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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给你一个建议,你回头转告给她。”我说,“如果她喜欢,我们可以敲定所有细节。DIY和平谈判,不需要律师。”
“你当真吗,埃迪?”
“是的。你做个综合核算,以便我们有个基础数额可以谈。我们可以把所有财产平分四份。她拿三份——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两份是女儿的。剩下的归我。离婚手续嘛……嘿,明尼苏达是个完美无瑕的美好家园,吃过午餐我们就能出去找家大书店,买本《离婚傻瓜指南》。”
他好像很晕,“有这本书吗?”
“我没调查过,但如果没有,我就把你的衬衫嚼烂了吞下去。”
“我以为俗语都说‘吃短裤’。”
“我说的不是吗?”
“无所谓啦,埃迪,你说的办法等于是把家产分光。”
“问我是不是在乎,还是,该说衬衫?我照样关心公司,公司好好的、完整无损,经营管理的人都知道自个儿在干什么。至于家产,我提议自己动手,完成分配,肥水不流外人田,干吗让律师再分走一杯羹呢。只要我们都讲道理,就等于帮自己省下一大笔钱。”
他的啤酒喝完了,眼神一直没离开我。“有时候我会想,你还是不是以前我那个老板呢?”他说。
“那个人死在他的货车里了。”我说。
7
帕姆接受了。我想,如果我把话挑明的话,她会重新接受我,而不是我提出的离婚条件;当我们共进午餐、商议细节时,那种神情一闪而过,如同阳光偶然穿透云层隙缝。但我什么都没说。佛罗里达已驻扎我心,那是新婚夫妻和半死不活的老人们的避世天堂。我相信在内心深处,就连帕姆也知道这是最好的结局——她很清楚从撞毁的道奇公羊里拖出来的那个人不再是她以前共同生活的人了,就连护住双耳的钢盔安全帽也像宠物食品一样被压得走样。和帕姆、和女儿们、和建筑公司共生的日子已然告终,没有任何回旋余地。不过,还有两扇门。一扇门上写着“<b>自杀</b>”,正如卡曼医生所言,眼下那是个坏主意。另一扇,便是通往<b>杜马岛</b>。
然而,溜进那扇门之前,还有一件事发生在我的上辈子,确切地说,发生在莫妮卡·格尔斯坦的杰克罗素梗犬“甘道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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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认为我这康复场所是一座湖边木屋,四周一片空旷,只有一条孤零零的土路穿过北边树林通往那里,拜托你们三思后再下结论——我们说的是你最熟悉的城郊。我湖畔的居所位于紫苑巷的尽头,这条铺砌路从东霍伊特大道直达湖岸。离我们最近的邻居就是格尔斯坦家。
十月中旬,我总算听进了卡迪·格林的建议,开始练习步行。日后我会在海岸大道上走,但刚开始时不是,哪怕只是走几步回到家,残损的臀部都会痛得哭爹叫娘(我不止一次眼泪汪汪),但确实走上了正途。有一次短程散步归来时,刚好碰见费佛钮太太撞上莫妮卡的狗。
费佛钮太太开着笑死人的芥末色悍马遇见我时,回家的路已经走完了四分之三。一如往常,她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夹着香烟;也一如往常地开得飞快。我几乎没注意到,也显然没看到甘道夫猛然冲上大路,一门心思朝着莫妮卡冲去,她穿着全套女童子军行头正从街对面走来。我的注意力都在伤骨初愈的臀部。同样一如往常的是,所谓的医学奇迹会免费附送千刀万剐般的错觉,在短程散步的冲刺区让我痛不欲生。
然后就听到车胎尖利嘶叫,还有个小女孩的尖叫混入其中:“甘道夫,不要啊!”
