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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已经把范围划定得如此精细,可实地调查时,那些多如牛毛的房舍还是让人“一个头两个大”。如此一来,我们只能从物证上下手寻求捷径。

苏煜被杀时平躺于床上,死因为心脏锐器穿刺伤,嫌疑人作案时势必会在室内留下大量的血迹。而房屋出租时,房东会提供床、柜等日常家具。嫌疑人从杀人到抛尸最少要用去一个半小时,血液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早已凝结,要想把凝结后的血迹清扫干净,绝非易事。尤其当血液浸入床单、床垫、被罩、墙皮等吸收性很好的物体表面时,除非是使用覆盖、更换等手段,否则绝对无法彻底清除。嫌疑人杀完人后,继续居住的可能性不大,当嫌疑人清理完现场,房东回来验房时,肯定会有耳目一新的感觉,我们只要联系附近房东,便能得到我们想要的答案。

通过这种方法,我们仅用了半天便找到了嫌疑人的暂住地。室内虽然已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但老贤还是在多个角落提取到了少量血迹。经DNA检验,血液为苏煜所留。

确定了凶杀现场,片儿警小张第一时间将房东传唤至辖区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房东名叫肖靖,40多岁,是个混社会的老油条,其名下有一辆“铃木125”摩托车。

小张:“你在楼窑村有几间房子?”

肖靖:“七八间吧。”

小张:“楼窑村135号的房客你还有没有印象?”

肖靖:“我只知道姓王,别的不清楚。”

小张:“你租房不登记身份证?”

肖靖:“我想登记来着,后来给忘了。”

小张猛地一拍桌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们楼窑村的民房都用来干什么,你心里不清楚?”

见房东低头不语,明哥接过了话头:“你的摩托车是不是曾经借给别人用过?”

“没有。”

“你确定?”明哥语气冰冷。

“确……确……确定。”

“我现在没时间跟你打嘴官司,昨天晚上楼窑村的扫黄行动估计你也见识到了。我现在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有人在你的房子里杀了人,抛尸用的是你的摩托车,你可以什么都不说,但我怀疑你是这起凶杀案件的帮凶。”

明哥那自带寒冰技能的脸,本身就给人一种威压,此话一出,肖靖这个社会人也有些双腿打战。

“我给你10分钟,你说就说,不说我不会再跟你废话。”

“说,警官,我说,这事真跟我没关系,我只是和那个姓王的女房客发生过几次关系,仅此而已,别的我真不清楚。”

明哥点了一支烟:“把事情经过从头到尾说一遍,不能有任何遗漏。”

“哎哎哎。”肖靖点头如捣蒜,“我记得是一两个月前,姓王的房客给我打电话,说要租房子。于是我就骑车赶了过去,我一看是单身女子,大概就猜出对方准备租房干什么了。在攀谈中,她也承认了自己准备来这里赚点儿快钱。当我得知她压根儿不晓得楼窑村的规矩时,我就放弃了要租房给她的念头。”

明哥:“楼窑村有什么规矩?”

“我们楼窑村是方圆几十里有名的红灯区,来这里站街必须拜‘大哥’,不管活儿多活儿少,每人每月要向大哥上交1000元的保护费,没拜‘大哥’的小姐,房东不准租房子给她们,否则会遭到他们的报复,所以我不敢把房子租给她。她一听就着急了,问我有没有什么办法,我就……我就说……”

“别磨磨叽叽的,抓紧时间。”片儿警小张催促道。

肖靖:“我看她长得还不错,就说,如果她真是做小姐的,我可以帮她介绍‘大哥’,但前提是,我必须验个货,万一她要是个警察打进来的间谍,那我岂不就成了整个楼窑村的罪人?”

明哥:“这个理由还真是完美。”

房东被明哥的嘲讽技能打中,有些尴尬:“我……我也没想到她当时就答应了,于是我们两个就在房子里发生了关系,临近下午的时候,我带她去‘大哥’那里登记上了名字,并交了一个月的保护费。再后来我也去照顾过她几次生意,她都没收我钱,我觉得她人挺不错,想跟她处处,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了,她突然间就退房了。”

明哥:“这位房客有没有向你借过摩托车?”

“借过。”

“借过几次,什么时候借的?”

“有好几次,但具体什么时间借的记不太清了。”

“除了她以外,有没有别的房客借过你的摩托车?”

