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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嚷着吃饺子,母亲能够回来的话,我宁愿一辈子也不吃饺子。

1

1991年5月23日,农历四月初十,锦绣市远郊二道岗乡,正值春耕农忙时节。

勤劳的村民们整日拿着锄头下地干活,不管他们田地里有没有长野草,他们都要在新长出不久的秧苗旁边铲两下土,松土的目的是为了让作物的根茎吸收更多的空气。

中午的时候,村民们会扛着锄头回到村子里,吃一碗过凉水的炸酱面,然后睡一个舒服的午觉,以便下午仍然有充足的体力继续下地干活。

我对这幅景象非常熟悉,是因为我从记事起,我的父母就过这样的生活。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村四口之家的大儿女,我放学之后的主要任务,就是照看年仅4岁的弟弟。村小学每天下午放学都很早,回家的时候,父亲还都在地里忙着,我这个懂事的小保姆则乖巧地一边写作业,一边照顾着身边仍穿开裆裤的弟弟。

他叫苑小雨,是因为他出生的那天下了下雨。后来父亲从我家那台过时的19寸黑白电视里学到了一个字,宇宙的宇,他觉得挺大气,就给弟弟改成了苑小宇,是想希望弟弟长大以后成大器。

能不能成大器我现在还不知道,因为他现在还只是一个撒尿和稀泥的小屁孩,稍微不留神,他的鼻涕就流到了嘴里,或是被他抹到了袖子上。而我,已经是一个爱干净的大女孩了,虽然长的不是很好看,虽然皮肤有那么一点黑,但是,我的学习是很好的,我在我们班级里面能排进前三名。

但我只能得到父亲的爱,性格敦厚老实的他喜欢我要比弟弟多一些。我都已经8岁了,他还总是把我抱起来,捏捏这儿,掐掐那儿,还爱用他的胡茬子扎我稚嫩的脸颊。在我的跟前,父亲调皮得很,但是出了家门以后,父亲会变成沉默寡言的人。

跟父亲相比,母亲喜欢弟弟更多一些。这么说吧,就连弟弟把屎尿直接排在裤子里,母亲都是笑呵呵地帮他清洗。她除了下地干活,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把弟弟带在身边,而我呢,就是留在看家的那一个。

母亲对我的态度,怎么说呢,在她的眼里早就觉得我是个大女孩,所以我做事做得好,她不会像父亲那么兴奋,可能她觉得,我做得好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她的女儿像她一样贤惠是正常的。

母亲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高个子,微胖,胸部丰满,屁股肥圆。她的皮肤很白,这让她看起来非常好看,村里的男人们经常说,苑景轩的老婆齐淑敏真招人喜欢,白胖白胖的。这一点我就非常不像她了,我的皮肤随了我的父亲,黑得健康。呵呵,我只能这么说,而且我从小确实挺健康的,很少生病。

弟弟则不同,他就像一个药桶子,从出生之后,病就没断过。在我的印象中,诸如咳嗽、发烧这种事,他好像经常发生,所以全家对我这个体质弱的弟弟格外细心照顾,他的个头也比同年龄的小孩略小一些。

这就是我家的基本情况了,一个普通农村的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四口之家。至少,在今天以前,的确如此。

事情的转折点,就发生在今天,我要再说一遍这个日期,1991年5月23日。因为今天以后,我以上我所描述的事物,都将不复存在。

我是苑小文,一个8岁的小女孩,在这一天当中,我同时失去了两位最亲的亲人,我33岁的母亲带着4岁的弟弟骑着自行车去市里赶集,再也没有回来。

事件的起因,也许是我说的那句最不该说的话,我说:“我想吃饺子。”

当时是中午,刚刚吃过午饭。午饭吃得潦草极了,二米粥配咸菜。也许是地里的活都干得差不多了,也许是都不怎么饿的缘故,总之,这顿饭吃得我有点郁闷。

我独自站在院子里,看着墙边种的两垄韭菜入神,那翠绿的宽韭菜叶在正午的阳光下闪闪发光,我禁不住走上前,揪下一片放在嘴里咀嚼起来。

母亲走出来,看到这一幕,似乎担心正午没吃几口饭的我晚上会早早地觉得肚子饿,于是随口问我:“晚上给你做好吃的,你想吃啥?”

母亲一贯的开朗和豁达很容易就能感染周围的人,我马上就被点燃了激情,心中的郁闷瞬间一扫而空。

于是,我便说出了我想说的那句:“我想吃饺子。”

母亲看了一眼那片翠绿的韭菜,马上明白了我的心思,于是扯着她的大嗓门对我说道:“那晚上我给你包饺子吃!猪肉韭菜馅的。”

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迫不及待地取来镰刀,开始割那些韭菜。

母亲看到我迫不及待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

父亲抱着弟弟走出来,看到我割韭菜,也跟着笑了两声。

可随后,他的脸上又浮现出一丝忧愁。

“还是有点低烧。”父亲摸完弟弟的额头说道。

母亲一把接过弟弟,把他放到院子里的自行车后座上,对父亲说:“我驮他进城找大夫看看,抓点药。看完,去集市买点猪肉,回来好包饺子。”

“抽屉里有张一百块钱,你拿上。”父亲开始整理农具,看样子下午他打算继续下地。

“用不了那么多!”母亲扯着高嗓门对父亲说道,“咱家一年的收入不到一千块钱,进趟城就花一百,以后日子不过啦!”

