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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到牧场顶部的旧石墙边上,便又停下脚步。这地方风景很可爱,是她在农场里最喜欢的角落之一。石头上长满了地衣和苔藓,看上去古意盎然,尽管并不是历史遗迹。看起来,布莱克的先辈修筑这道墙是想清理田野里的石头,但他只修了二十英尺就放弃了,改用栅栏接替下去。墙是从北往南修的,在这晴朗的午后,太阳把墙的西面晒得暖暖的。附近长着一棵金冠苹果树,较早成熟的几颗苹果掉在高草丛中,蜜蜂受到腐烂苹果的甜香味吸引,在阳光下嗡嗡地鸣叫。石墙根没有开阔的视野,只能眺望林地的一角,那里有一丛黑莓和两棵高大的栗子树。艾达觉得这是自己见过的最安静的地方,她在墙脚的草丛中躺下,把围巾卷起来当枕头。她从口袋里拿出书,开始读《如何捕捉乌鸫,及乌鸫如何飞走》这一章。她不停地读下去,完全沉浸在战争和歹徒的故事中忘记了自己,直至最后,她在渐渐下落的夕阳和蜜蜂的鸣叫声中睡去。

艾达在一场大梦中睡了很久,她梦到自己在火车站,站在一群候车的乘客中间。房间中央有一个玻璃匣子,里面站着一具白骨,像她曾在博物馆里看到的陈列的骨架一样。她坐着等火车时,玻璃匣里充满了袅袅上升的蓝色火焰,仿佛玻璃灯罩里燃烧的灯芯。艾达害怕地看着白骨自己长出血肉,人体逐渐成形,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父亲正在复活。

其他乘客惊恐地散开,逃到房间的墙边,艾达尽管也很害怕,却还是朝玻璃匣走去,把手放在上面,等待着。然而,门罗没有完全变成他自己。他仍然是一具行尸走肉,覆盖在骨头上的皮肤薄得像羊皮纸。他的行动缓慢却疯狂,仿佛一个人在水底下挣扎。他把嘴凑近玻璃,恳切而急迫地想跟艾达说话。他的举动仿佛想要说出最重要的事情,但是,即便艾达把耳朵贴在玻璃上,还是除了含糊的呓语什么都听不见。然后,她听见一阵风声,似乎暴雨将至,玻璃匣子突然空了。一名列车员走过来招呼乘客上火车,艾达很清楚终点站是过去的查尔斯顿,假如她坐上列车,时光就会倒流二十年,抵达她的童年时代。所有乘客都上了火车,他们从车窗口微笑着挥手,欢快极了。车厢里传来阵阵歌声,火车轰隆隆开走了,但是,艾达独自一人站在铁轨边。

她醒来时,睁眼看见一片夜空。暗红色的金星刚滑过林梢向西落下,她曾经在笔记本里记录过上半夜金星的位置,所以知道此时已经过了午夜。半个月亮悬在高空。晚上空气很干燥,稍微有点凉意。艾达展开围巾,裹在身上。当然,她从未独自在树林里过夜,但她发现这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可怕,即便她刚做过噩梦。月亮在树林和田野上洒下一片幽蓝的光。冷山依稀可辨,像天边一抹浓黑的墨迹。除了远处山齿鹑的鸣叫,几乎没有声响。她感觉不必着急回到房子里。

艾达打开陶罐的封蜡,伸进两根手指,把蓝莓果酱挖进嘴里。果酱里糖放得不多,尝起来新鲜又爽口。艾达坐了几个小时,看着月亮越过天空,一小罐果酱吃得一干二净。她想起梦中的父亲,还有井底的黑影。她意识到,尽管她深爱着门罗,却还是受到了梦中幻影的奇特影响。她并不希望父亲来找她,也不想立刻随他而去。

艾达坐了很长时间,直到天亮。第一道晨曦开始露出灰色的微光,天色渐明,群山开始显出轮廓,却依然保留着黑夜的颜色。山峰间的雾气渐渐升起,失去了和山一样的形状,在早晨的温暖中弥散。牧场中,树荫下的草地露水未晞,勾勒出树木的倒影。她站起身来,向房子走去,两棵栗子树下面依然萦绕着夜晚的气息。

回到房子里,艾达取出轻便书桌,在客厅的那把读书椅上坐下,把书桌放在腿上。客厅里还很昏暗,只有一片早晨的金色阳光洒在桌板上面。光线被窗格分割成一道一道,阳光照亮的空气中充满悬浮的尘埃。艾达把信纸放在一小块光斑中间,很快写好了一封信,婉言谢绝了律师的提议,她的看法是,管理这份目前几乎山穷水尽的产业,自己的资格还是绰绰有余的。

