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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说道:“我还要从女管家博恩斯通太太和印度仆人那里了解些情况。塞笛厄斯先生曾对我说过,那个仆人就睡在旁边那间房间里。然后,再看看这位伟大的琼斯先生是怎么做的,听听他那些不怎么巧妙的讽刺吧。‘众所周知,人们总是挖苦他们所不了解的事物。’歌德的话总是如此精辟。”

七 木桶的插曲

警察来的时候是坐马车的,我就用这辆马车把摩斯坦小姐送回了家。她是个天使一般的女人,在危难之中,只要还有人比她更加脆弱,她便能保持镇定自若的神态。我发现她精神高昂,平静安宁,而站在她身边的女管家则吓得魂不附体。可是一坐进车里,她就晕倒了,后来又嘤嘤地抽泣——这一夜离奇的遭遇已经把她折磨得不堪承受了。事后她告诉我,她感到那晚我一路上都冷冰冰的,疏远冷落了她。可是她哪里能想到我当时内心的挣扎和努力克制自己的痛苦呢,正如同我们在院中手握着手的时候一样,我已经流露出对她的同情和爱意。我虽然经历了不少的风雨,可如果没有经历这一晚的奇遇,我也无法认识到她那温柔而勇敢的天性。表达爱慕的话已经到了嘴边,但是两个想法使我难以开口。她现在脆弱无助,孤苦伶仃,精神上又受了刺激,在这个时候向她表达爱意,等于就是乘人之危。更令我感到为难的是,假如福尔摩斯的侦查能够成功,她就会成为一个富有的继承人。一个薪水不高的外科医生,利用这种偶然的亲近机会向她求爱,这样做公平体面吗?难道她不会把我看作是一个粗俗的淘金者?我不可能去冒险让她心中产生这样的想法,这批阿格拉宝物就像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横挡在我和她之间。

将近两点的时候我们才到达塞西尔·弗里斯特夫人的家中。仆役们几个小时前就睡了,可是弗里斯特夫人对摩斯坦小姐收到那封奇特的信特别关心,所以仍在等候着摩斯坦小姐回来。她亲自为我们开的门。她是一位中年妇人,举止优雅。她用胳臂温柔地搂着摩斯坦小姐的腰,还用慈母般的声音迎接着她,看到这情景我感到无限宽慰。显然,她在这里不仅仅是一个被雇用的人,而且还是一位受尊重的朋友。经摩斯坦小姐介绍后,弗里斯特夫人便诚恳地请我进屋去,并请我给她讲讲我们今晚的奇遇。我只好向她解释我有重任在身,并真诚地保证会再来看她,向她报告案情的进展情况。驱车离开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仿佛看见两个优雅的女人依偎在一起站在台阶上,还看见那半开的房门,从彩色玻璃上透出来的大厅的灯光,挂着的晴雨表以及光洁的楼梯扶手。在我们被毫无头绪、神秘难解的事件缠身的时候,即使看上一眼这样一个宁静的英国家庭,也让人感到莫大的安慰。

对于今晚所发生的事情,我越想越感到杂乱无章、神秘莫测。当马车穿过被煤气灯照亮的寂静的街道时,我又回顾起这一连串的奇异事件。至少最初的疑问现在已经弄清楚了,摩斯坦上尉的死,寄来的珠宝,报上的广告,还有那封信件——所有这些事情我们都已大体明确了。可是这些事件又将我们引入了一个更玄奥、更凄惨的境地中去。印度财宝,摩斯坦上尉行李中发现的怪图,舒尔托少校死去时的怪状,财宝的重新发现和紧接着发生的财宝发现者的被害,被害时留下的各种异常的迹象,那些脚印,奇异的凶器,纸片上与摩斯坦上尉的图样上相同的字。上述的一切真是一座迷宫,一个不具备我朋友那样天赋奇才的人是无法找到任何线索的。

平琴巷位于莱姆贝斯区尽头,是一排破旧不堪的两层楼的砖房。我在三号门上敲了很久才有人应声。终于,在百叶窗后面露出了一丝烛光,一张脸从窗口中伸了出来。

“滚开,你这个醉鬼!”那个人喊道,“你要还在那里踢门,我就会打开狗窝,放出四十三只狗来咬你。”

“你就放一条吧,我正是为这个来的。”我说。

“快滚开!”那人又吼道,“我袋子里有把雨刷,你不滚,我就扔下去了!”

