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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里有没有多余的人?”他步步紧逼。
“这跟你没关系。”谭什悄悄地掏出了一串钥匙,那上面有一把小刀,刀刃三寸长,很锋利。他一下子打开小刀,钥匙“哗啦哗啦”响了两声。
那个男人后退着走了回去,又蹲到了三轮车旁边。
谭什松了口气,转身就走。
“我就在这里。”他突然开口了,“你家里要是有多余的东西,可以卖给我。收破烂废铁,收旧书旧报,收桌子沙发,收洗衣机电风扇……”
谭什径直走开了。
回到家,他往客厅看了一眼,没看到吴暮。电视机开着,正在演一档篮球节目。他喜欢篮球。厨房关着门,里面的油烟机在响,她可能在做饭。
他顾不上篮球,匆匆换上拖鞋,直奔卧室。他住在三楼,透过卧室窗户,能看到那个男人和他的三轮车。
谭什没开灯,拉开窗户,往下看。
外面漆黑一片。
床头柜上有一个手电筒。他拿起来,打开,照向下面。那个男人还蹲在三轮车旁边,手里拿着面饼,专心致志地啃着。发现有人用手电筒照他,他慢慢地仰起头,眼神有些木。在手电筒强光的照射下,他的脸色十分苍白,有些吓人。
时间过去了一分钟,他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
谭什看见他的三轮车上堆着一些破破烂烂的东西:旧躺椅、高压锅、蜂窝煤炉子、小木凳、漏勺、没有脑袋的布娃娃、一只棉拖鞋、缺胳膊少腿的塑料模特……
那个男人突然咧开嘴,很僵硬地笑了笑。
他的牙似乎更黄了,也更黑了。
谭什一下子把手电筒关上了。
直觉告诉他,那个男人是冲着吴暮来的。
3.拾荒人
谭什走出卧室,发现厨房的门还关着,油烟机还在响。
那油烟机很老了,动静挺大,跟拖拉机似的。
他推了推门,没推开,里面似乎用什么东西顶上了。他愣了一下,抽了抽鼻子,闻到一股熟悉的香味,是剁椒鱼头。
吴暮会做剁椒鱼头?
谭什记得以前听西太说过,他工作的那个小县城,极其缺水,没有河,没有湖泊,甚至连一个小水塘都没有,县城周围全是黄沙,一望无垠。没有水,就没有鱼,那里的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吃过鱼。
吴暮来自一个没有鱼的地方,却会做剁椒鱼头,这有些反常。难道只是看了几眼,她就学会了那道菜?
谭什不太相信。他觉得,这就像一个一直生活在沙漠里的人,有一天到了海边,看见有人在游泳,她也下了水,居然游得比鱼还要好……
这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
谭什坐到沙发上,看电视。过了一会儿,厨房的门打开了,吴暮走出来,看了他一眼,轻轻地说:“吃饭了。”
谭什洗了手,坐到了餐桌旁。
吴暮不但做了剁椒鱼头,还炒了两盘青菜,还有粥。每道菜都很精致,看上去十分美味。谭什吃了一口鱼肉,细细地品,觉得不比那家湘菜馆做得差。
“你跟谁学的做菜?”谭什问。
“我爷爷。”吴暮无声地喝着粥。
“他是厨师?”