刹那间,我无比清晰地看到非现实的一景:差点儿置我于死地的起重机,往昔生活中的一切都被一种比费佛钮太太的悍马车身更鲜亮的黄色吞没了,也不可理喻地看到黑体字飘浮其上,越胀越大,放大到巨大:<b>链带</b>。
紧接着又传来甘道夫的尖叫,幻象闪回——我猜想,卡曼医生会称之为恢复的记忆——消失了。直到四年前十月的那个下午,我方才知道,狗也会尖叫。
我跌跌撞撞地跑起来,像螃蟹一般横撇着腿,红色拐杖砰砰有声地撞在人行道上。我肯定,若有人旁观,必会觉得我的模样可笑之极,但没人注意到我。莫妮卡·格尔斯坦正跪在路中央,跪在她的狗身旁,它已倒在悍马高大而方正的车头护栏前。森林绿的制服反衬得她苍白的脸面无血色,制服上还斜挂着一条别着奖章和徽章的肩带。肩带的下方已浸在了甘道夫汩汩而出的一摊血里。
费佛钮太太从悍马车高得可笑的驾驶座上半跳半落地下来。艾娃·格尔斯坦从她家的前门奔跑而来,大叫她女儿的名字。格尔斯坦太太宽松的上衣只扣了几个扣子,脚上什么也没穿。
“别碰它,宝贝,别碰它。”费佛钮太太说。香烟依然夹在指间,她紧张万分地吸了一口。
莫妮卡没理她。她抚摩着甘道夫的身体。她一碰,那条狗又嘶叫起来——那真的是尖声嘶叫——莫妮卡用手背抹了抹眼睛。她摇起头来。我不想责怪她。
费佛钮太太伸手想去拉女孩,又改了主意。她退了两步,靠在悍马高耸的车身上,仰头看天。
格尔斯坦太太跪在她女儿的身旁。“甜心,哦,我的小甜心,别这样。”
甘道夫倒在路上,倒在从它体内流出的血泊里,呜呜叫。现在我又能记起起重机发出的声响了。不是正常的哔噗—哔噗的低鸣(倒车警示装置坏了),而是柴油发动机发出的急剧颤抖的轰鸣,还有轮胎吃进土里的声响。
“带她进屋吧,艾娃,”我说,“带她回家去。”
格尔斯坦太太伸出一臂揽住女儿的肩,想催她起身。“来吧,甜心。进屋去。”
“不带甘道夫我就不回去。”莫妮卡十一岁,但很早熟,可就在眨眼间,她好像又退回到三岁了。“没有我的狗狗我就不!”她的勋章肩带,最下面的三英寸现在完全被血浸透了,黏黏地摊在裙子上,一道长长的血痕溅流到她的小腿上。
“莫妮卡,进屋给兽医打电话吧,”我对她说,“就说甘道夫被车撞了,叫他立刻赶来。你去打电话的时候我会陪着甘道夫的。”
莫妮卡看着我,眼里不仅满溢悲伤,也不止是震惊。那双眼很疯狂。我很了解那种眼神。我常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疯狂的眼神。“你保证?对天发誓?以妈妈的名字?”
“我保证,对天发誓,以妈妈的名字。去吧。”
她跟着妈妈走了,一路走一路扭头回望,踏上门阶进门前又丧亲般哭喊起来。为了在甘道夫身边跪坐下来,我必须手扶悍马的挡泥板慢慢往下蹭,老样子,痛苦万分地往左倾斜,尽量不让右臀有任何多余的弯折动作。可依然疼得喊出了声,我心想,要是没人帮一把,我大概再也站不起来了。费佛钮太太是指望不上了,她走到大路左边,两腿僵直叉开,深深弯下腰去,好像要给皇室行礼,然后就吐在了沟渠里。吐的时候,香烟燃到了尽头,还在她手指间夹着。
我转身去看甘道夫。它被撞伤了后腿和臀部。脊骨碎了。鲜血和屎尿从两条断腿间缓缓流泻而出。它抬眼看我,就在那双眼里,我分明见到某种恐怖的希望之光。它的舌头耷拉在嘴外,舔了舔我左手腕的内侧。舌头干得像地毯,而且很冷。甘道夫要死了,但或许还不会马上咽气。莫妮卡很快就会回来的,等她回来,我不想它在她的左手腕上这样舔一下,这样活着。
我明白自己该做什么。没人能看到我这样做。莫妮卡和她妈妈都在屋子里。费佛钮太太还没转过身来。就算有人走到窗边,透过街边矮树丛(或他们门前的草坪)朝这儿望,视线也会被悍马挡住,根本看不到我坐在狗身旁,右腿别扭地支棱在一侧。我有机会,但时机转瞬即逝,如果我停下来思考自己要干什么,机会就会流失。
于是,我用双臂托住甘道夫的上半身,没有半秒停顿,我仿佛又回到了萨顿大道工地,弗里曼特公司打算在那里建造四十层楼的银行大厦。我又坐在了自己的敞篷小货车里。收音机里的瑞芭·麦克英泰尔在唱《异想天开》。尽管没听到倒退警示音,我却突然意识到起重机的声音太响了,而当我扭头看出右边车窗时,原本该有的世界不见了。那一边的世界被黄色取代了。黑字飘浮半空:<b>链带</b>。字在放大。我打着方向盘,想让公羊左转,车子却停在原地不动,我便知道一切都太迟了。金属挤压的尖利声响起,完全淹没了收音机里的乐声,并将车厢右侧迅速压向左侧,因为起重机已冲入我的车内,窃走了我的空间,货车开始倾斜。我费力摸索驾驶座旁的车门,但情况不妙。我本该一开始就这么做,可眨眼间一切都太晚了。挡风玻璃像冻牛奶般被撞碎,裂成千万碎屑迸射四方,就在那时,我面前的世界消失了。接着,又回复到工地场景,视像仍在扭曲,挡风玻璃还在飞。飞散?简直像中间弯曲的张张纸牌飞射空中,而我双肘撑在车喇叭上,趴下身子,右臂正在完成它最后的使命。我几乎听不到汽车喇叭声,完全被起重机发动机覆盖了。<b>链带</b>仍在逼近,冲撞副驾座的车门,封杀副驾座下的空间,把仪表板震成塑料碎块。仪表板下的储物屉遭遇天蹋地崩,里面的零碎杂物四处飞散。收音机没声儿了,午餐盒咣当当地撞着写字板,只见<b>链带</b>寸寸逼来。<b>链带</b>就在我的上方,我甚至可以伸出舌头去舔,舔那该死的连字符。我开始尖叫,因为重压开始了。先是右臂在挤压我的身体,接着蔓延周身,接着骨裂筋断。鲜血像一桶翻倒的热水烘浸在大腿上,我听到有什么东西在碎裂。或许是肋骨。听来像是鸡骨头被踩在靴底。
我把甘道夫揽在身前,想着:搬个朋友来,坐在朋友上,坐在该死的伴儿上!你个臭八子!