父亲笑着说:“给闺女买两件衣服。”

正在割韭菜的我,瞬间感觉好像要过年了。

“我去找邻居把钱破开。”母亲说。

“不用破,拿去花呗。”父亲今天真是大方得很。

“那我可真花啦?!”母亲调侃道。

“不管咋着,你定,我都没意见。”说着,父亲扛着锄头,脸上挂着一脸笑意,朝村西头的地里走去。

母亲也笑着回屋拿了钱,揣进她的裤兜里,然后推着她那辆大28自行车出了院门。

我看着母亲驮着弟弟朝东骑去,我似乎闻到了肉馅饺子的味道,还有我的新衣服,似乎已经唾手可得。

总之,截止到母亲和弟弟出门,一切都还是美好的。

我的人生从这里划了一道分割线。

因为割好韭菜之后,我一直等到晚饭时间,母亲都没有回来。

父亲是先回来的,他看着空落落的院落,也是一头雾水。

“按理说,早该回来了。”父亲说。

我当然知道早该回来了。母亲是12点走的,以她的速度,骑车进城也就是45分钟的路程,这一来一回有3个小时足矣。

可现在已经是傍晚六点多了,太阳都已经下山了。

我和父亲坐在院子里,看着天色一点一点地暗了下去,彼此的心情都变得焦急起来。

“你妈没拿手电筒,要是天黑了骑车回来,太危险。”父亲跟我说。

我的小脑袋里,正在飞快地思索着。

母亲迷路了?

弟弟的病情严重了?

我能想到的理由,不过如此。

倒是父亲,一语惊醒了我。

“该不会是出车祸了吧?!”他说。

我吓得脸都白了,心脏开始猛跳,虽然我还不太明白车祸的概念,但我知道那是一个很恐怖的字眼。

“我去你二叔家,让他跟我去找找。”说着,父亲飞快地出了院门,并嘱咐我说,“你在家看家。”

“我也要去!”我跟了上去。

“你去干啥?回去!”

“我自己在家害怕。”其实我是在撒谎,我并不害怕一个人在家,我只是想去找妈妈。

父亲犹豫了一下,对我的担心战胜了他的原计划:“那走吧!”

父亲锁好院门,领着我直奔村东头的二叔家。

我们赶到的时候,二叔家一家三口正围着饭桌吃饭,电视里正在播出新闻联播,他家的独生子正端起一盘子西红柿炒鸡蛋往米饭碗里倒菜汤。

“你跟我去找找我媳妇吧,她带老二进城抓药去了,一直没回来,我怕出点啥事就不好办了。”父亲对正在吃饭的二叔说道。

“咋去呀?”二叔问。

“骑你家那两台自行车吧。”父亲说。

二叔朝窗外望了望:“天都黑了。”

“得把手电筒带着。”父亲补充道。

二叔又看了看我:“老大在家看家?”

“我驮她一起去。”父亲说。

二叔放下饭碗,穿上胶鞋,披上布衫,跟父亲两个从仓房里把自行车推了出来。二婶找出来一大一小两只手电筒,递给父亲和二叔一人一只,还不忘嘱咐了一句。

“天黑,你们慢点儿骑,小心别骑沟里去。”她说。

随后,我们三人,骑着两辆自行车,打着两只发着微弱亮光的手电筒,出了村,沿着唯一的一条去往城里的砂石路,朝市区骑去。沿途,父亲和二叔还不忘时而将手电筒的光柱打到路边的田野里,以防止可能发生车祸受伤倒在路边的母亲。

我可不希望在路边找到母亲,我此时她正跟弟弟呆在城里灯火通明的大医院里,等我和父亲赶到的时候,弟弟的点滴就打完了,然后我们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去买猪肉。

该死,此刻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后座上已是心急如焚的我,居然还在惦记着吃饺子。我顿时觉得羞愧难当,脸蛋发烫。幸好,这条笔直的小路没有半点光亮,黑暗将一切覆盖得很好,除了能够听到自行车车轮的铁辐条抽打空气的声音,谁都无法看到我焦虑与自责混合的复杂的脸。

我努力地睁大着双眼,试图辨别这夜里混沌不清的景物,试图第一个发现母亲和弟弟的行踪。但我只看到路边的杨树,是黑色的高的树影,远处的麦田,是面积较大的背景色块。

麦子是所有农作物当中最早种下的,如今已经快要长到了我的腰间。原本翠绿的麦苗在黑夜里很是恐怖,像是千军万马,像是铜墙铁壁,一望无际,多得吓人。

“地里的活这么忙,去赶什么集嘛?!”二叔一边使劲地蹬车,一边抱怨道,“闲的!”

父亲没有接话,我想他此刻的心情焦急大于抱怨。或者没有抱怨。有什么可抱怨的呢?寻找晚归的家人,这不是理所应当的嘛?

糟糕,我的心情越来越不好,我很想哭,但是我不敢,我怕我惹得父亲烦恼,于是我紧紧地趴在父亲的后背,听见了自己的心跳。

西关是锦绣市的城乡结合部,全市最大的客运站坐落于此,因此白天的时候人流量特别大。最近两年,这里开了集市,使得此地不但是交通枢纽,还成了物流的中心。在这里,农民的粮食运进城,在这里,城里的生活物质被买回乡下。

结束了30多分钟的车程之后,我们首先来到了赶集的地方。我们到的时候,偌大的露天市场已经空无一人,只留下空荡荡的摊位,正错落有致地回味着白天时的繁华。

“这哪有哇,人都走光了!”二叔的唠叨毛病又犯了。

我们在市场里转了一大圈,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

“去医院找找吧。”父亲建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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