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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勇敢地回答说:“爸爸,我会那样做的。但是,杰弗逊马上就会回来了。”

“是的,要不了多长时间他就会回来了。越快越好,因为我们不清楚他们下一步会采取什么行动。”

的确,现在是这个刚毅的老农场主和他的养女的危急关头,正需要一个能够为他们出谋划策的人。在整个移民地的历史中,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公然违抗长老命令的事情。如果很小的过错都将受到严厉惩罚的话,那么,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命运呢?费瑞厄知道,他的财富和地位毫无用处。以前,那些和他一样富有和知名的人都被悄悄除掉了,他们的财产都归了教会。他是个勇敢的人,然而,这种笼罩在他身上神秘莫测、难以捉摸的恐怖依然让他感到心惊胆战。任何已知的危险,他都可以咬紧牙关挺下来;但是这种不可预知的恐惧却让他惶惶不安。不管怎样,他还是把他的恐惧对女儿隐瞒起来,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然而,他女儿那双充满爱意和敏锐的眼睛,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了,父亲正提心吊胆呢。

他认为自己的这种行为必然会招致布里格姆·扬的某种责难或是告诫。只是警告的方式却是以前从未想到的。第二天早晨,他起床的时候,吃惊地发现,就在他胸口部位的被单上,钉着一张方方正正的小纸片,上面用粗笔写着一行醒目的大字:

“限你二十九天之内改正,否则——”

这个破折号比任何威胁都要令人恐惧。这个警告到底是怎么进入他的房间的,这让约翰·费瑞厄百思不得其解。因为他的仆人睡在外屋,另外门和窗户都关得严严实实的。他把这张纸条揉成一团,没有对女儿说起这件事。然而,这个意外还是让他感到恐惧。二十九天显然是指布里格姆·扬答应期限所剩下的天数。对付一个拥有如此神秘力量的敌人,力气和勇气又有什么用呢?钉纸条的那只手,完全可以刺进他的心脏,而且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是谁杀了他。

紧接着的那个早晨,更加让他震惊的事情发生了。当他们坐下来吃早餐的时候,露茜指着上面惊叫了起来。在天花板的中央,明显是用烧过的棍子潦草地写着数字“28”。他的女儿对于这个感到难以理解,他也没有向她做任何解释。那天晚上,他就拿着枪坐着,时刻戒备着。一夜之间,他什么都没有看到或者听到。然而,次日早晨,一个大大的“27”却已经写在门外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就像清晨每天必将来临一样,他发现隐藏在背后的敌人也一直在记着数字,而且都标记在一些明显的地方,指出宽限他的日期还剩下多少天。有时,这个致命数字出现在墙上,有时是在地板上。偶尔,它们是写在小纸片上,粘在花园的门上或者栏杆上。约翰·费瑞厄虽然万分警觉,但是仍然不能发现每天的警告到底是怎么来的。他一看到它们,就涌上一种几乎是迷信般的恐惧。他变得憔悴不堪,情绪更加急躁,眼睛里流露出被追逐的动物那种紧张不安的眼神。而现在他唯一的希望就是那个年轻的猎人从内华达归来。

“20”变成“15”,“15”又变成“10”,但是霍普依然毫无音讯。期限在一天天减少,还是不见他的踪影。无论什么时候大路上响起马蹄声,或是有车夫吆喝马队的喊声,这个老农场主都会急忙跑到门口,以为是他的帮手终于到了。最后,他看着数字从“5”变成了“4”,又变成了“3”,开始心灰意冷了,并且放弃了所有逃走的希望。他没有帮手,又对移民区周围的山脉不太了解,他知道自己是无能为力了。主要的道路都已经被严密把守起来,没有“四圣会”的命令,谁都不能通过。他该怎么办呢,看来是无法逃脱这场临头大祸了。然而,这位老人从来没有动摇过他的决定,他宁愿豁出性命,也不会答应这件侮辱他女儿的事情。

一天傍晚,他独自坐着,沉思着他的困境,却想不出任何摆脱困境的方法。那天早晨,他房子的墙上已经出现了数字“2”,明天就是限期的最后一天了。那时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各种模糊不清而又可怕的情景。他死后,他的女儿会怎么样呢?难道他们真的逃不出这个笼罩在他们周围的无形的天罗地网吗?他想到自己毫无办法,不由得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

外面是什么声音?万籁俱寂,他听到一阵轻微的擦刮声。虽然很轻,但是在寂静的夜晚,却显得异常清晰。声音是从房门那边传来的。费瑞厄悄悄走进了门厅,侧耳倾听。稍微停顿了一下,这个低沉的声音又响起来了。显然是有人在轻轻地敲门。难道这是行刺者半夜前来执行秘密法庭暗杀的指令吗?或者是那个爪牙,正在标记着期限的最后一天已经到了。约翰·费瑞厄这时觉得痛快地死掉也比这种悬而不决带给他的惶恐不安、胆战心惊的折磨要强得多。于是,他跳上前去,扒开插销,打开了门。

外面一片寂静,晴朗的夜空,满天星斗在头顶闪烁不定。老农场主眼前只是一个被篱笆和门包围起来的小花园。然而,不论是那里还是路上,不见一个人影。费瑞厄左右看了一下,才舒了口气。可是他无意间朝自己脚下望了一眼,吃惊地看到一个人手脚伸开平躺在地上。

看到这种情景,老人万分惊恐。他靠在墙上,用手按住自己的喉咙,才忍住没有喊出来。开始,他认为这个趴在地上的人可能是个受伤或者垂死的人。然而,当他仔细看时,只见对方在地上像蛇一样迅速而悄无声息地一直爬进了门厅。一进来,这个人就站了起来,关上门。让老农场主感到惊讶的是,出现在他面前的是杰弗逊·霍普,脸上带着凶狠和刚毅的表情。

“我的上帝!”约翰·费瑞厄喘着气说,“你把我吓坏了。你为什么那样进来?”

“快给我吃的,”霍普声音嘶哑地说,“我已经四十八小时没吃过东西了。”主人的晚饭依然放在桌子上,他急忙跑过去,抓起那些冷肉和面包毫无顾忌地狼吞虎咽起来。吃饱后,他才问道:“露茜还撑得住吗?”

“是的。她还不知道这些危险。”费瑞厄回答道。

“那就好。这所房子每一面都被人监视起来了,这就是我那样进来的原因。他们已经相当机灵了,但是还没机灵到能够抓住一个瓦休湖猎人。”

约翰·费瑞厄现在意识到他有了一个忠诚的帮手,立刻精神振奋了。他紧握这个年轻人粗糙的手,诚挚地说道:“你是个值得我们骄傲的人。没有人愿意来分担我们的危险和麻烦了。”

这个年轻猎人回答说:“你说对了,伙计。我很尊重你,可是,如果这件事情只关系到你一个人的话,那么,在我把脑袋伸进这样一个黄蜂窝里之前,我是要再三考虑的。我是为露茜来的,在他们伤害到她之前,我要带她远走高飞了,犹他州再也不会有霍普家族了。”

“现在我们应该做什么?”

“明天就是你们最后的期限了,如果你今晚不行动的话,就来不及了。我弄了一头骡子和两匹马,正在鹰谷那里等着。你有多少钱?”

