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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下周我们会讨论那个,我告诉他。而在那之前,我希望他做一个表格,分为三部分:计数、触碰、放置。能做到吗?
“可以。”他说。
我以近乎随意的口气问他有没有自杀的念头。
“那样的念头不是没有过,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这个回答很有趣,但也让人担心。
我给了他一张名片,告诉他,不管白天还是黑夜,一旦自杀的念头变得更有吸引力,就给我打电话。他说他会的。可这话又有什么用呢?大多数病人都是这么保证的。
“与此同时,”送他出门时,我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试着与生活恋爱。”
他看着我,脸色苍白,没有笑容,一个被看不见的鸟啄成碎片的人。“你看过阿瑟·梅琴写的《潘神》吗?”
我摇摇头。
“那是人类写过的最可怕的故事,”他说,“里面有一个角色说,欲望总是取胜。但他所说的其实并不是欲望。他真正所指是强迫性的内心冲动。”
给他开帕罗西汀?或是百忧解。但直到我进一步了解这个有趣的病人才能决定。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次见面时,N.带来了他的“家庭作业”。这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世界上有很多事是信不过的,也有很多人是靠不住的,但强迫症患者,除非他们生命垂危,差不多总能完成任务。
从某个角度来说,他的图表是可笑的;另一个角度来说,是可悲的;再言之,又是可怕的。毕竟,他是个会计,我猜他在躺到沙发上之前交给我的文件夹中的内容就是用他的某个会计程序做的,因为文件夹里的纸张都是空白表格的格式。表格里填的不是投资,也不是收入,而是N.的强迫症的复杂表现。最上面的两张表标题是<b>计数</b>;接下来的两张是<b>触摸</b>;最后六张是<b>放置</b>。我浏览了一下这几张表格,难以想象他是如何有时间从事其他活动的。然而,强迫症患者总是有办法的。我又想到了那些看不见的鸟;我看到它们绕着鲜血淋漓的N.,一点点啄走他的血肉。
等我抬起眼时,他已经躺在沙发上了,手还是像上次那样交叉着放在胸前。而且,他同样也重新摆放了桌上的纸巾盒和花瓶,让它们对角相连。今天的花是白色百合。看到它们那样摆在桌上,我不由地想到了葬礼。
“请不要让我把它们放回原位,”他抱歉地说,但态度很坚决,“否则我马上离开。”
我告诉他我绝对无此打算。我拿起表格,恭维他说那些表格看起来非常专业。他耸耸肩膀。然后,我问他,那些数字是总的概数,还是仅仅记录了上个星期。
“只是上周。”他的语气仿佛这完全是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我想,可能的确如此。一个被鸟群啄食的人是不会在意去年甚至上个星期的侮辱和伤害的;他关心的只有今天。还有,未来。愿上帝帮助他。
“这里有两三千个条目吧。”我说。
“我把它们称作事件。共有六百零四个计数事件、八百七十八个触摸事件和两千两百四十六个放置事件。你会注意到,都是偶数。它们加起来是三千七百二十八,同样也是偶数。把每个数位上的数字加起来——三、七、二、八——得到二十,同样是偶数。一个好数字。”他点点头,像是对自己确认这一点,“三千七百二十八除以二,会得到一千八百六十四。一、八、六、四,各个数位上的数加起来是十九,一个强大的奇数,强大而糟糕。”他竟颤抖了一下。
“你一定很累吧。”我说。
他没说话,也没有点头,却仍然以他的方式回答了我。泪水沿着他的脸颊一直流到耳旁。我不想加重他的负担,但我也意识到一个事实:如果不尽早开始——希拉妹妹会说,“别磨磨唧唧绕圈子”——恐怕他根本就无法进行下去。从他的外表可以看出,他的状况在恶化:衬衫皱皱巴巴,胡子也刮得潦草,头发长久没有修剪,而且,如果去向他的同事打听,我敢说得到的是他们心照不宣、欲言又止的眼神。那些表格做得十分细致专业,但N.的精力已经快耗尽了。在我看来,除了直入主题,触及问题的核心以外,帕罗西汀或是百忧解或是其他什么药物,都没有任何作用。
我问他是否准备好告诉我去年八月发生了什么。
“是的,”他说,“这正是我来的目的。”他从纸巾盒里抽了几张纸,疲惫地擦了擦脸,“但是,医生……你确定想要知道吗?”
