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招揽帮手(1 / 3)

晋末芳华 光荣小兔 2064 字 2个月前



祖端正在老白屋里,帮忙打包行李。

他见老白步履蹒跚,弯腰扶背,忍不住将其按回到榻上,说道:“你这模样,还是歇歇吧。”

老白哎哟一声,差点仰面在榻上躺倒,埋怨道:“轻点,我这老胳膊老腿,稍微...

马车辘辘远去,车轮碾过碎石与黄土混合的官道,扬起一道灰黄烟尘,久久不散。祖端立在原地,目送那辆素帷青盖的马车消失于山脊之后,才缓缓吐出一口长气。风里裹着太行山深处特有的冷冽松香,也夹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铁锈腥气——那是昨夜在常山郡密林中斩杀三名伏路盗匪时,溅上他袖口、尚未擦净的血痕。

他没回身,只将右手缓缓探入左袖内侧暗袋,指尖触到一截硬物——不是玉虎,而是半枚铜符,边缘已被摩挲得发亮,纹路却依旧清晰:一枚篆体“桓”字,嵌在云雷纹中央,背面阴刻“稚远亲验,七日为限”。

这是王谧临别前塞给他的。

当时两人并肩立于驿亭檐下,王谧声音压得极低,几近耳语:“若你真信我所言,便去平阳找一人,姓白,绰号老白,惯使双锏,左颊有疤,右耳缺一角。他若认得此符,自会带你见我要见的人。若他不信……”王谧顿了顿,目光扫过祖端腰间未出鞘的短刀,“你便杀了他,再烧了那间酒肆。”

祖端没问为何是平阳,也没问那人是谁。他只点了点头,将铜符藏好,又顺手从王谧手中接过一包干粮——粟面掺胡麻,硬如石块,却是北方流民逃难时最扛饿的吃食。他掰开一块塞进嘴里,粗粝感刮过喉咙,竟生出几分久违的踏实。

他转身走向林边拴马处,解下那匹灰鬃瘦马。马腹微瘪,四蹄沾泥,鞍鞯磨损处已露出褐色皮底,显是连日奔袭所致。祖端伸手抚过马颈,掌心触到几道新结的浅疤,是翻越井陉古道时被嶙峋山石刮破的。他忽然想起毛氏那句“能翻越数百里太行山,果然不是一般人”,唇角微翘,却无笑意。

不是一般人?他不过是个被宗族除籍、被朝廷通缉、被同门视作弃子的孤魂野鬼罢了。十年前,他还是琅琊祖氏旁支中最有希望承袭家学的少年,剑术得祖约亲授,兵法由王导幕中老参军点拨。直到建康城破那夜,他奉命潜入宫城密室取一份名单,却撞见叔父祖逖的旧部正将火油泼向武库——原来所谓“清君侧”,不过是借晋室之名,行私兵割据之实。他未声张,只悄然退走,却在次日被指为纵火元凶。祖氏为保清誉,当庭断其右小指,焚其名牒,逐出族谱。

从此世上再无祖端,只有代号“隼”的影子。

他翻身上马,缰绳一抖,瘦马嘶鸣一声,踏着碎步奔入山道。沿途林木愈发稠密,枝杈横斜如鬼爪,阳光被筛成细碎金斑,在马背与肩头跳跃。他数次勒马,侧耳倾听——风声、鸟鸣、溪涧淙淙,再无异响。可就在第三次停驻时,他忽地反手拔刀,寒光乍起,直劈向身后三尺处一丛野蔷薇!

刀锋未至,蔷薇丛簌然分开,一人从中滚出,灰布短打,赤足草履,左颊赫然一道蜈蚣状旧疤,右耳缺了一角,正咧嘴一笑,露出半口黄牙:“小子手够快!可惜——”话音未落,他左手疾扬,三枚铁蒺藜破空而至,分袭祖端咽喉、心口、右膝!

祖端拧腰后仰,刀背磕飞两枚,第三枚却擦着他耳际掠过,削下一缕断发。他落地未稳,那人已猱身扑来,双锏交击,发出沉闷金铁之声,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祖端横刀格挡,只觉一股巨力自刀身传来,虎口发麻,竟被震退半步。

“老白?”他沉声喝问。

“呵!”那人收锏而立,用袖口抹了把汗,“王谧那厮,倒没说错——你真是个狠角色。”他上下打量祖端,目光停在他腰间刀鞘上那道细长裂痕,“这刀,是建康‘百炼堂’老匠人李三亲手打的?”

祖端瞳孔微缩。百炼堂早已毁于战火,李三更在十年前随祖约兵败自刎,这刀是他从尸堆里扒出来的遗物,世上知者不过三人——祖约、李三、他自己。

“你认识李三?”他声音绷紧。

老白却不答,只从怀中掏出一块黑黢黢的炭块,在身旁青石上迅速画了几笔: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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