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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述的中国知识传统旨趣的操作性、直觉性、功用性相比,西方知识旨趣鲜明地表现出思辨性、逻辑性及真理性的特征。我们可以在古希腊人那里找到这种知识旨趣的源头。古希腊的知识形态建立在主客相分的认知关系前提条件上,一方面强调对理论思维形式的反思,建构了一套脱离现实内容的纯思维形式;另一方面则强调知识是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反映,将客观世界确立为独立于主体的认知对象。古希腊人相信宇宙世界可以归结为一种最高的存在和普遍的法则,他们称之为“存在”、“理念”、“逻各斯”,同时,世界万事万物各有其具体的本质和规律,知识就是运用概念去反映世界万物的本质和规律。古希腊的知识传统中有一种对知识、思想及思维方式等精神文化作反思的传统。奠定古希腊知识传统的那些著名哲人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均对知识的逻辑形式作过深入的思考。他们在“对思想的思考”(thinking on thinking)方面具有十分浓厚的兴趣,并且在这种思想的反思活动中充分发展了形式逻辑。他们相信人们所认识的外部世界是有严谨秩序的,“逻各斯”就是外部世界的秩序、规律的总称。人们必须运用思维的逻辑形式,即概念、判断、推理的理性思维,才能认识和把握那个外在的“逻各斯”。所以,古希腊人在思想反思的过程中建立了形式逻辑的法则,包括正确定义概念、科学推理的形式方面的规则。构成全部西方知识文化的基础的思维规律、逻辑形式,就是在这种对思想的思考中发展起来的成果,它们深刻地影响并决定西方文化知识体系的建立,并且对西方的科学知识的建立和发展都起了奠基的作用。同时,古希腊的广义的知识阶层中盛行一种脱离社会功用而纯粹为了知识理性的完善而展开的辩证活动和学术交锋,探求知识似乎不是为了现实需要和功利追求,而是为了摆脱人类的愚昧和无知,寻求真理本身就是知识的目的。亚里士多德曾提出“古今来人们推理探索,都应起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为了寻求真理,希腊人对为学问而学问有着比为现实功用而学问有着更高的评价”,他们认为“为这学问本身而探求的知识总是较之为其应用而探求的知识更近于智慧”。所以,尽管古希腊发达的科学知识给他们的物质生活、社会功用带来了无穷的益处,但是,古希腊的知识形态却鲜明地保留着这种以求真为根本取向的特色。
如上所述,中国传统知识旨趣具有不同于西方的显著特征,那就是强调操作性、直觉性、功利性,这和古希腊以来的西方知识传统强调知识的思辨性、逻辑性、真理性表现出明显的差异。这种知识旨趣的文化根源在哪里呢?
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就是探求知识的文化根源之学。他认为每个时期的文化都有自己的结构类型,它们决定和支配着知识总体的构成原则和基本信码。如果知识形态是人们理性地、有意识地建构起来的话,那么,支配这种知识的文化根源则往往是非理性的、无意识的。中西知识形态的差异不是智力水平、认知能力的差异,而是一种知识旨趣的差异。本文希望借用“知识考古学”的方法对形成中国传统知识形态,知识旨趣的文化根源作一探讨。
在以文字为符号的知识形态产生之前的漫长时期,文化的主体是原始的巫术礼仪,那个时期的文化人被称为“术士”,所以,我们将这段时期的文化简称为“术”文化。术文化完全是一种行动实践化的文化,而与后来概念文字化的知识文化相区别。远古时期,术文化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涉及到祭祀、卜筮、祈祷、治病等巫术性的宗教活动,而且还从中发展出包括生产、打猎、军事等各类社会活动的仪文礼节,“其主观目的是沟通天人,和会祖先,降福氏族;其客观则是凝聚氏族,保持秩序,巩固群体,维系生存。”(李泽厚.说巫史传统.己卯五说.中国电影出版社,1999:41.)
其实,在世界各个古文明中,都有一个巫术文化占主导地位的历史源头,以后才从这种原始的巫术文化演变发展为文明时期的宗教文化、科技文化、典籍文化。但是,中西文化在文明化过程中却走的不是一条途径。古希腊文化经过“哲学的突破”之后,其思想文化摆脱了原始巫术,科学与宗教脱离了巫术而获得独立的发展。这样,西方的知识传统具有了思辨性、逻辑性、求真性的特色。但是,古代中国的巫术文化则直接转化、演变成新的文化形态,这种文化形态既保存了巫术文化中操作性、功能性及主客互渗性的特点,但是又具有理性化、典籍化、体系化的特点,儒家的《周易》、《仪礼》等经典就是这种典籍化巫术的文化结晶。
这种由“术”而转化过来的“学”,就必有自己不同于西方知识形态的传统和特色。中国的知识传统所以具有自己的特色,与它源于术文化、同时又包容术文化有密切联系。譬如说,巫术文化是一种身心一体的文化,注重程式化的活动,其思想概念都体现在规范化、操作化的活动过程之中,古代中国的知识形态也具有操作性的特点,“知行合一”、“理在事中”表达了这种知识形态的特点;巫术的活动过程是主客不分的,施行巫术者既是具有主动精神的祈求者,又是那作为“神灵”的对象性存在,而古代中国的知识形态也明显具有主客不分、天人互渗的倾向,认知对象从来不是某种脱离主体的对象性存在,就是朱熹确立了“天理”作为认知对象的客观法则,但他最后又承认“心与理一”,认知对象就在认知主体之中,格物时所认识万物中之理与体认心中之理结合起来,它是同一个“天理”。巫术文化不是为了个体的精神超越,而是希望获得世俗的现实需要和物质利益,古代中国的知识形态也具有功利化取向,功利性成为衡量知识价值性的根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