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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四点左右,博斯从值班椅上醒来,通往门廊的玻璃拉门没关,圣塔安那的风吹起屋内的窗帘,如幽灵般穿过。暖风与噩梦让他出了一身汗。现在,风已吹干他皮肤上的湿气,留下一层盐分。他踏出房间到外面的门廊上,倚着木栏杆俯瞰河谷的点点灯光。环球影城的探照灯早已熄灭,山下的高速公路上也听不见车流声。远处传来直升机的隆隆声响,或许来自格伦代尔。他寻找直升机的踪影,发现一个红点在盆地的低空移动。它并未定点盘旋,也无探照灯,看来并非警用直升机,接着他闻到热风中飘来一股马拉硫磷刺鼻的气味。

博斯转身回屋,随手关上玻璃拉门,他思索着要不要上床睡觉,但也知道无法再入睡了。他总是这样,很早就入睡了,却睡不长;还有些时候他直到清晨才能入睡,晨雾中的朝阳已经勾勒出群山的轮廓。

他曾到塞普尔韦达退伍军人协会的失眠治疗中心就诊,但心理医生束手无策,他们表示他的症状处于循环周期。刚开始一段时间睡得很深,然后折磨人的噩梦入侵,接下来好几个月都会失眠,因为那是大脑对在睡眠中伺机而动的噩梦做出的防御性反应。医生表示博斯的大脑压抑了战地经历带来的焦虑,他必须在清醒时缓解这些焦虑,睡眠才能持续而不被打断。然而医生根本不明白,有些事无法改变,已发生的也无法回头,在受伤的灵魂上贴创可贴是很难的。

他洗了澡并刮了胡子,然后观察镜中的自己,这令他感到岁月对比利·梅多斯多么不公平。博斯的头发也开始发白,但仍茂密卷曲,除了眼袋,他的脸上几乎没有皱纹,还很英俊。他擦去脸上残余的刮胡泡,穿上浅蓝色衬衫,又套上一件米黄色夏季薄西装。他从壁橱的衣架上找到一条还算平整干净的暗红色领带,领带上有古罗马战士头盔的图案。他用一八七号领带夹夹住领带,并将枪套扣在皮带上,然后出门,踏入黎明前的黑暗中。他开车到市区菲格罗亚街的潘翠餐厅吃早餐,点了煎蛋饼、吐司和咖啡。该餐厅历史悠久,创立于美国经济大萧条之前,而且二十四小时营业。餐厅有块招牌骄傲地展示:自开张以来每分钟都有用餐的客人。博斯在餐厅的长桌边左右张望,发现自己正肩负着保持这项纪录的重大责任——此时店内只有他一位客人。

咖啡和香烟让博斯准备好面对一天的工作。吃完早饭,他开车上了高速公路,向好莱坞驶去。高速公路下面也挤了一堆想进入市区却动弹不得的车辆。

好莱坞分局位于威尔克斯大道,向北走几个路口就是好莱坞大街,分局处理的大部分案子都出在那儿。他将车直接停放在分局外面的路边,因为不打算待太久,怕出来时会赶上换班的停车高峰,他可不想被困在车流中。他走过面积不大的门厅时,看到一个鼻青脸肿的女人,边哭边和文员做笔录。但一踏入左侧走廊,侦查处就很安静了,夜班警员估计都外出办案去了,或者在楼上的“新房”睡觉——那是一间储藏室,里面有两张床,先到先得。平时繁忙嘈杂的侦查处此刻一片寂静,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里面空无一人,但负责盗窃、车辆、青少年犯罪和重案的一张张长桌上满是凌乱的文件和档案。警局里的警探来来去去,文件则永远在这里。

博斯走到侦查处后方,煮了一壶咖啡。他探头朝后门外的走廊看了看,那里是羁押人犯的拘留所。有个顶着辫子头的金发白人男孩被铐在走廊中间的长凳上坐着,看来是个少年犯,顶多十七岁。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警方不得将少年犯关进拘留室内与成年犯人共处。打个比方,如果把山狗和德国狼狗关在一个笼子里,山狗就会有危险。

少年朝博斯喊道:“你他妈的看什么看?”