“没有,只有她一个。”

“她借你摩托车干什么?”

“说是回老家,我也没具体问。”

“一般女的会骑‘125’摩托车的很少,你对她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印象?”

肖靖皱了皱眉:“摩托车是我教她骑的。要说她和别的站街女有什么不同,就是年纪有些大,活儿不是很好,应该是刚干这行。”

“你那么放心把摩托车借给她,你们两个之间关系应该不错,你俩平时都怎么联系?”

肖靖听明哥这么说,手挥得跟风扇一样:“警官,您可别这么说,我只有她的一个微信号,别的我可一概不知。”

“号码是多少?”

“×××××××××××。”

明哥随后将账号发给了网监,很快微信号的注册信息反馈回来:王雨燕,女,1977年2月2日出生,洞山市河北村人。

胖磊根据身份证号码,打印出了王雨燕的户籍照片,经房东肖靖辨认,她就是那名借摩托车的房客。一天后,王雨燕被成功抓获归案。至此,这起死亡3人的连环杀人案成功告破。

十五

在民间流行这么一句话,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意思是说,不孝顺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无法传宗接代为大不孝。由此可见,传宗接代在中国人心中占据多么重要的位置。话虽这么说,可传宗接代有个前提,就是要讨得到媳妇。从20世纪50年代初的“三转一响”到现在的“有车有房”,这讨媳妇的成本与日俱增,连很多中产阶级都快迈不过这道坎儿了。在一些偏远的农村,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依旧是主流,重男轻女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那些为了要男娃接连生个三四胎的家庭比比皆是,导致很多地方,越穷越生,越生越穷,恶性循环,讨媳无望。

从遗传学的角度分析,若想生男孩儿,那么需父方的Y染色体与母方的X染色体结合,而Y染色体相对短小,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抽烟、喝酒、干重活儿,都会给Y染色体的遗传造成障碍。

在农村,大多数男性都会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会导致新陈代谢加快,产生大量乳酸,从而改变体内酸碱平衡,假如男性选择在这种疲惫的状态下同房,生女儿的概率会大大增加。为了要个儿子,连续生几个女儿的事情在农村早就不是什么新闻。儿子生了,祖宗香火也有人继承了,可另外一个难题又摆在眼前:若干年后儿子的媳妇怎么讨?或者说,拿什么去讨?

在贫穷落后的地区,这不是一家两家要面对的问题,而是一个村甚至几个村都要解决的实际困难。不过就算再困难,讨媳妇这事也不可能指望政府帮你解决。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总有奇人能想到奇招。所谓“生儿育女”,很多家庭“生儿”的目标是达到了,可“育女”的成本却让他们苦不堪言,要是“一儿一女”尚且可以勉强度日,若是“一儿多女”,那真是给很多贫困家庭雪上加霜。为了缓解多方压力,达到一石二鸟的效果,“童媒”这一行当便应运而生。

所谓“童媒”从字面上就可理解,她们干的就是给“小孩儿”说媒的活计。举个例子,张三生了个儿子,李四生了个女儿,张三的父母自知以后可能无经济能力给儿子讨到媳妇,而李四想要个儿子,又怕儿女太多无法养活,于是两家经“童媒”一撮合,由张三出点儿彩礼,把李四家的女儿接回家抚养,等李四家的女儿长大成人,给张三家的儿子做媳妇。这样,李四也因此减轻了负担,还能圆了要儿子的梦。

这样的做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在表面上缓解了很多贫困家庭讨不到媳妇的窘境。又因为很多农村人文化层次不高、见识短浅,“无知者无畏”的大有人在,有的人甚至抱有“不早下手,好媳妇都被抢走了”的愚昧想法。

尤其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童养媳”在落后的农村几乎是普遍存在,而王雨燕的悲惨人生,就是在那个时候拉开的序幕。

1977年,王雨燕出生在一个极为贫穷的家庭,她的父亲为了延续香火,只能通过“童媒”把一个又一个女儿“嫁”出去,好换取生儿子的营养费。

王雨燕被“童媒”抱走时刚刚满月,她是母亲生下的第3胎,按照“童媒”的规矩,介绍出去的女娃,要保留父姓,而名字则由结亲的家庭“赐予”。

之所以这么做,也是颇有“讲究”:

留姓,是为了以后认祖归宗。都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但嫁女儿,不是卖女儿,怎么着也要对得起列祖列宗,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是明显的“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但“里儿”和“面儿”都还必须要说得过去。

赐名,则是让“新女儿”更好地融入结亲家庭。很多人都有个习惯,唤名不唤姓,如果女娃刚进门就带了个生分的名字,说一千道一万都会有些隔阂。

王雨燕过门的那天早上,天空乌云压顶、电闪雷鸣,她的养父李旭光本想换个大晴天再圆了这门亲事,可“童媒”选的良辰吉时岂能说改就改?于是众人在瓢泼大雨中,把王雨燕抱进了门。李旭光夫妇没有什么文化,在给“童媒”包了10元钱红包后,“童媒”亲自选了“王雨燕”三个字作为新闺女的名字。其中“王”是其父姓,“雨”则是过门时的应景天气,而“燕”则代表喜庆。这三个字连起来的意思为,王家的闺女在雨天来到新家,给新家带来福气和喜庆。不得不说,“童媒”这张巧嘴确实深得众人欢心,一桩本来肮脏不堪的交易,在她的描绘下,竟是这样“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其实对李旭光来说,本不该走到这一步,毕竟在农村只有混得不好的家庭,才会想着给儿子找童养媳,但这又怪谁呢?用一句话来说,就是“自作孽不可活”。李旭光本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屠夫,多年来练就了一身“庖丁解牛”的本事。都说“艺高人胆大”,可到了李旭光这里,“艺高”的人不光胆大还很自大。

作为屠夫,杀完牲口后喝酒冲腥是必不可少的步骤,按照屠夫行当的规矩,冲腥后当天不能再杀生,李旭光也一直坚守着这个底线。可有一次村里一户人家办酒席,原本只计划着杀一头猪,让村民们沾沾荤腥,可没想到的是,这户人家想着“借喜收钱”,不光本村,就连邻村都收到了这家的喜帖,户主回家一合计,一头猪指定不够,为了防止村民说闲话,户主咬牙让李旭光再帮着杀一头。当时已经喝得酩酊大醉的李旭光完全可以拒绝,但无奈他耳根子软,听不得别人两句溜须拍马,于是他“义无反顾”地把行规甩到一边,又“磨刀霍霍向猪羊”了。

十六

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电力行业并不发达,很多偏远农村还靠点煤油灯照明。那天夜里,李旭光借助煤油灯微弱的光亮,抄起屠刀向捆绑好的活猪砍去,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迷迷糊糊中,这一刀竟砍断了自己的手掌。杀猪本是血光之事,为了避免晦气,一般很少有人在身边,李旭光的呼救声被外人误解成猪嚎,等他被发现时,早已因失血过多不省人事。

以那时的医疗条件,李旭光能捡回一条命都是奇迹,哪儿还敢奢望把断掉的手掌重新接上。李旭光的事,很快在村子里传开,传来传去,难免会被人添油加醋,“杀生太多,遭报应”这个版本,被越来越多的村民认可了。

肢体的残疾再加上被玷污的名声,李旭光从那以后再没了经济来源,全家只能靠村里的几亩地过活。李旭光和妻子育有两女一子,经济负担本就不轻,没了屠夫的收入,无疑是雪上加霜。

李旭光大女儿18岁,小女儿15岁,儿子李龙才刚满5岁,眼看两个女儿都到了出嫁的年纪,以当时的经济水平,他也收不了多少彩礼,儿子李龙未来的婚事是李旭光不得不面对的事情。到时候钱从哪儿来,他必须考虑一下。于是和妻子商议之后,他们只能选择一个“保守”的办法,提前把大女儿嫁出去,用收来的彩礼,给儿子先结个“童亲”。

在那个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李旭光的大女儿没有一点儿选择的余地。女儿那边的亲事刚一定,李旭光这边便开始联系“童媒”,就这样,李旭光牺牲大女儿的幸福,换回了儿子后半生的安顿。

王雨燕刚进门时,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李旭光妻子断奶多年,为了把孩子养大,他只能倾其家财,去供销社兑换营养品。当时的李龙还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顽劣孩童,他可不管王雨燕是不是在长身体,只要是好吃的,必须是他独占。可此一时非彼一时,囊箧萧条的李旭光,这次可没有像往常一样惯着李龙。只要李龙抢东西,李旭光绝对二话不说,抽出皮带就抡过去。

