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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举起流血的手,瞪了一会儿,又将目光投向她:“你刺伤了我,”他说,“你这贱人,该死的贱人,看看,你刺伤了我。你为什么要刺伤我?”

他试图站起来,但更多的冰块从他身下冒出来,将他再一次摔倒在地。他单膝跪地,试图以这个姿势站起来,一时间,他的后背暴露在埃姆面前。埃姆从工作台上抓起断掉的椅子左扶手,上面还残留着一些灰色胶带,用双手高高举起扶手,朝他的前额狠狠砸下去。虽然右手不听指挥,但她让它屈服了。生存的本能竟还能让她记得将红色的枫木扶手短握,这样才能力量最大,而她需要最大的力量。毕竟,这只是个椅子扶手,不是球棒。

击打发出一声闷响,并不像他从外面冲进来时推拉门发出的声音那么大,但也许是因为雨小了吧,在埃姆听来仍然足够震耳。血从他的短发间和前额流下来,而他并没什么反应。埃姆直视着他的眼睛,而他将困惑不解的眼光投向她。

“不要。”他无力地说,伸出一只手想要把扶手拿过来。

“要。”她说着再次用力地打过去,这次是打在侧面;还是用双手,但右手在最后关头不争气地松开了,只有左手握得牢牢的。扶手末端——断口处露出参差的木茬——砸在了皮克林右边的太阳穴上。他的头歪到一边,径直撞到左肩膀,同时血也从头上涌出来,大滴大滴地滚落他的脸颊,掉到灰色瓷砖的地板上。

“停下。”他含混地说,一边对着空气伸出一只手,看上去像个溺水求救的人。

“不。”她说着再次挥起扶手向他的头部击去。

皮克林发出凄厉的叫声,缩头踉跄着想跑到工作台的另一边。他踩到了更多冰块,脚下打滑,但没有摔倒。埃姆相信,那只是运气而已。

埃姆认为他会从推拉门处夺门而逃,差点就这么算了。然而,父亲冷静的声音在她脑中响起:“他想去拿刀,宝贝儿。”

“不,”她几乎咆哮,“不,你拿不到。”

她想跑到工作台另一边,把他从那里赶跑,却跑不起来。椅子的残肢还被胶带黏在她的左膝盖上,像一条该死的枷锁般拖在身后。椅子在工作台边磕磕碰碰,又不停地撞到她的腿,试图跑到她的两腿间,把她绊倒。椅子似乎是站在他那边的,她很高兴把它砸烂了。

皮克林跑到了刀旁——刀就扔在推拉门下面——像守门员扑球一样向它倒去,喉咙深处发出艰难的喘息声。就在他要翻过身时,埃姆也赶到了,挥起椅子扶手一次又一次地击向他。她浑身发抖,因为在意识的某处,她知道攻击的力道并不够,远不能产生她所希望的力量。她看见了自己肿胀的右手腕,知道它已经不堪重负。

皮克林倒在刀上,一动不动。她后退了几步,眼冒金星,喘着粗气。

脑海中又一次响起了说话声。对她来说,脑袋里的声音并非异常现象,也并非总是不受欢迎。有时,但并非总是。

亨利:“捡起那把该死的刀,扎到他的肩胛骨之间。”

鲁斯蒂:“不,亲爱的。别靠近他。他就盼着你过去呢。他在装。”

亨利:“要么刺他的后脖颈。那也不错。刺他肮脏的脖子。”

鲁斯蒂:“到他身下拿刀就像把手放在干草捆扎机下一样,埃米。你有两个选择。要么打死他——”

亨利听上去有些勉强但也很坚定:“要么跑——”

是的,也许吧,也许不。

工作台一侧有个抽屉。她拉开抽屉,希望里面还有一把刀——或是很多把:刻刀、切刀、牛排刀、带锯齿的面包刀。真若如此,她会选一把涂抹黄油用的尖刀。但抽屉里大多数是些花哨的黑色塑料餐具:一对刮板,一把长柄勺,一种满是网眼的上餐勺,还有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但她能看到的最有杀伤力的也不过是一个刮皮器。

“听着,”她说,声音嘶哑,近乎喉音,她觉得喉咙很干,“我并不想杀掉你,可你不要逼我。我这里有一把餐叉。只要你翻身,我就把它插到你后脖颈上,一直刺到它从前面钻出来。”

