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成为朝廷束缚海商之锁链。扬泰船号自开航至今,计有千料海船百艘,大小辅助船只百余,往来扬州至天津、扬州至宁波航线逾千次,总计运载漕粮、商货折合纹银三百万两有余。因风浪触礁等天灾损毁者计有十二艘,损货折银六万余两,然因海盗劫掠而致损失者」
他环视全场,肃然道:「为零!」
「零?」
朱颐眉头微蹙,显然不信。
「正是零。」
薛淮毫不迟疑,斩钉截铁道:「此非海上无盗,实因扬泰船号奉行船队同行制,凡远航必十船以上结队,每船配有朝廷特许之护卫二十人,装备劲弩火统。船队遇小股海盗可自保驱散,遇大股则避其锋芒或求援于沿海卫所。船号航线固定,水师巡逻频密,海盗亦知劫掠此等有备船队得不偿失。」
朱颐沉声道:「船号草创初期,商贾自然不敢恣意妄为,但时日一久,难免为利所动,暗中勾结海盗倭寇谋利,薛通政又能如何防范?」
薛淮不慌不忙道:「卢川先生,扬泰船号规矩严苛,每次船队远航决不允许一家独大,若有船主欲行不法,同队船主为保自身利权与船号信誉必率先举报。此等共担风险、共享利权之制,恰能形成相互监督之网,较之单船孤航,勾结之险反降。先生提及前朝倭患,多因彼时海禁废弛,海商各自为战,既无力自保,又易被海盗裹挟或利诱。今朝廷特许经营,船队规模与武装皆非前朝散商可比,此一时彼一时也。」
薛淮这番基于实际数据的剖析,直指朱颐「人性难束」论点的核心漏洞一制度设计可以引导和约束人性,及时纠错更能不断完善制度。
堂内不少文人若有所思地点头。
潘思齐见朱颐一时语塞,立刻高声道:「薛通政所言船队护卫和水师巡防,靡费几何?此等开销最终必转嫁于漕粮成本或商税,与守原公纾解民困之初衷,岂非南辕北辙?」
薛淮似乎早已料到有此一问,向潘思齐拱手道:「潘公所虑成本之弊,实乃治国者应有之思,请容晚辈以扬州任上实录数据禀陈——」
「其一,去岁运河漕粮每石抵京均耗银一两八钱,其中仅清江浦至通州段,过闸、盘坝、剥浅之费便占三成,此乃户部存档可查。而扬泰船号自扬州抵天津,千料海船每石耗银仅五钱,纵计入战船护航之费,统算不过七钱,每石漕粮可省银一两一钱。」
「其二,运河岁修一项,太和十七年工部奏销达四十七万两,当年因黄河屡决,单季河道疏浚便耗银三十万两。而依兵部核定,大燕水师战船维护、饷银统共十六万两,朝廷推行河海并举之策,每年节省国帑何止三十万?」
「其三,漕船遇浅则滞遇洪则覆,据漕督衙门十年档册,平均年沉船损粮逾八万石。反观海运,去岁虽因飓风折损粮船五艘,然因分装多船和风险规避,实损粮仅六千石,不及河运年均八分之一。」
「其四,河运每年三十万役夫中,半数属强征摇役,若以海运代其十一,年可省民力三万余,可省国帑四十万两,此非虚利,乃实减百姓血汗之剥!」
说到此处,薛淮环视全场,声如金玉交击:「诸位,海运非徒逐商贾之小利,实开国家之大利!今海船税银年纳扬州府库已逾十万,若朝廷以此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