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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要去哪里,心里一片混沌,只知道跟着笛声前行。慢慢的,我身边多了许多失魂落魄的行人,晃着肩膀、僵直双腿加入追寻笛声的队伍。

有些人哭声悲切,闻之垂泪;有些人低声“呜呜”呻吟;有些人脚下打滑,摔倒在地;有几个女子抱着襁褓,眼泪“簌簌”落在婴儿脸上。

牧笛声愈发凄凉,节奏分明是送葬时的丧乐。我打了个激灵,心头一片清明,看清了周遭的事物。

那些行人的黄白色面皮如同罩了一层丧布,两只眼睛只有白色瞳仁,透着惨白色的幽光,时不时有蛆虫从眼角爬出,顺着扁塌的鼻梁钻进鼻孔,再从耳朵眼里钻出。摔倒的行人四肢仿佛没有骨头,反方向折断,骨茬从淌着黄水的烂皮里面顶出。那几个女子听到笛声更是举止怪异,双手插进头发拼命撕扯,任由襁褓掉落,滚出一具具黑瘦的小小干尸。

这时,远处的坟头向外拱着黄土,黑水“汩汩”冒出,一双双黏着一点点烂肉的骨手从坟里探出,摸索着坟沿,坚硬的土地又爬出无数具尸体,拍打着身上的泥水烂土,加入前行队伍。

站在树梢的乌鸦“呱呱”叫着,大片乌鸦像黑压压的乌云从远处飞来,啄食着这群行尸走肉。

我明知道这是噩梦,却根本醒不了,仿佛现实般置身其中,甚至能闻到行尸的臭味。我试着张嘴呼叫,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两条腿完全不听使唤,拖着身体往前走。

这时,田间走来一头瘦骨嶙峋的老黄牛,身着蓑衣的牧童单手板着断了半截的犄角,另一手举着牧笛吹奏,默然注视着我们,牧笛指向树林拐角一处破旧院落,门口插着一面破败旗子,写着“杏花村”三个大字。

一位风姿卓越的女人倚门而立,勾人的笑容让人无法拒绝:“这里有最好的刀削面,还有上好的杏花村,客官们来啊。”

牧童,正是我和月饼在巷子遇到的小孩子;那个女人,正是酒娘!

“嗖嗖”两道灰影破空划过,钉住酒娘左右双脚。一个身材瘦削的少年从人群众掠出,半长头发斜斜盖着眼睛,瞥了我一眼扬扬眉毛:“这是梦!我已经封住她阴气阳走的泥丸宫,大家赶紧醒过来!”

两道灰气从酒娘脚背涌出,酒娘嘶嚎着现出那张恐怖的脸,身体渐渐模糊,终于化成一团灰气随风飘散……

空气中飘荡着她最后一句话——

“既然你们对《清明》有感应,迟早会来到这里。”

我醒来的时候,出了一身透汗,大口喘着气,梦境却忘得一干二净。如果不是那个女子提醒,我根本想不起来曾经做过这个梦。

十一

“对!我也做过这个梦!”

“他妈的快跑,今天中邪了。”

“我也做过……”

“菩萨保佑……菩萨保佑……”

院子里,食客们纷纷记起了这个梦,再也不顾张淑兰冲出门出现的惨状,一窝蜂地疯狗般涌向门口。

我怔怔地盯着月饼,月饼也用同样的表情看着我。

“南瓜,你曾经出现在我的梦里?”

“月饼,你曾经出现在我的梦里?”

我们同时说着,又同时收声。

那个时候,我们根本不认识,为什么会出现在彼此的梦里?这实在是太诡异了!

“让我先出去,我是女人。”

“我岁数大,让一下。”

“老不死的抢着投胎啊。”

“听我说,排队出去,要不然一个都走不了。”

食客们堵在门口,演绎着最丑陋的世间众生相。谁也没有注意到躺在地上捧着脚惨嚎的张淑兰,无数只脚在她的身体踩来踩去。张淑兰起初还能“哼哼”几声,随着身体里骨骼断裂的声音响个不停,嘴里呕出几口黑血,再没了声息。只剩颤巍巍的左手半悬在空中,随即被一双红色高跟鞋根穿透,钉在泥血混杂的土里。

踩着张淑兰的女子穿着极为暴露,黑色蕾丝袜早被扯得如同抹布,挺着夸张的胸部往人缝里钻:“女士优先!”

