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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芭布丝凑过来仔细察看,叹息道,“谁都这么说。”
她吐出的这口气带着果汁泡泡糖的香味,芭布丝问苏珊知不知道有人盘下了原先的乡村洗衣坊,打算开成家具店。看样子卖的东西不便宜,希望能在那儿找到一盏漂亮的小防风灯,正好和她公寓那盏配成一对儿,搬出家里,住到镇子上是她这辈子最明智的决定,今年夏天可真不错,眼看着就要结束了,真是可惜。
13
下午三点。
邦妮·索耶躺在深沟路住处的宽大双人床上。这是一幢正常的屋子,不是简陋的拖车住宅,打过地基,有地下室。她丈夫雷格是机修师,给吉姆·史密斯在巴克斯顿的庞蒂亚克修理厂做事,钱挣得不少。
她赤身裸体,只穿一条蓝色薄纱内裤,不耐烦地扭头去看床头柜上的时钟:三点零二分——人呢?
仿佛受到了召唤,卧室门开了一条最小的小缝,科里·布莱恩特朝房间里窥视。
“可以吗?”科里轻声说。他才二十二岁,为电话公司工作了两年,与一名已婚女性发生关系,特别对方还是邦妮·索耶这样的万人迷(一九七三年曾获坎伯兰县小姐称号),让他两腿直发软,既紧张又亢奋。
邦妮微微一笑,露出套着人工牙冠的可爱白牙。“要是不可以,宝贝儿,”她说,“你身上就会多个窟窿了,大得可以透过它看电视。”
科里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线务员的工具腰带滑稽地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邦妮咯咯笑,她张开双臂:“我真喜欢你,科里,你太可爱了。”
科里的眼神落在那一小片蓝色尼龙布底下的黑色阴影上,亢奋顿时压过了紧张。他抛开轻手轻脚的步法,跑到邦妮身边,两具身体贴在一起,林子里某处有一只蝉开始鸣叫。
14
下午四点。
本·米尔斯一推书桌,向后一靠,下午的写作任务完成了。他放弃了公园散步,从早上写到现在,几乎没有休息过,免得晚上去诺顿家吃饭时良心不安。
他站起身,伸个懒腰,听着脊椎关节咔咔响。汗水打湿了他的身体。他打开床头柜,拿出干净毛巾,赶在其他人下班回来把浴室挤得水泄不通前下楼去冲澡。
他把毛巾搭在肩头,转身准备出门,走了两步,有某样东西吸引了注意力,他来到窗口。小镇风平浪静;镇子正在下午将尽的阳光下打着瞌睡,天空呈现出夏末晴天时照拂新英格兰的独特深蓝色。
视线越过乔因特纳大道上的那些两层小楼,越过它们铺着柏油的平屋顶,越过孩童放学后闲逛、骑自行车和打闹的公园,越过小镇西北角、第一座苍翠丘陵挡住布罗克街的地方。视线自然而然上移,越过树林的缺口处、伯恩斯路和布鲁克斯路相交的T字路口,继续向上就是俯瞰全镇的马斯滕老宅。
从此处望去,老宅仿佛精美的缩微模型,小得像是儿童的玩具屋。他喜欢这个视角。从此处望去,马斯滕老宅变成了他能应付的东西。你抬起手,用巴掌就能遮住它。
老宅门前的车道上停着一辆轿车。
他站在那里,毛巾搭在肩膀上,他望着轿车,无法动弹,感觉到甚至不想尝试分析的恐惧在肚子里爬动。两块脱落的百叶窗也换好了,给老宅添加了先前缺少的私密和隐蔽的感觉。
他的嘴唇默默地动着,像是在说没有人——甚至包括他自己——能够明白的字词。
15
下午五点。
马修·伯克左手拎着公文包走出高中校门,穿过空荡荡的停车场,走向他的雪佛兰比斯坎轿车,车很旧,去年的雪胎还没换掉。
他今年六十三,离强制退休差两年,还在全职带英语文学课并辅导课外活动。秋季活动是校园话剧,他刚带读完三幕轻喜剧《查理的问题》剧本,此刻又是一肚子彻底的挫败感,到时候也许有十来个饭桶能记住台词(然后死气沉沉地颤抖着背出来),表现出才华火花的只有三个孩子。他打算周五选角,下周开始排演。演出安排在十月三十日,在此之前必须排练完毕。麦特有个理论,说高中演出应该像坎贝尔的字母花片汤:可以没滋没味,但不能惹人讨厌。孩子的亲属会前来观看。坎伯兰《纪事报》的剧评家肯定要来,还会写一篇充满多音节长词的赞叹文章,收了钱就必须替地方演出说好话。女主角(今年多半是露丝·克罗凯特)将和某位剧组成员坠入爱河,然后在剧组聚会后失去贞操。演完话剧,他打算继续搞辩论俱乐部。