“但是我只想要只狗。”我大声嚷道。

“少废话!”谢尔曼喊道,“站远点儿。我数到三就要扔刷子下去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几个字真有不可思议的魔力,我刚一说出口窗子就立即关上了,不到一分钟,房门就打开了,谢尔曼先生出现在我面前。他是个瘦高个老头儿,有点驼背,脖子上青筋突起,戴着一副蓝色眼镜。

“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总是受欢迎的。”他说,“快请进来,先生。小心那只獾,它会咬人。啊,淘气,淘气,连这位先生你都要咬一口吗?”他这是对着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鼬鼠喊的,鼬鼠从笼子里探出凶恶的头,睁着一双红眼睛。“先生不要害怕,它只是条蛇蜥,还没长毒牙,所以我把它放在屋里,好让它吃甲虫。我刚才的失礼请你不要放在心上,常常有小孩子们跑到这小巷来捣乱,吵得我不能安睡。先生,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需要什么呢?”

“他要你的一只狗。”

“啊!一定是托比。”

“没错,就是托比。”

“托比就住在左边第七只笼子里。”

他拿着蜡烛慢慢地从他收集来的那些奇禽怪兽之间穿过。在摇曳不定的朦胧光线下,我隐约看到每个角落里都有闪亮的眼睛在窥视着我们,甚至连我们头顶的椽子上面也排满了很多稀有的野鸟。我们的声音打破了它们的睡梦,只见它们懒洋洋地把重心从一条腿上移到另一条腿上。

托比是一条外形丑陋的长毛垂耳狗,是长毛垂耳狗与猎狗的混血种,毛色褐白相间,走路摇摇摆摆,非常笨拙。迟疑片刻之后,它才吃掉了谢尔曼先生让我喂给它的一块糖,我们之间就这样建立了友谊。它随我上了马车,一路上都很服帖。我回到樱沼别墅的时候,王宫的时钟正好敲过三点。我发现那个做过职业拳击手的麦克默多已经被当作同谋逮捕了,他和舒尔托先生都被带到警察局去了。那个狭窄的门边守着两名警察,不过,我一提到警官的名字,他们就让我带着狗进去了。

福尔摩斯正站在台阶上,双手插在衣袋里,嘴里衔着烟斗。

“啊,你把它带来了。”他说道,“好狗!阿瑟尼·琼斯已经走了。你走之后,我们大吵了一阵。他不但把我们的朋友塞笛厄斯逮捕了,并且连守门人、女管家和印度仆人全部都带走了。现在除了楼上留了一个警官外,这地方就我们两个人了。把狗先留在这儿,我们上楼去。”

我们把狗拴在厅内的桌腿上,来到了楼上。房间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只是在死者身上盖上了一张床单。一个疲倦不堪的警官斜靠在屋角里。

“警长,借用一下你的牛眼灯<a id="z22" href="#bz22">22</a>,”我的伙伴说道,“替我把这块纸板系在脖子上,以便把它挂在胸前。谢谢!现在我还得脱下靴子和袜子。华生,请帮我把它们带下去,我也要爬一爬,试试看。请你把这块手巾在木馏油里略微蘸一下。好了,那样就可以了。和我一起到阁楼待一会儿吧。”

我们从洞口爬了上去。福尔摩斯又用灯照了照灰尘上的脚印。

“请你特别留意这些脚印,”他说,“你看出这里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没有?”

“这是一个小孩或者一个小个子女人的脚印。”我回答道。

“除了脚的大小以外,还有其他什么发现吗?”

“好像和其他的脚印都相同。”

“一点也不同。看这儿!这是灰尘里的一只右脚印,现在我在它旁边光着脚再踩上一个右脚印,你看看主要区别在哪儿?”

“你的脚趾是并拢在一起的,那个脚印的五个脚趾头是分开的。”

“非常正确,关键就在这里,一定记住这一点。现在请你到那个天窗前,闻闻木框的边缘。我留在这里,因为我手里还拿着这条手巾呢。”

我按照他说的去做了,立刻感到一股强烈的木馏油味冲进鼻子。

“这是他离开时用脚踩过的地方。如果你都能辨别得出来,我想托比辨别这气味就更是易如反掌了。现在下楼去,把狗放开,等我下来。”

我下楼回到院子的时候,看到福尔摩斯已经爬到了屋顶,好像一只大萤火虫在屋脊上缓慢地爬行。一些烟囱挡住了他的身影,不过不大一会儿又出现了,然后又一次消失在烟囱后面。于是我也绕到后边去,看到他坐在房檐的角落处。

“是你吗,华生?”他喊道。

“是我。”

“这里就是那个人上下的地方,下面那个黑东西是什么?”

“是一只水桶。”

“有盖吗?”

“有。”

“没有看见一架梯子吗?”

“没有。”

“混账东西!这个地方是最危险的了。不过既然他能够从这儿爬上来,我也就能从这儿爬下去。这个水管好像很结实。不管它了,我下来啦!”