在夜里醒着的几个小时,她翻来覆去想过将来的各种可能性。但是,她的选择很少。假如她试图把产业卖掉,回到查尔斯顿,在买主难觅的困难时期,仅靠卖掉农场换来的一小笔钱,她的生活根本维持不了很长时间。过不了多久,她就得寄人篱下,以做家庭教师或音乐老师的名义,投靠门罗的朋友。

不想那样的话,就得找个人嫁了。作为饥不择食的老处女回到查尔斯顿,这个想法让她惊恐万状。她能想象得出这是如何一番光景:手头仅有的钱大部分花在买合适的衣服上,然后跟处于查尔斯顿社交圈三四流、一无是处的老光棍谈婚论嫁,因为跟她年龄相当的男人都去打仗了。她所能预见到的结局就是,最终自己跟某个男人说爱他,意思却是他不过碰巧出现在她一贫如洗的时候。即便在眼下的危难之中,她也无法强迫自己去想象,如何强颜欢笑地嫁给这样一个人,那只能让她感到压抑和窒息。

假如她这样灰头土脸地回到查尔斯顿,很少会有人同情她,人们只会对她冷嘲热讽,因为在许多人眼中,她白白浪费了飞逝的青春年华,真是愚不可及,短暂的几年光阴里,待字闺中的年轻淑女们受到顶礼膜拜,男人顺从地拜倒在石榴裙下,整个社交界都踮起脚尖,看着她们步入婚姻,仿佛这是顺应了宇宙间最重要的道德力量。艾达对此冷眼旁观,当时,门罗的朋友和熟人都感到很费解。

她并没有努力把自己嫁出去。晚宴之后,女士们进入单独的客厅,已婚和将要结婚的女人互相尖刻地议论对方,艾达动不动就说自己对求婚的人极为厌烦——他们的兴趣似乎全部局限在生意、打猎和马匹上——她感到自己应该在走廊门口挂上“男士禁止入内”的牌子。她料定这番言论会激起一阵苦口婆心的规劝,要么是年长的妇女,要么是那些曲意逢迎的少女,她们的最高准则就是已婚妇女最好对男人言听计从。婚姻是女人的终点,她们中间有人会说。艾达会回答说,的确如此,我们完全同意这句话,只要我们不细想“终点”<sup><a id="note14" href="#note14n">[7]</a></sup>是什么意思。看着在场的女士一片沉默,全都在努力回想那个有问题的词,艾达就暗自高兴。

她的行为如此乖张,因此熟人之间都议论纷纷,认为门罗把女儿培养成了怪物,不太适应这个由男人和女人构成的社会。因此,即使艾达十九岁那年断然拒绝了两桩婚事,大家也没有大惊小怪,尽管仍是义愤填膺。她后来解释说,求婚者缺乏丰富的思想、情感和存在意识。而且,两位男士都抹着闪亮的头油,仿佛以看得见的方式掩饰他们没有足够的智慧火花。

在艾达的很多朋友看来,拒绝任何没有明显缺陷的有钱男人的求婚,即便不是匪夷所思,也起码是不可饶恕,他们搬去山里前一年,许多朋友都对她冷淡起来,觉得她自命清高、乖悖常理。

即便如今状况窘迫,想到要回查尔斯顿依然令人心酸,她的自尊心受不了。没有任何事情吸引她回到那里。她当然已经没有家人了。除了表姐露西,她没有什么更近的亲戚,没有好心的姑妈或慈爱的祖母欢迎她回来。想到自己孤苦伶仃、举目无亲,她更加感到苦楚,尤其是她周围的山民们都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牢固的大家庭,他们沿着河边路走不到一英里,总会碰到某个亲戚。

然而,尽管她是从山外来的人,那些蓝色的山岭似乎依然向她敞开怀抱,把她留在这个地方。她周围能看到的一切,就是她所有的依靠——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这个结论是她能养活自己的唯一希望。她渴望知道,自己能否靠山里的寻常事物,过上满意的日子,再加上对群山的依恋,让她似乎期待起更充实、更广阔的生活,尽管眼下她连最粗略的轮廓也勾勒不出来。门罗经常说,人们能否获得满足由天性决定,只要顺乎天性就可以了。她相信这句话十分正确。但是说起来容易,假如一个人对自己的天性一点都琢磨不透,那么即便顺势而为,也会处处暗礁。

那天早晨,艾达坐在窗边,略带困惑地认真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然后,她看见一个人影从路上走来,待到那人走近房子,她依稀分辨出大概是个姑娘,矮个子,上身瘦得像小鸡脖子,胯骨倒是挺宽。艾达走到门廊上坐下,等着看这个人来做什么。