从小到大,李龙从未被父亲如此毒打,经历了这件事,他意识到,他不再是这个家的宠儿。王雨燕的闯入,彻底改变了他在家中的地位。感受到挫败的李龙,像是守卫自己领土的猛兽,把怒火全部释放到了王雨燕身上。

在这个家中,最让王雨燕感到迷惑的就是自己的身份,她从小虽然也管李旭光夫妇喊爹喊妈,但她却能清楚地觉察到,她与这个家总是隔着一层永远也戳不破的窗户纸。为了融进这个家,王雨燕做过很大的努力,可依旧无济于事。直到多年后的一天,王雨燕才真真切切地知道,自己生活的这个地方竟是一座魔窟。

1992年7月2日,酷暑,15岁的王雨燕正穿着单薄的衣物在闺房中午休,忽然,满身酒气的李龙一把将房门推开,就在王雨燕睡眼惺忪之际,李龙已如恶狗捕食般将她压在身下。王雨燕就是千想万想,也不会料到李龙会对自己做出这种事情。她拼命地喊叫,希望能得到李旭光夫妇的搭救,可门外的回话让她陷入了绝望:

“喊什么喊,你本来就是我李家买来的媳妇,李龙以后就是你男人,从今天起,你俩就睡一间房了!”

这一次,李龙是在父亲的怂恿下,咬着牙走进了王雨燕的卧房。虽然他经常拿王雨燕撒气,但“拳头耳光”和“动手动脚”绝对是两码事。对于父亲的要求,李龙本身是严词拒绝,可酒壮怂人胆,在父亲的一再唆使下,李龙也逐渐失去了底线。借着酒劲儿享受了“鱼水之欢”的李龙,似乎开始迷恋上了这种感觉。有了第一次,这第二次、第三次就变得水到渠成;渐渐地,李龙也开始从心里接受了王雨燕是他媳妇的事实。两个月后,年过花甲的李旭光给李龙下了最后通牒,无论如何,他要在一年后抱上孙子。

父亲的要求在李龙看来,也并非无理取闹,毕竟他是父亲的老疙瘩,肩负着传宗接代的使命,虽然王雨燕还在含苞待放的年纪,但李龙压根儿也没想过怜香惜玉。满足泄欲与生子,才是王雨燕在这个家中的使命。

有句话说得好,叫“盼花花不开,盼人人不来”,就在李旭光望眼欲穿地等着孙子呱呱坠地时,一个女娃的啼哭,让这个家笼罩上了一层阴影。

王雨燕生完孩子的第二天,就遭到了李龙的毒打,一家人把怨气全部撒在了这个“不争气”的媳妇身上。按照李旭光的个性,他没抱到孙子,这事情绝对没完。经济拮据又想抱孙子,李旭光在征得李龙同意后,故技重演,让“童媒”给女婴找个人家。

在“送走女儿”这件事上,王雨燕曾以死相逼,但还是没能改变残酷的事实。“女儿叫李艳梅,左侧腰上有一块葫芦形的胎记。”这是王雨燕对女儿仅存的一点儿记忆。

几次自杀未果后,王雨燕想通了一件事,与其让女儿跟着自己受罪,还不如让她离开这个“人间炼狱”。思来想去,王雨燕也渐渐开始释然。

按照李旭光给儿子下达的生育任务,第二年夏天应该是王雨燕再次怀孕的时期,可令一家人没料到的是,自从生下第一胎后,王雨燕的肚子就再也没有隆起过。经医生诊断,王雨燕不孕不育的直接原因,是月子期间遭到了李龙的毒打,患上了子宫内膜异位症。年迈的李旭光得知自己抱孙无望,一病不起,没过多久便撒手人寰。

李旭光去世后,王雨燕绞尽脑汁想要找回女儿,可无奈的是,女儿到底送到了哪里,只有李旭光一人知晓。在那个“交通只能靠走,通信基本靠吼”的环境下,王雨燕要想找到女儿何其困难。

十七

相比母亲王雨燕的悲惨遭遇,女儿李艳梅无疑是一个幸运儿,新家是一个三口之家,上有老实本分的单亲母亲,下有一对虎头虎脑的调皮儿子。母亲姓叶,单名一个敏字,以纺布为生,是村里有名的老好人。她的丈夫叫苏德,生前是个渔夫,死于溺水。叶敏的大儿子名叫苏杭,10岁;二儿子叫苏煜,2岁。