从来没有哪个病人这样问过我,也没有人以那样同情而又勉强的口气跟我说过话。但我给了他肯定的答案,我确定想知道。我的工作就是帮助他,而为了得到帮助,他必须先帮助他自己。
“即使冒着沦落到我这一步的风险吗?这是有可能发生的。我是陷进去了,但我认为——我希望——我还没有变成像溺水的人那样慌不择路,把任何试图救我的人都拖下水。”
我对他说我不太明白。
“我来这里,因为这些都在我的脑子里,”他边说边用指关节敲了敲太阳穴,像是要确保我知道他的脑袋在哪里,“但也有可能不是这样。我也不清楚。我说我陷进去了,就是这个意思。而如果这一切不是臆想——如果我在阿克曼地看到和感觉到的是真实的——那么我身上携带的就是一种感染源,可能会传染给你。”
阿克曼地。尽管所有的谈话都有录音,我还是在纸上记下了这个名词。小时候,妹妹和我生活在一个叫哈洛的小镇,安德罗斯科金河的岸边是我们的学校:阿克曼小学。那里距此不远,最多三十英里。
我告诉他我要碰碰运气,最后说——为了给他更积极的心理暗示——我确定我们都会没事的。
他发出空虚而落寞的一声笑。“那样就好了。”他说。
“告诉我阿克曼地发生了什么。”
他叹了口气,说道:“是在莫顿。安德罗斯科金河的东岸。”
莫顿,离切斯特米尔镇很近。我母亲曾在莫顿的“男孩山农场”买牛奶和鸡蛋。N.说的那个地方距离我长大的农庄超不过七英里。我差点脱口而出,我知道那里!
我的话并未出口。然而,他眼神锐利地看着我,几乎像是看透了我。也许他真的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并不相信所谓超感觉,但也并非全然否定这一可能性。
“永远别去那儿,医生,”他说,“甚至别去找。答应我。”
我答应了他。事实上,我有十五年没有回过缅因州的那个破落的小镇了。那里对我而言虽然距离上近在咫尺,心理上却远在天边。在为其鸿篇巨制命名时,托马斯·沃尔夫一如往常般一语中的:《无处还乡》;并非对所有人都是如此——妹妹希拉经常回去,她和儿时的几个朋友还保持着密切联系——可对我来说是这样。若是我写一本书,书名恐怕要叫做《不想还乡》。我对那里的记忆只有长着兔唇、在操场上横行霸道欺负人的家伙们,还有空荡荡的房子,没有玻璃的窗户像眼睛一样空洞地瞪着行人,车辆破破烂烂,连天空都总是又白又冷,常有乌鸦飞过。
“好。”N.说,他仰起头,咧咧嘴,牙齿露了出来。我确信,这并非挑衅的表情,而是一个人准备举起足以让他明天腰酸背疼一整天的重物。“我不知道能不能表达清楚,但我会尽力的。要记住的重要一点是,八月的那天之前,我最接近强迫症的举动只是上班前去下洗手间,看看自己的鼻毛是不是都修理干净了。”
也许他说的是真的;更有可能不是。我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相反,我让他告诉我那天发生了什么。他照办了。
接下来的三次见面中,他都在讲述去年八月的事情。第二次见面——也就是六月十五日——他给我拿来一本月历。按俗话说,那东西是第一号证物。
3.N.的故事
我以会计为业,爱好摄影。离婚之后——孩子们都长大了,这样的离婚与在孩子年幼时离婚不同,但也差不多痛苦——大多数的周末,我都拿着我的尼康到处转悠,拍拍风景。我的相机是用胶片的,不是数码的。每年快到年末时,我会挑十二张最满意的照片做成月历。是在弗里波特的一家名叫茶隼印刷的小店里制作的。收费不菲,但做得很好。我把它们当做圣诞礼物送给朋友、同事和客户。有些客户,但不是很多——有些月入五六位数的人通常喜欢昂贵的东西。但我,宁愿每次都收到漂亮的风景照。我没有阿克曼地的照片。我拍了一些,但从来都洗不出来。后来,我借了一台数码相机。结果不仅照片没有出来,连相机里面都烧坏了,我不得不买了台新的还给人家。当然这也是小事。那时,我就想,反正就算真的拍了那个地方,我也会把照片毁掉的。那是说,如果它允许的话。
【我问他“它”指什么。N.无视我的问题,仿佛完全没听见。】
整个缅因和新罕布什尔我都拍遍了,但还是最喜欢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我住在城堡岩,但我是在哈洛长大的,跟你一样。别那么吃惊,医生。我的家庭医生向我推荐了你之后,我就用谷歌搜索了一下你的信息——现在这年头,每个人都在用谷歌,想搜谁就搜谁,不是吗?