那个姑娘走到门廊上,没打声招呼,就在艾达旁边的摇椅里坐下,脚后跟搭在椅子的横杠上,摇了起来。她的体魄像拉爬犁的马一样结实,身体重心很低,手脚却很纤细,骨节突出;身上穿着方领的家纺粗布裙子,那种灰扑扑的蓝色,是用豚草瘿的芯子染的。

——斯万戈老太太说你需要帮手,她说。

艾达仔细端详着那个姑娘。她肤色黝黑,脖子和胳膊上肌肉结实;胸部平坦;一头黑发像马尾巴一样粗糙;鼻梁宽阔;眼睛大大的,深色的瞳孔却小得几乎看不见,眼白鲜明得令人吃惊。她没有穿鞋,但脚板很干净,脚趾甲像灰白色的鱼鳞。

——斯万戈太太说得对,我确实需要帮手,艾达说,不过我需要的是做犁地、播种、收割、伐木之类粗活的人。这个地方必须自给自足,我相信得找一个男人来干活。

——首先,那姑娘说,假如你有一匹马,我就能犁一整天地。其次,斯万戈老太太把你的困难告诉我了。你必须记住,所有能干活的男人都去打仗了。真相很残酷,但世道就是如此,不管是顺境还是逆境。

艾达很快知道,那位姑娘的名字叫鲁比。尽管她的外表不太有说服力,却令人信服地把自己描绘成会做一切农活的人。同样重要的是,随着她们的交谈,艾达受到鲁比的巨大鼓舞,她有一颗热情的心,让艾达深受感动。尽管鲁比从未进过一天学校,只字不识,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艾达却在她身上看到了闪光点,就像用钢铁击打燧石发出的火花一样耀眼。还有,鲁比跟艾达一样,生下来就没有母亲。她俩因此互相理解,尽管除此以外,两人迥然不同。出乎艾达的意料,她们迅速达成了一项协议。

鲁比说,我从来没有做过帮工或者仆人,人们说起这类工作总是没啥好话。但是,萨莉说你需要帮手,她是对的。我想说的是,我们得先谈一些条件。

艾达想,接下去我们该谈钱了。门罗从来没有跟她商量过雇工的事情,但在她的印象中,帮工通常不跟雇主谈什么条件。她说,眼下手头的钱很少,也许将来也不会有多少钱。

——不是钱的问题,鲁比说。正如我所说的,我不太愿意做雇工。我想说的是,假如我在这里给你帮忙,我们都得明白事理,各倒各的夜壶。

艾达笑了起来,随后意识到这不是一句玩笑话。鲁比的要求是,两人平等相处。从艾达的角度来看,这是个荒唐的要求。但她转念一想,既然没有其他人排着队伺候她,而且她整个夏天都是自己倒夜壶,这个要求也就显得挺公平了。

她们正在商谈其他细节时,那只黄黑色的公鸡走到门廊上,停下来盯着她们。它的脑袋抽搐着,红鸡冠从脑袋一侧甩到另一侧。

——我讨厌那只公鸡,艾达说,它用翅膀扇我。

鲁比说,我可不会养一只扇人的公鸡。

——那么,我们该怎么把它赶走?艾达说。

鲁比迷惑不解地看着艾达。她站起身来走下门廊,迅速地抓起公鸡,左臂夹住身体,右手一把拧下脑袋。公鸡在鲁比的胳膊底下抽搐了一分钟,然后一动不动了。鲁比随手把鸡头扔进篱笆边上的一丛伏牛花里。

——它的肉会很老,我们最好多炖一会儿,鲁比说。

到了晚餐时间,鸡肉炖得都从骨头上脱下来了,金色的肉汤里还煮着好几块猫脑袋大小的发面团。

<a id="note8n" href="#note8">[1]</a>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港口城市,当地的萨姆特要塞是南北战争初期战场之一。

<a id="note9n" href="#note9">[2]</a> 乔治·阿尔弗雷德·劳伦斯(1827—1876),英国律师、小说家,《剑与袍》是他创作的小说。

<a id="note10n" href="#note10">[3]</a> 英国女作家乔治·艾略特(1819—1880)的小说。

<a id="note11n" href="#note11">[4]</a> 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美国小说家,代表作有《红字》等。

<a id="note12n" href="#note12">[5]</a> 又称浸信会,是十七世纪从英国清教徒独立派中分离出来的一个主要宗派。

<a id="note13n" href="#note13">[6]</a>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皮德蒙特高原上的城市。

<a id="note14n" href="#note14">[7]</a> 原文为“the meaning of the word located next-to-the-last-but-one from your period”,即前文“end”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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