叶敏的生活原本也是幸福美满,可丈夫的突然离世,给这个家带来了灾难性的重创。虽然她曾经对“童养媳”这种陋习嗤之以鼻,但灾祸一旦落到自己头上,很少有人会再去顾忌什么伦理道德。

曾经有一个“童媒”主动找过她,给她列了一二三四诸多现实问题,其中最让她难以释怀的就是未来两个儿子的婚事。要说小儿子苏煜还能缓一缓,可大儿子苏杭已经10岁,再不考虑,就连结“童婚”都是个问题。计划生育已经施行,十多年后要想给儿子找个媳妇,那代价可比找“童养媳”要大太多。权衡利弊之后,叶敏还是欣然接受了“童媒”的建议。

叶敏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自从丈夫撒手人寰,她靠着一手针线活儿把两个孩子拉扯长大,因为待人接物都很规矩,在村里也是有口皆碑。自从李艳梅进了这个家,叶敏对她像是对待亲生女儿般悉心。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大儿子苏杭虽然只有10岁,但在农忙之时也能顶起半边天,小儿子苏煜刚刚蹒跚学步,就知道把李艳梅抱在怀里,学着母亲的样子哄她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年又一年地过,转眼间便来到了2003年,这一年,四口之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母亲叶敏,因常年积劳成疾,身体每况愈下。大儿子苏杭肩负起了养家的使命,经常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为了补贴家用,苏煜和李艳梅则成了母亲的跑腿小工,下村收衣送衣,成了他俩的主业。

说起来一家人过得也其乐融融、幸福美满。可殊不知,看似祥和的画面下,却隐藏着一个不安定的因素。老大苏杭早早出来赚钱,在和别人闲聊时,他曾说起过关于李艳梅的种种。“童养媳”在边远农村是屡见不鲜,经苏杭这么一说,很多过来人直接猜出了李艳梅的身份。听人说得头头是道,苏杭也开始怀疑李艳梅就是母亲娶过门的“童养媳”。家里一共兄弟俩,李艳梅以后究竟要和谁成家,这是他迫切要搞清楚的一件事。要知道,李艳梅如今长相可人,是绝对的美人坯子。

回家后,苏杭找到了母亲。在儿子的逼问下,叶敏也自知纸已包不住火:“我本想等你们大一些,再把这件事告诉你的,别人说得不假,艳梅是我娶来的童养媳。”

“娘,那是给我娶的,还是给弟弟娶的?”苏杭心里也是七上八下,他生怕母亲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向着弟弟,但母亲随后的一句话,让他彻底打消了这个顾虑。

“杭,你现在是家里的长子,都说长兄如父,以后我要是不能动了,你弟弟的事,你一定要过问。”

“娘,您放心。”

“你今年也十七八了,等艳梅长大了,我就把你们俩的事给办了,这样我也算对得起你那死去的爹。”

苏杭听后,心里一丝窃喜:“我听娘的。”

叶敏叹了口气:“煜儿的事,你这个当哥的要多操心,要怪只怪你们的爹走得早,你娘我也没有大能耐,也只能……”

看着母亲哽咽在喉,苏杭很明智地没有说话,他安慰了母亲两句之后,哼着小曲儿走出了家门。

十八

村西头,苏煜和李艳梅坐在溪边歇脚。

“艳梅,你的脚还痛吗?”苏煜蹲下身子,把李艳梅的小脚捧在手里,小心地揉搓。

“煜哥哥,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现在做衣服的人家越来越少,以前咱们跑一个村能收到好几件,现在跑几个村也收不到一件。”

“煜哥哥,你也不要着急,叶娘的针线活儿也只是补贴家用,咱们不是还有杭哥哥吗?他说过,他承包的鱼塘可挣钱了。”

提起哥哥苏杭,苏煜心里有些不悦,家里拢共就5亩田地,紧种不够慢吃,哥哥还要用5亩地去跟别人换鱼塘。他不是小看哥哥的能力,而是觉得养鱼太不值。光是鱼苗的投资,就足够把家底全部败完;而且他听别人说,养鱼周期长、风险大,万一出了什么纰漏,这个家绝对经不起这样的打击。别看苏煜还不到10岁,心智却成熟得很。如要把他们兄弟俩放在一起比较,苏杭是有勇无谋,苏煜则沉着冷静。