“臭婊子别挡老子。”人群中横起一脚,身材壮硕的大汉把女子一脚踹飞,扒拉着食客吼着,“都他妈的滚开。”

女子仅能包住臀部的短裙“刺啦”撕裂,她尖嚎着冲向大汉,黑色指甲对着大汉的脸就是一顿乱挠。大汉脸上登时多了几条血印,甩手就给了女子几记耳光。女子“滴溜溜”转了个圈,退到门口,又被大汉一脚踹中肚子,蜷着身体飞出门口。大汉趁着这个空当,也冲了出去。

突然,大汉和女子如同被沸水泼过,浑身冒着青烟,两人摔倒在门外齐声惨呼,捂着脸满地打滚,阵阵灰烟从指缝中冒出,大片脓水渗出衣服,结成一块块恶心的黄痂。

再无人敢动,静立着像一群待死的俘虏。

我查阅历史资料的时候有个问题一直很不解——为什么战争俘虏面对人数比自己少数倍的敌人,没有一个人敢于反抗,放弃求生希望,任由敌人用各种残忍的方式处死?其实只要有人振臂高呼,率先冲向敌人,下场可能是立刻被敌人射杀,却能激起俘虏们的求生欲望,继而暴动反抗。

当下的场面,我有些懂了。谁都怕死,尤其是看到同伴惨死,这种情况完全能摧毁一个人最后的反抗意志,只是乞求比同伴晚死一会儿,谁也不会做那只“杀鸡儆猴”的鸡。

面对死亡,人性自私,莫过于此。

“大家不要慌,”月饼摸出几枚桃木钉,“我们一定能解决。在此之前,谁都不要乱动。”

月饼的声音不大,却有一种让人信服的魔力,食客们稍微平静,眼巴巴地望着我们。

我长这么大,除了在全校升国旗的时候念检讨,在苏州做讲座签售,还从来没被这么多人围观过,手脚立马不知道往哪里放了。不过月饼都放话了,我不跟几句不太合适,也是一时脑子乱糟糟口不择言,脱口而出:“相信党!相信国家!”

这句话算是捅了马蜂窝,众人又聒噪起来。

“两个毛头小伙能干什么?”

“呵呵,想出名想疯了吧?”

“你看他俩吊儿郎当的样子,不靠谱。”

“现在的年轻人,唉……”

我懵了。

我们明明是想救他们,而这些人极尽嘲讽之能事,挖苦着我们,辱骂着我们,完全忘记了即将面临的死亡威胁。

这他妈的算怎么回事?

“进了阴宅,吃了冥宴,即是阴人,”酒娘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戴上了美貌面具,手指对着我们点了点,“只有看了阴戏,由他们俩破解其中蹊跷,才能脱身。”

众人又是惊恐,又是疑惑,注视我们的目光,更是多了几分仇恨。

“他们肯定是一伙的!”

“我看到了,他们俩没有吃任何东西,早就知道这些事。”

“对!别相信那个臭娘们儿说的话。”

“说不定这俩小伙和她早就有一腿。”

“弄死他们!”

众人渐渐靠拢我们围成个圈,眼中都是野兽般凶狠的目光,却没有人敢动手。

月饼脸上闪过一丝怒色,使劲吞了口气,仰头长长呼出:“南瓜,这些人值得救么?”

我的头都要炸了!这么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我经历着世间所有最丑陋的人性。偏偏这些人都是活生生的人,我们怎么能够见死不救?

可是,我真得很想不管不顾,利用我们俩的能力,一走了之不是什么难事。

很矛盾!

“你们懂了么?”酒娘微微闭目,眼皮颤动,眼角凝着泪珠,“千年前,他们就是这样。看戏吧,看完了,就懂了。”

“梆”!梆子声响起,唢呐、喇叭、锣鼓声喧闹起来,店伙计们早已换上唐朝服饰,眉飞色舞吹奏着乐器。那两个从屋里爬出的无脸人,站在屋前空地,“咿咿呀呀”唱着,演绎了一段千年前不为人知的惊天惨事……

十二

唐朝,开元盛世,正是“纸香墨飞,词赋满江”的文豪辈出年代,文人都以能写出一首传世名诗为荣。酒馆、客栈、青楼更是留出一面白壁,供诗人即兴挥墨。若诗写得好,不仅酒肉白吃、客栈白住,青楼女子也会青睐有加,共度良宵,诗人在温柔乡缠绵数日,临别时赋诗一首,不但使青楼女子身价倍增,更是一段缠绵悱恻的千古佳话。

