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汉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50中文350zw.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书院是传统中国的士人以书为媒介,通过开展藏书、读书和教书等活动为研究与传播儒学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教育机构,士人始终是书院的主体,也是自主管理书院的重要执行者和参与者。书院大师不仅有创建、修复书院的能力与权力,而且在书院内部事务的处理方面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这只是书院发展的“应然”状态,也是历代书院山长所追求的理想状态。
实际上,在中国古代教育体制中,政府行政权力不仅控制着官办教育机构,也直接参与到书院这种具有私学性质的教育机构的管理中来,并成为影响书院发展的重要力量,书院的自主管理也因此受到威胁。官方力量直接参与创建、修复书院,使书院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官学的替代机构。如北宋的岳麓、濂山、湘西等书院都是由地方官吏直接创建的。地方官吏创建、修复书院的数量在明清时期显著上升,在可以确知创建者或修复人的书院中,明代中后期由地方官吏创设或修复的占69%,数量达到了872所。官方对书院的控制不仅体现在创建和修复阶段,而且深入到书院管理体制的内部,对山长选聘的控制最为明显。元代统治者将山长纳入了国家官僚体系之中,全由官府直接任命。虽然明清时期山长已经不再被视为国家官员,但选聘山长的主导权仍然掌握在官方手中。此外,官府还直接控制着书院的招生数量、教学活动等。
行政权力已经渗透到书院创建、修复与管理、教学过程的全部环节,使书院的民间性质发生了显著变化,它已成为调控书院发展的主导性力量之一,使书院山长所追求的自主管理的理想无法完全实现。
(三) 人文精神的追求与科举的现实限制
书院与理学结合之后,逐渐发展成为研究与传播新儒学的基地。宋代理学家继承了儒家重视道德修养的理念,认为士人可以通过“道问学”的方式,实现自身道德的提升,从而达到把握终极真理的境界。对“理”这一最高范畴的探索也就转向个人内在的道德修养层面上来了,培养个人的心性修养和道德自觉成为了儒家的共识,追求“为己之学”是把握终极真理的关键,这是宋代理学家人文精神的核心内容。与现实的功利追求相比,宋代理学家的人文精神是具有超越性的。由于书院与理学的密切结合,人文精神成为中国古代书院的核心精神,而历代书院大师则是书院精神的践履者与守望者。
书院大师为践履人文精神,必然要求生徒研习儒家元典、理学经典,以实现“尊德性”,“道问学”的目标,而这要求书院在一定程度上摆脱现实的影响。但现实需求犹如波涛汹涌的大海,而书院只是矗立海中的座座孤岛,即便不为海水淹没,也时刻遭受巨浪的拍打。书院面对的最直接的现实就是科举制度对士人的吸引,它不得不用各种方式为科举服务,以满足士人日渐强烈获得科举应试知识的需求。北宋前期,在科举仕进地位日渐提高的背景下,书院承担起了教授科举之学的重任,成为官学的替代者,其职能与官学明显重合。书院为科举服务在明清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其人才培养基本上是以科举为目标。考课是明清书院开展科举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有的书院还将考课写入学规之中,使其进一步制度化,汪可受为明代白鹭洲书院制定的《汪太守馆例十二条》便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清代多数书院沦为科举的附庸,书院招收的生徒以童生、生员为主。有的地区多所书院在招生和人才培养方面实行分工,分别招收童生与生员。如乾隆年间岳麓书院专门招收生员,而同在长沙的城南书院则“专课童生”。随着科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至清代中后期出现了正式招收举人的书院,如杭州敷文、上海龙门、天津会文、广州应元等书院。
为科举服务已经成为书院的主要职能,这虽然使书院在科举社会中获得了较大的生存空间,但书院在适应科举应试的同时,其学术创新、重“为己之学”的人才培养功能也逐渐弱化,书院大师强烈的人文追求在科举现实面前总是壮志难酬。
二、 书院大师:超越现实困境的关键
尽管难以真正摆脱现实的束缚与制约,但书院不仅没有从中国历史舞台上消失,而且还成为学术创新与传播、人才培养的重要机构,在中国古代教育史、学术史和社会史上都产生了巨大影响。这是书院对现实超越的结果,而完成如此重要历史使命的关键人物则是历代的书院大师们。我们认为集渊博的知识、高深的道德修养和执着的教育理念于一身的书院大师是杰出的教育家,他们不但有直面现实、敢于进行学术创新的勇气,而且还具备调适书院发展规律与现实需要矛盾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