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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够男人啊。”杰克说着,龇牙咧嘴地扮鬼脸。

“这算啥,你要打算把这罐喝下肚才算真男人。”我的话音一落,杰克愣了片刻便和我一起放声大笑。

“嗯?”怀尔曼却问,“我怎么听不明白呀?”

“没事儿。”杰克说着,仍合不拢嘴。但很快他就恢复了严肃的表情。“埃德加,世上是没有吸血鬼的。可能有幽灵鬼魂,我跟你这么说吧——差不多每个人都相信有鬼,但像吸血鬼那种东西肯定是没有的。”他又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更何况,成为吸血鬼需要另一个吸血鬼帮忙才行。伊斯特雷克家的双胞胎是淹死的。”

我又把短箭拾起来,翻来覆去转着看,喑哑的箭头又在墙上反射出无数光斑。“不过,这很有启发。”

“确实。”杰克附和道。

“所以,你送野餐篮过来时,门被开了锁,”我说,“还有足迹。新画布是从一摞中抽出来再放上画架的。”

“你是说,真是发疯的图书管理员咯?朋友?”

“不是。只不过……”我的嗓子一哑,呛住了,赶紧喝了一口水,才能把话说完。“只不过,死人复活的结果未必只有吸血鬼。”

“你在说什么?”杰克问,“僵尸吗?”

我想到珀尔塞身上腐败不堪的帆布,“不妨说是死神的叛逃者。”

11

“你确定今晚要一个人留在这儿吗,埃德加?”怀尔曼问,“我可不觉得这是好主意。特别是,还有这堆老画作伴。”他叹了一声,“你已成功地让怀尔曼享受到顶级的心惊肉跳旷世忧情。”

此刻,我们坐在佛罗里达屋里,望着夕阳向海平面徐徐下滑。我为他们端上了奶酪和饼干。

“其实我也不敢保证这会有用。”我说,“就把我想成艺术世界里的枪侠吧。我是独自绘画的独行侠。”

杰克隔着一大壶刚泡的冰茶望向我,“你打算画画?”

“确切地说,是素描。那是我的拿手活。”我想起了那对园艺手套——一只印着“手”,另一只印着“拿开”,觉得素描应该就够了,更何况,我打算用小伊丽莎白·伊斯特雷克的彩色铅笔。

我扭身对怀尔曼说:“你今晚要去丧葬厅,对吗?”

怀尔曼看了看表,长叹一声,“对。从六点到八点。明天中午到下午两点还有一场公开告别仪式。五湖四海的远亲都会赶过来,冲着半路杀出来的遗产继承人龇牙咧嘴。那就是我。最终的下葬典礼安排在后天。葬礼将在鱼鹰镇的一神教大教堂举行,上午十点。之后便会在威克斯勒修道院火化。烧啊烧,烫啊烫。”

杰克作了个痛苦的鬼脸,“恶心人。”

怀尔曼点点头,“死就是恶心人的,孩子。记得我们小时候唱的儿歌吗?虫子爬进来,虫子爬出去,白脓就像剃须沫,哗哗流啊流。”

“经典。”我说。

“没错。”怀尔曼说着挑了块饼干,看了看,又没好气地扔回盘子。饼干弹跳着落在地板上。“疯了。这事儿整个就是疯狂。”

杰克捡起饼干,好像在犹豫该不该吃,然后将它弃之不理。或许在三思之后,他认定吃掉在佛罗里达地板上的饼干有损男人味。大概是吧。真男人的铁血法则有一大堆呢。

我对怀尔曼说道:“今晚你从丧葬厅回来时,顺道来看看我,好吗?”

“行。”

“如果我跟你说,我很好,你就直接回家去。”

“如果你正在和缪斯女神或是鬼怪幽灵谈天论地,我就不打扰你了。”

我点点头,因为他说得八九不离十。我又转向杰克说:“你呢,怀尔曼去丧葬厅的时候你会留在杀手宫,对吗?”

“当然,只要你们希望,我就待在那儿。”说这话时,他有点心神不宁,我也不想苛责他。那是栋大豪宅,伊丽莎白在那儿住了大半辈子,也是她的记忆最鲜活的地方。如果不能肯定杜马岛上的幽冥在别处晃荡,我也会心神不宁的。

“如果我给你电话,你就赶紧过来。”

“好的。里面的座机、我的手机都能打。”

“你肯定你的手机能正常工作吗?”