一阵脚步声从上面传过来,那盏提灯顺着墙边平稳地降了下来,然后他轻轻一跃,就落在了木桶上,随后又跳到了地上。

“要追踪这个人比较容易,”他一边穿着靴袜一边说道,“他一路上踩过的瓦片全都松动了,慌慌张张的情况下,还丢下了这个东西。用你们医生的话来说就是:它证实了我的诊断完全正确。”

他把捡到的东西拿给我看,原来是一个用各种颜色的草编织成的小口袋,外面装饰着几颗俗气的珠子,从形状大小来看,很像个烟盒;里边装着六根黑色的木刺,一头是尖利的,一头是圆圆的,和扎在巴索洛谬·舒尔托头上的完全一样。

“真是些凶险的东西,”他说道,“小心不要刺着自己。得到这些木刺我高兴极了,因为这很可能是他所有的凶器。目前我们两人是用不着担心会被扎着的。我宁愿被枪打中也不愿中这种毒刺。华生,你还有勇气跑六英里的路程吗?”

“当然可以。”我答道。

“你的腿受得了吗?”

“哦,没问题。”

“过来,托比!好托比!闻闻这个,托比,闻闻这个。”他把蘸有木馏油的手巾放在小狗的鼻子下面,托比叉开毛茸茸的双腿站着,翘着鼻子,就像鉴赏家在闻一种陈年佳酿的芬芳香味一样。福尔摩斯丢开手巾,把一根结实的绳子系在狗脖子上,把它牵到了木桶旁边。这只狗突然发出了一阵尖而颤抖地狂叫,鼻子紧贴地面,尾巴翘得老高。它顺着气味一直朝前跑去,把拴它的绳子绷得紧紧的,我们不得不以最快的速度紧随其后。

东边的天空渐渐发白,在灰暗、清冷的凌晨,我们可以看得远一些了。四四方方的巨大房子,灰暗空荡的窗户以及那光秃秃的高墙,凄凉孤独地耸立在那里,留在了我们身后。我们的路程正好要穿过一片庭院,院子里看起来到处坑坑洼洼,杂乱不堪。遍地的垃圾和高低不齐的灌木使得整个地方与昨晚笼罩在这里的惨案一样凄惨黯淡。

我们来到了围墙下面,托比一路跑来,在围墙的阴影下焦急地嗷嗷直叫,最后,我们停在了长着一棵小山毛榉树的墙角。在两面墙壁交界的地方,有几块砖已经松动,砖缝下面的部分已经被磨损,低处的砖缝已经被磨圆了,好像这些地方经常被当作梯子使用。福尔摩斯爬上了墙,从我手里把狗接过去,又把它放在了墙的另外一边。

“这儿还留有‘木腿人’的手印。”等我爬到他身边时他说道,“你看,白灰泥上还留有血迹。幸亏昨晚没有下大雨!虽然已经隔了二十八个小时,气味仍然留在路上。”

我承认当时曾担心伦敦大街上络绎不绝的车马会把木馏油的气味破坏掉,不过这种担心很快就消除了。托比从没有迟疑或走偏过,而是以它特有的姿势摇摇摆摆地向前奔跑。显然,与任何其他东西的气味相比较,木馏油的气味更为强烈。

“不要以为,”福尔摩斯说道,“我能够破获这个案子只是依靠着作案的一个人偶然把脚踩在了化学药品上。我现在还知道很多不同的方法可以帮助我捕获凶犯。不过既然我们有幸得到眼前这种最简便易行的办法,若是忽视了的话,那就是我的过失了。现在只不过把一个需要有高智商才能解决的问题简单化了。假如不是因为这个显而易见的线索,我们侦破此案或许还能获得人们的称赞呢。”

“还是会得到人们的赞赏的,”我说,“福尔摩斯,我敢保证,你侦破此案所使用的方法,比侦破杰弗逊·霍普凶杀案所用的手法更令我惊叹。我感到这件案子越来越不可思议,也越来越令人费解了。举例说吧,你怎么能那么有把握地描述出‘木腿人’的特征呢?”

“咳,老兄!这事本身就很简单,我可不想夸张。所有的一切都是明摆着的。两个负责指挥看守囚犯的部队军官获悉了一个藏宝的重大秘密。一个叫乔纳森·斯茂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图。你还记得写在摩斯坦上尉的图上的这个名字吧?他自己签了名,还代表他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四签名’。这两个军官——或者是其中的一个——找到了财宝,并带回了英国。我们可以设想,对于当初约定的某些条件有的没有履行。那么,为什么乔纳森·斯茂自己不去取财宝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画那张图的日期,正是摩斯坦和囚犯们有密切联系的时候。乔纳森·斯茂之所以没有亲自去取财宝,是因为他和他的同伙都是囚犯,不能离开监狱。”