虽然已经六十三岁,但麦特·伯克仍旧喜欢教书。他在维持风纪方面不太拿手,因此错失了升上管理岗位的机会(他有点喜欢胡思乱想,连当助理校长都不够格),但无法维持纪律也并没有让他气馁。麦特曾在纸飞机和唾沫纸球满天飞、暖气管道咚咚响的冰冷课堂上朗诵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曾一屁股坐在图钉上,却毫不在意地随手扔掉,命令学生把语法课本翻到四百六十七页,也曾打开抽屉去拿作文卷子,看见的却是蟋蟀和青蛙,某次还摸到了一条七英尺长的黑蛇。
他在英语这门语言里上下求索、左右驰骋,就像一个孤独但奇怪地心满意足的老船长:第一节课讲斯坦贝克,第二节课讲乔叟,第三节课讲主题句,午餐前最后一节课讲动名词活用。他的手指没有被尼古丁染黄,而是永远裹着一层粉笔灰,这同样是一种成瘾性物质的残余物。
孩子既不崇敬也不喜爱他;他不是在美国某个偏远乡村悄然老去的齐普斯先生,等待被罗斯·亨特发现,但许多学生后来学会了尊重他,有几位甚至从他身上学到一个道理:无论多么古怪或卑微,但奉献终究值得敬佩。他喜欢他的工作。
此刻他坐进轿车,一脚把油门踩过了头,引擎溢油熄火,他等了几秒钟,重新发动车子。他把收音机调到一家波特兰的摇滚乐电台,音量开大到扬声器的失真点。他认为摇滚乐是了不起的音乐。他倒车开出停车场,再次熄火,再次发动。
他在塔加特溪路有幢小屋子,很少有访客上门。他一辈子没结婚,在德州有个兄弟为石油公司工作,但两人从不通信,此外没有其他亲属。麦特并不怀念人与人的温情。他独来独往,但孤独没有让他变得扭曲。
乔因特纳大道和布罗克路的路口红灯闪烁,他稍作停留,然后转弯回家。影子已经拉得很长,阳光很暖,美得出奇——金色的泛光像是来自法国印象派画作。他扫了一眼左侧,见到马斯滕老宅,然后再次望过去。
“百叶窗,”他的声音很响,盖住了收音机里的强劲鼓点,“百叶窗又安上了。”
他望向后视镜,发现老宅的车道上停着一辆轿车。他从一九五二年开始在撒冷林苑镇教书,这还是第一次在马斯滕老宅的车道上看见车辆。
“有人住进来了?”他自言自语道,继续向前走。
16
傍晚六点。
比尔·诺顿,苏珊的父亲,林苑镇的一号行政委员,惊讶地发现他挺喜欢本·米尔斯,更确切地说,他非常喜欢本·米尔斯。比尔是个大块头的硬汉子,黑头发,体格像卡车,虽已年过半百,依然没有发胖。念十一年级的时候,他得到父亲许可,退学参加海军,从此一步一个脚印走到现在;二十四岁那年,他亡羊补牢,通过同等学力考试,取得了高中毕业证书。比尔不是见了读书人就来气的没见识粗人,但有些普通工人就是那样,他们或者因为命运作弄,或者出于自己的原因,没能完成他们本来有能力完成的学业,因而对学历充满抗拒心理;但另一方面,对苏珊从学校领回家的某些眼神柔弱的长发少年——他称之为“艺傻”,他也没有任何耐性可言。他并不特别在意发型和衣着,真正让他腻烦的是这些家伙一看就不踏实。他老婆很喜欢弗洛伊德·蒂比茨,苏西自毕业后就经常和他来往,但比尔对他没什么好感,不过也不特别讨厌。弗洛伊德在法尔茅斯镇格兰特的公司有个不错的管理层工作,比尔·诺顿觉得他还算踏实。另外,他好歹是个同乡。不过这位米尔斯似乎也算得上。
“告诉你,你可别拿什么艺傻不艺傻的难为他。”听见门铃声,苏珊起身说。她穿浅绿色夏装,新做的休闲发型向后挽,用一卷略显过大的绿色纱线松松垮垮地扎在脑后。
比尔笑道:“苏西我亲爱的,我见到他们就知道该怎么叫了。不过我保证不会让你难堪的……你说我让你难堪过吗?”