“两千金币和五千现钞。”

“够了。我也有这么多钱,可以凑在一起。我们必须穿过大山力争到卡森城去。你最好叫醒露茜。还好仆人没有睡在这个房间里。”

当费瑞厄走开去叫他的女儿准备上路时,杰弗逊·霍普把所有他能够找到的可以吃的东西打成一个小包,又把一个陶器灌满了水,根据经验,山里面水井稀少。他刚刚收拾好,农场主就带着他的女儿出来了,两人都已经穿戴齐整,准备出发了。这对情侣热情而简短地打了招呼,因为现在每一分钟都是宝贵的,而且眼下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

“我们必须立刻出发了。”杰弗逊·霍普声音低沉而坚决地说道,就像一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前后出口都有人在看守。只要小心些,我们就可以从侧边的窗户爬出去,穿过农田。一旦上了大路,只要再走两英里,我们就可以到鹰谷了,马正在那里等着。天亮之前,我们必须赶一半的山路。”

费瑞厄问道:“如果我们遇到阻挡呢?”

霍普拍了拍前面衣服下面露出的左轮手枪的枪把,冷笑着说:“如果他们人太多的话,我们也要干掉他两三个给我们陪葬。”

房间里的灯已经全部熄灭了。费瑞厄从黑洞洞的窗户凝视着外面那片曾经属于自己的土地,现在他要永远放弃了。对于这种牺牲,他揪心了很长时间。然而,想到女儿的名誉和终身幸福时,即使让他倾家荡产他也不会悔恨的。瑟瑟作响的树林和广阔无边的田地,一眼望去是那么平静和幸福。可人们很难想到那些杀手像幽灵一般正潜伏在中间。那个年轻猎人面无表情,脸色发白,表明当他靠近这座房子时,已经把这里的危险情况观察得一清二楚了。

费瑞厄提着装金币和现钞的袋子,杰弗逊·霍普带着不多的食品和水,露茜拎着一个小包,里面放着一些她认为非常珍贵的东西。他们非常缓慢和小心地打开窗户,一直等到一片乌云飘过使得夜色逐渐朦胧时,才逐个爬过窗户进入小花园。他们屏住呼吸,蹲下身来,在树篱的遮掩下摇摇晃晃地穿过花园,来到一个通向玉米田的篱笆缺口处。他们刚走到那个地方,这个年轻人突然抓住他的两个同伴,把他们拽到阴暗处。他们安静地趴在那里,不停地发抖。

幸好霍普在大草原上久经磨砺,练就了一双异常灵敏的耳朵。他们刚躲起来,就听到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发出猫头鹰的惨叫声。立即,在稍微不远处就听到一声回应。这时一个模糊的身影在他们刚才开的那个缺口的地方出现了,接着他又发出一声哀叫的暗号声,另一个人便从阴暗处出来了。

“明天午夜,夜鹰叫三声动手。”第一个看起来像头儿的人说道。

另一个回答:“好的,要我告诉德雷伯兄弟吗?”

“让他传下去,通过他告诉别人。九到七!”

“七到五!”另一个回应道。接着这两个人便朝不同方向迅速跑开了。他们最后说的话显然是一种暗号。他们的脚步声刚刚消失在远处,杰弗逊·霍普就跳起来,帮助他的同伴穿过缺口,以最快的速度领着他们穿过田地。当露茜累得筋疲力尽时,他又半扶半搀着她向前跑。

“快!赶快!”他不停地喘着气催促着,“我们已经过了警戒线了。能不能成功就看跑的速度了,快跑!”

一到大路上,他们就迅速前进了。一路上只有一次发现有人,于是他们躲进农田里,以免被人发觉。他们快到城里的时候,霍普又拐进了一条通往大山狭窄而崎岖不平的羊肠小道。黑暗中,只见两座嶙峋的山峰阴森森地压在上面。他们走的这条峡谷就是鹰谷,马正在这里等着他们。凭着毫无差错的直觉,杰弗逊·霍普在巨石中夺路前行,他们沿着一条干涸的河床来到一处被岩石挡住的拐角处。那些忠心的牲畜就拴在那里。露茜骑上骡子;老费瑞厄背着钱袋,骑上了一匹马;而杰弗逊·霍普骑着另外一匹马,带着他们沿着陡峭危险的山路前进。

对于任何不熟悉大自然荒凉原始一面的人来说,这种山路肯定会让他们望而却步、惊慌失措。一边是万丈悬崖,黑咕隆咚,深不可测;峭壁上长长的玄武岩石柱,就像是麻木不仁的怪兽的肋骨一样。另一边则是散落的卵石和碎块,无路可走。中间只有这条弯曲的小路,有些地方极其狭窄,只能单行通过,有些地方非常陡峭不平,只有老练的骑手才能攀爬过去。虽然危险重重,但这几个逃命者心情却相当愉快,因为他们每前进一步,就离那个专制的地方远了一步。

可是,不久他们就发现一个事实:依然在摩门教徒的势力范围内。当他们到达山路中最荒凉和偏僻的地方时,露茜指着上面,惊叫了一声,在夜色中一块岩石显得格外漆黑和清晰,上面站着一个形影孤单的哨兵。他们察觉他的时候,他也看见了他们。接着,寂静的山谷里响起一声军人似的喊声:“什么人?”

“去内华达州的旅客。”杰弗逊·霍普答道,同时握住挂在马鞍边的步枪。

他们可以看见,那个孤单的哨兵扣着枪的扳机,正往下凝视着他们,好像对他们的回答并不满意。

他又叫道:“是谁允许的?”

费瑞厄回答说:“四圣会。”

他在摩门教的经验告诉他,他所说的人是教会中权威最高的。

哨兵叫道:“九到七。”

“七到五。”杰弗逊·霍普迅速回答道,他记住了在花园里听到的这句口令。

上面的声音说道:“可以过去了,上帝与你们同在。”

过了这一哨位后,道路变宽了,马可以放开大步跑起来了。回过头来,他们还能看见那个哨兵独自一个人,倚靠着他的枪。此时,已经闯过了摩门教徒的外围,他们知道,自由就在前面了。

五 复仇天使

整整一夜,他们走过错综复杂的峡谷和布满岩石的小路。虽然不止一次迷路,但霍普对山中情况十分熟悉,才让他们重新回到道路上。天亮以后,他们发现,眼前的景色尽管荒凉,但仍不可思议的美丽:周围全是白雪皑皑的山峰,连绵不绝一直延伸到遥远的地平线;两边都是悬崖绝壁,那些落叶松看起来像是悬在他们头上一样,只要一阵风就能将它们吹落下来。这些恐惧并不是完全出于幻想,因为这个荒凉的山谷草木丛生,乱石交错,树木石块很容易滚落下来。正当他们前进的时候,一块巨大的石头在这寂静的山谷里雷鸣般滚落下来,把那困乏的马惊得狂奔不已。

当太阳从东方地平线上缓缓升起的时候,那些高大的山峰就像节日里的灯一样一个接着一个被点亮了,直到它们全都变得耀眼起来。这种壮观的场面让这三个亡命者精神大振,他们的身体仿佛被注入了新的力量。在一个急流奔涌而出的山谷边,他们停了下来,给马饮了水,仓促吃了早饭。露茜和她的父亲很想多休息一会儿,但是杰弗逊·霍普坚决不同意。他说:“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在后面追赶我们了,一切都决定于我们的速度了。只要我们安全到达卡森城,就可以休息一辈子了。”

整整一天时间,他们在峡谷里挣扎着前进。接近黄昏的时候,他们已经逃出超过三十英里了。夜间,他们选择在一块突出的可以躲避寒风的悬崖底部安顿下来。为了取暖,他们挤成一团,只睡了几个小时。然而,天还没亮他们又动身赶路了。一路上他们没有发现被追踪的迹象,杰弗逊·霍普开始认为他们已经完全逃离了那个迫害他们的可怕组织的范围了。他完全不知道这个铁腕能够伸多远,他更没有想到那只魔掌已经快要逼近了,将把他们捏得粉碎。