“这只不过是推测罢了。”我说。

“并不仅仅是推测,而是合乎实情的唯一假设。让我们看看这些假设是怎样与以后发生的事实相吻合的吧。舒尔托少校非常高兴地获得了那些财宝,过了几年安稳的日子。可是后来收到了一封从印度寄来的信,使他感到惶恐不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信上说,曾经被他欺骗的人都已经出狱了。”

“不如说是越狱逃跑,这种可能性更大,因为舒尔托少校肯定知道他们的刑期,否则他就不会惊慌失措了。然后他会怎么办呢?他时刻提防着装有木腿的人——请注意,是一个白种人,因为他曾认错了一个白种商人,并向他开了枪。在图上只有一个白种人的名字,剩下的全都是印度人或回教徒的名字。所以我们就可以很有把握地认为那个装有木腿的人就是乔纳森·斯茂。你认为我这样推理是否有不完善的地方?”

“没有,非常清楚明了。”

“好吧,现在我们就设身处地站在乔纳森·斯茂的位置上来分析一下。他回到英国有两个目的:一是要拿到他认为是属于自己的一份财宝;二是要对欺骗他的人进行报复。他找到了舒尔托先生的住处,还极有可能与他家里的一个人取得了联系。有一个叫拉尔·拉奥的仆人——我们从没有见过,据博恩斯通太太说,他的品行非常糟糕。斯茂并不知道财宝藏于何处,因为除了少校自己和他的一个已死的忠实仆人外,无人知晓。斯茂突然听说少校生命垂危,担心藏宝的秘密会和少校一同埋入黄土,便几近疯狂。他冒着被守卫抓住的危险,来到了弥留之际的老人窗前,只是由于少校的两个儿子当时在场,所以他没有能够进入房间里。他对死者恨之入骨,当夜又重新进入屋里,搜查少校的私人信件,希望能找到什么与财宝有关的线索。最后在临走之际,他在一张纸片上写下了简短的留言,以示他来过此处。毋庸置疑,当他事先制订计划之时,就准备在刺杀少校之后,在他尸体旁边留一个同样的字条,以表示这并不是一个普通凶手所为,而是从四个同伴的立场出发,维护正义。像这种怪诞离奇的事情在犯罪史上是很常见的,通常还可以提供与罪犯有关的一些有价值的线索。上面我讲的你都明白了吗?”

“非常清楚了。”

“现在乔纳森·斯茂该如何进行下一步的行动呢?他只能继续秘密地观察别人搜寻财宝的行动。可能他离开了英国,只是偶尔才回来一趟。后来阁楼被发现的时候,就有人马上给他通风报信了,这又一次证实了这座房子里有他的同伙。乔纳森装着木腿,根本无法爬上巴索洛谬·舒尔托家的顶楼。不过,他找来了一个非常古怪的同谋,正是此人帮他解决了困难。那同谋不小心把他的赤脚踩进了木馏油里,因此我们便找来了托比,还让一个脚筋受伤、只领取半薪的军官跛着脚跑了六英里路。”

“但是杀人的凶手是那个同谋,而不是斯茂。”

“是的,从乔纳森进入房间后跺脚的情形来判断,他是很反感这么做的。他和巴索洛谬·舒尔托无冤无仇,只是打算把他捆起来,塞住他的嘴,他并不希望把自己的头放进绞索中。但是,事已至此,一切都晚了,他的同伙表现出了凶残的本性,使用了毒刺。因此乔纳森·斯茂留下纸条,盗走了财物,和同谋一同逃跑了。对于这一连串的事件,我现在只能做出这样的解释。至于他的相貌,必然已步入中年而且皮肤黝黑,因为他在火炉般的安达曼岛服刑多年。他的高矮很容易从他步子的大小推算出来。我们还知道他留有络腮胡,这是塞笛厄斯·舒尔托从窗内亲眼看到的。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么多了。”

“那个同谋呢?”

“啊!这个也没什么神秘的,很快你就能弄得清清楚楚了。早晨的空气真清新啊!你看那朵小小的云,就像一片粉红色的羽毛,从巨大的火烈鸟身上飘了过来,一轮红日已经穿过伦敦上空的云层。阳光照耀着芸芸众生,但是像我们两个这样负着奇特使命的人,恐怕是极其少有的了。在大自然的伟力面前,我们的这点儿雄心壮志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你熟悉约翰·保罗<a id="z23" href="#bz23">23</a>的著作吗?”

“多少有些了解。我是先读了卡莱尔<a id="z24" href="#bz24">24</a>的著作,然后才研究他的作品的。”

“这如同沿着小河找到了湖泊一样。他曾说过一句精辟而意味深远的话,‘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身的渺小’。你看,这句话还论及了比较和鉴别的力量,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个高尚行为的证明。约翰·保罗的作品中有着非常丰富的精神食粮。你带手枪来了吗?”

