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四章 细水长流(3 / 3)

晋末芳华 光荣小兔 2124 字 1个月前

毛氏,一字一顿:“除非,那人本就住在巷口附近,日日听梆声,夜夜数更漏,连青石板哪一块松动、哪一道缝隙渗水,都烂熟于心。”

毛氏心头一跳,面上却愈发平静:“阿父是说……女儿?”

毛兴没答,只从案下取出一物,置于案上。

是一只竹梆。

漆色斑驳,竹节处刻着半个“乙”字,与巷中所见,分毫不差。

毛氏瞳孔骤缩,指尖几乎掐进掌心。她记得清楚,那晚更夫离去后,自己曾返身查看竹梆残骸,当时只顾辨认墨线,却未留意那竹节本身——原来贺以思早将信物留在了现场,只等她亲手拾起,再悄然送回府中,摆在毛兴案头。

这是试探,更是逼问。

毛兴见她神色微变,反而缓了语气:“阿姈,你自小聪慧,比你两个兄长更懂韬晦。刘卫辰死,于毛氏有利无害。可若此事牵连过广,朝中御史台那帮鹰犬,便会顺着血迹一路爬上来,扒开并州每一寸土……届时,你我,乃至整个毛氏,都得陪葬。”

他顿了顿,目光如古井深潭:“为父只想知道,贺以思……究竟许了你什么?”

窗外蝉声骤止。

毛氏缓缓跪下,额头触地,青砖冰凉:“女儿……只求阿父活命。”

毛兴久久未语。

良久,他长长吐出一口浊气,伸手将她扶起,声音竟带了三分疲惫:“起来吧。此事……到此为止。”

他转身,从博古架暗格中取出一只紫檀匣子,打开,里面静静躺着一枚青铜虎符,虎目嵌赤金,腹下刻着“并州左军”四字。

“贺以思要的,是这支兵。”毛兴合上匣盖,递到她手中,“明日,你亲自送去他营中。”

毛氏双手接过,匣子沉甸甸压得她指尖发麻。她低头看着匣面浮雕的虎纹,忽然想起那夜巷中,刘卫辰临死前口中喷出的半截舌头,混着鲜血,在月光下泛着诡异的青白光泽。

原来最锋利的刀,并非饮血,而是无声。

她抱着匣子退出书房,廊下风起,吹动她鬓边一缕碎发。抬头望去,天边暮色正浓,最后一抹残阳如血,泼洒在晋阳城高耸的谯楼上,将整座城池染成一片肃杀的金红。

而就在谯楼飞檐阴影里,一个灰袍身影静静伫立,手中竹梆轻叩三声——笃、笃、笃。

不是更夫的节奏。

是军中传令的暗号。

毛氏脚步未停,唇角却极轻地,向上弯了一下。

风过,竹影乱,残阳落尽。

巷中长枪依旧斜插于地,枪尖滴落的血,早已凝成暗褐色的硬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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