大概在他们逃跑的第二天中午,本来就不多的食物马上就要吃完了。不过,这并没有让霍普感到不安,因为深山老林之中,有猎物可以充饥——他以前经常靠着他的步枪维持生活。他找了一个隐蔽的保护处,收集了一堆干燥的树枝,生了火,好让他的同伴暖和一些。因为他们现在身处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上,冷风瑟瑟,寒气彻骨。他把马匹拴好,和露茜告别后,就背上枪,准备去碰碰运气。他回过头来,看见老人和少女正蹲在炙热的火边,三只牲畜站在后面一动不动。接着,岩石便把他们挡住了,再也看不见了。

他从一个峡谷翻到另一个峡谷,走了两英里路,一无所获。但是,从树皮上的痕迹和其他的迹象来看,他判断这附近有不少熊出没。在经过两三个小时毫无结果的搜寻,他绝望地正打算返回的时候,忽然向上一看,不禁欣喜若狂。在离他头顶三四百英尺高的一块突出的悬崖边上,站着一只长得有些像羊的动物,可是却长着一对巨大的触角。那是大角羊,正在为同类放哨呢。幸运的是,它正背对着霍普,没有察觉到他的出现。他趴在地上,把枪架在岩石上,在扣动扳机之前他花了很长时间瞄准。那只动物跳了起来,在悬崖边踉跄了一会儿,接着就滚到下面的山谷里去了。

野兽太重,无法背起来,霍普就砍了一条腿和一部分侧面的肉。背起这些战利品,他加紧步伐往回赶,因为夜晚马上就要降临了。然而,他刚要动身,就发现遇到了麻烦。因为太专心,他已经远离不久前还熟悉的山谷,而要认出他走过的路,显然不是件容易的事了。他发现自己所在的山谷不停地分成一道又一道峡谷,它们是那么相似,难以区分。他沿着一条山谷走了大约一英里路,来到一个山涧,他肯定自己以前没有见过。确信自己走错了路,他又试了另外一条路,但是结果一样。夜晚很快就降临了,最后他终于发现自己在一条熟悉的小路上了,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即使找到了路,可想要保持正确的路线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月亮还没有升起来,道路两旁的悬崖峭壁更使得四周模糊不清。身上的重负压得他直不起腰来,刚才的忙碌现在忽然让他感到疲惫不堪。但他依然东倒西歪地走着,一想到每前进一步,离露茜就更近一步,他周身就充满了力量,而且他还带了足够他们今后在旅途上吃的食物,以后的行程就有了保证。

现在,他已经来到中午离开他们时的那个峡谷口。即使在黑暗之中,他依然能够认出那些挡住入口峭壁的轮廓。他想,他们肯定在焦急地等着他呢,因为他离开几乎五个钟头了。他心里感到非常高兴,于是把双手放在嘴边,借着峡谷的回音,大声呼喊着,表示他回来了。他喊了一声,停了一下,等待回答,但是除了他自己的呼喊声在这死气沉沉的山谷里传回无数的回声之外,什么都没有。他又喊了一次,这次比刚才更响亮,然而还是没有听到朋友们的回音。一种模糊的难以形容的恐惧涌上心头,他疯狂地向前跑去,慌张中,丢掉了他视若珍宝的食物。

当他转过弯去,原来生火的地方看得一清二楚。那里一堆木炭依然在燃烧,但是很明显,自从他离开后,没有人照看过。周围死一般的寂静,他的担心全都变成了事实。他急忙跑上前去,火堆旁边没有任何活的东西:牲畜、老人和少女都不见了。这显然只能是在他离开后发生了某些突如其来的可怕灾难,他们没有逃脱,并且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这个打击让杰弗逊·霍普感到十分震惊,不知所措。他感到头晕目眩,只好扶着步枪,避免自己摔倒。然而,他到底是个实干家,很快就从这种短暂的无能为力中恢复过来。他从火堆里拾起一段烧了半截的木头,把它吹燃,借着光亮,仔细检查了这个小小的营地。地面全都被马蹄踩烂了,这说明,一大队骑兵已经追上了逃亡者。从他们的踪迹看,说明他们返回盐湖城去了。他们是不是把他的同伴们全都带走了呢?霍普差不多肯定他们一定那样做了。突然他的眼睛落在一件让他胆战心惊的东西上。在离营地一侧不远的地方,有一堆低矮的发红的土,这一定是刚才没有的,无论如何都不会有错,这是一个新墓。当他走近的时候,发现上面还插着一根棍子,裂缝的地方夹着一张纸片。上面只有寥寥数字,却写得清清楚楚:

约翰·费瑞厄

生前系盐湖城人氏。死于一八六零年八月四日。

他才离开这么短的时间,这位强壮的老人就这样死去了,而这寥寥的几个字就是他的墓志铭。杰弗逊·霍普疯狂地四处寻找,看是否有第二座坟墓,但是毫无痕迹。露茜已经被他们可怕的追赶者带回去了,承受她最初就注定的命运,成为某位长老儿子的一位妻妾了。当年轻小伙子意识到这就是她的宿命,而他对此无能为力时,真希望也能够跟着这位老农场主一起躺在这个寂静的坟墓里安息。

然而,积极的精神再一次让他摆脱了这种由绝望带来的气馁。如果确实没有一点办法的话,至少他可以用他的一生来复仇。杰弗逊·霍普有着不屈不挠的忍耐力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他内心充满了强烈的复仇动力,可能是从那些和他生活过的印第安人那里学来的。当他站在凄凉的火堆边,觉得只有彻底、完全的复仇——亲自杀死他的敌人,才能减轻他的悲痛。他下定决心,要把他坚强的意志和无穷的精力全部都用来报仇,直到最后。他面无表情,脸色苍白地一步步走回他刚才丢掉食物的地方,然后把快熄灭的火重新燃起来,烤了足够维持几天的肉,接着把肉包起来。尽管已经十分疲惫,但是他仍然踏着那帮追赶者的足迹,穿过大山,一步一步地往回走去。

他沿着先前骑马经过的峡谷,一直走了五天,直到疲惫不堪,脚也受了伤。晚上,他就躺在乱石中间,随便睡上几个小时。不等天亮,他就接着赶路了。第六天,他到了鹰谷,他们就是从这里踏上不幸的逃亡之路的。从那里向下望去,可以看见教徒们的房子。这时他已是形销骨立、疲惫不堪了。他倚靠着步枪,愤怒地对着脚下宁静广阔的城市挥动着他骨瘦如柴的拳头。他注意到在一些大街上悬挂着旗帜和其他的节日标记。他正想着那代表着什么意思时,突然听到一阵马蹄声,只见一个人骑着马向他跑来。当那人靠近的时候,他认出这是一个叫考伯的摩门教徒。霍普曾经帮过他多次,因此,当那人走近时,霍普走上前去跟他搭讪,想探听一下露茜的命运究竟怎么样了。

他说:“我是杰弗逊·霍普。你还记得我吗?”

那个摩门教徒带着毫不掩饰的惊讶神色看着他。的确,很难认出这个穿着破烂、蓬头垢面的流浪汉就是以前那个整洁漂亮的年轻猎手。然而,当他终于认出这就是霍普本人时,惊讶马上就变成了惊慌失措。

他叫道:“你简直疯了,还敢跑到这儿?要是我被人看见和你说话,我的命可能也保不住了。因为你协助费瑞厄父女逃走,‘四圣会’已经下令捉拿你了。”

霍普诚挚地说:“我不害怕他们,也不害怕什么抓捕。考伯,你一定听说这件事了。我求你千万要回答我几个问题。我们永远是朋友,看在上帝的分上,请不要拒绝我。”

那个摩门教徒不安地问道:“什么问题?快说,这些石头都长着耳朵,这些树也有眼睛呢。”

“露茜·费瑞厄发生什么事了?”