“我有根手杖。”

“等我们找到了他们的藏身之处,这类东西正好可能用得上。我把乔纳森交给你,他那个同伴要是难对付,我就用手枪击毙他。”

他边说边掏出左轮手枪,装上两颗子弹,然后把它放回夹克衫的右边口袋里。

我们跟随托比来到了通往伦敦市区的大路上,路两旁是半乡村式的别墅,接着进入了伸向远方的大街。干活的人们和码头工人已经起床,慵懒的女人们正打开百叶窗,清扫门阶。街角上那些四方房顶的酒馆刚刚开始营业,粗壮的男人们从里面出来,用他们的袖子擦去胡子上沾着的酒。几只野狗在街头游荡,惊奇地盯着我们走过去,可是我们这只绝无仅有的托比从不东张西望,它用鼻子嗅着地面,一直小跑前进,偶尔急不可待地发出一阵叫声,表示气味依然强烈。

我们经过了斯特莱塞姆区、布瑞克斯顿区、坎伯韦尔区,绕道穿过了许多条小巷,一直走到奥弗尔区的东面才来到了肯宁顿路。我们的追踪对象似乎专门挑弯曲的路走,可能是为了避免引起人们的注意。只要有与大街平行的小巷子,他们就避开大街。走到肯宁顿路的尽头时,他们向左边拐去,穿过了证券街和麦尔斯街,最后转入骑士街,托比忽然不再往前跑了,只是在远处来回地乱跑,一只耳朵耷拉着,一只耳朵竖立着,一副犹豫不决的模样。它摇摆着身子打了几个转儿,不时抬起头来望着我们,好像它现在很尴尬,请求我们给予它同情似的。

“这只狗究竟是怎么了?”福尔摩斯发牢骚地说,“他们肯定不会乘车的,也不可能乘气球逃跑。”

“大概他们在这里停留了一会儿。”我提醒道。

“啊!好了,它又跑起来了。”我的伙伴松了一口气说道。

托比的确又跑了起来。在四处闻了一阵之后,它似乎是突然间下了决心,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和决心飞奔了起来。气味似乎比以前更为强烈了,因为它甚至没有把鼻子贴近地面,而是使劲地带着绳子往前猛跑。福尔摩斯两眼放光,似乎觉得我们就要到达罪犯的老巢了。经过九榆树之后,我们来到了白鹰酒店,后来到了布罗德里克和纳尔逊大木场。托比这时兴奋得发狂了一般,从侧门跑进了锯木工人已经开始工作的木场里。它从成堆的木屑和刨花中穿过去,绕过两堆木材的过道跑到一条小道上,最后发出“汪汪”的胜利叫声,跳上了一只仍然放在手推车上还未卸下的木桶上面。托比伸着舌头,眨巴着眼睛站在木桶上,把我们两个望了又望,好像要从我们这里得到某种赏识的信号似的。桶边和手推车的轮子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液体,空气中充满了浓浓的木馏油气味。

夏洛克·福尔摩斯和我面面相觑,情不自禁地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八 贝克街的侦探小队

“现在怎么办呢?”我问道,“托比这回也失去了它绝对可靠的特点了。”

“它是根据自己的感觉行动的。”福尔摩斯把托比从木桶上抱下来,带它走出了木场。“你只要算一算伦敦市内每天木馏油的运输量,就不会对我们弄错追踪路线感到奇怪了。现在很多地方都需要木馏油,特别是在木料的防腐上面。不应当责备可怜的托比。”

“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回到气味混杂的地方去。”我提议。

“好。幸亏路程不远。托比在骑士街路口曾经迟疑不定,显然是油味在那里分成了截然相反的两个方向。我们走上了错路,现在只需要顺着另外一条路去找就可以了。”

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困难。我们把托比带回到它当初选错路线的地方,它在那里搜索了一圈之后,又朝着一个新的方向跑去了。

“我们要当心,不要让托比把我们带到那个木馏油桶最初被运出的地方去。”我说道。

“我也想到了这点。不过你注意,它一直在人行道上跑,运木桶的车在马路上走,所以这次我们可是找到了真正的路线。”

穿过贝尔芒特路和太子街,托比向河边跑去,一直到了宽街的尽头,它径直跑向水边,那儿有一个用木材修成的小码头。托比带着我们一直走到码头的边缘,站在那里望着黑乎乎的河水发出柔和的声音。

