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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那个男人吗?”
“噢,是的!他就是给我们送蔬菜的小商贩,叫弗朗西斯·普罗斯珀。”
“他当时站在,”福尔摩斯说,“门的左边——也就是说,远离这扇门的马路上?”
“是的,是这样。”
“他的一只腿装着木头假腿是吗?”
突然,这位年轻小姐那内涵丰富的黑眼珠突然显现出一些害怕的神情。“怎么?难道你是魔法师吗?”她说,“不然怎么连这个都知道?”她当时面带笑容。但是福尔摩斯瘦削而激动的脸上却相当的严肃。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上楼去。”福尔摩斯说,“我很可能还想要到房子外围看一遍。当然在上楼之前,我先去看看楼下的窗户。”
他顺着一个个窗户慢慢地走过去,只是在那扇可以正对着马厩前面小道的大窗户前停了下来。他把这扇窗户打开,拿出随身携带着的高倍放大镜小心翼翼地检查着窗台。过了一阵子之后,他说:“现在我们上楼去吧。”
这位银行家的卧房布置得很简单,而且不是很大,地上铺着的是灰色地毯,还有一个大柜橱和一面长长的镜子。福尔摩斯靠近柜橱跟前,开始检查那把锁。
“他开这把锁的钥匙呢?”他问道。
“就是我儿子前面说到过的——那把开厨房食品橱的锁的钥匙。”
“在这儿吗?”
“就是化妆台上的那把。”福尔摩斯把它拿过来打开了柜子。“这是一把无声的锁,”他说,“难怪你没有被它吵醒。我想,这只盒子就是装那皇冠的。我们必须检查一下。”他打开盒子,把皇冠拿出来放在桌子上。这是一件工艺精湛的艺术品,那三十六块绿玉是我见过的最精美的玉石。皇冠的一边有一道裂口,正是那个角上的三块绿玉被扳掉了。
“现在,霍尔德先生,”福尔摩斯说,“你看这个角和那个被扳掉了绿玉的角是互相对应的。我想麻烦你试试能否将它掰开。”
那银行家惊慌失措地踉跄了几步。“我连碰都不敢碰它。”他说。
“那么我来试试。”福尔摩斯突然弯下腰去,用尽了所有力气去掰它,但是丝毫没有丁点儿的反应。我觉得它有点被掰动了,“他说,”但是,虽然我的手指特别有劲,但要把两者分离开来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一个普通人是难以把它掰开的。好了,霍尔德先生,如果它真的被掰开的时候,会是什么情况呢?那声音简直就会像枪击一样。那么请问你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跟你的卧榻咫尺之遥的地方,而你却什么也没听见吗?
“我不知道,也不知道自己该想什么。现在我真的好迷茫。”
“但是随着事情的进展,一切都会慢慢水落石出的,你意下如何呢,霍尔德小姐?”
“我不得不承认我的迷茫程度不比我叔叔低。”
“当你看到你儿子的时候,他没有穿鞋,包括拖鞋,霍尔德先生,是吗?”
“只穿裤子和衬衫。”
“谢谢你。通过这次的询问,我想我获益颇多,简直幸运极了。到了如此地步,我们还不能把这事情弄个明明白白的话,那就完全是我们自己的失职了。霍尔德先生,如果你允许的话,那么我就要继续到外面去进行调查了。”
他坚持独自一人前往,因为他认为,人去多了会踩出一些不必要的脚印,那样会给他的工作增添不必要的负担。大约一个多小时之后,他回来了,脚上满是积雪,而他的面孔仍然是那样的神秘,让人捉摸不透。
“我想该看的我都已经看过了,霍尔德先生,”他说,“为了最好地为你效劳,首先我必须回到我的住处去。”
“但是那些绿玉,福尔摩斯先生,你有它们的下落了吗?”
“我暂时还没有十足的把握。”这位银行家搓着双手。“可能我永远都见不到它们了!”他大声地说,“还有我的儿子呢?你给了我希望的!”
“我一如既往地坚持我前面的看法。”
“那么,我的天哪,昨晚上在我屋子里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如果你能在明天上午九点到十点间到我位于贝克大街的住所来的话,我将尽力去把它讲得更清楚些。另外你似乎是花高薪来请我帮你调查这件事情,也就是说如果我能给你找回所有的绿玉,你就会兑现当初给我的承诺,同时还可以在你银行不限次数地取款吧?”
“如果能把它们全部找回来的话,给你我全部的财产我都没有二话。”
“很好,我会继续调查这件事。再见,另外在傍晚之前,我可能还得再来这里一趟。”
根据我的了解,我相信我的伙伴对这个案子已经胸有成竹了,至于他究竟得出了一些什么样的结论,谁都没有办法猜出来。在我们回家的途中,我屡次试图从他那里探听出一点儿内幕,但是他总是巧妙地转移了话题,最后我也只好识相地放弃了那个想法。我们回到屋里的时候,还不到下午三点。他直奔自己的房间,几分钟后便打扮成一个落魄的流浪汉了。他把领子竖了起来,穿着看上去像许久不曾洗过的破外套,系着红领带,穿着一双破破烂烂的皮靴,活脱脱一个地道的流浪汉。
“我这样打扮还挺煞有介事的吧?”他一边说一边对着壁炉上的镜子做着一些调整,“我真希望你能陪着我一起去,华生,可这次只怕不行。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可能已经找到了破案的线索,但也可能只是一些不成熟的构想,但是很快就会知道一切的。我过几个小时就会回来的。”餐柜上放着一大块牛肉,他从中割了一块下来,夹在两片面包里,然后把它塞进口袋,就开始了一个短暂的探险之旅。
当他回来的时候,我刚喝完茶,显而易见,他的情绪相当不错,他把那只在手里晃着一只边上有松紧带的旧靴子扔在角落里,便去倒茶喝。
“我只是顺道经过这里进来看一下,”他说,“我很快就得走。”
“到哪里去?”
“噢,到西区的另外一边去。可能得过好一阵子才能回来。如果我回来得晚了的话,就先睡觉去吧。”
“事情进展得怎么样了?”
“噢,还可以。没什么可顾虑的了。下午去过之后,我后来又折回斯特里特哈姆去了,不过这回我没进去。有个小问题我不想轻易放过。但是,如果我再在这里闲聊的话,我就无法原谅自己了。当务之急是要脱下这身不怎么光彩的衣服,回归到本色的自己中去了。”
我从他的行为举止推测出,他的骄傲甚至比他的言语渗透出的那种自豪更加充足一些。他的眼睛里有一种莫名的光彩,不怎么健康的面颊上甚至泛出了红晕。他快步地上楼,几分钟过后,从大厅里传来了“砰”的一阵响声,我知道他又一次出发去历险了,仿佛他生来就是为此而存在的。
我一直等到半夜,还是没有他的消息,我就回房就寝了。他惯常一连几天几夜地在外面追踪一条线索,我早都习惯了,因而对于他今天的半夜不归,丝毫不足为奇。对于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一点儿概念也没有,但是等我早晨下楼去吃早餐时,发现他已经坐在那里了,一只手端着盛咖啡的杯子,另一只手拿着一份报纸,精神饱满,仪表端庄。
“不好意思,华生,没等你一起来进餐。”他说,“但是你知道我们还和我们的委托人在今天早上有一个约会呢。”
“怎么,现在已过九点钟了,”我回答说,“我肯定他已经在叫门了,我好像听到了门铃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