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汉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50中文350zw.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二) 道德理性的培养
主体性人格是建立在道德理性的基础之上的,儒家教育向来重视道德理性的培养。道德理性的获得,首先是和“穷理”、“致知”的知识学习分不开的。所以,儒家教育从来是将读书明理、格物致知作为主要方面。朱熹是这种道德理性教育的积极倡导者,他要求学者通过格物穷理的途径,将外在的万理与内在的心知结合起来,他说:“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大学章句.中华书局,1983:6—7.)这里的天下之理主要是儒家倡导的伦理规范、知识体系,而人心之知也是儒家教育所要培养的道德理性。一切士君子如果具有了这种道德理性,就能够自觉承担仁道的价值,成为一个具有伦理主体精神的自由人格。
道德理性不仅依赖于外在知识的学习,同样离不开内在的自我体认。儒学执守人性本善的信念,就是要求学者能够自我体认内心的善良本性,扩充、弘扬自我的主体道德精神。他们往往将“穷理”、“致知”看成是自我体认的过程。为了达到客体的“理”与主体的“心”合一,许多教育家强调“穷理”主要是一种自我体认的过程,他们认为:“读书当因其言,以求其所言之实理于吾身心可也,不然,则滞于言语而不能有以自觉矣。”(薛瑄.读书录,卷二.)“读圣贤书,于凡切要之言皆体贴到自己身心上,必欲实得而力践乃有益,不然,书自书,我自我,虽尽读圣贤书终无益也!”(薛瑄.读书续录,卷十一.)古代教育家们反复强调学者应“自得”、“体认”,正是为了使那些外在义务化为自我的内在信念,最终使这种外在的义理与自我的个体存在融为一体,这才是儒家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正如理学家们所认为的:
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合内外之道也。(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3册.河南程式遗书,卷十八.中华书局,1981:193.)
大而化,则己与理一,一则无己。(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3册.河南程式遗书,卷十八.中华书局,1981:143.)
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不能存得心,不能穷得理;不能穷得理,不能尽得心。(朱子语类,卷九.论知行.朱熹撰.朱子全书,第14册:306.)
通过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就可以消除外在规范与内在精神的对立和冲突,从而达到一种“物我一理”、“己与理一”、“心包万理”的精神境界。在这一境界中,自我存在、自我良知就是那作为绝对义务、永恒法则的“理”。这种被称为“物我一理”的“合内外之道”,真正是达到了将外在伦理规范化为内在的精神追求、意志选择。
(三) 艺术熏陶
艺术总是和个人的情感、趣味、愉悦联系在一起的。艺术教育所涉及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情感,还包括非常重要的社会伦理内容。所以,以艺术作为道德教化的手段,它可作用于人的内在性情,使人自觉地接受其引导,故而历来受到儒家的重视。
在各种艺术形式中,乐是首先受到重视的。所谓“乐以治心”,实际上是道德教化的作用。《乐记》明确提出,乐是“先王”进行道德教化的重要手段:“乐也者,圣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这里肯定,乐具有感人至深的特点,它在进行移风易俗、道德教化的过程中,有着特殊的功效,因而受到统治者的重视。西汉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十分强调乐的教化作用:
……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做化之功也。王者未作乐之时,乃用先王之乐宜于世者,而以深入教化之民。教化之情不得,雅颂之乐不成,故王者作乐,乐其德也。乐者,所以变民风、化民俗也;其变民也易,其化人也著。(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中华书局,2006:2499.)
董仲舒大谈先王利用乐以教化万民,达到“变民风、化民俗”的长远政治效果,就是要建议汉武帝继承先王之绪,继续以乐建立教化之功。
除乐之外,诗的教化效能亦不可忽视,古人向有“《诗》教”之说。《礼记·经解》载:“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诗》教”即是一种艺术教育,它在培养人的温柔敦厚的性情、品德方面,有十分明显的功效。《毛诗正义·毛诗序》载:
《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于乡人焉,用之于邦国焉。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