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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实现自由讲学的书院并不全是王湛心学的阵地,明末著名的东林书院即以批判王学末流、倡导程朱之学为宗旨,并形成了以东林书院为基地的东林学派。东林书院原是宋理学家杨时讲学的旧地,明万历年间(1573—1619)顾宪成、高攀龙就其地建书院。东林诸子除以朱熹的《白鹿洞书院学规》为院规外,还另订《东林会约》,要求书院师生继承程朱理学的学术宗旨,反对王学末流的陋习,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此外,东林书院积极参与当时的社会政治活动,东林诸子以书院为阵地讽议朝政、裁量人物,使之成为当时的政治舆论的中心。在东林书院讲学之盛时,“远近名贤,同声相应,天下学者,咸以东林为归”,可见东林士大夫在学术上和政治上的双重影响。
如果说,元代书院体现出当世士大夫的官僚身份一面,从而促进了其官学化的话;那么,明中叶以后的书院自由讲学,则体现出士大夫的学者身份,从而促进了书院在人文教育、学术文化方面的独立追求。后者却往往与**皇权相矛盾,故而士大夫与**皇权相矛盾的一面又终于爆发出来。本来,明代初年注重发展官学而禁抑书院,使书院呈沉寂状态。弘治(1488—1505)以后,书院复起,至正德(1506—1521)、嘉靖(1522—1566)发展到高峰,自由讲学的风气盛行不衰,使朝廷感到十分不安,故在后来遭到**统治者的反对。到了明代中后期,由于统治者愈来愈感到要加强思想控制,于是出现了历史上著名的四次禁毁书院的事件。
尽管有明初的禁抑和明末的禁毁,明代书院的发展并没有因此而停滞或倒退,相反,和宋元时期相比,明代书院还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据统计,明代建置的书院数量大大超过宋元两代。从时间的分布上看,明初新建书院几近于无,而嘉靖、万历年间新建的书院最多,这段时期新建的书院占明代新建书院的半数以上。从空间的分布上看,明代书院遍及19省,但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区,尤以江西、福建、浙江、湖南为多。明代书院在时间、空间方面的分布,与书院的历史条件有关,也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尤其是学术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明代书院的复兴,体现出士大夫追求学术文化的独立精神,也证明这种独立于官学的教育组织的生命力和存在价值。
四、 清代书院的官学化
清世祖入关、定都北京后,逐步统一了全国。清初统治者虽也采取尊孔孟、倡理学、设学校的崇儒重教政策,但在对待书院的问题上,却因明代书院具有自由讲学、讽议朝政的历史教训,故而采取严厉的抑制政策。顺治九年(1652年),清朝廷下达明文规定:“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及号召地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图书集成·选举典·学校部.这一基本政策限制了书院的发展,在清初的数十年间,除少数一些具有特殊历史地位的书院得以恢复外,大多数书院都处于沉寂、废弃的状态中。
但是,这种状况并没有维持很久,书院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教育组织,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所以,到了康熙(1662—1722)、雍正(1723—1735)以后,书院又逐步恢复起来,其中不仅包括民间士绅创建的,还包括许多在职的士大夫的崇教之举。在这种状况下,清廷的书院政策才稍有松动,康熙帝虽无兴建书院的明令,但是他提倡程朱理学,并赐颁御书“学达性天”匾额给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赐颁“学道还淳”匾额给苏州紫阳书院。康熙的举动客观上起到了支持书院的作用。
雍正帝看到书院兴起的势头,觉得限制禁抑已不可能,于是改变原来的消极防范政策,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支持兴办书院的活动。他在雍正十一年(1733年)的上谕中提出:
近见各省大吏渐知崇尚实政,不事沽名钓誉之为,而读书应举者,亦颇能摒去浮嚣奔竞之习,则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俾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清朝文献通考,卷七十.
由此清廷的看法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即由原来认为创建书院是“沽名钓誉”而变为是“兴贤育才”。因此,雍正帝正式命令各地于各省省城创建书院,并赐帑银一千两予以资助。上谕下达后,各省省城纷纷兴建了一些大书院,如直隶有莲池书院,江苏有钟山、紫阳书院,浙江有敷文书院,江西有豫章书院,湖南有岳麓、城南书院,湖北有江汉书院,福建有鳌峰书院,山东有泺源书院,山西有晋阳书院,河南有大梁书院,陕西有关中书院等,它们均得帑银一千两,以租息作为书院师生的膏火费。另外,地方政府还给这些省城书院补拨其他不足的经费。雍正的上谕肯定了书院的社会作用,并在经济上提供了保障,对清代书院的发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