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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王朝大多倡导儒家“明人伦”的教育宗旨,并将其作为建国、治国的指导思想,这是儒家教育宗旨得以确立的重要体现。从汉武帝开始到清代末年的两千多年时间内,崇儒重教成为历朝的基本国策,这种基本国策的制定,即是根据“明人伦”的教育宗旨。董仲舒给汉武帝的建议,强调“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中华书局,2006:2503.)。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推崇儒学,发展教育,确立了儒家“明人伦”的教育宗旨,充分发展“礼乐教化之功”。这样,儒家“明人伦”的教育宗旨,遂成为西汉关于治国的指导思想,并对以后历代均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后代的王朝、君主在开国之初及守业之时,总是将儒家人伦教育作为不可一时或失的基本国策,正如唐太宗李世民所言:“朕今所好者,惟在尧舜之道,周孔之教,以为如鸟有翼,如鱼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暂无耳。”(吴兢.贞观政要,卷六.慎所好.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195.)李世民所以将“尧舜之道、周孔之教”看得如此重要,是因为周孔之教是与“父子君臣之际,长幼仁义之序”等人伦秩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发展了儒家的周孔之教,同时也就维护了国家的政治社会秩序。
当初儒家学者倡导“明人伦”的教育宗旨,是由于对社会人伦失序的忧患,希望发展教育以重建社会理想。到了西汉以后,儒家教育宗旨由一个学派的学术主张,演变为支配国家社会的指导思想和意识形态,其思想特征、作用范围、历史影响等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三、 儒家“明人伦”教育宗旨的实施
中国古代教育主要包括三大组成部分,那就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儒家“明人伦”的教育宗旨确立后,也是通过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这三个方面得以实施的。现从这三个方面分别作一论述。
(一) 学校教育
中国古代也有自己“政教合一”的传统,但不是西方那种政治和宗教的合一,而是政治与教育的合一。古人常说的“教,政之本也”(董仲舒.春秋繁露,卷三.精华.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23.)、“学即其政,政即其学”(唐甄.潜书,上.有为.中华书局,1963:50.)都是对中国“政教合一”传统的表述。教育所以能够成为政治的根本,是因为它能够向人们灌输人伦道德观念,最终达到维护社会政治秩序的目的。所以,历朝统治者都十分重视教育,尤其是重视学校教育,学校遂成为一切读书人接受儒家道德观念的重要途径。
西汉儒学开始逐渐取得独尊的社会地位,演变为国家的意识形态,学校教育也奉行“独尊儒术”的方针,将渗透着宗法伦理的儒家经典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教材。这时无论是中央的太学,还是地方的学校,都是通过学习儒家经义而接受忠孝仁义的道德观念。董仲舒建议汉武帝:“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义),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风俗美也。”(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中华书局,2006:2503.)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达到“教化行而风俗美”的目的。所以,西汉时期不仅开始专立《五经》博士,使儒家经学取得独尊的地位,而且通过对《春秋》诸经的阐发,宣扬三纲五常等伦理学说。为了适应家国同构的宗法政治的需要,汉代统治者十分重视在学校中以《孝经》为教学内容,因《孝经》提出的“移孝作忠”、“忠孝本一”的观点,最能适应这种宗法政治的需要。因此,汉代的儒家学者托名孔子、曾子的《孝经》,很快成为当时学校的重要教材。自汉文帝就开始置《孝经》博士,以后《孝经》逐步成为学校的必读教材,《后汉书·范升传》载:“九岁通《论语》、《孝经》。”《东观·汉记》载:顺帝“始入小学,诵《孝经》章句”。汉平帝时,令地方官学的庠、序置《孝经》经师一人。可见,由于《孝经》充分体现了宗法政治伦理的内容,深受朝廷的重视,故而成为西汉学校的必读教材。