苏珊给他一个担忧的紧张笑容,过去开门。
和女儿一起回来的男人身材瘦长,看上去很机灵,他容貌精致,有一头近乎油亮的浓密黑发,然而是因为油性发质,因为他看上去像是刚洗过头。他的打扮让比尔很满意:纯蓝色牛仔裤,非常新,白衬衫的袖子卷到肘部。
“本,这是我的爸爸和妈妈——比尔·诺顿,安·诺顿。妈妈,爸爸,这位是本·米尔斯。”
“您好,很高兴见到你。”
本对诺顿夫人露出拘谨的笑容。她回答道:“你好,米尔斯先生。这是我们第一次亲眼看见活生生的作家。苏珊真是兴奋坏了。”
“别担心,我不引用自己写的书。”本又笑了笑。
“哈啰。”比尔说着从椅子里抬起身体。他一步步奋斗到如今在波特兰码头的工会领袖位置,他握手紧实而有力。但米尔斯和他见惯了的各色艺傻不一样,他的手没有软下去,也不像水母那样虚弱。比尔扔出第二道试炼的诱饵。
“喝啤酒吗?外面冰了些。”他朝后院打个手势,后院是他自己动手搭建的。艺傻无一例外都会拒绝,他们大部分都吸大麻,不肯把宝贵的清醒时间浪费在酒精上。
“哎呀,我太想来一瓶了,”本说,微笑变成了咧嘴笑,“两三瓶也没问题。”
比尔的笑声就像打雷:“好极了,你和我是一挂的。跟我走。”
听见他的笑声,两位外貌相似的女性之间仿佛建立了一种奇特的联系。安·诺顿眉头紧锁,但苏珊却眉头舒展——担忧似乎通过心电感应从房间一头传到了另外一头。
本跟着比尔走上露台。角落的脚凳上摆着冰柜,里面装满了易拉罐的蓝带啤酒。比尔抽出一罐,扔给本,本单手轻轻接住,免得拉开时喷泡沫。
“这儿真不赖。”本说。他望向后院的烧烤炉,炉子比较低,砖结构,很像那么一回事。炉火泛起的热气浮在上头。
“自己动手造,”比尔答道,“总得造得比较好。”
本痛饮一大口啤酒,然后打个嗝,比尔又给了他一分。
“苏西觉得你很合她胃口。”诺顿说。
“她是个好姑娘。”
“务实的好姑娘。”诺顿补充道,条件反射似的打个嗝。“她说你写了三本书,都出版了。”
“对,没错。”
“卖得好?”
“第一本还行。”本没多说什么。比尔·诺顿微微点头,他赞成有料的男人该把钱的事情藏在自己肚子里。
“愿意帮我烤汉堡和热狗吗?”
“当然。”
“热狗得切个口子,烤的时候让肉翻出来。知道怎么做?”