他好像有点不好意思,“之前只是没电了。我已经在车里充好了。”

怀尔曼说:“我希望我能懂你,埃德加,为什么你好像很想继续搅和这摊事呢?”

“因为事情还没了结。多年来都没有。这些年来,伊丽莎白非常安静地在此隐居,先是和她父亲,然后独居。她乐善好施,有很多朋友,她打网球,打桥牌——玛莉·爱尔告诉我的,更要紧的是,她扶持了太阳海岸的艺术界。直到年事已高,她一直过着平静而有益的人生,有很多钱,却没有恶癖,只是嗜烟如命罢了。然后,剧变发生了。中了头等大彩。这是你自己说的啊,怀尔曼。”

“你真的相信这一切背后都有推手吗?”他这么说,语气并非不信,而是敬畏。

“那是你相信的。”我说。

“有时候我信。但那不是我想要信的。有那么个推手……所及甚远……目光犀利,足以发现你……我……上帝才知道还有谁、或是什么……”

“我也不喜欢那感觉,”我说,但那并不全然是实情。事实上,我痛恨它。“我也不喜欢去想,或许有什么东西当真伸出手来,封住她的口舌,杀死了伊丽莎白——也可能是把她活活吓死的。”

“那你相信吗?研究那些画,你就能理出头绪?”

“多少会有些头绪吧,是的。至于到底有多少,我得试了才知道。”

“然后呢?”

“看情况。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得去岛南端走一遭。那儿有未竟之事。”

杰克放下茶杯,“什么未竟之事?”

我摇摇头,“不清楚。她的画大概会告诉我的。”

“只要你别晕头转向地发现自己回不上岸就好。”怀尔曼说,“那两个小姑娘就是这么送命的。”

“我知道。”我说。

杰克的手指指着我,“保重,真男人。”

我点点头,也指了指他,“真男人。”

十五 入侵者

1

二十分钟后,我坐在小粉红画室,膝头搁着速写本,野餐篮放在身边。正前方只见湾景,夕阳从朝西的落地窗外铺洒入屋。隔着两层楼,屋底的海贝呢喃声声。我已把画架弃之一边,再用一块毛巾毯蒙住溅满颜料的工作台。伊丽莎白遗下的彩色铅笔就放在那上头,每一支都削得尖尖的。曾经圆滚滚的铅笔没剩下多少了,也算得上是古董吧,但我觉得铅笔头就足够用了。万事俱备。

“胡扯吧你就。”我说。这种事,从来都没有万事俱备之说,我甚至还有点私心,期望什么事都别发生。不过,我觉得还是会有结果的。我相信,那就是伊丽莎白期待我找到她童年画作的原因。但红篮子里的这些画,她究竟还能记住几张?据我猜测,甚至在阿尔茨海默症搅乱她心智之前,她就把孩童时期的大部分事件都遗忘了。因为遗忘并不总是无意发生的。经常是意愿使然。

谁会愿意牢记曾让你父亲凄厉惨叫、直至流血的可怕物事?不如索性彻底放弃绘画。斩钉截铁。告诉人们你只能画出四肢如木棍的小人便最好不过,至于参与艺术圈活动,不妨就像大学球队的赞助商:如果你当不成运动员,那就赞助运动员。最好彻彻底底地将其置之脑后,直到老态龙钟时,任凭残存的意识不知不觉照料余下的琐事。

哦,昔日的才能或许也会部分残留——犹如旧伤留下的硬脑膜疤痕组织(就说是跌下马车导致的吧),或许,你不得不找些途径时不时地予以释放,就像挤压永远好不了的感染伤口,放出膨胀的脓液。因此,你对其他人的艺术创作感兴趣。于是,你就成了一位艺术赞助者。但如果那还不够呢?那么,你大概就要开始搜集瓷偶和瓷屋了。你要为自己搭建一座瓷质的小城。没有人会说,布置这种桌面舞台造型也是艺术,但显然那是富有创造力的,毋宁说是想象力的日常操练——尤其是其所制造的视觉部分,那就足以让它停歇下来。

让什么停歇?