西汉以后的两千多年里,儒学一直在国家的意识形态中居于独尊的地位,各级学校均通过研究、学习儒家经典,从其中接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观念。如唐高祖初定天下,即“颇好儒臣”,设立儒学,建周公孔子庙。唐代中央官学的主体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广文馆等,专修儒经,包括《礼记》、《春秋》三传、《诗经》、《周礼》、《仪礼》、《论语》等。即使是关于医学、天文学等专科学校,也得以儒经为必修课。至于各地方官学,其大部分也是专修儒经。唐太宗还命颜师古考订《五经》,将其颁行至全国各级学校;命孔颖达撰《五经正义》,作为学校教材和科举取仕的标准答案。儒家学说所以和社会秩序息息相关,就在于它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文化为主体内容,正如李渊所说:“父子君臣之际,长幼仁义之序,与夫周孔之教,异辙同归。弃礼悖德,朕所不取。”(王溥.唐会要,卷四七.议释教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979.)为了更好地向人们灌输人伦道德观念,唐代统治者尤为重视《孝经》,号召读书人和学校认真学习《孝经》,唐玄宗在《孝经序》中说:“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于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事实上,唐代统治者都非常清楚忠、孝之间的关系,他们所标榜的儒术、经义、德治、文教,最终都是为了传播、灌输人伦道德,要人民自觉维护社会人伦秩序。
宋明以后,理学思潮大兴。理学家们比汉唐诸儒更加注重对儒经中忠孝仁义等道德义理的阐发,并且把它们提高到天理的高度。所以,理学很快受到重视,成为国家的意识形态,亦成为学校教学的基本内容。理学家朱熹所撰的《四书集注》等以理学观点阐发儒家道德义理的著作,能够成为学校的统一教材。明统治者更重视程朱理学,由朝廷主持编纂的《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基本上都以程朱理学的观点为标准和内容,其原由也是如明成祖在这三部《大全》的御制序中所说:“使天下之人,获睹经书之全,探见圣贤之蕴。由是穷理以明道,立诚以达本,修之于身,行之于家,用之于国,而达之天下。使家不异政,国不殊俗,大回淳古之风,以绍先王之统,以成熙雍之治。”清康熙帝命大学士熊赐履、李光地等理学大臣编《朱子全书》六十六卷,他亲自为之作序,认为:“至于朱夫子集大成,而绪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释《大学》则有次第,由致知而平天下,自明德而止于至善,无不开发后人,而教来者也。”他还在《资治通鉴纲目全书序》中说:“紫阳朱子特起,而振举三纲。”由此可见,统治者们尊孔孟、崇程朱,将各级学校的教学内容规定为程朱所注的《四书》、《五经》,完全是为了维护社会人伦秩序的需要。孔孟、程朱所宣扬的伦理道德,完全成为各级学校教学的基本内容。清学者即认为:“学校之与吏治相辅者,以其正人心、息邪说而柔悍俗也。……然则孝悌兴乎庠序,达乎州巷,行乎道路;其士君子入事父兄,出事公卿;其庶氓明贵贱,顺少长,辨等威,尊尊亲亲,反是者以为愧耻,吏治有不成焉者乎?”(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卷十九.吏政二·吏论下.)显然,学校大力宣扬、传播孔孟、程朱的儒家思想,正是为了向学子们灌输忠孝仁义等道德观念,使他们成为人伦社会秩序的自觉维护者。
(二) 社会教育
各种典籍所论的教育,有很大一部分是指社会教育。如《礼记·学记》说:“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建国君民,教学为先。”这里所谓的“学”、“教学”,也包括了社会教育的意义。古代统治者为什么如此重视社会教育,甚至将其视为政治统治的根本、管理国家的急务?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社会教育具有重要的“明人伦”的道德教育功能。通过社会教育,能够使全体人民接受以忠孝仁爱为核心的伦理观念,最终达到“长治久安”。所以,古代的社会教育也主要是对人民进行道德教育,在历史上被称为“德教”、“礼教”、“名教”、“教化”等。社会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化民成俗”。所谓“化民”,就是要根据儒家伦理去教化人民,达到用这种伦理文化而“一民心”的结果;所谓“成俗”,就是将这些道德化为一种日常的风气和习俗,实现用儒家道德而“齐风俗”,只有这样,才可达到“俗齐则和,心一则固,人于是乎可使也”(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卷六十二.号令.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3453.)的目的。
社会教育的目的是“化民成俗”,向人民传播和灌输儒家伦理文化。所以,古代统治者在论述“化民成俗”的社会教育时,往往是从礼教入手,要求人们自觉服从礼教所规定的秩序。《周礼》曾列举过社会教化的内容,共有十二项之多,它们被认为是西周的社会教育内容,其实也代表了儒家的教育观念:
(1) 以祀礼(指祭祀之礼)教敬则民不苟;
(2) 以阳礼(指乡饮酒礼)教让则民不争;
(3) 以阴礼(指婚姻之礼)教亲则民不怨;
(4) 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
(5) 以仪辨等则民不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