不管怎么说,我拍得最好的是中部缅因:哈洛、莫顿、切斯特米尔、圣利弗斯、圣利弗斯堡、坎顿、里斯本瀑布。换句话说,都在宏伟的安德罗思科金河沿岸。不知为什么,那些照片看上去更……真实。二〇〇五年的月历就是个好例子。我给你拿一本来,你自己来看。一月到四月,九月到十二月,都是在本地拍的。五月到八月……让我想想……果园沙滩……沛马奎特,当然,是那里的灯塔……哈里森州立公园……还有巴港的雷霆洞。我认为我在雷霆洞很是拍了些好照片,当时很激动,但把照片洗出来之后,现实击碎了我的得意。不过是些寻常的“到此一游”之类的照片罢了。构图不错又如何?任何风景照片做的月历构图都不错。
想听听我作为一个摄影爱好者的观点吗?我认为,摄影比大多数人想象的更艺术。人们似乎有理由相信,只要一个人构图的感觉还可以——再加上在任何一个摄影培训班里学到的一点技巧——就可以把任何漂亮的风景用胶片捕捉下来,特别是当你很喜欢那个地方的时候。不管是缅因州的哈洛,还是佛罗里达州的萨拉索塔,只要你选对了合适的滤光器,然后对焦,拍摄,就可以了。可是,事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地点在摄影中的地位就跟它在绘画、故事和诗歌中一样重要。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是……
【长时间的停顿。】
其实我知道。因为一个追求艺术的人,特别是我这样的业余爱好者,会把他的灵魂放入创作中。对于一些人来说——我猜,比如那些有流浪精神的人——灵魂是可以随处安放的。但是对我来说,它似乎连巴港那么近的地方都没有去过。那些在安德罗思科金河沿岸拍摄的照片……它们仿佛在和我对话,而且也与别人说话。茶隼印刷社的人对我说,纽约的书商很可能愿意将我的照片出版,这样,就会有人为我的月历买单,但那个主意从来没有打动过我。怎么说呢,似乎有点太……公开化?或是自命不凡?说不清楚,就是那类的感受吧。我做的月历本来就是些小东西,朋友之间送送而已。而且,我有自己的工作,也乐意跟数字打交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这个爱好,我的生活会无味很多。知道有几个朋友会把我的月历挂在厨房或客厅,我就很开心了。甚至挂在脏衣室也无所谓。讽刺的是,自从在阿克曼地进行了几次不成功的拍摄后,我就没怎么拍照了。我想,我生活中的那部分算是完结了,它在我心里留下一个空洞,一个在夜晚会呜咽、仿佛被风贯穿的空洞。那阵风想要填满它,替代原先在那里而现在却已不在的东西。有时,我觉得生活又悲哀,又糟糕。真的,医生,我真的这样觉得。
去年八月的某一天,我无意间来到莫顿的一条土路上。我并不记得以前见过那条路。我边开车边听广播,虽然看不到安德罗思科金河,但凭着河水散发出的潮湿而又清新的味道,我知道它就在不远。你肯定知道我在讲什么。那条河的味道一直没有变。总之,我上了那条路。
路面崎岖不平,有几个地方完全被水冲坏了。天色已晚,肯定已经差不多晚上七点了,我一直没有停下来吃晚饭,到那里时肚子便饿了。就在我想要掉转车头时,前方的路突然变得平坦了,而且由一路来的下坡路转为向上爬了。河水的味道更加浓。关掉广播后,我听到了河水的声音——不太响,不太近,但可以听得到。