“以前是。”
“怪不得你的手艺这么好,原来是祖传的。”谭什逐渐打消了顾虑。
她浅浅地笑了笑。
吃到一半,谭什说:“对了,我今天帮你找到工作了,还是到幼儿园当老师,过几天就能上班。”
吴暮低下头,小声说:“过几天我就搬走。”
“不着急,等你熟悉这个城市再说。”一道剁椒鱼头,让谭什对她多了几分好感。
她没表态。
吃完饭,收拾完碗筷,两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大部分时间都是谭什在说,吴暮在听。她偶尔插一句,总能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她是一个内秀的女孩,谭什想。
客厅里的灯还是不亮。
它死了,不可能再亮了。
谭什心神不宁,不时竖起耳朵,听楼下的动静。当然了,他什么都听不见。他看了一眼吴暮,试探着说:“刚才我在楼下遇到一个怪人……”
“是吗?”她的语气很平静。
“他问我家里有没有多余的人。”
她静静地看着他。
谭什硬着头皮说:“你过去看看,认不认识他。”
沉默了一会儿,她突然说:“好。”
他们来到卧室,谭什拉开窗户,用手电筒往下照了照。
那个男人已经啃完面饼了,躺在那把旧躺椅上,准备睡觉。他没有被子。发现有人用手电筒照他,他慢慢地睁开眼,咧开嘴,很僵硬地笑了笑。
谭什瞥了一眼身边的吴暮。
她的表情很平静,看不出什么异常。
谭什说:“就是他。”
“我不认识他。”她轻轻地说。
这天半夜,谭什被什么声音弄醒了。仔细听,不是野猫的叫声,不是婴儿夜啼,不是晚归的人掏钥匙开门,似乎是有人在争吵。声音来自门外。
深更半夜,是谁在楼道里争吵?
谭什下了床,走到门口,透过猫眼往外看。楼道里的感应灯亮着,灯光昏黄,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楼上下来,一闪而过,下楼去了。
谭什听见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终于消失了。
他没看见他的脸。
他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凌晨三点多一点。在这个时间,所有的活物都应该在睡梦中,只有那些心怀鬼胎的东西还睁着眼,窥视着这个世界。
这栋楼有六层,一层两户。谭什在这里住了很多年,楼上六户人家的每一个人他都认识,不记得其中有身材高大的人。
难道他是谁家的亲戚?
这个时间他下楼干什么?
在这个时间出现的人,总让人感觉阴森,哪怕是他(她)人畜无害。
他怔忡了一阵子,往卧室走。路过吴暮卧室门口,他瞄了一眼,发现房门虚掩着。她不在里面?她忘了关门?他往里看了一眼,太黑了,什么都看不见。
他想了一会儿,没进去看,返回了卧室。经历了这样一件事,他一时半会儿睡不着了,躺在床上等待下文。他觉得,肯定还有事要发生。
等了好久,周围始终静悄悄的。
就在谭什要睡着的时候,他又听到一个声音:“砰!”是关门的声音,不能确定是卧室门、卫生间门、厨房门还是防盗门。
谭什用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
吴暮穿得整整齐齐,站在客厅中央,不能确定她从哪里出来,卧室、卫生间还是厨房?或者说,她刚从外面回来?
“你去哪儿了?”谭什定定地看着她。
她低下头,小声说:“我去卫生间了。”
深更半夜,穿得整整齐齐去卫生间,这话能信吗?谭什之前刚对她有了几分信任,现在又觉得她浑身上下都是谜团,让人难以捉摸。
谭什故作平静地说:“吓我一跳,我以为家里进贼了。”这是他的缓兵之计,他认为吴暮出去过,又回来了,趁他回卧室的工夫,她进了门。
吴暮笑了笑,有些勉强。
第二天早上,谭什一起床,就发现吴暮已经把早饭做好了。她煎了荷包蛋,用昨天剩下的馒头炸了馒头片,还熬了小米粥。
“剁椒鱼头呢?热一下我吃了吧。”谭什说。吴暮昨天做的剁椒鱼头没吃完,还剩下一半,在厨房里。
吴暮往厨房里看了一眼,说:“有点变味了,我倒掉了。”
现在不是很热,只过了一个晚上,会变味吗?