“她昨天和小德雷伯结婚了。坚持住,老兄,坚持住。看,你怎么魂不守舍啦?”

“别管我。”霍普虚弱地说。他的嘴唇都发白了,跌坐在他刚才依靠着的那块石头上,问道:“你是说结婚了?”

“昨天结的婚,这么多房子挂着彩旗就是为这事啊。到底谁该拥有她,小德雷伯和小斯坦节逊之间还争论过。他们两人都加入了追赶他们的队伍,斯坦节逊开枪打死了她的父亲,看起来他有最佳理由得到她。但是,当他们开会争执的时候,因为德雷伯一方权势更大,所以先知就把露茜给了他。然而,没有人可以长时间占有她,因为昨天我看见她时她的脸像死人一般,她更像个鬼,而不是女人。那么,你要离开了吗?”

“是的,我要走了。”杰弗逊·霍普说着已经站了起来。他的脸就像大理石雕琢的一样,表情冷酷死板,眼睛里冒着凶恶的怒火。

“你要去哪里?”

“别管。”他回答着,一面背起他的武器,大步往峡谷走去,远远地一直走到大山深处野兽出没的地方。这里再也没有比霍普更凶猛和危险的动物了。

那个摩门教徒的预言完全应验了。不知是因为她父亲的惨死,还是因为被迫接受这个可恶的婚姻的影响,不幸的露茜从此一蹶不振,憔悴了下去,不到一个月,便郁郁而终了。她那可恶的丈夫之所以要娶她,主要是为了约翰·费瑞厄的财产,所以对于她的死,并没有感到多么悲痛,反倒他的妻子们表示了对她的哀悼,并且按照摩门教的习惯,在埋葬之前,整夜守候着她。一天凌晨,正当她们围坐在棺材周围的时候,让她们感到万分恐惧和惊讶的是,门猛地被推开了,一个衣衫褴褛、饱经日晒雨淋的野人闯了进来。他毫不理睬那些万分惊恐、目瞪口呆的女人们,径自走向那个曾经一度容纳露茜·费瑞厄纯洁灵魂的苍白、安详的遗体旁,弯下腰,在她那冰冷的额头上虔诚地吻了一下。接着抓住她的手,从手指上取下那只结婚戒指,愤怒地咆哮道:“她不会这样下葬的。”在警报还没来得及拉响之前,他就已经飞身下楼不见了。事情发生得如此奇怪和突然,如果不是露茜手指上那枚作为新娘标志的金戒指不见了这一不可否认的事实,就是那些在现场的人都难以相信这是真的,更别说让其他人相信了。

杰弗逊·霍普在大山中游荡了几个月,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原始生活,心中充满了复仇的渴望,这让他几近疯狂。这时,传言在城里散播开来,说是一个神秘而可怕的人一直在城郊游荡。一次,一颗子弹呼啸着穿过斯坦节逊的窗户,射在离他不到一英尺远的墙上。还有一次,当德雷伯从悬崖下面经过的时候,突然一块巨大的石头哗啦一声砸向他,他急忙卧倒,才逃脱了这场劫难。这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没过多久便明白了有人企图谋害他们的原因。他们再三深入山中,希望能够捉住或者杀掉他们的敌人,然而,总是失败而归。于是,他们采取了预防措施,决不一个人外出,也不在天黑后外出。另外他们叫人把他们的宅院守卫起来。过了一些时候,他们以为能够放松警戒了,因为既没有听到也没有看到任何关于他们的对手的事情。他们希望时间能够淡化他的仇恨。

然而,事情远非如此,他们仇敌的复仇心反而更加坚定了。坚韧不拔是猎人的天性,除了念念不忘要报仇雪恨之外,他的心里再也没有地方可以容纳其他感情了。然而,最重要的是,他是个非常实际的人。他很快就意识到即使他有铁一般的身体,也经受不住这样过度劳累,那反而会让他成为牺牲品的。风吹日晒、缺乏健康的食物让他筋疲力尽,如果他像一条野狗那样死在大山中,那么,他的复仇计划又怎么能完成呢?如果他这样下去,一定必死无疑。他觉得,如果那样的话,不正合了敌人的心意吗?所以他很不情愿地返回了内华达州原来的矿井,在那里恢复他的健康,并且积累足够多的金钱,以便能够让他在没有困难的情况下继续追击目标。

他原本打算最多离开一年,但是种种意想不到的情况让他几乎五年都无法离开矿井。然而,在后来的那段时间里,他痛苦的回忆和复仇的渴望和当年他站在约翰·费瑞厄坟墓边那个难忘的晚上一样强烈而迫切。他乔装打扮,变名易姓,返回盐湖城。只要能够伸张正义,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了。当他抵达盐湖城,发现有个可怕的消息正等着他。几个月之前,教会发生了分裂,一些年轻的摩门教徒反抗长老的统治,结果许多不满者退出了教会,离开了犹他,变成了非摩门教徒。德雷伯和斯坦节逊也在其中,但是没有人知道他们去哪里了。传闻德雷伯已经把他的大部分财产设法变卖成钱了,所以他离开的时候非常富有,而他的同伴,斯坦节逊却是相当地穷困潦倒。然而,他们的去向无人知晓。

一般的复仇者,不论他有多么强烈的复仇心,面对这种困难重重的局面时,大多会产生放弃的念头。可是,杰弗逊·霍普从来没有片刻犹豫过。他带着为数不多的钱,在美国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地寻找他的仇人。没钱的时候,他就找点工作勉强维持着生活。一年年过去了,他的一头黑发变成花白的头发,可是,他依然流浪下去,就像一条嗅觉灵敏的猎犬,把他的全部心思和生命都倾注在追踪仇敌上面。最后,他的坚持不懈终于得到了上天的回报。有一天,他看见了他,虽然只不过是看了一眼而已,但就是这一眼告诉他:他所疯狂追杀的人就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城中。他返回他那破烂不堪的住处,安排好全部复仇计划。然而,碰巧的是,德雷伯也从窗户里认出了这个大街上的流浪汉,而且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杀气。他急忙在已经成为他秘书的斯坦节逊的陪同下,找到了一位治安官,向他指出,由于从前的一个对手对他们的嫉妒和仇恨,他们的生命受到威胁。那天晚上,杰弗逊·霍普就被拘留了。因为找不到保人,他被拘留了几个星期。当他终于被释放出来的时候,发现德雷伯的房子早已荒废,他和他的秘书已经出发去欧洲了。

复仇计划再一次失败了,可是心中积累的仇恨也再一次激励他继续追杀下去。然而由于资金不足,他不得不再工作一段时间,为他的行程节省下每一分钱。最后,他积攒了足够维持生活的钱后,就动身前往欧洲了。他辗转欧洲各地追踪他的仇敌。任何低贱的工作他都做过,但是一直没有追上那两个逃命者。当他赶到圣彼得堡时,他们已经去了巴黎;当他追到巴黎时,他又听说他们刚刚出发去哥本哈根了;当他赶到哥本哈根时,再次晚了几天,因为他们已经去伦敦旅行了。最后在伦敦他终于成功地找到了他们。至于以后发生的事情,我们最好还是引用华生医生日记里准确记录的这位老猎人自己的叙述。这个故事,我们在前面早已经拜读过了。

六 约翰·华生回忆录续篇

我们的俘虏进行疯狂的反抗,但是对我们显然并没有什么恶意,因为当他发现自己无能为力时,便温和地微笑起来,并且表示,希望在混战过程中,没有伤害到我们中间的任何一个人。他对福尔摩斯说:“我猜你们准备把我带到警察局去。我的马车就在门口。如果你们把我的腿松开,我会自己走下去上车的。我不像过去那样随便可以被抬起来的。”

