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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所看到的那些情况来判断,这儿的重建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之中。人行道上的石板都是新铺就的,沿街种上了细长的梧桐树,许多废墟都已经清理过。地面已经平整。地上到处整整齐齐地堆放着已经刮去了灰浆的旧砖。像他的新居那样的新房子给人以十九世纪的建筑所特有的那种坚实感。在那条街的尽头处,他听见英国孩子说话的声音。一个英国皇家空军的军官和他的家人正回到他们家里去——足以证明这是一座被征服了的城市。
他来到了巨大而空荡荡的广场。在新树起来的混凝土灯柱下面,他在黄褐色的灯光里看见一个漂亮的公共建筑被拆得只剩下底层有窗户的一堵墙壁。在它的正中央,一段不长的台阶通往一个漂亮的门洞,上面饰有精致的石刻和人字墙。原来的那扇门一定很巨大,可是它早就被炸飞到不知哪儿去了。你可以从那个门洞里一直望见后面的那条街道,于是偶然在那儿驶过的那些汽车的车前灯就宛然在目。当你想到那些上千磅重的炸弹把许多屋顶掀掉,把屋子里的东西全都炸毁,只留下一堵堵有着这么些张大了嘴巴似的窗口的墙,你简直会孩子般地感到一阵欢喜。要是他在十二年前见到这番景象,也许就会张开了双臂,嘴里模仿着引擎声,过上一两分钟摇身一变而成为一架轰炸机的瘾。他在一条小路口转了个弯,发现了一家位于街角的小酒店。
酒店里一片喧哗,唧唧喳喳,尽是老人的声音。那儿没有一个人小于六十岁。可是当他坐下来的时候,却没有人注意他。黄色的羊皮灯罩,再加上黄色浓雾似的雪茄烟,使他不易被人发现。他望着酒吧服务员在准备他要的那杯啤酒——他刚才先把要啤酒的德语仔细预习过了,然后再要了杯啤酒——先让杯子里注满了酒,然后用抹刀刮去从杯子里升上来的泡沫,接着就在酒杯里重新注满了酒,放在柜台上。服务员把这个程序重复进行了好几次,几乎过了十分钟以后,那杯啤酒才被端上桌去飨客。他在印着哥特体字母的一张小小的菜单上认出了“油煎香肠拼马铃薯沙拉”这道菜,就点了它。可是他在点菜时把这几个词的音发错了。侍者听后只点了点头,就掉头离去,好像因为他的发音错得令人不忍卒听,所以那侍者不愿再让他有机会糟蹋它们似的。
伦纳德吃罢晚餐,还不想回到他那寂静的公寓里去,就又要了一杯啤酒,然后他又要了第三杯。他边喝,边觉察到他背后的一张桌子旁坐着三个男人在大声讲话,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响。他无计可施,只好听任他们的声音轰鸣——可是他们又不像在争吵,而像彼此在进行竞赛,都想把同样的观点说得比别人更加有力一点。起先他只能听清由几个没头没尾、重叠皱褶的元音和音节搅在一起的大杂烩,语气咄咄逼人、支离破碎的断章残句,以及把其中的含意领会得过迟的句子。可是,等他第三杯啤酒落肚,他的德语水平就已有所进展。他开始听出了他们嘴里说出来的片言只语,只需稍稍想上一想,就不难领会其意义。他喝第四杯的时候,开始听得出一些一听就懂的词组。他既然知道斟一杯啤酒很费事,所以他干脆又要了半立升。就在他喝到第五杯啤酒时,他在德语方面的实践能力已经有了神速的进步。他听见“死”,后来听到的“列车”,还有动词“拿”,都听得很清楚,不会弄错。他还听见有人没精打采地说出了manchmal(有时候)这个词语:这些事情有时候是必不可少的。