当然喽,那种瘙痒。

天杀的痒死人的痒。

我抓了抓右臂,穿过它,第一万次抓到了自己的肋骨。我把速写本的封面翻上去,露出崭新的一页。

从空白的表面开始画。

它向我发出召唤,就像空白的纸面曾召唤她那样,对此我十分确定。

把我涂满。白色是指“记忆的缺失”,白色是无法记忆的颜色。动笔。露一手。画画。当你开始画了,奇痒就会退去。只需片刻,困顿便会平息。

请留在岛上,她曾说过,不管发生了什么。我们需要你。

我觉得那大概是实话。

我飞快地画起来。只有几笔。有点像手推车。也可能是车座,静静立在那儿,等待马匹出现。

“他们快乐地生活在这里。”我对空空荡荡的画室说,“父亲和女儿们。伊丽莎白从马车上跌落后开始画画,不应季节的飓风刮出了埋藏已久的残骸碎片,两个小女孩溺亡。然后,剩下的几人搬到迈阿密,麻烦事便不再有。可是,他们在近二十五年后回来时……”

在马车下,我写上太平了。停顿。在前面添上又。又太平了。

太平了,海贝远远地在地下轻声说,又太平了。

是的,他们曾经很好,约翰和伊丽莎白曾经过得很好。然后,约翰死了,伊丽莎白照样活得很太平。太太平平地参与艺术活动。太太平平地玩瓷偶。随后,不知何故,事情又有了改观。我不知道怀尔曼的妻女亡故是否也在改变中起了什么作用,但我觉得应该有。他和我相继来到杜马岛,我相信,肯定与其有关。任何逻辑都无法解释这种关联,但我就是相信。

杜马岛一度太平……然后怪事连连……然后又太平了很长一段时间。可现在……

她醒了。

桌子在漏水。

如果现在的我要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必须先知道曾经发生了什么。不管是否有危险,我都必须这么做。

2

我把她的第一张画拿起来看,其实没画什么,只有一根含义暧昧的线条横贯纸面。我用左手拿着它,闭上双眼,假装用右手去抚摩它,就像曾对待帕姆的园艺手套那样。我试图幻见右手的手指沿着那根犹豫前行的曲线游走。我几乎能看到,但又觉得有点沮丧。难道我要这样把所有的画都摸一遍吗?就算保守估计,也起码有十二打吧。况且,我也没想让灵异信息泛滥,把我淹没。

别着急。罗马不是一小时建成的。

我想,让骨头频道随意地放点摇滚乐不会有什么坏处,说不定还能有所助益,站起身时,握在右手里的那张古老画纸也就飘落地板,这是当然,因为我没有右手。我弯腰把它捡起来,心想我刚才说错了,老话说的是,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但梅尔达说不。

我顿然停下动作,画纸捏在左手里。起重机没有撞到的那只手。那是确凿的记忆吗?从画纸上浮逸而出的记忆,抑或是我凭空捏造的?仅仅是我急于求成的大脑捏造的?

“那不是一幅画。”我说着,凝视那条犹疑前巡的曲线。

不是,但它努力地想成为一幅画。

我回到座位上,屁股落下时发出砰的一声。那不能算是坐下,只是双膝一软。我看着那条线,又望向窗外。从湾景看回画,从画看回湾景。

她打算画出海平线。那是她的当务之急。

是的。

我重拾画本,从她的铅笔里随手抓起一支。只要是她的就行,什么颜色都无所谓。笔握于我手,感觉是那样粗大敦实。感觉恰好合衬。我画起来。

在杜马岛上,这才是我最擅长的事。

3

画笔勾勒出一个女童,坐在便盆椅上。头上绑着绷带,一手握着水杯,另一条胳膊则勾在她父亲的脖子上。他穿着跨栏背心,脸颊上还有些剃须沫。管家站在背景中,隐隐约约的。这幅画里,她没有戴手镯,因为她不是一直戴着的,但头巾裹在头上,在额前挽成结。南·梅尔达,在莉比心中最像母亲的存在。

莉比?

是的,他们都这么叫她。她也如此自称。莉比,小莉比。

“老幺小女。”我嘟哝了一句,把第一页翻过去。铅笔头虽然太短、太粗,在四分之三个世纪里都不曾有人使用,但它们是绝佳的工具,绝佳的通道。它又开始滑动了。

我又画出一个女童,在一间房里,身后的墙上出现了一些书,原来那是书房。爹地的书房。绷带依然缠在脑袋上。她坐在桌边,身上好像是件家常服。她的手里有了一支铅笔。这些彩色铅笔中的一支吗?大概不是——那时候,她还没有彩色铅笔,但这不要紧。她已经找到了她的利器,她的焦点,她的本行。那让她多么饥饿啊!简直是狼吞虎咽!