他相信她吗?这是个问题。可以肯定的是,除了压在他身下的那把刀外,他事先特意拿走了厨房里所有的刀具,但他有把握自己也清除了所有其他利器吗?大多数男人都不知道厨房的抽屉里有什么——她是从和亨利的共同生活中得出这一结论的,在亨利之前是父亲——但皮克林显然不属于大多数男人的行列,这个厨房也不是寻常的厨房。她觉得这里更像手术室。考虑到他的晕眩程度(但他真的晕了吗?),而且他肯定也相信万一记忆出现偏差将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她觉得自己的威胁还是有说服力的。只不过,还有一个问题:他听到了她在说什么吗?还有,就算听到了,他明白吗?要想虚张声势的威胁有效果,得被威胁的人听得懂才行。

然而,她没有时间站在这里纠结,纠结毫无用处。她弯下腰,目光不敢从皮克林身上挪开,然后把手指伸入仍然把她困在椅子上的胶带中。右手的手指比先前更加不配合,但她强迫它听话。所幸她汗湿的皮肤帮了忙。她往前拽,胶带恼怒地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一层层断开了。她料想是会疼痛的,看胶带在膝盖骨上留下的血红斑痕就知道了(不知何故,朱庇特这个词突然闪过她的脑海),但现在绝不是顾虑这些感受的时候。胶带突然完全断开,滑到了脚踝,扭成一团,互相黏连。她把它从脚上扯下来,再后退一步,身体终于获得了自由。她的脑袋突突跳着疼,要么是由于用力过度,要么是由于看着奔驰后备厢里的女孩时被皮克林打的。

“妮可,”她说,“她叫妮可。”

说出死去女孩的名字似乎让埃姆恢复了一点力气。此刻,从皮克林的身下取刀看上去是个疯狂的主意。她头脑中时时出现的父亲的声音是正确的——仅仅和皮克林待在同一间屋子里都是在过度挑战自己的运气。那么,只剩下离开这个选择。只剩这个。

“我现在就走,”她说,“你听到了吗?”

他没有动。

“我拿着餐叉。你要是敢追我,我就用它扎你。我会……我会把你的眼睛挖出来。明智点,就待在原地别动。明白了吗?”

他还是没有动。

埃米莉从他身边退开,转身从厨房另一边的门离开了。她手里还拿着沾满血的扶手。

8

床边的墙上有张照片。

厨房的另一边是餐厅,那里有一张铺了玻璃的长桌,桌边摆了七把红色的枫木椅,原本第八把椅子该在的地方是空的。当然是这样。她看着位于长桌末端的空处,想起了一个细节:皮克林用刀抵在她的下眼皮上,说,好,很好,好,把她的眼角压得冒出一颗小血珠。当她说只有德凯知道她可能在碉堡里面时,他相信了,于是他把那把小刀——她当时认为是妮可的小刀——扔到了水池里。

所以,其实一直有一把刀可以威慑他。现在仍然有。在水池里。但她不能再回去。绝不。

她穿过房间,来到一个有五扇门的大厅,两侧各有两扇,最后一扇在里端。她经过的头两扇门是开着的,左侧是浴室,右侧是洗衣房。洗衣机是上开口的,盖板打开着,一件血迹斑斑的衬衫扔在盖口,一半在里,一半在外,旁边的架子上放着一盒汰渍洗衣粉。埃米莉相信那是妮可的衬衫,尽管她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而如果真的是她的,为什么皮克林还打算清洗呢?清洗并不能去掉衣服上的洞。埃米莉记得自己当时认为肯定有十几个洞,尽管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对吗?

事实上,她认为是可能的:发狂的皮克林什么都做得出来。

她推开浴室再往后的门,看见了一间客房。里面光线很暗,没什么家具,只有一张整齐得过分的大床,估计往上面扔一个五分钱硬币都能弹起来。是女佣铺的床吗?据观察答案是否定的,埃姆想。据观察从来没有女佣进入过这套房子。只有“侄女们”。

与客房相对的是书房,陈设和其他房间一样简单。某个角落有两个文件柜,大书桌上除了一台盖着塑料防尘罩的戴尔电脑外空无一物。地板是普通的橡木板,没有地毯。墙上没有照片。唯一的窗很大,挂了百叶帘,透出可怜的一点点阳光。和客房一样,书房也透着昏暗和被遗忘的味道。

他从来没在这里工作过,她想,而且知道自己是对的。这里就像是舞美布景一样,整套房子都是,包括她从中逃出的那个房间——那个有着易清洗的案台和地板、看上去像厨房实际上是手术室的房间。