格雷森和雷斯垂德相互使眼色,好像他们认为这个要求太胆大了。可是,福尔摩斯却马上听信了这个俘虏的话,把我们绑在他脚腕上的毛巾解开了。他站起来,伸了伸腿,好像是要确认一下它们是否重获自由。我还记得,当时我看着他的时候,心里想到,我很少看到像他这样身材魁梧的人。他那饱经沧桑的黝黑的脸上显现出的坚定和精力充沛的表情,就像他的身体的力量一样让人望而生畏。

他带着衷心敬佩的眼神凝视着我的同伴,说道:“如果警察局长的位子空着的话,我认为你是最合适的了。你对于我这个案子的侦查方法,的确十分高明。”

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你们最好跟我一起去。”

雷斯垂德说:“我可以为你们驾车。”

“很好,那么格雷森可以和我坐到车里。你也是,医生。你对这个案子已经产生了兴趣,不妨和我们一起去吧。”

我欣然同意,于是我们一起下了楼。我们的俘虏没有任何逃跑的企图,只是平静地走进那辆原本是他的马车里去,我们则跟在他后面上了马车。雷斯垂德坐上车夫的位子,一抽鞭子,马向前跑起来,没过多久,便把我们带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带到一个小房间里,那里有位警官记录下案犯的姓名以及他被控告杀害的两个人的姓名。这位警官是个面色苍白、表情冷淡的人,他非常机械呆板地完成了工作。他说:“案犯将在本周内提交地方法官审讯。与此同时,杰弗逊·霍普先生,你还有什么想要说的吗?我必须提醒你的是,你所说的话都将被记录下来,并且作为呈堂证供。”

“我有很多话要说,”我们的犯人缓慢地说道,“各位先生,我想把它们都告诉你们。”

警官问道:“等到审判的时候再说不更好吗?”

他回答说:“我可能永远不会受到审判了,你们用不着这么吃惊的样子,我没有自杀的念头。你是位医生吗?”当他问最后这个问题时,转向我,用他那敏锐乌黑的双眼看着我。

我回答说:“是的,我是。”

“那么,请把你的手放在这里。”他微笑着说道,同时用他被铐着的手向胸口指了一下。

我照做了,马上感到里面有一种非同寻常的心跳,甚至有些接近骚动。他的胸腔似乎震动得非常厉害,好像在一座不牢固的房屋里面,一台动力强劲的机器正在工作一样。在这寂静的房间里,我甚至能够听到那里不停地发出嗡嗡的响声。

我叫道:“怎么,你得了主动脉瘤!”

他平静地说:“他们就是这样说的。我上个礼拜找过一位医生看过,他告诉我,用不了多少天,血管瘤就要爆裂。这些年来,病情越来越严重了。由于在盐湖城大山里饱经风霜,营养不良,才落下了这个毛病。现在我的事情已经完成了,我不在乎这么快就死了。可是,我想在走之前,把事情说清楚,我不想让别人当我是一个普通的凶手。”

警官和两个侦探急忙地商讨了一下,想知道同意犯人现在讲述他的事情是否明智。

警官问道:“医生,你认为这种危险很紧迫吗?”

我回答说:“的确如此。”

这位警官于是说道:“显然,我们的责任是取得他的口供。如果是那样的话,为了维护公义,先生,你被允许提供你的陈述了。我再一次提醒你,你所说的都将被记录下来。”

“对不起,我需要坐下来。”犯人说着就坐了下来,“我这个动脉瘤很容易让我疲劳,还有,半个小时前,我们的扭打,更让我的病无可救药了。我快要死了,我是绝对不会欺骗你们的。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绝对真实的。至于你们如何处置,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杰弗逊·霍普说完这些话,就背靠着椅子,开始了下面惊人的陈述。他以平静的口气,讲述得井井有条,仿佛他经历的事情十分普通。我能保证这份附加供词的准确性,因为我有权使用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面非常严密地记录下了罪犯的口述。

他说:“为什么我憎恨这些人,这对你们是不重要的。他们对于两个人——一位父亲和一位女儿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他们也要赔上自己的性命,他们是罪有应得。他们的罪行已经事发多年,在任何法庭上,我都提供不出任何证据来指控他们有罪,尽管我知道他们有罪。我决定,我要把法官、陪审团和死刑执行者都集于一身。如果你们有任何男子汉气概的话,如果你们站在我的位置上的话,你们也会做出同样的事情的。

“我刚才说的那个女孩,二十年前本来是要嫁给我的。她被迫嫁给了这个德雷伯,导致她含恨而死。我从死者手指上取下了这枚结婚戒指,并发誓,一定要让德雷伯看着这枚戒指死掉,还要让他最后意识到正是因为他的罪行让他受到了惩罚。我一直带着这个戒指追踪他和他的同谋,一直跨越了两个大洲才追上他们。他们打算把我拖垮,可是,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我明天死了,照现在的样子是非常有可能的。可是在我死的时候能够知道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已经完成了,而且干得非常漂亮,我就很满足了。他们已经被我亲手杀死了,我再也没有任何希望和要求了。

“他们是有钱人,我是个穷光蛋,所以对我来说,追踪他们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当我到达伦敦的时候,我的口袋已经快空了。我必须开始做些事情,以便维持我的生活。驾车、骑马对我来说,就像走路一样平常。于是我去了一家出租马车的主管办公室找工作,很快工作就定下来了。每个星期我要向主人缴纳一定数目的费用,剩下的不管多少就归我自己了。虽然剩下的非常少,但是我总能设法勉强维持生活。最困难的事情是要认识路。我认为在所有迷宫一样的城市里,这个城市是最难以辨认的了。我随身带了一张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一些主要的旅馆和车站后,我的工作才干得顺手起来。

“过了一段时间,我才找出那两个家伙居住的大概地方。我不断地打听,直到最后我偶然遇见他们。他们住在河对岸坎伯韦尔的一家公寓里。只要我把他们找出来,我知道,他们就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我已经留了胡子,这样他们就不可能认出我。我紧跟着他们,等待时机。我下定决心,绝对不会再次让他们跑掉。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差点就溜掉了。他们在伦敦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有时候我赶着马车跟着他们,有时步行。但是前者是最好的,因为这样他们就无法逃离我了。只有在清晨或者深夜我才赚点钱,结果我开始无法向我的雇主缴纳费用了。然而,我并不关心这个,只要我能够亲手杀死他们。

“但是,他们十分奸诈。他们肯定想到,可能会有人跟踪他们,因为他们从来不单独外出,傍晚后也绝不出去。这两个星期以来,我每天驾车跟在他们后面,可是压根儿没有见他们分开过一次。德雷伯总是喝得醉醺醺的,斯坦节逊却从来不给人可乘之机。我从早到晚监视着他们,但是根本没遇到一丝机会。然而,我并没有气馁,因为有种感觉告诉我,那个时刻就要来了。我唯一害怕的就是我胸口的这个东西,它可能会过早地爆裂,让我的复仇大事前功尽弃。