然后,路中间有一棵倒下的树挡住了去路,我几乎就要掉头了。虽然几乎没有倒车的空间,但原本还是可以走回头路的。我离117号公路只有大概一英里,五分钟内我就可以离开那个地方。现在想来,我们生命的光明面存在着某种力量,正是那种力量当时在给我机会。如果去年那时候我掉转车头,我的人生将会完全不同。然而,我没有。因为那味道……它总让我想起童年。而且,小山的山顶现出了更多的天光。那里的树——有松树,更多的是白桦——肯定比别处少。我还想,“那边肯定是块空地。”若真是空地的话,很有可能是俯瞰大河的。还有一个想法是,那边会比较容易倒车,但比起这些,更能说服我向前的是,说不定我能拍到日落的安德罗斯科金河。不知道你是否记得,去年八月有几次非常壮丽的日落,的确如此。
于是我走出车门去搬那棵树。那是一棵桦树,腐烂得厉害,几乎在我手里散了架。回到车里后,我又一次差点往后退。我相信,的确有一种力量把人牵引到光明的地方。但是,树搬走后,河水的声音似乎更清晰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蠢,但当时的感觉真的是那样——于是我放慢了速度,开着我的丰田越野车继续往前。
我看到了一棵树上挂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阿克曼地,禁止狩猎,不得入内。再往前走,先是左边的树渐渐稀少,后是右边,再后来,就看到它了。我目瞪口呆,几乎记不得是怎么关掉引擎走出车门的,也记不得要拿相机。但我肯定是本能地抓起了相机,因为等我走到阿克曼地的边缘时,我发现相机就在我手上,背带和镜头包挨着腿。我的心像是被击中、被穿透了,一下子被抛出了日常生活的世界。
现实是神秘的,博恩森特医生,日常所做之事和所接之物是蒙在上面的一层布,盖在了它的黑暗和光明。我想,在死者身上蒙一块布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死者的脸就像是一扇门。这扇门对于我们目前是关闭的……但我们都知道,它不会永远关着。总有一天,它会向我们打开,每个人都会走进去。
然后,世界上有些地方,盖在上面的布破了,露出了现实。下面的脸在向外张望……但不是尸体的脸。如果那样反倒好了。阿克曼地就是那样的地方,难怪那块地的主人要挂个不得入内的牌子了。
天光渐渐隐退,太阳像个红红的火球,顶部和底端略平,悬在西边的地平线上。大河蜿蜒的河水在夕阳下像是一条血红而蜷曲的长蛇,据此大约八到十英里,但水流的声音仍穿过傍晚寂静的空气传到我耳边。河的另一岸是绵延的树林,蓝灰色一片,一直到遥远的天边。看不见一栋房子或是一条路,也没有鸟的叫声,就好像我穿越到了四百年前。或是四百万年前。白色的雾气从草堆上升起,飘得很高。没有人来打扰,尽管这是块广阔的田地,草也长得好,适合畜牧。暗绿色草丛里升腾的雾气看上去像呼吸一样。就像是土地本身是活着的。
我想,我当时踉跄了一下。不是因为那块地的美丽,尽管它的确很美;而是眼前所有的一切看上去很稀薄,几乎像是幻觉。然后。我看到草地上冒出了那些该死的石头。
一共有七块石头,或许是七块,最高的两块大约有五英尺高,最矮的大概三英尺,其余的介于这两个高度之间。我记得自己走向最近的一块,但这段记忆就像是在清晨的阳光中回忆昨晚做的梦——你知道我的意思吗?你当然知道,梦肯定是你每天工作都要打交道的。但那不是梦。我能听见草被风刮着在我的卡其裤子上蹭来蹭去,能感觉到膝盖以下都潮湿了黏在腿上。时不时地会有树枝——地里零星生长着一些漆树——挂住我的镜头包,挣开后会更重地撞在我的大腿上。
我走到最近的一块石头面前,它是最高的两块之一。起初,我觉得上面刻着像是脸的图案——不是人脸,而是野兽和怪物——但当我稍微变动位置,便发现那不过因为傍晚的光线加重了阴影,使它们看上去像……像任何东西。事实上,当我在新的角度站了一会儿后,我又看到了新的脸。一些脸有点像人,但同样恐怖。不,应该说更恐怖,因为人类总是更恐怖的,你说呢?因为我们了解人类,我们理解人类。或者说我们自认为如此。这些脸看上去又像尖叫又像大笑。也许是同时在做这两件事情。