(枪—笔)

她想,让我有更多画纸吧,求你了。

她想,我是<b>伊丽莎白</b>。

“她确实是把自己画回了这个世界。”我说着,从头顶到趾尖战栗激起,因为,难道我自己不也是如此吗?难道我没有做出一模一样的事吗?就在这儿,杜马岛上?

我还有很多活儿要干。那会是个筋疲力尽的长夜,但直觉告诉我,自己即将有重大发现,我所感到的不是惧怕——那时候还不是——而是咬牙坚持。

我弯腰拾起伊丽莎白的第三张画。再是第四张。第五张。第六张。画笔的滑动越来越快。有时候我会停一笔再接着画,但基本上根本无需休止。画面正在我脑海中成形,现在,我无需把其理由原原本本写在白纸上,尽管我已洞若观火:伊丽莎白早已完成这项工作了,很久很久以前,就在她从夺命事故中侥幸脱险、康复疗伤的时候。

在诺问开口说话之前的那些快乐时日。

4

接受玛莉·爱尔采访时,她曾说,中年过后才发现自己画艺出众,那感觉肯定像是有人塞给我一把大马力豪华赛车的钥匙——譬如GTO。我说是的,感觉差不多。说着说着,她又打了一个比方,说别人塞给我的钥匙还能打开一套家具齐备的屋子。说真的,该是豪宅才对。我说是的,感觉也差不多。如果她继续打比方呢?说那更像继承了一百万股微软公司的股票,或是当选中东某盛产石油(且和平)的酋长国的终身制统治者?显然,我也会点头称是,你赌好了。只管顺着她心意说。因为那些问题归根结底是她关心的。我能看到她提问时双眼闪现出渴求的神色,就像一个孩子意识到自己从未如此逼近美梦成真的瞬间:马上就能坐在周六日场马戏表演的露天看台上目睹高空飞人了!她是个评论家,当撰写的对象没有回报以热情时,许多评论家都会在失望中滋生出妒意、卑鄙和小心眼。玛莉可不是那样。玛莉依然钟爱撰写评论。她用玻璃水杯喝威士忌,也想知道小飞侠的小仙女不知从何处突然飞现、拍一下你的肩膀、你也有所感知是什么感觉——哪怕你已经年近五十,满脖子皱纹了,却突然获得了超能力,能一跃飞掠月球表面。因而,即便那感觉并不像突然得到赛车钥匙、或家具齐备的豪华房舍的钥匙,我还是会同意她的比喻。因为你也无法对别人说清楚那究竟是什么感觉。你只能绕着主题兜圈子,直到大家都疲惫不堪,可以倒头睡去。

但伊丽莎白早已明了,那是什么感觉。

那就在她的简笔素描里,然后,是水彩画。

就像你已经哑言无声时,有人给了你一条舌。甚而更多。更好。就像是,把记忆全都归还给你,而一个人的记忆就是一切,真的。记忆等同于身份。那就是你。哪怕是从第一根线条开始——那勇敢得不可思议的第一笔,展示出海湾和天际交融合一之处——她已经明白了,所看和所忆是不可互换的,并就此着手修复她自己。

珀尔塞还不在画里。一开始,并不在。

我很肯定这一点。

5

其后的四小时,我在莉比的世界里潜进潜出。那是美妙绝伦的世界,也令人惊惧。有时候,我会涂写下一些文字——天赋总是饥饿,从你所知的东西开始画——但大部分时候都在画画。绘画才是我们真正共享的语言。

我了解到,她的家人先是惊喜,再迅速厌烦起来。部分是因为这个女孩的画是如此多产,或许,更是因为她是他们的一员,她是他们的小莉比,而人们通常会有一种偏见:认定拿撒勒没好事,难道不是吗?但他们的厌倦只会让她更饥渴地作画。她要寻找新的招数能令他们耸动,她要找到看世界的新方法。

