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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儿离科比只有十二英里。我们可以顺道过去,看看二〇〇八年和一个女人在那儿同居的莱恩是不是我们要找的那位。那个女人还在,她叫洛兰·麦克诺顿。”
罗宾已经习惯斯特莱克对人名和细节的精准记忆。
“好吧。”她说,很高兴听到他们明早将进行下一段的调查,而不是开上大老远的路回伦敦。他们如果发现什么有意思的事,也许会在路上再住一晚,她就又有十二个小时不用见到马修了——但她随即想起,马修明晚就要为父亲的生日宴会往家赶了。不管怎样,她回家时公寓里都将空无一人。
“他会想办法去找她吗?”斯特莱克沉默了一会儿后,说出心里的疑虑。
“抱歉——什么?谁?”
“布罗克班克有没有可能过了这么多年还是去找布里塔妮,把她杀了?或者我负罪感太强,找错了目标?”
他用拳头轻捶一下路虎的车门。
“那条腿上面的伤,”斯特莱克自言自语地说,“和她腿上的伤一样。他曾经威胁小姑娘:‘你小时候,我想把你的腿砍下来,结果你妈妈进来了。’他妈的混球。还有谁会给我寄一条带伤痕的腿?”
“嗯,”罗宾语速缓慢地说,“我想此人选择人腿的原因,也许和布里塔妮·布罗克班克无关。”
斯特莱克转头看着她。
“你继续说。”
“杀死那个女孩的人完全可以给你寄其他部位,结果都是一样的,”罗宾说,“胳膊,或者——或者是乳房——”她尽量让口气保持冷静,“警察和媒体还是一样会来找我们。客户还是会流失,我们同样会不知所措——但他寄的是右腿,切口和你截肢的位置一模一样。”
“我想这也符合那该死的歌词。不过——”斯特莱克整理思绪,“不,我在说废话。寄胳膊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脖子也是。”
“他明确指出你的残疾,”罗宾说,“你的断腿对他有什么意义?”
“鬼知道。”斯特莱克说,注视着罗宾的侧脸。
“英雄主义。”罗宾说。
斯特莱克嗤了一声。
“在错误的时间待在错误的地方,不是什么英雄。”
“你是位荣获勋章的老兵。”
“我不是因为被炸飞了才得到勋章的。我在受伤前就得了勋章。”
“你从来没告诉过我。”
罗宾转头正面对着他,但他不肯转移话题。
“继续说啊。为什么要寄腿?”
“你是在战争中负的伤。你受的伤代表了勇气,在逆境中坚韧不拔。媒体每次提到你,都会提到你的断腿。我想——对这个寄腿人来说——这条断腿代表的是名声、成就,还有——还有荣耀。他想诋毁你的残疾,把它和可怕的东西挂上钩,改变公众对你的印象,把你从英雄变成一个收到女孩碎尸的人。他想给你找麻烦,这没错,但他也想诋毁你的公众形象。这个人一定渴望你拥有的东西,想要受人瞩目,获得认可。”
斯特莱克弯下腰,从脚边的棕色袋子里掏出第二罐麦克文啤酒。易拉罐打开的清响回荡在冰冷的空气里。
“你如果说对了,”斯特莱克说,看着香烟的烟雾蜿蜒升入夜空,“如果我出名让这疯子寝食难安,那嫌疑最大的就是惠特克。他最渴望的就是出名。”
罗宾等着他说下去。对于继父,斯特莱克几乎什么都没讲过,不过互联网给罗宾提供了许多斯特莱克不肯分享的细节。
“在我认识的人里,他是最喜欢寄生于人的混蛋,”斯特莱克说,“像吸血一样吸取别人的名声,确实像是他会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