当时,我以为这些都是我的想象。眼前的景色广阔宏伟,绝世独立,时间在这里仿佛是静止的,一切都不会改变,看上去顶多还有四十分钟就会落下的太阳会永远这样悬挂在西边的地平线上,空气像是被蒙住了一样,什么都看不真切。我以为是这些因素让我在什么都没有的石头上看到了脸,纯属巧合。现在,我的想法不一样了,可是已经太迟了。
我拍了几张照片。好像是五张。不是个好数字,可惜我那时候并不知道。然后,我后退了几步,想把七块石头都拍进去,而当我对焦时,我发现,事实上那里有八块石头,围成了一个圈。可以看得出来——只要你用心去看,就能看出——它们是地下某个地质结构的一部分,要么是万古之前突出地表的,要么是距今稍近些时候被洪水冲刷出来的,阿克曼地有一个向下倾斜得很厉害的陡坡,所以我觉得有第二种可能性的存在,但它们似乎也是某个规划的产物,就像德鲁伊之圈里的石头一样。尽管上面并没有雕刻的图案,只有自然力作用的痕迹。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后来我在白天的时候重返那里再次确认过,结果只看到石头上的沟壑。仅此而已。
我又拍了四张照片——加起来是九张,也是个坏数字,虽然比五稍微好一点——当我放下相机,再次用肉眼看去时,我又看到了石头上的脸,它们斜着眼,咬牙切齿地冲我露出狰狞的笑容。有些是人脸,有些是野兽。我数到了七块石头。
可是,当我从镜头里看时,又变成了八块。
我开始感觉头晕和害怕。我想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离开——离开这块地,回到117号公路,把收音机里的摇滚开得大大的。但我拔不动脚,内心深处的某个东西——像让我们一直吸气、呼气的本能那样不着痕迹——不让我走。我觉得,要是我走了,就会发生很可怕的事,而且说不定牵扯的不止是我。那种稀薄感再次席卷过来,似乎在此处,世界十分脆弱,一个人就能制造不可想象的灾难,如果他不是非常、非常小心的话。
我的强迫症就是那时开始的。我从一块石头走到另一块石头,一个个地数过去、摸过去,标记它们所在的位置。我想走——疯狂地想要离开——但我把那套动作继续了下去,因为不得不那样做。我知道,就像我知道自己要活着就得不停地呼吸一样。完成之后,我回到开始的地方,才发现自己不住地颤抖,出了一身汗,再加上露水和潮气,已经湿透了。摸那些石头的感觉……很不好。你会产生一些……想法。还会看到一些画面,丑陋的画面。其中一幅画面是,我在用斧头砍我的前妻,她尖叫着,伸出鲜血淋漓的双手想挡住斧头,而我却在哈哈大笑。
但是,那里有八块石头。阿克曼地里有八块石头。八是个好数字。一个安全的数字。我知道。至于我是从镜头里看到的,还是肉眼看到的,这是无关紧要的;把它们摸过一遍后,它们就被固定住了。天更黑了,地平线上方的太阳已经落了一半,绕着石头转圈一定是花了二十分钟或更多,那个圈大约直径有四十码,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空气中的东西诡异地变得清晰了。我仍然觉得害怕——所有的一切、甚至连鸟儿也通过它们的沉寂告诉我这里不对劲——但我同时又感到松了一口气。我已经纠正了,至少是部分的错误,通过我摸石头……还有,再看一次。牢牢记住石头在这块地里的位置,这点与触摸同样重要。
【他停下想了一下。】