“我们运气不好,”福尔摩斯说,“他们从这里上船逃走了。”码头边上停放着几只小平底船和小快艇。我们把托比带到每一只小船上,虽然它闻得很认真,但是没做出任何表示。离简陋的码头不远的地方有一所小砖房,在第二个窗口上挂着一块木牌,上面写有几个大字:“莫迪凯·史密斯”,下面写着“船只出租:按时按日计价均可”。另外在门上还有几个字,上面说有小汽船供出租——码头上堆积着一大堆焦炭,那正是这个汽船的燃料。福尔摩斯慢慢地环顾了一圈,脸上呈现出一种不大高兴的表情。

“事情看起来有些麻烦。”他说,“这帮家伙比我想象的还要狡猾,他们似乎掩盖了行踪。恐怕这一切都是事先安排好的。”

他向门口走去,门正好开了,一个头发卷曲的小男孩从里面跑了出来,大约六岁的样子。后面追上来一个身材肥胖、面色红润的妇女,手里拿着一块海绵。

“杰克,回来洗澡!”她喊道,“快回来,你这个淘气包!你爸爸回来看见你这个样子,我们俩都要挨骂。”

“小朋友,”福尔摩斯乘机说道,“你这个小家伙,脸蛋红扑扑的!杰克,你想要什么东西吗?”

小家伙想了一下,说道:“我要一个先令。”

“你不想要更好的东西吗?”

“给我两先令就更好了。”小孩子想了想,又说道。

“给你,接住!史密斯太太,他真是一个乖孩子。”

“上帝保佑,他就是这么淘气,先生。我丈夫有时一出门就是好几天,我简直拿他没办法。”

“他出门了?”福尔摩斯失望地说道,“真是不凑巧,我来找他有点事。”

“先生,他昨天早晨就出去了。说实话,我真是为他担心。不过,先生,你要是想租船,我一样可以为你们服务。”

“我想租他的汽船。”

“先生,他就是坐那汽船出去的。我感到迷惑的也是这个,我知道船上的煤不够到伍尔维奇来回烧的。他如果坐平底船去,我就不会这么担心了,因为他还多次去过像格雷夫圣德那么远的地方呢。再说他如果有事,可能有些耽搁,可是汽船没有煤烧怎么走呢?”

“他可能已经在沿河的码头买了煤。”

“也有可能,先生,不过他从来不那样做的,我好多次听他说零售煤价格太高。再说我也很讨厌那个装木腿的人,面貌丑陋,说话古里古怪的。他老是往这里跑,搞不清楚他有什么事。”

“木腿人?”福尔摩斯问道,不动声色中带着惊讶。

“是呀,先生!一个长着猴脸似的黑家伙,来过不止一次。昨晚就是他把我丈夫从床上叫起来的。并且我丈夫事先就知道他要来,早就把汽船发动了。实话跟你说,先生,这事我实在放心不下。”

“可是,亲爱的史密斯太太,”福尔摩斯耸耸肩说道,“你用不着自己瞎担心什么。你怎么知道昨天晚上来的就是那个装木腿的人呢?我不明白你怎么就这么肯定。”

“他的声音,先生,我熟悉他的声音,沙哑,含糊。大概是三点钟的时候,他拍了几下窗户,说道:‘起来,伙计,该走了!’我丈夫把我的大儿子吉姆也叫醒了,他们没有跟我说一个字就走了。我还听见那只木腿走在石头上发出当当的声音呢。”

“就只有木腿人一个人来了吗?”

“说不清楚,先生。我没听到还有别人。”

“史密斯太太,真是遗憾,我想租一只汽船,因为我早就听说过这只汽船很不错,让我想想!这只船叫……”

“‘曙光’号,先生。”

“哦,是不是那种绿色的旧船,船帮上画着宽宽的黄线?”

“不,不是,它跟河上其他的小船一样整洁,新刷的油漆,黑色的船身上面有两道红线。”

“谢谢!我想很快你就能听到史密斯先生的消息。我现在要到河下游去,要是碰到‘曙光’号,我就告诉他你很担心他。你说的那只船的烟囱是黑的吗?”

“不是,先生,黑色的烟囱上有一条白线。”

“哦,对了,船身是黑色的。史密斯太太,再见。华生,那儿有一个船夫和一只小船,我们就坐它过河去。”

“和那种人打交道,”我们坐上船后,福尔摩斯说道,“绝对不能让他们想到,他们所提供的信息会对你有哪怕一点点的帮助,否则他们就会守口如瓶,马上闭口不言。如果你以一种不赞成的态度听他们说话,就极有可能得到你想要知道的事情。”

“看来我们下一步的行动已经很清楚了。”我说。

“那你认为该怎么办呢?”