她找到了。上帝助她。

我画下头冲下飞翔的鸟群,走在泳池水面上的动物。

我画下一匹马,大大的笑容咧在脸上。我认为,差不多就是这时候,珀尔塞进入了画面。只不过——

“只不过莉比不知道那是珀尔塞,”我说,“她以为——”

我把她的那摞画往前翻,差不多翻到最早的画,停在那张带着笑的圆圆黑脸蛋上。乍看时,我误以为那是伊丽莎白画的南·梅尔达,但我早该想到的呀——那是孩子而不是女人的脸。娃娃的脸。突然,我的手在那张脸旁写下诺问二字,笔力太大,乃至写到最后一笔时,伊丽莎白的淡黄色的老铅笔啪嗒一声断裂了。我把它扔到地板上,又抓起了另一支。

一开始,珀尔塞是通过诺问发话的,那样就不至于恐吓到她的小天才。还有什么比布娃娃更不可怕的东西呢?小小的黑人娃娃挂着笑,头上扎着红巾,就像伊丽莎白深爱的南·梅尔达。

娃娃突然开口说话时,伊丽莎白受到惊吓了吗?害怕了吗?我觉得不会。恐怕她只在绘画方面有超强的天赋,说到底,她不过是个三岁大的小女孩。

诺问让她画这个、画那个,伊丽莎白——

我又抓起速写本,画出一块摔在地板上的蛋糕。在地板上溅得四分五裂。小莉比以为这种恶作剧是诺问的点子,但其实是珀尔塞的,是珀尔塞在试探伊丽莎白的能力。珀尔塞在她身上做实验,恰如拿我做实验,试图探明这次的新工具到底有多强大。

接下来,就是爱丽丝了。

因为她的娃娃低声细语地告诉她,那儿有宝藏,风暴会让它显露出来。

所以,那不是爱丽丝,根本不是。也不是伊丽莎白,因为她还没成长为伊丽莎白——无论对她家人还是她自己来说都还没有。一九二七年的大风暴实为“莉比飓风”。

因为爹地会喜欢找到宝物的。因为爹地需要想点别的事,别再——

“她为她铺好床,”自言自语的声音竟如此嘶哑,一点儿不像我自己,“让她睡在被窝里。”

——别再为阿黛发火了,跟着赛璐珞领爱莫瑞私奔的阿黛。

是的。回溯到一九二七年,这就是杜马岛南端的情况。

我画下了约翰·伊斯特雷克——只有冲天扬起的足鳍和通气管的末梢,还有一个模糊的身影。约翰·伊斯特雷克潜泳下海,去找宝藏。

他大概是不信的,但依然为了他的小女孩心仪的新玩偶潜泳下海了。

在一只足鳍旁,我写下:<b>抢救宝藏,应该有赏。</b>

画面一一浮现,越来越清晰,仿佛等待了这些年终于等到了解放的一天。脑海中有一个闪念稍纵即逝:从中亚洞穴中满墙的壁画到博物馆里的《蒙娜丽莎》,是否每一幅画(以及作画时所用的每一样工具)都藏有如此隐秘的记忆?画的始作俑者、画的制作过程,全都像DNA一样储藏在每一笔中?

游过去踢几下,直到我喊停。

我把伊丽莎白也画进去,画在她父亲身边,胖乎乎的小腿肚浸在海水里,胳膊下夹着诺问。莉比简直就是伊瑟带走的那幅画里的女孩,同样带着布娃娃,我已将其命名为《游戏结束》。

等他看到了那一切后,他抱我、抱我、再抱我。

我匆匆几笔就绘出约翰·伊斯特雷克在拥抱小女儿,面罩已经从头上扯下来了。野餐篮就在近旁,放在毯子上,箭枪压在篮盖上。

他抱我、抱我、再抱我。

画她,有人在悄悄对我说,画下伊丽莎白得到的奖赏。画下珀尔塞。

但我画不出。我害怕自己会看到的东西,也怕它会对我下手。

爹地怎样了?约翰怎样了?他明白了几分?

我在她的画中翻阅,找到约翰·伊斯特雷克鼻目流血、凄厉惨叫的那张。他已经很明白了。或许为时已晚,但他肯定领悟了。

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事,落在了苔丝和洛洛身上?

还有珀尔塞,是什么掩住她的口舌那么多年?