“终于,一天晚上,我驾车在他们投宿的那条叫陶尔魁里的大街徘徊的时候,忽然看见一辆马车赶往他们的门前。不久,一些行李被拿了出来,过了一会儿,德雷伯和斯坦节逊跟着出来了,然后驾车离开了。我扬起马鞭,跟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感到非常心神不宁,因为我担心他们又要换地方住了。他们在尤斯顿车站下了车。我让一个小孩看住我的马,就跟着他们到了月台上。我听到他们询问去利物浦的火车,警卫回答他们,有一班刚刚走,几个小时内不会再有其他班次了。斯坦节逊听了后好像非常灰心,然而德雷伯却比什么都高兴。混在吵嚷的人群中,我离他们非常近,这样我可以听到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德雷伯说,他有点小事需要去处理一下,如果斯坦节逊愿意等他的话,他会很快回来的。他的同伴劝阻他,而且提醒他,他们曾经决定要在一起,不单独行动。德雷伯回答说,这是件隐秘的事情,他必须单独去。我没有听清斯坦节逊对他说了些什么,只听见德雷伯突然咒骂起来,并且提醒他只不过是他的仆人罢了,不要这样放肆地给他下命令。这样,那位秘书就泄气了,只是简单地和他商谈了一下,如果他错过了最后一班火车,可以到哈里代私人旅馆去找他。德雷伯回答说,他会在十一点以前返回。说完他就离开了车站。

“我期盼已久的千载难逢的时刻终于来临了,我的仇敌已经在我掌握之中。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相互保护,一旦分开,就要受我摆布了。然而,我并没有鲁莽行事。我的计划早已制订好了。复仇的时候,如果没有让罪犯明白是谁杀害了他,以及为什么他会遭受到这种惩罚,那么这样的复仇是不能让我满意的。根据我已经安排好的计划,我要让这个害苦了我的人有机会明白,他罪不可恕,死有余辜。碰巧,几天前有位去布里克斯顿路查看房屋的绅士,把其中的一把钥匙掉在我的车厢里了。当天晚上他就把钥匙领回去了,可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已经做了个模子,并且弄了把复制品。这样至少在这个大城市里,我可以找到一个可靠的地方,能够不受阻碍地自由地做我的事情。我现在需要解决的难题就是如何把德雷伯弄到那个房子里去。

“他在路上漫步,中间走进一两家卖烈性酒的酒店。在最后一家,他几乎停留了半个小时。当他出来的时候,已经是跌跌撞撞的了,明显是酩酊大醉了。刚好在我前面有一辆汉萨姆马车<a id="z12" href="#bz12">12</a>,他就向它招手示意停下。我紧紧跟在后面。我的马的鼻子距离他的车不超过一码远。我们经过了滑铁卢大桥,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让我感到惊讶的是,我们又回到了他原来投宿的地方。我想象不出,他返回那里到底有什么目的。可是,我还是继续前进,在距离房子一百码左右的地方把马车停了下来。他走了进去,接着他的马车就离开了。如果你愿意的话,请给我一杯水,我的嘴都快说干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他说:“好多了。嗯,我等了一刻钟,或者更久,突然房子里传来一阵人们厮打的吵闹声。紧接着,门被推开了,两个男人出现了,其中一个是德雷伯,另一个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年轻小伙子。这个家伙抓住德雷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下边的时候,他猛地一推,接着又是一脚,一直把德雷伯踹到了大街中间。他对着德雷伯挥动着手中的木棍大声叫道:‘你这个狗东西!我叫你侮辱良家妇女!’他怒火冲天,要不是因为那个恶棍拖着他的狗腿拼命沿街跑开,我想,那小伙子肯定会用他的棍子把他痛打一顿的。他一直跑到拐角处,然后,看见我的马车,于是向我招手,就跳上车来。他说:‘送我去哈里代私人旅馆。’

“当我看见他实实在在地坐进了我的马车里,我高兴得心都快跳出来了。我唯恐在这最后一刻,我的动脉瘤要坏事。我缓慢地驾车前行,心中盘算着怎么做最妥当。我可以把他带到乡下去,在僻静的小路上,和他算总账。我差不多已经做出决定了,他突然为我解决了这个难题。他的酒瘾又犯了,要我在一家豪华大酒店外面停下来,然后吩咐我等着他,就进去了。他一直待到打烊,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烂醉如泥了,我知道,我已经胜券在握了。

“不要以为我会冷不防地杀了他。如果我那样做的话,只不过是机械地进行公正的审判罢了。然而,我自己决不会那样干的。我早就决定给他一次机会,如果他能抓住机会的话,还是有一线生机可以活下去。在我浪迹美洲大陆的日子里,我干过许多种工作。我曾经在纽约大学的实验室里当过看门人和清洁工。有一天,教授在做关于毒药的讲座时,把一种叫作生物碱的东西展示给学生们看。这种毒药是他从一些南美洲土著人用的箭毒中萃取出来的,它的毒性非常强烈,即使一小粒,足以让人立刻死亡。我在存放毒品的那个瓶子上画了个点儿,当他们全都走了后,我自己就弄了一点。我是一个相当厉害的配药师,所以能把这些生物碱做成一些可以溶解的小药丸。我把每一粒毒药放进一个小盒子里面,同时每个盒子里再放进一粒同样的但是没有毒性的药丸。我当时决定,只要我有机会,我的每位仇人都要从其中的一个盒子里取出一粒,而我将服下剩下的那粒。这样完全可以致命,比蒙上手帕开枪少了很多响声。从那天起,我就一直带着这些药盒子,现在是我用到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过了十二点,快一点钟了。那是一个阴冷的夜晚,外面狂风暴雨,景象令人忧郁,而我心里却异常兴奋,高兴得几乎就要大声叫起来了。如果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位先生曾经渴望一件事情,一直等待了二十年之久,一旦突然伸手可及,就会理解我的心情了。我点了一支雪茄抽着,来稳定我的紧张心情。但是我的手在不停地发抖,太阳穴也由于兴奋而‘突突’直跳。当我驾车的时候,看见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正在黑暗中冲我微笑,就像我看着这屋里你们所有人一样清楚。一路上,他们就在我的面前,在马的两边,一边一个,一直跟到我在布里克斯顿路的那所房子前停下。

“那里不见一个人影,除了下雨的滴答声,再也听不到其他声音了。当我从车窗向里看时,发现德雷伯蜷缩成一团,正喝醉了呼呼大睡呢。我摇着他的胳膊说道:‘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猜,他以为我们已经到了刚才他提到的那个旅馆,因为他没有再说话就下了车,跟着我来到了花园里。我不得不紧紧跟着他,防止他摔倒,因为他仍然有些头重脚轻。我们来到门口,我开了门,把他带进了前屋。我保证,一路上,费瑞厄父女一直在我们前面。

“‘太黑了。’他说着来回跺着脚。

“‘我们很快就有亮光了。’我说着便擦着了一根火柴,把我随身带的一支蜡烛点燃了。我转向他,把蜡烛靠近我的脸继续说,‘现在,伊诺克·德雷伯,看看我是谁?’

“他睁着惺忪的醉眼盯着我瞅了半天。接着,我看见他脸上突然涌现出了惊恐万状的神色,整个脸都抽搐起来,表明他已认出我是谁了。他顿时脸色乌青,跌跌撞撞地往后退。我看见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上冒出来,他的牙齿也格格作响。看到这个情景,我不禁背靠着门,大笑起来。我早就知道,复仇是件最痛快的事情,但是,我从来没有想到复仇的快感竟是如此强烈。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从盐湖城一直追踪你到圣彼得堡,你总是溜掉。现在,你游荡的日子终于结束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将永远看不到明天的太阳升起来了。’当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向远处退了几步。从他的脸上我看出来,他认为我是疯了。那个时候,我的确是疯了,我太阳穴上的动脉就像大锤不停地击打。我认为,要不是当时我鼻孔里涌出血来,让我放松一下的话,我的病可能就要发作了。

“‘你现在对露茜·费瑞厄有什么看法?’我大声叫着,锁上了门,还把钥匙在他眼前晃了晃,‘惩罚来得是太迟了,但是它最终还是抓住你了。’我看见当我说话的时候,他那怯懦的嘴唇不停地发抖,他还想要我饶命。但是他很清楚,那是毫无意义的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哪有什么谋杀。杀死一条疯狗,谁会说是谋杀?当你把我可怜的爱人从她被屠杀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那可恶、无耻的房间里去的时候,你对她有过丝毫的仁慈吗?’