大厅最末端的门关着。朝它走去时,她心里预感那扇门是上了锁的。如果他从厨房/餐厅那边过来,她就会被堵死在这里,无处可跑。而这些日子,跑,是她唯一擅长的事情,也是她唯一适合做的事情。

她拉住短裤——后边开线之后,这条短裤简直就像在她身上漂一样——握住了门把手。上锁的预期如此强烈,以至于把手转动时,她一时都不敢相信。她把门推开,进入了肯定是皮克林卧室的房间。里面基本上和客房一样单调,但又不完全一样。其一,床上(这张床看上去和客房的床一模一样)有两个枕头而不是一个,床罩整齐地掀开一角,随时准备为辛苦一天的主人提供舒适的睡眠。其次,脚下有地毯,虽然只是尼龙质地的便宜货,但铺满了整个地板。毫无疑问,亨利会挖苦这种便宜东西为“地毯库”的招牌产品,但它和蓝色的墙面很相配,使整个卧室比其他房间稍许生动些。这里还有一张小桌子——像是张陈旧的课桌——和一把普通的木椅。尽管与开了大窗(不幸地被百叶窗遮住了)并配置了昂贵电脑的书房相比,这里的布置实在简陋,但她有种感觉,这张桌子被使用过。皮克林就曾坐在这张课桌前写字,弓着背,像个乡村学校里的小学生。至于他书写的内容,她连想都不愿想。

卧室的窗户同样很大。而且,与书房和客房不同,窗上并没有百叶帘。埃姆还没有看清窗外有什么,注意力就被床边墙上的一张照片吸引过去了。不是挂着的,当然也没有相框,只是简单地用图钉固定住。周围的墙面上还有一些小孔,似乎还有其他照片曾经被钉在墙上过。这张照片是彩色的,右下角显示“4-19-07”的日期。从相纸的质地来看,是用传统而非数码相机拍摄的,而且拍摄者并无多少摄影才能。另一方面来说,也可能是拍摄者当时情绪激动。土狼也是能亢奋的,她想,当太阳下山,附近又有新鲜猎物时。照片是模糊的,就像用远距镜头拍摄的一样,而且也没对准焦。照片中的人物是一位长腿女郎,身穿棉布短裤,歪戴的帽子上写着啤酒点钟酒吧。她用左手的手指撑着一只托盘,像诺曼·洛克威尔画里快乐的女招待。她在大笑,头发是金色的。仅从这张模糊的照片和奔驰后备厢旁震惊的几瞥,埃姆无法断定她是不是妮可……但她相信是。她的心确定。

鲁斯蒂:“这无关紧要,宝贝儿。你必须从这里出去。你必须给自己一点能奔跑的空间。”

就好像要证明父亲的声音是正确的似的,厨房和餐厅之间的门砰的一声被推开了,听上去声音如此之大,仿佛门都被从折叶上撞下来了。

不,她想,身体一下子麻木了。她觉得自己不可能被再次吓得尿失禁,但就算真的那样,她也无法判断。不,不可能。

“想来硬的吗?”皮克林喊道。他的声音听上去不太清醒,但很兴奋。“好。我乐意奉陪。没问题。你想要吗?当然。哥哥来了。”

来了。脚步声穿过餐厅。她听到他碰到其中一把餐椅上(说不定就是餐桌首端的那一把)随即又把它推开时发出的咣啷声。她眼前的世界开始晃动,变得昏暗起来,尽管暴风雨已经过去,室内已经相对明亮了。

她朝着撕裂的嘴唇咬下去。血沿着下巴流了下来,同时也把色彩和现实带回了她的世界中。她把门摔上,同时去摸锁,可是并没有摸到。她环顾四周,看上了那张不起眼的木桌前同样不起眼的椅子。就在皮克林摇摇晃晃地跑过洗衣房和书房时——他手里会握着那把切肉刀吗?当然会——她飞快地拉过椅子,放在门把手下方,翘起椅脚把门抵住。转瞬之间,皮克林的双手已经撞上了房门。

她突然想到,地面也是橡木板的话,椅子就会像推盘游戏中的圆盘一样轻易滑开。也许她应该抓住椅子,用它迫使他无法靠近。她脑中浮现出一个伟岸的形象:无畏的驯兽师埃姆。然而,她也知道那都是妄想。不管怎样,幸亏有地毯,虽然只是尼龙质地的便宜货,但纤维够长——至少对于当下的目的来说是有用的。翘起的椅腿埋入地毯中,抵住了,尽管她看到地毯上如起涟漪般皱了一团。

皮克林咆哮起来,开始用拳头砸门。她希望他砸门的时候还握着那把刀;那样说不定他会不小心割断自己的喉咙。

“把门打开!”他喊道,“打开!你不过在把自己弄得更惨!”