现在我正坐在朋友上,坐在该死的伴儿上,那感觉如归家般熟稔,但家也不再像家了,因为欧陆一切大自鸣钟在我裂缝丛生的脑壳里轰响,可我记不起来卡曼给我的娃娃叫什么,我能记起的全都是R打头的男孩名:兰道尔,罗素,鲁道夫,他妈的凤凰河。她带着水果和该死的综合奶酪进来时,我对她说了,让我一个人待会儿,我让她给我五分钟就好。我办得到,我对自己说,因为这是卡曼给我的小妙方,唯一的出口,哔噗低鸣的倒车警示音,那是在说,帕姆,小心啊,埃德加要倒车啦。可她没走,而是拿起托盘上的餐巾纸,企图抹掉我额头上的恼怒,我就在这时掐住了她的喉咙,因为在那个瞬间,我认为自己记不起娃娃的名字该归罪于她,每一件事都是她的错,包括<b>链带</b>。我是用好的左手掐的。在那几秒钟里,我想要杀了她,谁知道呢,或许我试着去杀她。现在我都知道了,我宁可牢记地球上所有车祸的细节,也不愿去记她在我钳子般的手下挣扎时的眼神。接着我又想到,那是红色的!便松手放开了她。
我把甘道夫揽在胸前,就像以前我抱着婴儿时的女儿,我想,我办得到。我办得到。这事儿我办得到。我感到甘道夫的血像热水渗进了我的长裤,我想,继续啊,可悲的浑蛋,从道奇里滚出来。
我抱着甘道夫在想,活生生被压得半死该是怎样的感觉?车厢扭曲着吞噬你身边的每一丝空气,将每一丝气息挤出你的身体,鲜血喷鼻而出,意识飘忽时还能听到断裂的声响,那是骨头在你的体内断破分裂:你的肋骨、你的手臂、你的臀骨、你的腿骨、你的面颊骨和那该死的颅骨。
我抱着莫妮卡的狗在想,在那种凄惨的胜利感中想:那是红色的!
那个时刻我陷在被那种红色冲破的黑暗里;然后睁开双眼。我紧抓着甘道夫,用左臂将它摁在胸前,它正举目瞪视我的脸——
不,视线穿透过去。穿透了天空。
“弗里曼特先生?”那是约翰·黑斯汀,住在格尔斯坦家隔壁第二栋房子里的老家伙。英国斜纹软呢帽,毛衣背心,看上去他都准备好去苏格兰荒野里徒步旅行了。只不过,那惊惶的神态是在说,今日大凶,不宜郊游。“埃德加?你可以放手了。那狗已经死了。”
“是的,”我说着,松开紧攥甘道夫的手。“你能帮我站起来吗?”
“我不能肯定我的力气是否够大,”约翰说,“要我出手,倒像会把咱俩都拖倒在地。”
“那就进屋,看看格尔斯坦母女好不好。”我说。
“这是她的狗,”他说,“我刚才还指望……”他摇了摇头。
“是她的。”我说,“我不想她出来看到这一幕。”
“当然,可——”
“我来帮他。”费佛钮太太说道。她看起来好点了,烟头也扔掉了。她托住我的右腋,又迟疑了一下,“这样会弄疼你吗?”
会,但总比让我这样瘫坐在地上强,我这么对她说。约翰走上格尔斯坦家的门前小道时,我一把抓牢悍马的保险杠。两人合力之下,我又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