“他叫道:‘并不是我杀死了她的父亲。’

“‘可是,是你打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尖叫道,把盒子推到他面前,‘让至高无上的上帝为我们裁决吧。选一粒吃下去。一粒是死亡,另外一粒是生命。我会把你选剩下的吃掉。让我们看看,这个世界上究竟还有没有公道,或者我们都在被命运控制。’他惊叫着畏缩到一边,乞求饶命。可是,我拔出刀,顶住他的脖子,直到他乖乖地听话为止。接着,我也咽下了另一粒。我们安静地面对面站在那里,大约有一两分钟的样子,等着看到底谁生谁死。我怎么能够忘记当他知道自己吞下毒药时,那痛苦万分的脸呢?我看着,不觉大笑起来,并把露茜的结婚戒指放在他眼前。但是仅仅过了一会儿工夫,因为生物碱的毒性发作太快了。一阵痛苦的抽搐让他的脸都扭曲了,他双手向前伸着,摇晃着,然后,就嘶哑地哭叫着,重重地跌倒在地板上。我用脚把他翻过来,把手放在他的心口上,没有动静了,他死了!

“我鼻子里不停地流着血,可是我并没有在意。我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里灵机一动,便在墙上写下了一个字。可能是出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想让警察误入歧途,因为当时我感到非常轻松和愉快。我记得,在纽约曾发生过一件德国人被谋杀的事件,在死者的身上写着‘RACHE’这个字。当时报纸上争论过,认为一定是秘密党所为。我猜,那个让纽约人感到苦恼的字,也会使伦敦人感到困惑。所以,我就用手指蘸着我自己的血,在墙上方便的地方写下了这个字。然后,我回到我的马车那儿,发现四周一个人也没有,夜晚仍然是狂风暴雨。我驾车走了一段距离后,把手伸进我通常放露茜戒指的口袋里,才发现它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是她留给我唯一的纪念物了。我想,也许是在我弯腰查看德雷伯尸体时丢的。我又驾车赶回去。把车停在一条小巷里,壮着胆子朝屋子走去。我宁愿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那枚戒指。当我刚走到那儿时,就和一个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假装喝得酩酊大醉,以免引起他的怀疑。

“这就是伊诺克·德雷伯的死亡经过。然后我要做的事,就是要用同样的方法去对付斯坦节逊,这样就可以讨还约翰·费瑞厄的血债了。我知道他正待在哈里代私人旅馆里。我在旅馆附近逗留了一整天,但是他从来没出来过。我猜测,可能是因为德雷伯一直未露面,他起了疑心。斯坦节逊的确很狡猾,总是很警惕。如果他以为只要一直待在屋子里,就可以避开我,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我很快就弄清了他的卧室的窗户。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利用放在旅馆后面小巷子里的梯子,趁着天还没有大亮,爬进了他的房间。我把他叫醒,告诉他现在是他要为很久以前杀害过的人偿命的时候了。我向他描述了德雷伯死的情况,接着我要求他同样选择一粒药丸。他不愿接受提供给他的活命机会,从床上跳了起来,朝我的咽喉飞扑了过来。为了自卫,我朝他的心脏刺了一刀。不管怎样,结果都是一样的,因为天意永远不会允许他那罪恶的手选到无毒的药丸的。

“我还有些话要说,说了也好,因为我也快不行了。做完这些事情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想加油干,以便能存够钱返回美国。那天,我正停在广场上,突然有一个衣着破烂的小孩打听是否有个叫杰弗逊·霍普的车夫,还说,贝克街221B号有位先生要雇他的马车。我毫不怀疑地跟着来了。接下来就是这位年轻人把我手腕给铐住了,铐得是那么干净利落,是我平生从来没有见过的。先生们,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凶手,可是,我坚持认为我和你们一样是正义的执法官。”

他的讲述是那样惊心动魄,他的态度是那样令人印象深刻,以至于我们都全神贯注地坐在那里安静地听着。即使这两位职业侦探也不厌其烦地记下每一个细节,看起来他们对这个男人的故事也相当感兴趣。当他讲完后,我们都坐在那里沉默了几分钟,只有雷斯垂德速记最后几句时,铅笔发出的沙沙声,打破了室内的安静。

福尔摩斯最后说道:“只有一点,我想多知道一些。我刊登广告后,前来领取戒指的那个同谋是谁?”

这个犯人诙谐地朝我的朋友眨了眨眼,说道:“我只能说出我自己的秘密。可是,我不想给别人带来麻烦。我看到你的广告后,想这可能是个陷阱,但也可能就是我想要的那枚戒指。我朋友自告奋勇去看一看。我想你自己也认为他做得很漂亮吧。”

“那毫无疑问。”福尔摩斯肯定地说道。

这时警官严肃地说:“现在,各位先生,必须遵守法律程序。本周四,案犯将被提交地方法官审讯,各位届时务必出席。在那之前,他将交由我负责。”说着他按了一下铃,然后杰弗逊·霍普就被两个守卫带走了。而我和我的朋友也离开了警察局,叫了一辆马车回贝克街了。

七 尾声

我们都已经接到通知,需要在本周四出庭。然而,当星期四来临的那天,再也不需要我们出庭做证了。一位上级审判者已经接手了这个案件,杰弗逊·霍普已经去了一个“特别法庭”,去接受一次绝对公正的审判了。原来,就在他被捕的那天晚上,他的主动脉瘤破裂了。第二天早晨,他被发现面带平静的微笑,直挺挺地躺在牢房的地板上,仿佛在他临死的那一刻,他还在回想他的生命没有浪费,复仇事业已经顺利完成。

第二天晚上,当我们闲聊这件事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对于他的死,格雷森和雷斯垂德肯定要气疯了。现在,他们自吹自擂的资本没有了!”

我回答说:“我看不出,他们在捉拿凶手上,到底做了多少事情。”

我的伙伴沮丧地说道:“在这个世界上,你做了些什么,并不重要。问题是,如何让别人相信你已经做了这些事。”停了一下,他又声音洪亮地说,“没关系,我不会错过任何调查机会的。在我的记忆里,再也没有比这件案子更精彩的了。它虽然简单,但仍然有几点非常有意义的地方。”

“简单?!”我不禁叫了起来。

“是的,确实是。除此以外,很难用其他词语来形容它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说。对于我的惊讶,他微笑起来,“除了一些非常普通的推理,没有获得任何帮助,我就能在三天之内抓到这个罪犯,这就证明了它本质上是非常简单的了。”

我说:“那倒是真的。”

“我已经向你解释过,凡是不符合常规的事物,通常都是一种线索,而不是一种阻碍。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关键的事情就是能够逆向推理。那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技巧,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但是,人们在实践中却用得不多。在日常生活中,正向推理更有用些,因此逆向推理也就被人们忽视了。如果有五十个人能够综合推理,那么,只有一个人能够用分析的方法推理。”

我说:“我得承认,我并没有十分明白你的话。”

“我几乎没有指望你弄明白。让我看看是否能够让它更清楚些。大部分人,如果你把一系列事件向他们叙述后,他们就会告诉你可能的结果,他们可以把这些事情在心中联系起来,然后通过这些,就能得出会发生什么了。然而,只有少数人,如果你告诉了他们结果,他们就能够通过潜意识逐步推理出引起结果的各个步骤来,这种能力就是我说到的‘逆向推理’或者‘分析推理’。”