那三个人的谈话又变得急促起来。显然他们是在互相夸耀,所以把话说得那么快,就像比赛似的。谁要是稍有迟疑,别人就会插嘴,滔滔不绝地说将起来。他们插起嘴来很蛮横。每个人说话的口气都比别人更加专横跋扈。如果引经据典,则举出来的例子要比前面那个人所举的例子更加精致而巧妙。他们喝的啤酒要比英国的淡啤酒凶上两倍,而他们喝啤酒用的杯子的大小则和容量为一个品脱<a id="w1" href="#m1"><sup>[1]</sup></a>的酒罐不相上下,所以这伙人给啤酒灌得神志不清。正当他们应该胆战心惊的时候,却在酗酒滥饮。他们在酒吧里大喊大嚷,夸耀着各自干下的血迹斑斑的暴行。用我自己的双手!他们每个人都打断了别人正在诉说往事的话头,插进嘴来讲他自己干下的那些残暴的勾当,惹得他的伙伴切齿痛恨,简直想要把他给宰了。也有人在对别人说一些气势汹汹的旁白,还有人在咆哮着恶狠狠地说出一些表示赞同的话来。酒吧里的别的顾客则各自佝偻着背,各自讲着他们自己要说的话,对那三个人的谈话都不甚理会。只有斟酒的服务员不时地扭过头去对那三个人瞥上一眼,可是那只是为了想看看他们的杯子里还剩多少酒。有一天每个人都会为了这个感谢我的。当伦纳德站起身来,服务员走上前来计算啤酒垫上铅笔记下的酒账的时候,他忍不住转过身去看看那三个人。他们看上去比他原来所想像的要更加年老和体弱。其中有一个老人看见他了,其他两个也在座位里转过身来。第一个老人以老酒鬼的姿态,像在舞台上演戏似的眨巴着眼睛,举起了酒杯说道,“喂,年轻人,你不是住在这个地区的吧?来和我们一起喝。服务员,到这儿来!”可是,那时候伦纳德已经在数着德国马克,放在服务员的手里。他假装没有听见。
第二天早晨,他在六点钟起床后洗了个澡。他不慌不忙地挑选衣服——在灰色的深浅层次和白色的织物手感上,仔细斟酌了一番。他穿上了他的那套次好的衣服,然后又把它脱了下来。他不想把自己打扮成昨天他让人家在电话里听得出来的那副窝囊相,这个下身着紧身短裤,上身穿母亲准备的加厚背心的年轻人,凝视着衣柜中三套西装和一件斜纹软呢外套,现在看上去倒确实有着那么一点美国式的强悍风度。他有一个想法,认为他的外表生硬古板,让人觉得可笑。在他身上表现出来的那些英国人的特征,可不像上一代那样,使人觉得那是反映出一个人心里踏实的一种派头。它却使他觉得自己因此而显得脆弱稚嫩,易受伤害。而那些美国人正好与此相反。他们对自己深有信心,所以处处显得落落大方,无拘无束。他终于挑了那件运动夹克衫,和一条鲜红的针织领带——可它那鲜艳的色彩多少被他身上的那件高领头的、手工织就的套衫遮掩掉不少。
诺伦道夫街十号是一幢正在大修之中的又高又窄的大厦。为了让伦纳德走上一座很窄的楼梯,正在门厅里进行装修的工人只好把他们的梯子暂时搬开。顶层已经装修完毕,铺上了地毯。上了楼梯,对面就有三扇门,其中的一扇门半掩着。伦纳德听见门缝里传来了电动刮胡刀发出来的嗡嗡声。接着他又听见一个比这更响的声音吆喝起来,“是你吗,马汉姆?看在上帝的份上,进来吧!”
于是他走进了一个办公室兼卧室的房间。一面墙上张贴着一幅本市街道的大地图,下面是一张睡后尚未铺好的床。葛拉斯正坐在东西堆得乱七八糟的书桌旁,用一把电动刮胡刀修着胡须。他的那只空着的手正在把速溶的咖啡倒进两杯热水里。地板上放着一只电热壶。
“坐,”葛拉斯说道。“把那件衬衫丢到床上去。要糖吗?两茶匙?”
他从一只纸盒里舀了糖,又从一只罐子里倒了些奶在咖啡杯里,然后他用力地搅拌,以至咖啡泼溅到了杯子旁边的纸上。等他一搅好,他就关掉电动刮胡刀,把伦纳德的咖啡递给了他。葛拉斯在扣衬衫扣子的时候,伦纳德瞥见他那结实的躯体上长满了坚硬的毛,一直越过肩膀长到了后背上。葛拉斯终于在他粗壮的头颈上扣好了领子。他从书桌上取了一根装着宽紧带、事先打好了的领带,就站在那儿往自己的头颈上“啪”地这么一套。他无论干什么,都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他从一张椅子背上取下他的夹克衫,一边把它穿上,一边大踏步走到那张地图旁边。那是件深蓝色的上衣,又皱又油腻,以至于有些地方弄得油光锃亮的。伦纳德冷眼旁观。有些人穿起衣服来就这么满不在乎,使衣服失去了它们的意义,变得无足轻重,毫不相干。你干什么都不会让人注意。
葛拉斯用他的手背拍打着那张地图。“你到处去跑跑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