道上的冰还滑溜,”他说,“我还以为拿这包给你看的话,你至少会抖一抖,但你没有,而且好像早就料到了。打电话的人是你,对吧?”
“肯定受苦了,”他说,“除非他被什么打得昏死过去。否则有人用刀往你身上戳两三次,当然会受苦。”他皱眉思索着。“据说被刺第一刀时会很痛,可接下来就没感觉了,我决定相信这个说法。但我可不想亲身体验。”
“为什么不承认?这有什么可耻的?这不是路易·威登的昂贵名牌,不过也还是个值得尊重的包。如果你打算告诉我这是偷来的,诉讼时效也早就过了。我有这玩意儿至少十年八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