“雇一只汽船顺河而下去追踪‘曙光’号。”

“我亲爱的伙计,那样做太费事啦。从这里到格林威治,那只船可能停靠在沿河两岸的任何一个码头上。桥的下游长达数英里内全都是迷宫一般的停泊点,如果想把它们挨个搜一遍,那得耗去很多天的时间。”

“那么请警察来协助吧。”

“不,在最后紧要关头我有可能会叫阿瑟尼·琼斯来。那家伙不算坏,我不想做妨碍他公务的事情。既然我们已经干到了这一步,我很希望能单独干下去。”

“我们可不可以登广告请码头老板为我们提供线索?”

“那就更糟了!那帮人会知道我们紧跟不舍,有可能越境出国的。不过只要他们认为自己还非常安全,就不会急着逃走的。在这方面,琼斯的行动对我们是有利的。因为他肯定会把对本案的审理情况刊登在日报上,那些匪徒会认为大家都在朝错误的方向侦查案子。”

“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在密尔班克监狱附近上岸时,我问道。

“坐这辆双轮马车回去,吃些早餐,睡上一个钟头。估计今天晚上我们还得赶路呢。车夫,请在电报局停一下!我们暂时先把托比留着,说不定还会用上它的。”

我们在大彼得街邮局停了下来,福尔摩斯发了一封电报。

“你知道我是给谁发的电报吗?”我们又继续前行时他问道。

“不知道。”

“你是否还记得在杰弗逊·霍普一案里我们雇用过的贝克街侦探小队?”

“是他们呀。”我笑道。

“在这个案子里,他们具有不可估量的用处。要是他们失败了,我还有其他的办法,不过我想先让他们试试看。那封电报就是发给队长维金斯的,就是那个不爱干净的小个子,我希望他和他的伙计们在我们吃完早餐前就能赶到这里。”

这时正是早晨八九点钟。经过一夜的奔波,我感到自己都虚脱了,身体疲惫不堪,脑子一片混沌,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我缺少我的伙伴那种忠于职业的热情,也没有把这件案子看作是一个纯粹的抽象的理论问题。至于巴索洛谬·舒尔托的被害,我很少听到人们说他的好话,所以对凶手并没有强烈的憎恶感。不过财宝就另当别论了。这些财宝,或者其中的一部分,理应归摩斯坦小姐所有。只要有机会使财宝失而复得,我愿意为之付出自己的毕生精力。不错,如果能够找回财宝,我可能就永远不能和她接触了。可是如果爱情被这种想法左右,这种爱情也就成为卑劣和自私的了。如果福尔摩斯能够找到凶手,我就该付出多于他十倍的努力去寻找财宝。我在贝克街家中洗了一个澡,重新换了衣服,精神极其振奋。下楼回到房间时,我发现早餐已经摆好,福尔摩斯正在倒咖啡。

“你看看这,”他指着一张打开的报纸,笑着向我说道,“这位精力充沛的琼斯和一个无孔不入的记者已经把这个案子侦破了。不过这个案子已经把你搞得够累的了。还是先吃火腿和鸡蛋吧。”

我从他手里拿过报纸,看到标题为《上诺伍德的奇案》的短消息写道:

【《旗帜报》消息】昨夜大约十二时,上诺伍德樱沼别墅主人巴索洛谬·舒尔托先生死于室内,显系谋杀。据悉,死者身上没有发现任何暴力痕迹,但是死者继承其父亲的一批价值连城的印度宝物已全部被窃。最先发现死者被害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他们是同死者弟弟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一起前去拜访该别墅主人的。值得庆幸的是,警察局著名侦探阿瑟尼·琼斯先生当时正在上诺伍德警察分署,接到报案后半小时内即赶到了现场。他训练有素,久经沙场,到现场后很快就破获了此案。最终,死者之弟塞笛厄斯·舒尔托已被逮捕,同时被捕者还有女管家博恩斯通太太、印度仆人拉尔·拉奥和看门人麦克默多。现已证实凶手对于房屋结构了如指掌。琼斯先生运用他熟练的技术和精密的观察,最后证实凶手绝不可能是由门窗进入室内,而是爬上屋顶经过一个天窗潜入与死者房间相通的一间房屋的。这一非常明朗的事实证明:此案绝非普通盗窃案。警察局此次行动迅速、果断,表明在这种情形之下,必须有一位富有魄力的警长主持一切。此案的破获让我们不禁想到,一些人希望把全市侦探力量分散驻守,以便案发后及时赶赴现场进行侦破,看来是有道理的。

“真是太好了!”福尔摩斯端着咖啡杯咧嘴而笑,“你有什么看法?”

“我想我们也差点被当成罪犯遭到逮捕了,真是侥幸。”

“我也这么想。如果他突然又采取果断有力的行动,我们的安全问题就很难得到保证了。”

正在这时,门铃发出了巨大的声响,我听见房东赫德森太太高声和人争吵。

“我的上帝,福尔摩斯,”我欠起身来说道,“他们真的来抓我们了!”

