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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他还是一无所知。“死亡”对于尚且年幼的他来说是老练的恶魔,一面嘲笑着他的无知,一面从他的指间溜走。
于是,格林从高中退学,将外婆留下的一点点遗产变卖后,远渡重洋来到了英国,从此他的生活变得荒唐而放纵。为了消除独自面对死亡的不安,他加入了朋克族,和伦敦的不良少年一起玩吉他、朝马路上吐口水、摄入危险药物。然而过了一阵子之后,他发现自己依旧无法对死亡视而不见。所谓的朋克族,就是一群让自己的内心世界和外在现实世界发生激烈碰撞,再趁机从产生的裂口来窥探“死亡奥秘”的一群人。说到底,他们也不过是一群行走在通往死亡道路上的“活死人”(living dead)罢了。与他们在一起,也并不能让人忘记死亡这件事。格林的心思进而从成天只会叫喊着“没有未来”的颓废朋克上转移开,他不再逃避死亡,而是重新思考起死亡的意义,并重新拿起书本寻找答案。然而,朋克喜爱读书——这个滑稽的行为使他受到同伴的排挤并被敬而远之也是早晚的事。最后,连最差劲的同伴都开始嫌弃他,格林再次成为孤身一人,独自面对心中的“死亡”,只留下怪异的朋克装扮和嗑药的恶习。
在伦敦醉生梦死的日子里,格林突然萌生出去美国念书的念头。他看中了位于波士顿的殡葬科学大学,那里有为将来志愿从事殡葬事业的人所开设的课程。美国的殡葬业拥有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特殊发展历史,在火葬场工作比普通医生的社会地位还高,因此开了几所相关的大学。格林打算在大学里学习遗体防腐。所谓遗体防腐,指的是尸体的防腐处理和为死人化妆的技术,在美国,想要拿到相关执照并非易事。
这是一种饮鸩止渴的方法。为了解开盘旋在心中的对死亡的疑惑,格林抛下书本,决心面对真正的死亡。就在某个夏天的傍晚,即将燃尽的夕阳消失在泰晤士河岸线时,格林从伦敦出发了。
经过好一番心理斗争才来到波士顿的格林,却恰好在此时接到了巴里科恩家族的来信。之后他才得知,年迈的史迈利爷爷一直在寻找他这个遗落在外的孙子,着实花了不少心思、时间和金钱。
阅毕信件,格林一方面因为收到来自陌生亲人的召唤而感到困惑,另一方面又觉得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天意。他回忆起小时候曾听父亲说过,巴里科恩家族在新英格兰乡下经营着墓园。虽然当他决定去读殡葬大学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巴里科恩家族的人。或许因为身体里流淌着巴里科恩家族的血,才让他做出这样的选择吧。想到这里,格林的内心总会陷入微妙的纠结中。
经过了一个晚上的深思熟虑后,格林终于决定前往巴里科恩家族所在的新英格兰乡下——墓碑村。念大学的计划或许会因此泡汤,不过,若能在巴里科恩家族经营的墓园里工作,对于想要探究死亡之学问的他来说,也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只不过,巴里科恩家族的成员未必会对格林的到来表示欢迎。虽然年迈的史迈利爷爷愿意接纳认可他,但其他亲戚都把他这个朋克小子当成可疑的外来者,始终提防着他。
柴郡与格林处于同样尴尬的境地。正如先前所说的那样,柴郡的母亲现在是格林的大伯父约翰的情妇,并怀了他的孩子,所以根本没心思去管柴郡这个“拖油瓶”。不过,就算不是出于相似的命运,这两个在新英格兰乡下同属“异类”的年轻人,最终也会因为气味相投而走到一起吧。
史迈利爷爷后来总算是撑过了病痛的折磨,而格林也就住进了巴里科恩家宅邸,并在墓园里帮忙。
就这样过去了几个月,对单调的墓园工作感到厌烦的柴郡突然宣布要去巴黎游玩。她随心所欲地玩了大概一个月,之后回到纽约,并联络了格林,要他来纽约和她会合。格林也难得想要换换心情,便去了许久未造访的纽约,与柴郡尽情狂欢了数日。两人现在所乘坐的粉红色灵车就是在纽约购入的“特产”,此刻,他们正在返回巴里科恩家宅邸的路上。
3
粉红色灵车在一片典型的新英格兰风景中呼啸而过,沿途可见布满新教风格建筑的村落,以及坐落在远方山谷中的大理石开采场。格林看着已经看惯的风景,脑海中却思考着跟生活毫不相关的事情。
死亡……然后复活。
这便是此刻盘踞在格林脑海中的念头。
从英国远渡重洋来到新英格兰这片土地,并建立起最初的殖民社会的清教徒们,自称是《圣经》故事中朝圣者亚伯拉罕的后裔,是一群坚信末日审判说的人。他们梦想着在这里建立一个千年王国,坚信人类历史结束的那天末日审判终将降临。但那之后,打造千年王国的美梦逐渐演变为美国的建国神话,支持并推动着这个庞大的国家,成为其内在的精神力量。历任美国总统在发表就职演讲的时候也都受到了那位朝圣者的远大梦想的启发吧。
严格来说,美国也算是个宗教国家,格林心里这么想着。不仅是政治家,就连摇滚明星也都歌颂着“美国梦”,与其说它是凡人欲望的集中体现,倒不如说是这片被开垦的土地,自古以来灌输给前来此处的开拓者们的一种“灵魂”上的感召。
此刻,我就要投入美国“灵魂”的发源地,新英格兰的怀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