不,应该说,更重要,因为它们连着这个世界和世界以外的黑暗,不让黑暗涌上来,把我们淹没。我想,我们所有人都知道,在我们内心最深处。我转身离开,快走到车前时——我甚至已经碰到了把手——不知什么力量又让我回过头去。就是在那时,我看见了。
【他沉默了很久。我注意到他在颤抖。不知什么时候,他出了很多汗,在他额头上像露珠一样闪着光。】
石头中间有什么东西,在它们不知是偶然还是刻意围成的圆圈中间。那东西像东方的天空一样黑,又像草地一样绿。它在慢慢地转动,但一刻也没有把眼睛从我身上挪开。它是有眼睛的,令人作呕的粉色眼睛。我知道——我的理智知道——那肯定是天上的光线,但与此同时,我又知道没那么简单。是某个东西在利用光线。某个东西在利用落日来获得视觉,而它看的正是我。
【他又哭了起来。我没有递给他纸巾,因为我不想打破倾诉的状态。然而,事实上我也不确定自己究竟会不会做出递纸巾这个动作,因为他仿佛给我施了咒语。他描述的是他的幻觉,可能他自己对此也有所认识——他说,“像脸一样的阴影,”等等——然而,这些幻觉十分逼真,而逼真的幻觉会像喷嚏里的感冒病毒一样传播。】
我一定是往回走了。我并不记得那样做了,但我记得自己站在外面的黑暗中,看着那可怕怪物的脑袋,还想,有一个,就会有更多。八块石头就能关住它们——就那也是勉强的——但要是只有七块,它们就会从现实另一端的黑暗中跑出来,控制这个世界。我知道,我看见的只是最小最弱的一只。我知道,那瞪着粉色眼睛、嘴里伸出长羽毛般的东西、头像压平了的蛇头一样的怪物不过是个婴儿。
它看见我在看它。
那该死的怪物咧开嘴对我笑了。它的牙都是头。活着的人的头。
我踩到了一根枯树枝。它折断了,发出了鞭炮一样的脆响,打破了催眠。我认为,说当时石圈中漂浮的怪物在催眠我未必是不可能的,就像蛇可以催眠一只鸟那样。
我转身就跑。镜头包一直在拍打我的腿,每一下都像是在说醒醒!醒醒!离开!离开!我一把拉开车门,听到了轻微的铃声,说明我刚刚把钥匙留在打火器里了。我想到了一部老电影,威廉·鲍威尔和默娜·罗伊站在一家豪华酒店的前台,鲍威尔摇铃呼唤服务生。在那样的时刻竟然还有闲心胡思乱想,人的脑子可有意思。我们的脑子里也有一扇门——我是这样认为的。那扇门阻止疯狂淹没理性。而在关键时刻,那扇门一下子打开,所有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跑出来了。
我发动了车子,并打开收音机,音量调大,震耳欲聋的摇滚乐跑了出来,我记得是谁人乐队。我还记得打开了车头大灯,灯亮时,那些石头像是朝我跳过来一样,我差点叫了出来。但那里有八块石头,我数了,八块就是安全的。
【又是长时间的停顿,差不多有一分钟。】
接下来我记得的事情,就是回到了117号公路上。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那儿的,到底是调转车头还是原地倒车。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但到那里时,谁人乐队的歌已经放完了,收音机里放的是大门乐队。上帝啊,那首歌是《跳到另一边》。我把收音机关了。
恐怕我不能再往下说下去了,医生,今天是不行了。我累了。
【他看上去的确如此。】
【下次见面】
我还以为那个地方的影响力在我开车回家的路上就能消失——只不过是一次树林里的不快经历罢了——毫无疑问,在我回到自己的起居室里,把灯和电视都打开后,我就会没事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真要说情绪上有什么变化,只能说那种混乱而又恐慌的感觉——摸到了与我们的世界敌对的另一个世界——似乎更强了。而且,我仍然相信自己确实在石圈中间看到了那张脸——更糟的是,那张脸暗示了其后有一个巨大的爬行动物的身体。我觉得被……感染了,被我自己脑子里的想法感染了。我还觉得危险,担心想得太多就会把那怪物召唤出来。而它不会独自前来。那个世界也会一并涌过来,就像从湿透了的纸袋底部泼出来的呕吐物一样。