我说:“我明白了。”

“现在,你已经知道了这件案子的结果,其他全部过程就要你自己去发现了。现在让我尽力向你说明我对这个案子各个步骤的推理过程。从头说起吧。你知道,我是走路到达那所房子的,我的脑子里完全没有任何预先的想法。我自然从车道开始检查,这些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我清晰地看见马车的痕迹,经过查问,我确定它们必定是晚上留下的。我看到车轴狭窄,这使我断定那是一辆出租马车,而不是私人马车,因为伦敦普通的出租马车车轴都比上等人的私家马车狭窄一些。

“那是我得到的第一点。接着,我又沿着花园小路缓慢行走,刚好它是一条黏土路,很容易留下脚印。很可能,在你看起来,它只不过是一条被踩得乱七八糟的烂泥路而已。但是,在我这双训练过的双眼看来,它表面上的每一个脚印都有一个含义。侦探学上再也没有其他分支像足迹追踪这样如此重要又如此被人忽视的了。幸好,在这上面我花了很大力气,经过多次实践后,它已成为我的第二天性了。我看到了警察们沉重的足迹,然而我也看到了最先经过花园的那两个人的脚印。这就很明白告诉我们,他们比其他人先到。因为在一些地方,他们的脚印已经完全被其他人的足印给破坏殆尽了。这就形成了我推理的第二个环节。这个环节告诉我,这里来过夜间访客,而且是两个。一个异乎寻常地高,我是从他的步长计算出来的;另一个穿着时尚,是从他留下的小巧别致的靴印上判断的。

“一走进屋子,刚才的推断马上就得到了证实。那位穿着漂亮靴子的先生就躺在我面前。如果这是起谋杀案的话,那么那个高个子就是凶手。死者身上并没有伤口,但是他脸上惊恐万状的表情,让我有把握相信他已经预料到即将降临到他身上的命运。一个人要是死于心脏病,或者任何突发的自然死亡,从来不会出现那种扭曲恐怖的表情的。我闻了一下死者的嘴唇,发现有一种轻微的酸味,所以我得出结论,他是被迫服毒致死的。我之所以说他是被迫的,是从他脸上那种厌恶和恐惧的神情看出来的。使用排除法,我已经得出结论了,因为没有其他假说可以解释这些事实。不要以为那是异想天开,在犯罪历史上强迫服毒并不是件新鲜事。奥德萨市的玩偶案件,蒙彼利埃的乐日土尔事件,都发生在毒药专家身上。

“那么接下来的主要问题就是谋杀动机。不是抢劫,因为什么东西都没有被拿走。那么,是一起政治性案件吗,还是一起情杀案呢?那就是我面临着的问题。我比较倾向于后一种假设。如果是暗杀,刺客一旦得手,就会立刻逃走。而这件谋杀案正好相反,做得非常从容不迫,而且罪犯还在房间里到处留下了他的脚印,说明,他一直是在现场的。所以这必定是起私人恩怨,不是什么政治案件,只有仇杀才需要这样有条不紊的报复。当写在墙上的字被发现后,我就比以前更加倾向我的观点了。那件事情明显是故意让人迷惑。然而,当戒指被发现后,问题就很明确了。显然,凶手就是用它来怀念已死或者离开的女人。在这一点上,我曾经问过格雷森,在他发往克利夫兰的电报中,是否询问到德雷伯以前生活中是否有任何特别的地方。你应当记得,他给予了否定的回答。

“接着,我就对这间屋子进行了一番非常仔细的检查。检查的结果,证明了我对凶手身高的判断。我还有一些额外的发现,比如特里奇雪茄烟、他指甲的长度等。因为屋子里并没有打斗的迹象,所以我得出了结论,地板上的血迹是凶手激动的时候流出的鼻血。我察觉到,血迹和他的脚印一致。除非他是一个血气非常旺盛的人,很少会有人像这样因感情突然爆发而流鼻血。因此,我大胆地认为,罪犯或许是个强壮和脸色发红的人。事实证明我的判断非常正确。

“离开房子后,我就去做了格雷森疏忽的事。我给克利夫兰警察局的头儿发了封电报,询问了关于伊诺克·德雷伯婚姻的情况,回复的信息很确凿。他告诉我,德雷伯曾经因为一个叫作杰弗逊·霍普的旧情敌的原因,申请过法律保护,这个霍普目前正在欧洲。我知道,我已经抓住了这件秘密案子的线索了,剩下的就是捉住凶手了。

“我心里早已断定,和德雷伯走进房子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赶马车的人。从街道上的一些痕迹我看出,马匹在一定程度上四处走动过,如果有任何人看着它,那种情况就不可能发生。那么,车夫如果不是在这间房子里,又会去哪里呢?还有,假如任何神志正常的人会在别人——可以说是一个必定会告发他的第三者眼皮底下犯罪,那也太荒谬了。最后,假定一个人想在伦敦紧跟着其他人,还有什么比做一个空闲的马车夫更好的方法呢?在考虑了所有这些问题后,我得出一个必然结论,杰弗逊·霍普可以在城里的马车夫中找到。

“如果他原来是马车夫,没有理由判断他现在不是了。从他的角度来看,突然不干了反倒可能引起他人的注意。大概,他会在短时间内,继续做他的工作。也没有理由假定他会更名改姓。在一个没有人知道他真名的国家里,为什么要更改姓名呢?因此,我就把街头流浪儿组成了一支侦查队,派他们系统地去伦敦每一家出租马车厂去打听,直到他们找到我要找的这个人为止。他们完成得很漂亮,我这支队伍是多么迅速高效,这些你依然记得很清晰吧。至于斯坦节逊被谋杀,完全是件没有预料的小插曲。不管怎样,这些事情是很难避免的。你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我找到了一些药丸。我已经猜想到它们一定存在。你看,整件案子就是一条逻辑上毫无间断和瑕疵的锁链。”

“精彩极了!”我叫道,“你的功劳应该被公之于众,应该把案子的情况发布出去。如果你不愿意,我来替你发表。”

“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医生。”他回答说,“看这个!”他递给我一张报纸,继续说着,“看看这个!”

这是今天的《回声报》,他指给我的那段就是报道这件案子的。报上这样说:

由于霍普的突然死去,公众失去了一个轰动一时的谈资。他是谋杀伊诺克·德雷伯先生和约瑟夫·斯坦节逊先生的嫌疑犯。案件的细节可能永远无法揭晓了,我们从权威人士那里获悉,案件起因是一件由来已久的情感纠纷,涉及爱情和摩门教等问题。看来这两位被害者年轻的时候也是盐湖城的摩门教徒。已故的案犯霍普同样来自盐湖城。如果这件案子没有其他意义的话,至少它显示了我们警察部门办案效率之神速,并且给所有外国人上了一课:他们最好明智些,在国内解决自己的纠纷,不要把它们带到英国的土地上来。漂亮的抓捕行动完全归功于苏格兰场知名警官雷斯垂德和格雷森先生,这已是公开的秘密。据悉,罪犯是在一位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先生家中被捕的。他作为一名私家侦探,在侦查方面也显示了一定的才能,在两位神探指导下,迟早会达到他们的水平的。作为对他们工作的表彰,两位警官将会受到特别嘉奖。

夏洛克·福尔摩斯大笑着说:“我开始不就这样告诉过你的吗?这就是我们对血字的研究的全部结果:给他们带来了奖赏!”

我回答说:“没关系,我已经在日记中记录下了全部事实,公众会知道它们的。同时,案件已经成功破获,你应感到心满意足,就如罗马智者之言:‘笑骂由你,我自为之;家有万金,唯我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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