酒娘本姓曹,生于辽东苦寒之地。曹父有一手家传的酿酒手艺,倒也家境殷实,收入颇丰。按说这日子过得不错,可是曹父偏是个有匠心的酿酒师,总是对所酿美酒不满意。辽东虽说物产丰实,酿酒材料应有尽有,可是天气极寒,酿酒周期太短,水质又冷,酿出的酒浆烈而不醇,浓而不香。

曹父索性变卖家产,带着妻儿走南闯北,寻找酿酒佳地。他们路过汾州(今山西汾阳),发现此地四季分明,粮食丰厚,水肥土沃,正是绝佳的酿酒场所,于是定居此处,专心酿酒。

靠着多年酿酒所得家产,曹家收粮买料,酿了五年酒,却不卖一两半钱。邻里不解,这样光买不卖,再大的家产也撑不住几年。曹父总是摸着封酒的阴窖,笑而不语。

直到五年后的农历四月二十一,子夜时分,曹父突然惊醒,探着鼻子闻了片刻,猛地一拍大腿,喊了一声“成了”,匆匆披了件套褂直奔酒窖,捻起一撮墙根土,用舌尖舔了舔,仰天大笑:“曹家古法酿酒,失传百年,今日终于让我破解,无愧列祖列宗!”

第二日,曹父郑重地打开一封木盒,取出黄豆大小的五粒药丸,埋于酒窖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留一粒放在手中,对着窖门三叩九拜,念叨着祭祀酒神的敬语,这才开窖取酒。

泥土密封的窖门打开,顿时酒香扑鼻,随风四散,方圆十里都能闻到这股异香。窖子里的酒坛原是陶土坛子,经过酒浆的多年浸淫,竟然晶莹剔透,宛如琥珀。

围观邻里肚子里的酒虫早就蹦跶不停,起哄请曹父快快开坛,否则就动手抢走了。邻里玩笑虽说粗俗,可也是对曹家美酒的认可。曹父笑吟吟地摆摆手,把药丸捻碎倒进小竹筒,郑重地交到酒娘手中:“此为曹家传下来的千年酒引,凡酒洒进一点儿小沫,立成佳酿圣品。咱们曹家的酒,那可就是能位列王母娘娘蟠桃会的仙品。为了不让酒有污浊之气,需由处子之身进窖调入酒中。去吧,每坛倒入一丁点儿即可。”

酒娘年级尚小,哪懂得什么是“处子之身”?邻里粗俗的笑声让她多少有些明白,红着脸进了酒窖。众人伸长了脖子眼巴巴等着,曹父更是搓着手面色紧张。足足过了三炷香时间,酒窖里忽然酒香大盛,只是闻闻就满口生津,唇齿留香。

几个酒量差的满脸通红,踉踉跄跄地跌倒在地,胡乱说着醉话“好酒”,引得众人哄然大笑。

酒娘顶着满头尘土怯生生地钻出来,曹父一把抱起她,抛在空中稳稳接住,转身对众人说道:“今天曹家美酒开窖,诚邀邻里乡亲品尝。”

此话一出,几个精壮小伙跑进酒窖,抬出几坛美酒,分与众人开怀畅饮。

村里教书的老秀才砸吧着嘴:“曹师傅,这么好的酒,该有个好名字啊。”

“曹某才疏学浅,还望先生赐教。”

老秀才指着远山一片杏树:“此时杏花刚开,依在下愚见,就叫‘杏花村’,如何?”

“好!就叫杏花村。”曹父舀了一碗酒递给酒娘,“把酒喝了。”

酒娘绞着衣角,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辣……我不喝。”

“你还要继承为父手艺,怎能不会喝酒。”

酒娘捧着碗抿了一小口,霎时间嫩脸通红,剧咳不止。

“哈哈……”众邻里和曹父捧腹大笑。

十三

如此过了几年,“杏花村”的名号越来越响,曹家成了远近闻名的富户,酒娘也出落成明眸皓齿的美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闻名十里八乡,还夺得当地的“花魁”。

酒娘把花魁奖励的钱财,全都捐与私塾,供贫苦孩子识字读书。乡间邻里提起酒娘和曹家,无不竖起大拇指。提亲的媒婆快把曹家门槛踏破了,偏偏无论是官宦子弟还是秀才商贾,酒娘都看不上。曹父疼爱女儿,也由得她性子,曹母反倒是经常唠叨:“再嫁不出去,就在家里成了老姑娘,看谁要你?”