“知道。”本用右手食指在半空中画个十字,咧嘴微笑。天然肠衣灌的热狗必须剖开,免得受热后炸裂。
“没错,你确实是这片林子里长出来的,”比尔·诺顿说,“说得非常好。拿上那袋木炭,我去取肉。带好你的啤酒。”
“我和啤酒一体同心。”
比尔正要进屋,停下来对本·米尔斯挑起一侧眉毛。“你这人踏实吗?”他问。
本微笑,有点庄重地说:“非常踏实。”
比尔点点头:“那就好。”说完就进屋拿肉去了。
芭布丝·格里芬的暴雨预报差了十万八千里,后院的烧烤大餐非常顺利。傍晚刮起轻风,加上烧烤炉里阵阵飘出的山核桃木烟气,驱走了夏末绝大多数的蚊子。母女二人收拾好纸餐盘和调味品,一人拿了一瓶啤酒也在院子里坐下,笑看擅长利用复杂气流的比尔打羽毛球痛宰本,最后比分为二十一比六。本拒绝了再赛一场的提议,很不情愿地指指手表。
“手头有本书在写,”他说,“今天还差六页。要是喝醉了,明早估计都认不出自己写了什么。”
苏珊送他到前门口,他是徒步从镇上走来的。比尔熄灭炉火时暗自点头。他自称为人踏实,比尔打算相信他的话。他并不存心显山露水,但任何吃完晚餐还要干活的人都能有所成就,说不定还是像样的大成就。
另一方面,安·诺顿离解冻还远着呢。
17
傍晚七点。
戴尔波特·马凯,戴尔酒吧的店主兼任酒保,才给门前的粉色新店标通上电十分钟,弗洛伊德·蒂比茨就开车进了酒吧的碎石停车场。“戴尔酒吧”这几个字足有三英尺高,中间的撇号是个盛烈酒的高杯。
正在合拢的紫色暮霭里射出今天最后几缕阳光,低处的洼地很快就将聚起薄雾。再过一个钟头左右,晚间的常客就会陆续到场。
“嘿,弗洛伊德,”戴尔说,从冰柜里抽出一瓶米狮龙啤酒,“今天如何?”
“凑合,”弗洛伊德答道,“啤酒看起来不错。”
他个子很高,沙色胡须修剪整齐,穿双股针织轻便裤和休闲运动上衣,这是他在格兰特公司的工作服。他是信用卡分部的副主任,算是漫不经心地喜欢这份工作,但睡一觉说不定就会开始厌倦。他觉得他在随波逐流,但这种感觉并不特别糟糕。再说他还有苏西——一个好姑娘。她很快就会对他回心转意,到时候他大概就必须奋发向上了。
他在吧台上放下一块钱,贴着杯壁倒啤酒,迫不及待地一饮而尽,然后又倒一杯。酒吧里还有个客人,年纪很轻,身穿电话公司的连体服——布莱恩特家的小子,弗洛伊德心想。他坐在一张台子前喝啤酒,在听自动点唱机里的缠绵情歌。
“镇上有什么新鲜事?”尽管知道答案,但弗洛伊德还是这么问。不会有什么像样的新鲜事。也许高中里有人喝得半醉去上课,但此外他就想不出其他的了。
“唔,有人杀了你叔叔的狗。够新鲜吧。”
弗洛伊德的酒杯停在了半空中。“什么?文叔的狗?医生?”
“没错。”
“被车撞死了?”
“要是那样就不新鲜了。迈克·莱尔森发现了尸体。他去谐和山修草地,医生挂在墓园大门的尖刺上。开膛破肚。”
“狗娘养的!”弗洛伊德说,大为震惊。
戴尔严肃地点点头,这番话造成的冲击让他很高兴。镇上今晚还有一件热闹事在疯传,人们见到弗洛伊德的女朋友和住在伊娃公寓的作家待在一起。不过这个就留给弗洛伊德自己去发现吧。
“莱尔森把尸体拿给帕金斯·吉列斯皮,”他告诉弗洛伊德,“他觉得狗也许本来就死了,一群小屁孩当恶作剧把它挂在门上。”
“吉列斯皮连屁眼和地上的窟窿都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