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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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打算重复我在第一卷说过的某个道理,我知道对某些人而言,它非常难以掌握和理解。
然而我告诉你吧:我所处的地方没有“坏”。那里也没有恶。万物在那里归一。那里唯有一。唯有觉悟,以及对一的经验。
你可以告诉他们,“对”与“错”的定义不但受到时间的影响,也受到地域的影响。你可以让他们注意到,在你们的星球上,有些活动(比如说卖淫)在某个地方是违法的,而在相隔不远的地方,它又是合法的。所以一个人所作的事是否被判定为“错”,实际上与这件事本身无关,而与他做这件事的地方有关。
我的实在是绝对的领域,其中的事物并不依赖于其他事物而存在,各自之间是完全独立的。
你可以告诉他们,人类关于“对”与“错”的观念因文化而异,因时期、宗教,因地区而异……甚至因家庭和个人而异。你可以向他们指出,曾经有许多人认为“对”的事,比如说以所谓巫术的名义将人烧死,在今天被认为是“错”的。
我的领域就是那个唯有爱存在的地方。
我知道,我知道。我是故意这么说的。我在这里只是重复了我听到许多人讲过的话。但我能怎么回应那些人呢?我能说些什么呢?
难道我们在地球上所说、所思、所做的一切都没有后果吗?
引发战争的,恐怕就是你现在这种态度。
当然有后果啦。你看看你周围。
那是他们的“世界观”有问题。我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有些人并不知道,但你不能说我因为知道对错而成为疯子。那些不知道的人才是疯子!
我说的是死后。
我想要告诉你的是:你说的那些人并非“烂苹果”。他们只是对事物的看法与你相左的人,只是构造出另外一种世界观的人。我想要告诉你的是:结合人们的世界观来看,没有人做的事情是不合适的。
“死”是不存在的。生命没有止境。生命是永存的。你们只是变换形式。
我想我准备好了吧。谢谢你的提醒。你要对我说的话是什么呢,它怎么会如此震撼、如此难以理解或接受呢?
好吧,就用你的说法——我说的是在我们“变换形式”之后。
我现在以及在随后的段落中想要对你说的话,对某些人来说可能非常难以理解和接受。它将会有悖于大多数被你们当前的思维系统捧为真理的教条。然而,我不能让你继续带着这些教条生活,否则这次对话就没办法给你助益。所以在这第二卷中,我们现在必须先来解决这些概念。但这段旅程可能会有点崎岖,你准备好了吗?
在你们变换形式之后,后果便已消失。存在的唯有认识。
因为总是有人会违背规则。每个果篮里总归会有烂苹果。
后果本质上是相对的。它们在绝对领域中并无容身之地,因为它们取决于线性的“时间”和前后相继的事件。而这些在绝对领域里并不存在。
那你们为什么会有战争呢?
那个领域除了和平、欢乐和爱别无所有。
嗯,我懂你的意思,但我好像没有太大地改变边界——我自己的个人边界。在我看来,杀戮永远是错误的。盗窃永远是错误的。伤害别人永远是错误的。这些我们用来管束我们自己的伟大观念自从时间伊始便已存在,大多数人赞同这些观念。
在那个领域里,你将会终于得知这个好消息:你的“恶”并不存在,你的本质和你向来认为的相同——你就是善和爱。你这种认为你可能是其他东西的观念来自一个疯狂的外在世界,导致你做出疯狂的举动。这个外在世界充满了审判和指责。其他人曾经审判你,你又根据他们的审判来审判你自己。
和我相同,当你改变你对自己身份的看法时,你就不停地改变这些边界,你明白了吗?
现在你想要神来审判你,而我不会那么做。
若是缺乏这些定义,这些边界,你就什么都不是,你明白了吗?
你无法理解神的行为居然与人类不同,于是你茫然失措。
那就谢谢你啦。你现在明白了吗?你创造关于“对”和“错”的观念,只是为了定义你的身份,你懂了吗?
你们的神学是你们想要重新找回你们自己的尝试。
我喜欢你这个观点。你在第一卷说过,但我很喜欢,所以我会让你继续说下去。
你说我们的神学是疯狂的——但神学若是不提供奖励和回报,那它怎么行得通?
那便是此时此地。
这要看你们对生活的目标是怎么看的啦,也就是说,这取决于神学的基础是什么。
我存在于所有地方,宇宙间的万物皆是我。由于我存在于所有地方,所以我不存在于任何地方。而如果我不存在于任何地方,那么我存在于哪里呢?
如果你认为生活是测试,是审判,是为了考验你们是否“高尚”的时期,你们的神学便是合理的。
对神来说,唯有一件事是“不可能的”,那就是让神不成为神。神不可能“不存在”。神也不可能不像其自身。神不可能使其自身成为“非神”。
如果你认为生活是机会,是过程,在其中你们能发现——忆起——你们现在(以及从前)是高尚的,那么你们的神学便是疯狂的。
神存在于所有地方。所以神不存在于任何地方,因为若要存在于某个具体的地方,神必须不存在于其他地方——这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
如果你认为神具有极强的本我意识,需要被关注、被敬仰、被欣赏和被爱慕,而且为了这些不惜杀人,你们的神学便是合乎逻辑的。
没有边界的,终究没有边界。没有局限的,终究没有局限。它不可能存在于任何地方,因为它存在于所有地方。如果它存在于所有地方,那么它就不存在于任何地方。
如果你认为神既没有自我意识,也没有需要,而是万物的起源,智慧与爱的根基,你们的神学便是自相矛盾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唯有通过这种方法,你才能认识到你自己是某样具体的事物。
如果你认为神睚眦必报,在爱中妒忌,在愤怒中狂暴,那么你们的神学便是完美的。
你不能被“你”容纳,因为你是没有边界的,就像宇宙那样。但是你可以通过想象然后接受某些边界来创造一个概念,借此定义你那没有边界的自我。
如果你认为神祥和安乐,在爱中欢欣,在狂喜中热烈,那么你们的神学便是无用的。
随着眼界不断扩张,你会制定出相应的新规则。随着你的自我观念不断变大,你会创造出相应的新规范。这些是“容纳”某些不能被容纳的东西的边界。
我告诉你吧:生活的目标并非取悦神。生活的目标是认识和重新创造你的身份。
生活的总体是一个决定你的身份然后经验这种身份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