我在屋里转了一圈,把所有的门都锁上了。可我又觉得肯定忘了两扇,于是我又转了一圈,检查了一遍。这次,我开始计数:前门、后门、食品室的门、地窖门、车库顶门、车库后门。共有六扇,我想到,六是个好数字。就像八一样,它们都是友好的数字。温暖,不冷,不像五或者……七。我放松了一些,但还是第三次绕着屋子检查了一遍,还是六扇。“六六顺,”我记得自己这样说。那之后,我想着该睡了,但又睡不着了,吃了一片唑吡坦也没用。我的脑子里一直是安德罗斯科金河上的落日,河水被映成一条红色的长蛇,草丛中的雾气像伸出的蛇头。还有石圈中间的东西,那是最可怕的。
我起身,把卧室书架上的书数了一遍。共有九十三本。那是个坏数字,并不仅仅因为它是单数。九十三除以三是三十一:十三倒过来。所以,我从厅里的小书架上又拿了一本。可九十四也只是稍微好一点,因为九和四加起来是十三。我们世界里到处都是十三,医生,你不知道。话说回来,我又往卧室的书架上加了六本书。地方不够了,但我把它们硬塞了进去。一百还行。事实上,是挺好。
我正准备睡觉,突然又想到厅里的书架。万一我是拆东墙补西墙呢。所以我又把那里的书数了一遍,还好:五十六。数字加起来是十一,虽然是奇数,但不是最坏的奇数,而且,五十六的一半是二十八,是个好数字。我终于可以睡觉了。好像做了梦,但我不记得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一直想着阿克曼地。它像阴影一样笼罩了我的人生。那时候,我已经在数很多东西了,还要摸很多东西——以确保我明白它们在世界上的位置,真实的世界,我的世界——同样,我也开始摆放东西。通常都是偶数的东西,把它们摆成圆圈或对角线。因为圆圈和对角线可以把东西挡在外面。
只是说,通常情况是这样,并非永远。发生一个小事故,十四就会变成十三,八就会变成七。
九月初,小女儿来看我,说我看上去十分疲惫,问我是不是总在加班。她还注意到,起居室里所有的小玩意儿——离婚后,她妈妈没有带走的东西——都被摆成了她称为“麦田怪圈”的形状。她说:“你上了年纪后有点奇怪,是不是,老爸?”正是那时,我决定重回阿克曼地,在白天的时候。我想,如果光天化日之下看到的只是几块毫无意义的石头站在荒芜的草地上,我就会明白,这整件事是多么愚蠢,而我的强迫症就会像蒲公英,大风一吹就散了。我想要那样一个结果。因为计数、触摸和放置——那些是很繁重的工作,也是很重大的责任。
路上,我在洗照片的地方停了一下,发现那晚在阿克曼地拍的照片都没有洗出来,上面只是些灰色的方块,像是被浓雾遮住了。为此,我犹豫了一下,却没放弃。我向一位店员借了一台数码相机——就是后来被烧坏的那台——再一次朝莫顿开去,而且是飞驰过去的。我有个很愚蠢的想法,想听听吗?我如同严重毒葛过敏的人飞奔到药店去买炉甘石洗剂。因为我正是像染上某种浑身奇痒的病症一样。计数、触摸和放置就像挠痒痒,但挠痒痒最多也只能暂时舒服一会儿,更多的是扩散引起瘙痒的东西。我想要的是根治病症。回到阿克曼地并不能治好我,但当时我怎么知道呢?常言道,实践出真知。而通过尝试而后失败,我们学到的更多。