我还不够惨?埃米莉想着往后退去。她看看周围。接下来怎么办?窗户?还有什么?这里只有一扇门,所以,只能是窗户了。

“你把我逼疯了,珍小姐!”

不,你本来就疯了。还是个癫狂状态下的疯子。

看得出来,卧室的窗户是佛罗里达州的特色,只能往外看,却无法打开,因为要长年使用空调的缘故。那么还有什么选择呢?像意大利式美国西部片中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那样破窗而出吗?听上去似乎可行。如果她还是孩子,这个想法肯定很有吸引力;但身为成年人的她觉得真那么做的话,碎玻璃会把自己划得千疮百孔的。老电影中,从酒吧窗户飞出去时,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岩石和斯蒂文·席格是有替身的。而且,替身演员们撞碎的,也是特制的玻璃窗。

她听到门外快速而沉重的脚步声,那是皮克林退后又加速撞门。门很厚实,但在皮克林的冲撞之下也在门框内晃了几晃,椅子往后退了一两英寸才稳住。更糟的是,地毯上的涟漪又出现了,她听到了与胶带不一样的断裂声。作为一个头部和肩膀遭结实的枫木棍重创的人,他竟然还能如此有活力,实在是出乎意料。但毕竟他一方面是个疯子,另一方面却又足够清醒,知道要是让她逃走的话,他自己就要倒霉。她想,对他来说,那是个足够有力的动力。

我应该用整把椅子砸他,她想。

“想玩?”他喘着粗气,“我奉陪,没问题。但你在我的地盘上,明白吗?我……来了!”他再次撞门。门晃了几次,折叶有些松动,椅子又往后跳了两三英寸。埃姆看到地板和翘起的椅腿间出现了泪滴般的黑色形状:不结实的便宜地毯被撕裂了。

只能从窗口出去了。如果她注定要因身上数不清的伤口流血致死,那么她宁愿那些伤口是自己弄的。或许……要是她用床单把自己裹住的话……

接着,她的目光落在了桌子上。

“皮克林先生!”她叫道,同时抓住桌子的两边,“等等!我想和你做笔交易!”

“我不和婊子做交易,听懂了吗?”他气急败坏地说,但门外的动静暂时停下了——也许他需要停下喘口气——这就给了她时间,而她最需要的就是时间。时间,是她能从他那里拿到的唯一的东西;她并不真的需要他亲口告诉她自己不是和婊子做交易的人。“你的宏伟计划是什么?告诉吉姆老爹。”

目前,桌子就是她的计划。她抬起桌子,有一半把握自己过度用力的后背会像气球一样炸开来。然而,桌子很轻,特别是上面一摞橡皮筋捆住的大学蓝皮簿似的东西掉下去之后。

“你在做什么?”他敏锐地察觉到异常,马上又喊道,“不要那么做!”

她冲向窗边,猛地停住,把桌子丢了过去。玻璃破碎的声音响得震耳。她没有停下,想也不想,看也不看——这个关口,思考对她没有任何好处,而看一眼或许就会让她失去勇气——便把床单扯了下来。

皮克林又开始撞门了。尽管椅子再次撑住了(她不用回头也知道,因为如果椅子没撑住,他现在就会冲进来抓她了),却不知何处传来木头断裂的声音。

埃姆用床单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起来,一时间看上去就像N.C.怀斯画中将要走入暴风雪的印第安妇女。就在门被撞开的同时,她从玻璃窗破开的洞跳了出去。破洞边缘的几块碎玻璃划破了床单,但没有一块伤到埃姆。

“噢,你这该死的婊子!”身后皮克林的尖叫声近在耳畔,而就在这一刻,她飞了出去。

9

重力是万物之母。

儿时的她是个假小子,比起在门廊上与芭比和肯打发时间,她更喜欢在芝加哥郊区的家后面的树林里玩男孩们的游戏(最好玩的游戏名字很简单,就叫枪)。她穿着她的塔夫斯金短裤和无袖背心,头发在脑后扎成个马尾。她和最好的朋友蓓卡在电视上看伊斯特伍德和施瓦辛格的电影,而不是奥尔森姐妹。而看《史努比》时,使她们产生心理认同的也是那只大狗,不是威尔玛和戴夫妮。文法学校的两年里,她俩的午餐都是史努比饼干。