谭什没说什么。
吃完早饭,他去公司。这两天,结婚的人突然多了起来,他都有点应付不过来了。下了楼,谭什看见那个男人正在吃早饭。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张只剩三条腿的小桌子,上面放着一个不锈钢汤碗,他一手拿着馒头,一手拿着筷子,吃得贼香。他看见谭什,咧开嘴,僵硬地笑了笑。
谭什立刻把头扭向一边。
路过他身边的时候,谭什瞥了一眼他的不锈钢汤碗,惊讶地发现里面竟然是剁椒鱼头。他似乎是吃饱了,站起身,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他的身材很高大。
谭什的心一下就冷了。
事情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过去了。
一连几天,风平浪静。
吴暮去幼儿园上班了。她带大班,早出晚归,很辛苦。不过,她的脸色却好看多了,不那么黄了。她的话也变多了,有一次,还跟谭什开起了玩笑。
那天是周末,谭什回家比平时早一些。
吴暮在厨房做饭。
谭什推了推门,发现又从里面用东西顶上了。他看了一眼电视机,是他喜欢的体育台。他坐到沙发上,边看电视边等开饭。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吴暮打开门走了出来,看了他一眼,说:“洗手吃饭吧。”
又有剁椒鱼头。
谭什发现一个细节:只要是做剁椒鱼头这道菜,吴暮就会从里面用东西顶上厨房的门,不让他进去。他想:也许是因为她的祖传手艺不能示人。
吃完饭,天还没黑。
他们一前一后,出去溜达,保持着三十厘米左右的距离。
他们之间的距离一天比一天近。
在楼下,谭什看见一群人围在一起,就过去看。几个穿制服的人拉扯着那个男人,让他离开这个小区。这几天,他把小区绿化带当成家了,弄来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在里面,还生火做饭。有人看不下去,找人来赶他走。
他唔噜哇啦地说着什么,表情很气愤。忽然,他发现了谭什,眼神一下子定住了,里面有一些恶毒的东西。他一定认为是谭什找来的人。
最后,他还是被推上了卡车。那几个穿制服的人把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扔到车厢里,也拉走了。
卡车缓缓地开动了。他的脸紧紧地贴在车窗玻璃上,有些变形,看上去十分狰狞。他的眼神一直没离开过谭什。
谭什莫明地觉得他和他结仇了。
一连几天,他都没露面。也许,他已经回到了那个遥远的家,那里有他的女人,他的篱笆,他的狗。
这天晚上,刮风了。
天气预报说,明天要降温。
谭什忙完手头的话,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他喝了点酒,没开车,朋友把他送到小区门口。他下了车,一个人往家走。
几只流浪猫蹲在垃圾桶上,警惕地看着他。
回家的路,依旧没有路灯,依旧幽深。
不知道是谁的自行车停在树底下,上面似乎搭着一件雨衣。又没下雨,谭什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要把雨衣搭在自行车上。他看了几眼,觉得那件雨衣就像一个没有手和脚的人,木木地看着他。
谭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念头。
他加快了脚步。
他觉得,这个夜晚有些叵测。
怕什么就来什么,一阵哭声毫无预兆地响了起来,很凄惨。是一个男人的哭声。如果是一个女人在哭,还好理解,可偏偏是一个大男人,这下问题就大了。
谭什停下脚步,仔细听。
他有一种直觉:哭声是冲他来的。
天亮还遥遥无期,如果找不到哭声的来源,他肯定睡不着。
那哭声越来越弱了,或者说,是风越来越大了。
谭什抬头看了看,几乎所有的人家都熄了灯,睡下了。这个小区住的大都是老人,睡得早,起得也早。只有一扇窗户里有灯光,那是他的家,吴暮在等他。温暖的灯光给了他勇气,他决定把事情弄明白。
谭什认为,男人就应该把危险挡在门外,不能让家人受到牵连。
吴暮是他的家人吗?谭什想了想,没有答案。也许,在他的内心深处,已经把吴暮当成了家人,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那哭声虽然微弱,但还是不断飘过来。
谭什听了一阵子,认定它来自地下。
这个小区的房子都带储藏室,一大半埋在地下,只有窗户露出地面,站在里面能看到外面的行人。谭什家也有一间储藏室,编号302。
谭什怀疑那个男人此时此刻就躲在某间储藏室里,双手捂着脸,一边哭,一边从指缝里观察他。他观察了一下,眼睛盯住一个黑乎乎的楼洞,走了过去。
他跺了跺脚,感应灯亮了。
通往地下的楼梯很少有人走,落满了灰尘。几只虫子仰面躺在台阶上,已经死了。
再往下走,灯光照不到了,很黑。
这里是六号楼,谭什第一次来。
他家住七号楼。
他甚至觉得,这里的空气都无比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