酒娘嘟着小嘴撒娇:“那就陪在爹妈身边一辈子好了。”

这年清明,酒娘在酒铺卖酒,进来一个身材高大、风尘仆仆的书生,打了一壶酒仰脖灌下,大呼“好酒”,解开包裹取出文房四宝,在白壁上挥毫而就——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酒酿默念这首诗,心中一动,看书生的眼神多了一丝别样情愫。

书生写罢诗,扔下毛笔,又打了几壶酒,转身离去。

酒娘急忙追出:“你……你还没给钱呢。”

书生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又指了指墙上的诗:“傻丫头,单凭这首诗,每天就能多很多顾客,区区几瓶酒钱算得了什么?我的脑袋就是钱,我就在这里住下了,以诗换酒如何?”

“原来是个呆子。”酒娘心中暗嗔,再读那首诗,愈发觉得情景、韵味、平仄、韵脚恰到好处,实属佳作,忍不住心生欢喜。

再看书生已经走至街头,酒娘跺脚喊道:“你叫什么名字?你还会来么?”

“我姓羊,羊肉的羊。”书生喝了一大口酒,衣袖擦着嘴角,“我本浪荡笑天涯,日月做马夜为家。你们家的酒好喝,我就不走啦。”

酒娘的俏脸没来由飞起一抹红晕,心头小鹿乱撞,痴痴望着书生背影。

“哦,对了!丫头,我喜欢你。待你长发及腰,待我功成名就,娶你可好?”

“啊!”酒娘哪曾见过这等莽撞之人,捂着脸回了酒铺。

那一日,酒娘心思纷乱,总出现书生依壁写诗的幻觉,几次酒钱都算错了,只是盘弄着头发,心中暗自思量:“还差两寸就长到腰了呢。”

十四

接下来数月,果然如书生所说,来酒铺赏诗的人络绎不绝,生意自然更加红火。又恰逢当朝大诗人杜牧途经山西,这首诗风格与杜牧作品极为相似,一传十,十传百,这首诗倒成了杜牧佳作。

却说书生在此定居下来,白天苦读诗书,晚上饮酒作诗,次日拿诗换些钱财,到酒铺打酒。只是每次见到酒娘,再没有初识的狂放,多了几分腼腆,不敢多说一句话,打了酒匆匆离去。

这一天,书生刚踏出门槛,酒娘小声说道:“人家都说这首诗是杜牧写的。”

书生顿住脚步,沉默片刻,眉宇间的傲气神采飞扬:“随他们说吧。终有一天,我要比杜牧有名气。”

“你知道么?”酒娘的脸比喝了一坛“杏花村”都要红,“我就喜欢你的与众不同。”

“我哪里有什么不同,”书生欲言又止,“只不过多了几分阅历而已。”

“你的诗像故事,读着读着就明白了你的心意。”酒娘指着那首《清明》,“你藏了很多心事,你不快乐。”

书生身躯微晃,嘴角闪过一异样的神差,一时激动握住酒娘小手:“你真得看懂了?”

酒娘脸上的红晕红到了脖根,轻轻抽出双手:“有人看着呢。”

那一秒,时间停顿了,两颗相互爱慕的心,在满是酒香的铺子里,悄悄碰撞。

“我现在还不值得你喜欢,没功名,没家业……”书生面色一黯,随即兴奋地挥着手,又指着自己的脑袋,“不过我有这个,一定会娶你回家。”

“刚正经两句又满嘴胡话。”酒娘微嗔,低头胡乱拨着算盘,“明天是未嫁女子上山拜姻缘娘娘的日子,爹妈忙着酒铺生意,我也没个伴儿。”

书生挠着脑袋怔了片刻,欢天喜地出了门:“我陪你啊。给你讲故事,给你作诗,好不好?”