“不会,事情还没有那么糟糕。这是非正式侦探——贝克街的侦探小分队来了。”

正说话的时候,外面传来了赤脚踩在楼梯上急促而行的声音和喧闹的谈笑声,接着便闯进来了十几个衣衫褴褛的街头小流浪汉。尽管吵吵闹闹地走了进来,但是他们还有些纪律,很快就站成了一排,满脸期待地望着我们。其中有一个个子较高、年龄稍大的站在前面,懒散中透露出一副神气十足的样子,在这个邋遢的衣衫褴褛的人身上显得尤为滑稽可笑。

“一接到你的消息,先生,”他说,“我马上就带他们来了。车费三先令六便士。”

“给你钱,”福尔摩斯说道,递给了他一些银币,“维金斯,以后他们向你报告,你再报告给我。我不想把房子弄得这样拥挤不堪。不过这次全来了也好,大家都可以听听我的命令。我想找一只名叫‘曙光’的汽船,船主叫莫迪凯·史密斯。船身黑色,有两道红线,黑烟囱上有一道白线,这只船在河下游的某个地方。我要一个孩子在密尔班克监狱对岸的莫迪凯·史密斯的码头上守着,船一回来马上报告。你们必须分头行动,在河两岸仔细地搜索,一有消息立刻通知我。都明白了吗?”

“明白了,长官。”维金斯说。

“报酬还照老规矩。谁找到船可多得二十一个先令。先预付你们一天的工资,赶快行动吧!”

他们每人分得一先令后就匆匆忙忙地下了楼梯,不一会儿便消失在大街上了。

“只要这只汽船露出水面,他们就能找到它。”福尔摩斯从桌边站了起来,点燃他的烟斗说道,“他们无孔不入,无所不见,可以偷听任何人的谈话。我希望在黄昏前可以有找到汽船的消息,这期间我们无事可做,只有等待了。在找到‘曙光’号或莫迪凯·史密斯之前,我们无法找到中断的线索。”

“托比吃我们的剩饭就行了。你要睡一会儿吗,福尔摩斯?”

“不,我不累,我的体质非常奇特。工作的时候我不会感到丝毫的疲倦,如果无所事事反而会使我萎靡不振。我要抽会儿烟,仔细想想我的女当事人委托我们办的这件离奇案子。我们这件案子应该是很容易就可以解决的,装木腿的人并不多见,而另外那个人,更是独一无二的了。”

“你又提到另外那个人了。”

“不管怎样,我并没有向你保守秘密的想法,不过你肯定有你自己的看法。现在我们再来想想这些情况:小脚印、从来不受鞋子束缚的脚趾、赤足、顶端绑着石头的木棒、敏捷的动作和有毒的木刺。你是怎么看待这一切的呢?”

“一个生番!”我喊道,“也许是和乔纳森·斯茂同伙的一个印度人。”

“不大可能,”他说道,“最初看到那些奇怪的武器时,我也这样想过。然而那些引人注意的脚印让我重新做了一番思考。印度半岛的居民是有一些身材矮小的,但是绝没有留下这种脚印的。印度土著的脚是瘦长的,穿凉鞋的回教徒的拇指是与其他脚趾分开的,因为鞋带一般是从拇指和其他脚趾中间穿过的。还有这些木刺,只能用一个办法发射,就是从吹管里射出。这样的生番,我们上哪儿去找呢?”

“南美洲。”我说道。

他伸手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大厚书。

“这是新版《地名辞典》的第一卷,可以说是最新的权威著作了。这里写的是什么?

安达曼群岛位于孟加拉湾的苏门答腊以北三百四十英里处。

“嗯,嗯,这儿说的什么?气候潮湿、珊瑚礁、鲨鱼、布勒尔港、囚犯营、罗特兰德岛、三角叶杨树林……啊!找到了!

安达曼群岛的土人或许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最矮小的种族,虽然一些人类学家更倾向于认为非洲的布什人和美洲的迪格印第安人和火地人是最矮小的人种。这些土人的平均高度不足四英尺,很多成年人甚至比这个还要矮不少。他们生性凶狠、脾气乖张而又难以相处。不过一旦取得其信任,就能和他们建立起至死不渝的友谊。

“记住上面这点,华生。好,再听下边的。

他们天生丑陋,长着畸形的大头、凶狠的小眼睛、嘴歪眼斜、小手小脚。由于他们凶狠,难以对付,因此英国官吏即便竭尽全力仍不能把他们争取过来。他们通常是失事船只的水手们最大的灾难,他们会用顶端绑着石头的木棒击碎幸存者的脑袋,或用毒箭将其射死。屠杀之后,便毫无例外地举办一次人肉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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