重回阿克曼地的那天,天色晴朗,万里无云。树叶还是绿的,但清朗的空气足以说明季节的变换。我的前妻曾说过,这样的初秋天气是我们忍耐了三个月同游客和消夏的人们挤在一起排队买啤酒的补偿。我还记得,当时我感觉很好。我确定会结束这该死的玩意儿。我听着皇后乐队的某张畅销专辑,心里想,弗莱迪·麦卡瑞的声音真是美妙,听上去那么纯净,让我不由自主跟着哼唱。我开到了哈洛镇的安德罗斯科金河——贝尔路桥两旁的河水亮得晃眼——看到了一条鱼跃出了水面,这情景让我大笑出声。阿卡曼地的那个傍晚以来,我还是第一次放声大笑。感觉很好,于是我又笑了一次。
然后,我翻过了男孩山——我敢打赌你知道它在哪里——开过了静园墓地。我在那里拍了些好照片,但从未把它们放进月历里。不到五分钟,我就来到了那条土路。我刚要开上去,就忙踩刹车。幸亏及时,要是慢一点,我的丰田的前保险杠就被撞成两截了。路中拦了一条锁链,上面挂了一块新牌子,上面写着:绝对禁止侵入。
我当时一定是告诉自己,那不过是巧合罢了,拥有那片树林和那块地的人——那人不一定叫阿克曼,但有可能——每年秋天都会用铁链和那块牌子吓唬狩猎者。现在想来,捕鹿季直到十一月才开始,就连猎鸟的季节也要等到十月。肯定是有人看管着那块地,也许是用望远镜,也许是用非常人的方法。有人知道我来过这里,而且可能会再来。
“那就别去了!”我对自己说,“除非你想被人以侵入罪起诉,说不定你的照片会登报。你觉得那样对工作有好处吗?”
然而,我是绝对不可能停下来的,并不是因为我认为自己会在阿卡曼地里发现其实那里什么都没有,然后就会感觉好一些。而是因为,就在我告诉自己这块地的主人已经向我发出警告,而我应该尊重他的意愿的同时,我也在数牌子上的字母数。我得到了二十三,一个可怕的数字,比十三还要糟得多。我知道那样想很疯狂,但我的确就是那样想的,而且,内心有个声音告诉我,那一点也不疯狂。
我把车停在静园墓地的停车场里,然后步行回到了土路上,借来的相机装在它的小拉链包里,挂在肩头。我跨过了铁链——那很容易——沿着路朝阿克曼地走去。事实证明,就算没有铁链,我也必须步行,因为一路上竟有六棵树挡在那里,而且不像上次那样只是腐烂的桦树。五棵是粗大的松树,最后一棵是成年橡树。它们也不是自然倒下的,而是被电锯锯断的。但甚至它们都没能减缓我的步伐。我翻过松树,绕过了橡树,紧接着就爬上了通往阿克曼地的小山。经过上次那块牌子时——阿克曼地,禁止狩猎,不得入内——我也丝毫没有理会。我看见接近山顶处,树木越来越少;我看见阳光闪耀着微尘,照在离山顶最近的树上;我看见大片大片的蓝天,明亮而晴朗。正是中午。远方不会再有流血的大蛇,只有陪伴我长大、我深爱的安德罗斯科金河,美丽的蓝色大河,以它最好的模样呈现在我的眼前。我发足狂奔,亢奋而乐观,直到我到了山顶。看到那些像毒牙般耸立的石头的那一刻,我的好心情就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恐惧和害怕。
还是七块石头。只有七块。在它们中间——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才能让你明白——有一块褪色的区域。说是阴影并不准确,更像是……比如说,你最喜欢的蓝色牛仔裤洗了很多次后,颜色会慢慢褪掉,明白我的意思了吗?特别是膝盖这样磨损严重的地方。石头中央的区域就给人那样的感觉。草的颜色像是被水洗得只剩下油腻的石灰色,就连石圈上面的天空都不是蓝色的,而是灰白的。我感觉,要是我走过去——我身体的一部分想要走过去——就能伸出一只拳头,击穿现实的织物。而如果我这样做了,就会被某个东西抓住。另一端的某个东西。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