李艳梅从小就跟苏煜一起长大,苏煜的脾气她再了解不过,哪怕只是一个细微的动作,李艳梅都能看出他到底是开心还是烦躁。“煜哥哥,不要揉了,不痛了。”

苏煜嘴角上扬,心情好了很多:“我不累,再揉会儿。”

李艳梅脸颊微红,把头转向一边。

在农村,十五六岁结婚并不是什么稀奇之事,而且那些没有文化的村民,还总喜欢把男女之间那点儿破事挂在嘴边,经过长期的耳濡目染,村里的孩子想不早熟都难。

苏煜从小把李艳梅当成妹妹,处处呵护,可令他感到奇怪的是,他与李艳梅之间的那种情感总是掺杂一些不可名状的东西。这种感觉随着年龄的增加,越发深切。

比如今天这一幕,如果换成亲兄妹,李艳梅绝对不会露出如此娇羞的神情,而苏煜也不会表现得那么忸怩。没有了血缘的牵制,也就等于缺少了道德伦理的枷锁,从小青梅竹马的两个人,难免会暗生情愫。而这一切,母亲叶敏和哥哥苏杭全都被蒙在鼓里。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眉目传情间,也让哥哥苏杭看出了一丝猫儿腻。

2009年夏天的一个傍晚,苏杭放完鱼苗途经自家的玉米地,弟弟苏煜和李艳梅的交谈声,从玉米地深处传来,此时夜幕低垂,四周寂静无声,若不是李艳梅的声音如空谷鸟鸣般婉转,苏杭也不可能留意到玉米地中还藏有两个人。

为了不打草惊蛇,苏杭弯下腰,踩着田埂一点儿一点儿向前挪步。

“艳梅,你别老笑啊,你倒是说啊,以后愿不愿意做我媳妇?”

李艳梅坐在苏煜的怀中,双手钩着对方的脖颈:“只要叶娘同意,我没意见。”

“放心,娘肯定愿意。”苏煜说完,还不忘在李艳梅的小嘴上狠狠地亲上一口。

而这一幕,让赶来的苏杭看得清清楚楚、真真切切。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怒发冲冠的他,冲二人喊道:“你们两个在干啥?!”

苏煜原本吓了一跳,但转脸一看是哥哥苏杭,表情轻松地回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哥啊,没啥,我以后准备娶艳梅做媳妇。”

“娶艳梅做媳妇?你小子才多大?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你竟然把你未来大嫂给拱了!”

苏煜心中一寒:“你说什么?什么大嫂?”

苏杭上前,一把拽住苏煜:“我懒得在这儿跟你废话,回去看娘怎么收拾你们!”

回到家中,母亲叶敏坐卧在床,当从苏杭嘴中得知刚才发生的一幕后,她一个巴掌扇在了苏煜的脸上。叶敏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村妇女,传统的贞操观,在她心里比命都重要,在她心中,从李艳梅过门那一天起,她就是大儿子苏杭的媳妇。现在苏煜竟然和自己的大嫂干出了苟且之事,简直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这要是传出去,她绝对没脸在这个村子里活下去。

“娘,你这是……”从小到大,苏煜从未见过母亲这般震怒。

“不要喊我娘,我告诉你,你和艳梅不可能!”

苏煜捂着刺痛的左脸,跪步到母亲跟前:“为什么?我是真心喜欢艳梅,她也喜欢我,我俩为啥不能在一起?”

“我说不能就不能!”叶敏怒目圆睁瞪向李艳梅,“艳梅,我告诉你,我们女人一定要守妇道,你虽然不是我亲生的,但我从小对你不薄,你欠我一个养育之恩,我也受得起你喊我一声叶娘!你和苏煜的事,就此打住,你记住,你以后是苏杭的媳妇,不能再对其他人有一点儿念想!”

在这个家里,要说人微言轻,莫过于李艳梅,面对叶敏的训斥,她除了跪在地上默默流泪,不敢顶撞一句。

“娘,这不公平!”苏煜一气之下,从地上站起,“大哥跟艳梅根本没有感情,艳梅不能做大哥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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