爬树当然是她们的保留活动。埃米莉依稀记得,有个夏天,她和蓓卡每天都待在自家后院的树上玩。那年,她们好像是九岁。除了父亲教她们怎么从树上跳下来的课程外,埃姆关于那个爬树夏天的清晰记忆就是每天早上,母亲都会把某种白色乳霜涂到她鼻子上,并对她说:“不许擦掉,埃米!”用她特有的“不听话你就死定了”的口气。

一天,蓓卡失去平衡,差点从十五英尺的高处掉到杰克逊家的草地上(也可能只有十英尺,但对女孩们来说,那段距离看上去简直像二十五……甚至五十)。她抓住了一根树枝才免于落地,但也只能挂在那里等人来救。

鲁斯蒂正在修建草坪。他踱过来——是的,慢悠悠地踱过来,甚至还记得关掉了剪草机——伸出了双手。“放手。”他说。当时距离蓓卡放弃对圣诞老人的信仰刚刚过去两年,她仍然处于对人十分信任的年龄,闻言就放开了手。鲁斯蒂轻而易举地接住了她,接着又让埃姆从树上下来。他让两个女孩坐在树下。蓓卡还有些抽泣,埃姆也很害怕——她害怕的主要是大人们从此不让她爬树,就像禁止晚上七点后独自去街角的商店一样。

鲁斯蒂并没有给这项活动下禁令(如果埃米莉的母亲恰巧从窗口看到这一幕,肯定就会那样做了)。他所做的是教她们怎样从树上跳下来。然后,她们练习了近一个小时。

真是酷极了的一天。

跳出去时,埃米莉看到窗户离下面铺了石板的露台还有相当距离。也许只有十英尺,但当她裹着撕裂了的床单往下跳时,那高度看上去足有二十五。甚至五十。

放松你的膝盖,十六七年前,在那个爬树的夏天,也被称为白鼻子的夏天,鲁斯蒂曾经这样告诉她们。不要让它们承受冲撞。如果坠落点离地不是太远,十有八九会是膝盖承担冲撞,可那样的话你会骨折。屁股,腿,或是脚踝,最有可能是脚踝。记住,重力是万物之母。向她屈服。让她拥抱你。放松你的膝盖,然后屈身,翻滚。

碰到西班牙风格的红色石板的一瞬间,埃姆放松了她的膝盖。与此同时,她肩膀一歪,把全身的重量甩向左边,低下头,打了个滚。不疼——没有即刻出现的疼痛——但巨大的震动传遍了全身。她的身体就像是变成了一个空旷的井筒,被人往里丢了一件巨大而沉重的家具,但她仍然保持姿势,不让脑袋撞到石板上。她觉得自己没有摔断腿,不过这一点也只有等站起来才能确定。

她撞到一张金属材质的花园桌子,力道很大,把它撞翻了。然后她忐忑地试着站起来,不知身体是否能够承受得住。幸而,她成功了。她抬起头,看见皮克林从破碎的玻璃窗里往外张望。他挥舞着手中的厨刀,脸因为愤怒而扭曲。

“停下!”他喊道,“站在原地,不许动!”

想得美,埃姆心里说。这个下午最后的雨滴已经变成了雾,让她扬起的脸庞布满露珠。好像天堂。她朝他竖起中指,并摇晃了几下以示强调。

皮克林咆哮着:“收起你的手,敢骂我,你这婊子!”说着把刀朝她扔过来。刀甚至都没靠近她,便啪的一声摔在石板上,又蹦落到煤气烤肉架下,刀刃和柄分开,成了两截。她再次抬起头时,窗户空了。

父亲的声音告诉她皮克林来了,但她不需要父亲的提醒也知道这点。她走到露台边——步履轻松,没有跛脚,她猜想可能是肾上腺素的作用——朝下看看。三英尺之下就是沙和海燕麦。比起她刚刚成功跳跃的高度而言,这根本就是小事一桩了。再过去就是海滩,她晨跑过无数次的地方。

她朝另一边公路所在的方向看去,立刻意识到那个方向是没什么指望的,那边丑陋的水泥墙太高了,况且皮克林正追过来。毫无疑问,他正追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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