她到底是什么东西?不是娃娃,这一点似乎已经可以确定了。

我本可以继续,画一张苔丝和洛洛沿着小路手拉手奔跑的画,那画面已经呼之欲出,但我开始从恍惚的半昏迷状态中苏醒过来了,并怕得要死。况且,我自认为对接下去的任务有充分认识了;怀尔曼可以帮我把剩余的部分推敲出来,对此,我相当有把握。我合上了速写本,放下了小女孩经年未用的棕色铅笔——如今只剩下一小截了。我感到极其饥饿。事实上,那是无法言喻的贪婪之感。但对我来说,这种绘画后遗症也不新鲜了,冰箱里有很多食物储备。

6

我慢慢地走下楼,各种各样的图景在头脑里飞旋——目光犀利的苍鹭倒身飞行,露出大笑的马驹,爹地脚上像船那么大的潜泳足鳍。我都懒得去开起居室的灯。没那个必要;到四月我就能摸黑从楼梯脚走向厨房了。住到现在,我已把这栋基座凸伸在水岸上的孤独小屋据为己有,不管发生了什么,我就是无法想象离开这里。在起居室里走到一半时,我停下了脚步,望向佛罗里达屋窗外的海湾。

就在那儿——在下弦月和无数星光的照耀下,距沙滩不足百尺,珀尔塞号坠锚停靠。帆已收拢,但绳索如蛛网,从古老的船桅上密密垂下。裹尸布,我心里说,那些就是它的裹尸布。船身起起伏伏,像早就死去的孩子身边烂透的玩具。甲板上空空荡荡,就我所见是如此——既无有生命的人形,也没有腐旧的遗留物。但谁知道甲板下会有什么?

眼看我就要昏厥了。可与此同时,我顿悟到了一点、也就是晕眩的原因:我已经停止呼吸了。我告诉自己要吸气,但那可恶的一秒里,什么也吸不动了。我的胸口仍像一本紧合的书那样瘪瘪的。最终,当胸口好不容易抬升了一点时,便嘶嘶作响。那是我发出的声音,挣扎着,想清醒地活下去。我把刚刚吸入肺部的那点空气又尽数压出,再吸入更多空气,随后嘶声便减轻了。微暗幽明之中,黑斑在我的视野里一度聚积,现在也减弱了。我指望那艘船也会同样淡去——那显然只能是幻觉——但它依然在那儿,大约一百二十英尺远,若在阳光下或许还会清晰一倍。随波浪上下摇晃,还从左到右地摆动。船首的斜桅就像竖起的手指,仿佛在说:哦,你个死男人,你要——

我使劲扇了自己一巴掌,力道很大,把左眼的泪都逼了出来,可那艘船还在原地。我蓦然领悟到,如果它当真存在于那儿,那么,杰克也能从杀手宫的木栈道上看到它。起居室另一头有一台电话机,但距离我站立之处最近的却是厨房里的分机。厨房还有另一个优势:电话上头就是电灯开关。我需要灯光,尤其是厨房里的灯,那些光线强劲的日光灯。我从起居室里撤出,但没有让视线离开那艘船,一到厨房就扬起手,用手背把三个开关一下子全拨上去。灯全亮了,珀尔塞从我的视野里消失——连同佛罗里达屋外的一切,只能看到日光灯明亮如昼、实打实的光芒。我伸手去摸电话,又僵住了。

我的厨房里有个人,就站在我的冰箱旁。他身上浸透水的褴褛破布可能曾是牛仔裤和某种被称为“船形平领衫”的上衣。从他的喉咙、脸颊、前额和前臂上生长出来的,显然是苔藓。头颅的右半边被压没了。残破的骨片从他稀疏的黑发间钻出来。他的一只眼——右眼——没了,留下的只是阴森的窟窿。另一只眼却仿佛异形,银色的质地丝毫不具人性,令人惊心丧胆。深紫色的双足赤裸着,肿胀着,挤压出踝骨的碎片。

它朝我笑,双唇咧开时也裂开了,黑漆漆的老牙床上暴露出两排黄齿。它抬起了右臂,就在那上头,我看到了一样东西,想必是来自珀尔塞的另一类遗迹。那是一只手铐。锈透了的古旧圆环扣在那东西的手腕上。铐的另一环则像放松的下巴那样敞开着。

那只解扣的环是为我预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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