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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书院精神与中国教育传统
书院作为一种教育机构,其主要目的当然是培养人才。书院在全国各地乃至山林乡村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书院群体,而这个书院群体又承担着各个历史时期以儒家文化去培养人才的功能。那些著名书院在传播文化、培养人才方面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岳麓书院创建于北宋初年,南宋时著名理学家张栻主教该书院时,求学者络绎不绝,以致当时留下“道林三百僧,书院一千徒”的民谚。黄宗羲、全祖望编著《宋元学案》,专门将张栻在岳麓书院培养的著名弟子列成《南轩学案》、《岳麓诸儒学案》等,他们既是一批学者,也是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文学家等。其中有被《宋史》称为“一时之英才”的吴猎,有被《宋史》称为“学识正大”的彭龟年,有抗金的著名将领赵方,有被认为是“通务之才”的陈琦等。这些学生在南宋的政治、经济、外交、军事、学术、教育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清代以后,岳麓书院又涌现出了一大批人才,在中国历史的近代转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著名的爱国主义思想家魏源,政治改革家陶澍,“湘军集团”洋务派的主要首领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第一个驻外公使、著名外交家郭嵩焘,由维新走向革命的政治家唐才常、沈荩,著名教育家杨昌济等,均是岳麓书院培养教育出来的,所以岳麓书院大门挂着“惟楚有材,于斯为盛”的对联。
书院教育所以能够起到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同书院的精神传统有关。书院精神的历史意义与现代价值,就在于它鲜明地体现了儒家人文教育的理念,从而成为中国传统教育思想、教育实践的典范。
书院精神体现在教育思想、教育实践两个方面,下面分别予以讲述。
(一) 书院的教育思想
在中国古代的各种学术流派中,没有哪一个学派像儒家学派那样以教育为重心来建立思想体系;在世界各种文化中,没有哪一种文化像儒家文化那样以教育作为立国的根本。儒家对教育的重视,已经成为一个有目共睹的文化现象。可以肯定,儒家学说本身包含着当时世界上最为成熟的教育学说。
然而,同样引人注目的是,儒家教育本质上是一种人文教育。儒家终生以“道”为志,儒家所追求的道其实就是“人道”,即所谓“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儒家强烈的人文关怀主要有两种途径来实现:以道易天下和以道教天下。前者是治国平天下,后者是治学讲学。所以,通过治学讲学的文化教育活动实现以道教天下,从来就是儒者的最重要职责。而且,这也使得儒家教育表现出强烈的人文精神。
儒家的人文教育,坚持将教育价值定位于“人道”化的社会群体。但要建设一个合乎道德理想的和谐群体,必须使社会成员成为具有善良品格、道德素质的个人,尤其要能培养出一种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承担社会理想的主体性人格。儒家教育目标始终是道德完善的个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人文教育所关注的重点,包括人的社会与社会的人。
所以,书院教育的鲜明的特色,那就是对道德人格的关注。在儒家教育理念中,充满着一种推崇主体性人格的人文精神。儒家教育所关切的,就是如何从洒扫应对的礼仪中,将自己培养成“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主体;如何将自我内在的潜能,发展成为一种“与天地合德”的宇宙精神。这样,书院教育始终致力于这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如何培养出主体性道德人格。
唐宋以来,官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把学校教育和科举取仕结合起来。学校教育人、培养人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能够应付科举考试以走上仕途。官学教育因此而流为科举的附庸,出现了许多严重的弊端。宋儒们看到了官学教育的通病,朱熹批评说:“太学者但为声利之场。”教者为科举而教,学者为科举而学,结果是“风俗日敝,人才日衰”。
为了纠正官学的弊端,宋儒为书院提出了新的教育宗旨,即要求恢复先秦儒家教育的传统,以道德人格为书院教育的目的。朱熹制定的《白鹿洞书院提示》,在书院史上有广泛的影响,首先在于它讲明了书院的教学目的。朱熹提出:“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他认为书院的教育目的不是为了获取个人的名利,而是为了进行义理教育、道德修身,以培养出合乎儒家道德标准的理想人格。南宋其他理学家在书院教育目的方面也提出了相同的看法。如张栻主教岳麓书院时,他在《潭州重建岳麓书院记》一文中亦主张,书院应反对“群居佚谈”、“科举利禄”等习气,主张“成就人才,以传道济斯民”为教育目的。南宋时期理学家们开创了理学和书院结合的局面,同样也奠定了书院以儒家人格理想为宗旨的教育目的。
南宋后期,尤其到了元、明、清时期,理学已经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哲学,本身又成为官学教育和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与此同时,书院教育也和科举考试有了更加密切的联系。尽管如此,仍有大量书院保持了自己的教育宗旨,尤其是那些由名儒主持的书院。如明代王守仁创办书院,就明确反对以科举为目的的教学,他批判官学那种“记诵辞章,而功利得丧,分惑其心”的教育,主张书院教育是启发良知、培养圣人,提出“圣人之学,惟是致良知而已”。这些理学家都要求书院教育能够保持自己独立的办学宗旨,以理想的道德人格培养作为书院教育的目标。
由于书院教育思想具有重视人格教育的人文特征,并自觉实现孔子的“成人之教”、“为仁由己”,孟子的“自得之学”、“尽心、知性、知天”,故而能够体现一种发展主体人格的人文教育特色。书院的这种教育观念及其特色,表现出浓厚的人文教育气息。值得注意的是,书院的人格教育方法总是坚持行为践履与道德理性的统一。
首先看道德行为训练。儒家所推崇的主体性人格总是和外在的伦理规范、行为模式联系在一起的。孔子自述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最高人生境界,其“从心所欲”的意志自由和“不逾矩”的规范遵循也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要培养主体性人格,首先应加强对学生关于良好的道德习惯、行为模式的训练。人格教育的第一步,就是行为模式的训练。书院教育总是要求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将自我置于礼仪之中,使主体的内在性情、意志和外在的礼仪融为一体。主持书院的教育家们都重视这一点,明代教育家王守仁说:
导之习礼者,非但肃其威仪而已,亦所以周旋揖让,而动荡其血脉,拜起屈伸,而固束其筋骸也。讽之读书者,非但开其知觉而已,亦所以沈潜反复而存其心,抑扬讽诵以宣其志也。凡此皆所以顺导其志意、调理其性情、潜消其鄙吝、默化其粗顽,日使之渐入礼义而不苦其难,入于中和而不知其故。
尽管那些洒扫应对、周旋揖让的礼节本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和强制,而心智筋骸、志意性情的活动则是一种内在的身心,但通过有目的的教育和训练,就可以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达到一种“习与智长,化与心成”和“渐入礼义而不苦其难,入于中和而不知其故”的境地。
其次看道德理性的培养。主体性人格是建立在道德理性的基础之上的,书院教育亦十分重视道德理性的培养。道德理性的获得,首先是和“穷理”、“致知”的知识学习分不开的。所以书院教育从来是将读书明理、格物致知作为主要方面。朱熹是这种道德理性教育的积极倡导者,他要求学者通过格物穷理的途径,将外在的万理与内在的心知结合起来。他说:“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这里的天下之理主要是儒家倡导的伦理规范、知识体系,而人心之知也是儒家教育所要培养的道德理性。一切士君子如果具有了这种道德理性,就能够自觉承担仁道的价值,成就一个具有伦理主体精神的自由人格。
(二) 书院的教育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