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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帝不仅在经济上资助书院,而且尤为重视对书院师长的任命、奖励、提升和对书院学生的录取、考核。在乾隆元年(1736年)的上谕中,他明确规定了对书院院长的要求:“凡书院之长,必选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清会典事例,卷三九五.院长三年任满即考核一次,如果是教术可观、人才兴起,则加以奖励。六年之后成就突出的,奏请酌量议叙,加以奖励或提升。在选择生徒时亦提出要求:“负笈生徒,必择乡里秀异、沉潜学问者肄业其中。”清会典事例,卷三九五.并命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书院生徒严加考核、检查,“有不率教者,则摈斥勿留”,而对品学兼优之士,则加以表彰鼓励,允许直接向上荐举。乾隆帝“上谕”的目的是为了按自己的意图改造书院教育,但在客观上促进了书院的发展。
雍正、乾隆帝所采取的书院政策对书院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以致清代书院出现了两大特征:第一,书院建设规模发展到历史上的高峰,书院教育得到全面普及;第二,书院官学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
自雍正帝倡办省城书院以后,府、州、县各级地方政府和官吏也纷纷行动起来,拨公款、捐田产,积极倡办书院,而各地的士绅亦出资兴办书院,将之看作是一种崇儒学、兴教化的义举。所以,清雍正、乾隆以后,书院数量大增,超过前代任何时期。清代书院的迅速发展、全面普及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设置书院的省区更加广泛,以前的书院建设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区以及一些经济、文化较发达的省区,而清代书院已经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一些原来极少创办书院的省份或地区如甘肃、青海、新疆、蒙古、台湾都创办了书院。第二,设置书院的地域更加普遍,几乎每个府县都创办了书院,文教发达的府县所建置的书院可达数十所之多,书院几乎完全承担和代替了清朝学校教育的职能。第三,书院向都市、城镇发展,书院本来是儒家士大夫隐居山林讲学的形式,宋明许多著名的书院中都有这一特点。但是,清朝的书院却开始向都市、城镇发展,这段时期著名的书院主要是在都市而不是在山林,如雍正赐金资助的20多所大书院均在各省省会。各地书院也主要在府、州、县治所在地。
第二个特征,即清代书院的官学化倾向。书院本是实现自由讲学与学术研究的文化教育机构。但元代书院已有官学化趋势,到了清代,书院的官学化进一步强化。清政府在经费、掌教、学生等方面均牢牢地控制了书院,书院只能完全按照朝廷主政者的要求从事教育活动,因而逐步成为官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时,书院内部的组织及教学与官学并没有多少区别,书院院长往往由官府任免,书院生徒也得由官府选拔。更重要的是,书院教育以科举考试为目的,以学习作八股文为主要课程。书院一般每月进行两次课试:一次为官课,即由府、藩、郡、县轮流出题、阅卷、给奖;一次为师课,由书院掌教出题、阅卷、给奖。无论官课师课,学习作八股文是其主要内容,可见,清代书院因官学化而逐渐流为科举的附庸。
清代书院的演化表明,原来具有相对独立地进行学术研究、自由讲学的书院最终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官学化趋势。尽管清初仍有部分书院倡导乾嘉汉学,表现出知识创新的追求,但是从总体而言,那数量庞大的书院群体正在一步步官学化。正像许多身兼“学者—官僚”双重身份于一体的士大夫们,往往是由其“学者”身份转化为“官僚”身份改变一样,清代书院也在积极配合朝廷“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的政治理念,逐渐发生从独立的文化教育机构到官学化的转变。
结语:
从中国书院的千年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史中,我们已经发现,无论是受到后来人们褒扬的学术创新、教育变革的“书院学风”,还是先后受到学人批评的附属科举、学术淡薄的“官学化”体制,其实均是与书院组织的核心——士大夫的社会身份与精神追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士大夫不是西方社会结构中那种纯粹的学者、僧侣、官僚,他们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具有“学者—官僚”的双重身份,故而他们既不可能完全独立地从事精神文化的创造传播工作,也不单纯是追求行政效益的官僚,而总是希望将精神文化的创造与经世治国结合起来。士大夫们这种独特的身份决定了他们的精神特质,他们既希望独立地从事精神文化创造,又盼望在皇权的统治下从事经邦济世的社会管理。士大夫社会身份、精神特质的二重性矛盾鲜明地体现在他们所创建的书院中,并使得书院既有自由讲学与学术创新的文化传统、又有科举附庸官学化演变的必然趋势。
(原载《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高等教育》2007年第9期转载,又载韩国国民大学校:《韩国学论丛》第29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