自此,两人一起结伴游历了很多地方,说不完的话,看不够的风景。书生总是紧紧握着酒娘的手,酒娘用丝帕擦着书生鬓角的汗珠。

爱情,简单,美好。

十五

唐朝民风甚豪,男女之情极少遮遮掩掩,酒娘和书生的恋情,很快传遍乡里。

书生虽然贫寒,可是满腹经纶,已成方圆百里有名的文人,功名指日可待。曹家乐善好施,家境殷实,酒娘知书达理,待嫁闺中。邻里乡亲觉得这段姻缘挺合适,就等书生乡试,考了功名,回来娶酒娘,好好喝一顿“杏花村”的喜酒。

曹家父母早默许了两人亲事,私下跟酒娘商量过,两人先成亲,书生也好有个生活着落,能安心应考。就算考不上,书生的诗能卖好价钱,曹家的酒更没得说,日子也能过得不错。

偏偏书生是个执拗性子,非要门当户对才迎娶酒娘,坚决不同意曹家安排。这股傲气不贪财的品性,更让曹家父母和酒娘喜欢不已。

春来夏往,乡试邻近,书生终日闭窗苦读,两人相处时间少了许多。秋天,乡里来了一位熊姓商贩,出手阔绰,买下了“杏花村”酒铺对面的铺子,开起了“杭州胭脂水粉”的店铺。

汾州属于西北地区,哪见过江南妆品?女人爱美,一时间胭脂店的生意兴盛,也成了远近闻名的名铺,就连官府太太,也常登门采购。

熊老板三十多岁,虽说其貌不扬,天生一副好口才,满嘴辽东口音的乡间俚语常逗得女人们笑逐颜开。两个店铺相邻,熊老板也常来沽酒,两家都是辽东来到中原,更加亲近。

熊老板每次沽酒,只要酒娘在,就多买几瓶酒,还经常让伙计送过来上等水粉丝绸。曹家父母心里有数,早看出熊老板对酒娘有意,可是酒娘心有所属,哪容得下这个粗鄙商贾?

酒娘当然知道熊老板的心思,碍着人情也不好多说什么,就多打一壶酒当做回礼。

俗话说“好汉不经磨,好女要人疼”。一来二去,两人熟络起来,熊老板使尽浑身解数,舌灿莲花,逗得酒娘“咯咯”直笑。江南胭脂更使得酒娘容貌娇艳,宛如天仙。时间久了,酒娘心里多少开始暗中比较熊老板和书生哪个更好?

书生性子本就豪放,对酒娘全心全意,根本没有察觉酒娘心思。再加上乡试临近,陪伴的时间更少,常常十天半个月才来一次。有时为了赴诗会结交达官显贵,更是和诗友结伴而去,一走月余。

书生原本最不屑这种事情,可是为了对酒娘许下的诺言,也只得硬着头皮参加。

时间,是恋人之间最好的陪伴,也是恋人之间最伤的别离。

被冷落的酒娘,时常在酒铺发呆,想着书生在青楼饮酒作诗,周围满是仰慕的妖冶女子。熊老板送的礼物越来越贵重,终日陪着酒娘聊天解闷,描述杭州美景美食,更让酒娘心神向往。

爱情的天平,一旦倾斜,迅速崩塌!

终于,书生又一次匆匆告别,酿成一段孽缘……

十六

过了半个月,书生背着沉甸甸的包裹,兴冲冲奔向酒铺,决定告诉酒娘一件事情。

他没有注意到邻里或嘲讽、或同情、或怜悯的目光,只注意酒娘盘着表示嫁人身份的云髻,从熊老板的店铺里端着盆水走出。

“我嫁人了,他对我很好。”酒娘微闭双目,“那夜我想你想得心痛,他陪着我喝了很多酒,我把身子给了他。”

“你……”书生高大的身材矮了半截,缓慢地、缓慢地、膝盖弯了,小腿打着哆嗦,仿佛不这样,随时都会跪倒。

“这不是真的。”书生哑着嗓子,浑然不觉嘴角已经咬出血,“你一定在和我开玩笑,对么?”

“你懂诗文,你懂我,可是你不懂女人。”酒娘背过身,挂在脖颈、耳垂的黄金项链、耳环烁烁生光,“他能给我的,你给不了。你能给我的,不能当做生活。我不想以后的日子,守着一个终日喝醉,整夜写诗,有很多女子仰慕的丈夫,我没有安全感。他没什么才华,却舍得为我花钱,一个女人,一辈子还图什么?酒铺的酒再香醇,终归有酿不出的那天,我也要为我的未来考虑。”

书生胸口如同遭受重击,脸色煞白地捂着胸口,大口喘着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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