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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太监虽说较明代为少,但在最多时亦曾达三千余名,尽管清朝鉴于明季宠任太监的流弊,曾由历代君主三令五申地严戒太监的干预政治,但在慈禧时代的皮硝李(李莲英)和隆裕时代的小德张,却也都是结交大臣、贪赃纳贿的有名太监,都曾闹得乌烟瘴气,一塌糊涂。总之,因为那些当太监的人,他们是有机会能够每日接近君主,而收到近水楼台之利的,并且他们的思想知识,又都是在普通人的水平线下的居多,所以他们的假势欺人、营私舞弊的事,是自然会不断发生的。
固然,他们也都曾饱受了封建统治制度的种种熏陶感染,满脑袋顽固的反动思想,特别是腐蚀人的纨袴习俗和靠天吃饭的消极怠惰习性,更是长期地成为他们的膏肓之疾,所以,除了善于摆空架子坐吃山空,便什么本领也没有了。
在清代宫中的太监,也是和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其他阶层一样,是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例如,"都领事"(即都总管),他便是统辖宫廷中的四十八个单位的太监头子。据说清代皇帝在祭天上表文时,照例在表上要写上皇帝和最高级大臣以及都总管的名字,并说这是意味着"一君一臣一奴"的意思,也就是代表全般社会的意思。在都总管下,尚有大总管、二总管、带班首领、御前小太监、殿上太监、一般太监和最下层的"地方打扫处"太监等之分。总管便有权责打其管下首领以次的太监,依此类推,也是和封建社会中的其他阶级一个样,都是在宝塔形的一层压一层的等级制度下,显示出家长宗法制触须的到处延长。现在想讲一下,关于从我眼中所看到的,我耳中所听到的关于太监的几个实例。
就连一般的宗室觉罗和八旗人等,尚且由于过惯了二百余年来的不劳而食的寄生生活,成了肩不能担、手不能提的人中废物,何况是比他们的享受生活还要超过不知要多少倍的"王公",自然更是被那二百多年的荣华富贵给弄得不成个样子了。
(1)"钱粮名字"和"御制名字"
凡是够得上王公爵位的人,不用说都是过去清朝的贵族。就是到了辛亥革命成功、清朝反动统治势力垮台以后,他们仍是在"优待条件(乙)"的作用下,仍然都过着不减昔日的剥削阶级寄生生活。
从前在宫中的太监额数,虽然有固定的限额,但在无形之中,仍是有一种严格的自然限制,那就是认师父的制度,一般是在入宫时须得认一名宫中在职的太监做师父,自己再以徒弟身份拿出一些倾家之有无的钱来,买个名字而进入宫中。所以,在当时的宫中,例如有一个叫李德顺的太监,他的本来姓名根本就不是李德顺,而是王庆平,而现在他所顶替的这个李德顺的名字,甚至是几十年或是百年前的一个人的姓名。他既是顶替这个有名无人的姓名入了宫,他便得丢掉自己的真姓真名,而以这个沿用已久的旧姓名,变成为有册可稽的宫中太监李德顺了。当时把这种名字叫"钱粮名字"。其次是"御制名字"。这是当某一太监,能够在偶然幸运下,被选中为伺候君王的"御前太监"时,那么,他就有可能得到皇帝的赐名之恩。当时把这种名字叫作"御制名字",不过是当时过境迁老病物故之后,这个"御制名字"便又成为供后来者"冒名顶替"的所谓"钱粮名字"了。
不过是,所谓的"大臣",差不多也就是前清的"遗老",只因为这帮所谓的"大臣",都是曾在清末做过相当大的职位,所以他们的党羽也比较多,他们为非作歹的罪恶和影响也比较大。现在先从"王公"说起。
再者当太监在宫中当差时,固然是有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尊卑上下之分,但是在宫外,他们却有一种"行会"式的互相扶助组织,在这种组织中,也有相当的公积金,供作他们之间的养老、埋葬之用。这是本着他们之间的"同类爱"而做出来的互助义务组织。都是在有钱者多摊,无钱者少摊或不摊的精神下,积年累月设置起来的。例如,在北京西郊海淀附近,就有一个"太监公墓"。其中所埋葬的并不只是清朝时代的太监,还有不少明朝太监的坟墓也在其中。不过是,阔太监的坟要大些,墓碑也讲究些,而一般的太监则是按照个人的身份财力各有大小之不同而已。并且在那里还有专门负责看守坟墓的人(不是太监),一直到了民国十六七年的时候,仍是如此。
"王公"就是指着前清时代的宗室中的"王、贝勒、贝子、公"等来说;"大臣"就是指着在清末职位高的官员来说。
(2)"替僧""打手"和"牢狱"
先从"王公"和"大臣"的定义来说。
在清朝旧制中,每一代皇帝,照例要有一名太监替皇帝去当喇嘛。这种"太监而喇嘛"的人,当时叫他作"替僧"。凡是当了"替僧"的人,虽然不能套用"太监而喇嘛"的公式而去享有太监加喇嘛等于皇帝的"福分",但是他却有太监加喇嘛加皇帝等于"替僧"的资格。所以,凡是选中为"替僧"的人,他便可以经常在相当优厚的待遇下,过他那一辈子不劳而食的寄生生活。我在宫中时,就有一个照例的"替僧"。他的任务是除了按照规定一个月念上几遍藏经,其余的日子就是以"替僧"的资格,身上穿着喇嘛的服装,手中提着鸟笼子,到街上游逛消遣的。
现在再说一说所谓的"王公"和"大臣"。
宫中还有一个专门保管内廷档案,抄缮年节等日的礼节单子并掌管打人的单位,叫作"敬事房",除了普通的师父打徒弟用不着劳这帮正规化打手的大驾,像是总管责打其管辖下的太监时,特别是君王责打太监时,照例就得劳他们亲自下手了。例如,皇帝发出厉声"传敬事房"的口头命令时,这些专业打手便"雄赳赳"地把满装竹竿或竹板的黄布口袋拿了来。当听到责打多少的吩咐后,挨打的人,便须柔顺地趴卧地上,高耸双臀恭敬候打。而"敬事房"的太监这时便"狐假虎威"地从袋中抽出打人的工具,同时更叭的一声,把满盛笞具的布袋用力掼在地上。然后便按照吩咐下来的数目,用力笞在受笞者的双臀上面。同时还有人站在一旁高声"一、二、三、四......"地喊出笞打的数目。这就是清宫中以太监打太监的概略情形。
我还认为相当于这一类型的人物,也可以作为"遗老"之中的一些"殿军"的存在,因为他们所起的遗老作用比较小些。
在宫中除了"敬事房"这帮御用打手,还有一个更进一步的惩罚机关,就是在内务府大臣管辖之下的宫廷专用监狱----"慎刑司",凡是被认为应从重严办的太监,便交到这个"慎刑司"里去加以审讯、监禁和行刑。"慎刑司"这三个字从表面上看来仿佛是个好字样,因为慎重用刑谁能说不好呢?不过这也如同在过去专制时代从那嗜杀成性专制魔王口中所喊出来的"刑期无刑"一个样,其表面的字句和内容是完全不相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就拿"慎刑司"来说吧,它并不是什么"慎刑",而是专门看着主人的颜色,秉承主人的意旨,而专门蹂躏人权和草菅人命的机关。当然,在那清朝统治的二百余年之中,只由于专制君主的一喜一怒一爱一憎而在这"慎刑司"中受过淫威滥刑的太监等,真可以说是不计其数的了。
此外,像是相当于这种类型的所谓"遗老"的人,还多得很,这不过是其中的一两个例子,其余以此类推可也。
(3)"灯火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