博斯没接腔,他将一包磨好的咖啡粉放入咖啡机滤纸内。一位穿制服的警员从走廊更远处的值班主管室探出头来。

“我已经警告过你了,”警员对少年大吼,“再犯一次,我就把你的手铐再铐紧一格。半小时后,你的手就麻木了,看你以后上厕所怎么擦屁股。”

“那只好在你脸上擦了。”

警员踏入走廊,朝少年走去,硬邦邦的黑皮鞋在地面敲出一下下声音。博斯把滤碗推入咖啡机,按下启动钮。他回到命案组的办公桌前,不想看见那少年的下场。他把自己的椅子拉到放公用打字机的地方,他需要的表格放在机器上方的一个壁架里。他把一张空白的犯罪现场报告卷入打字机中,然后从口袋里拿出笔记本,翻到第一页。

打了两小时的字,抽了不知道多少烟,喝了一肚子劣质咖啡之后,博斯终于打完了与命案调查有关的各种表格。而且由于长时间抽烟,命案组办公桌上方的天花板附近形成了一团蓝色的烟雾。他起身走到后方,用复印机复印文件,发现那辫子头少年已不在走廊里了。然后他使用洛杉矶警局通行卡开启警局储物间的门,拿了一个新的蓝色活页夹,将一份报告放到夹子里的三铁环上,另一份报告则被他放到自己档案柜内的旧活页夹里,封皮上标示了一桩至今未破的命案。之后,他重新阅读了一遍刚才打的报告。博斯一向喜欢整理报告的过程中所带来的秩序感,以往调查案件时,他已习惯了每天一早重读调查报告,这有助于他理出各种头绪。新活页夹的塑料味又令他想起以前的案子,他精神一振,再次展开捕猎行动。不过他刚打出来放入命案档案中的报告并不完整,他并未在“警探调查时间表”上写下星期日下午和晚上所有的调查行动,刻意没在报告中提及梅多斯与西部国家银行盗窃案有所关联的发现,他也没提去过当铺以及到《洛杉矶时报》办公室见布雷莫的经过,对昨天的调查情况也没有进行总结。今天才星期一,不过是案发第二天罢了,他打算先去一趟联邦调查局,然后再考虑是否在报告上写下自己掌握的情况。他想先搞清楚怎么回事,不管查什么案子,博斯都习惯采取这种防范措施。他在其他警探来警局上班之前离去。

九点的时候,博斯开车到了西木区,走上位于威尔榭大道上的联邦大楼十七楼。调查局等候室内并无花哨的装饰,只有常见的塑料面沙发与老旧茶几,几份过期的《FBI公告》摊开放在假木纹桌面上。博斯懒得坐下来翻阅期刊,他站在遮盖住整面落地窗的白色薄纱窗帘前,眺望窗外全景。北边,从太平洋向东,沿着圣莫尼卡群山的轮廓能一直看到好莱坞。白色窗帘似乎给外面的尘土又蒙上一层薄雾。他靠窗站得很近,鼻子几乎触碰到柔软的薄纱窗帘,目光向下越过威尔榭大道,停留在退伍军人公墓那边。白色墓碑从修剪整齐的绿色草皮中冒出,像一排排孩子的乳牙。公墓入口附近正在举行一场有仪仗队的隆重葬礼,但哀悼者并不多。再往北,在无墓碑的山丘顶部,几个工人忙着移去草皮,挖土机挖出一条长长的土坑。博斯望着窗外的景色,时不时观察工人的进度,但并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他们挖出的土坑又长又深,不像墓穴。

到了十点半,军人葬礼已结束,但墓园里的工人仍在山丘上忙碌着,博斯也仍然站在窗帘旁等待,终于,他身后传来某人的声音。

“都是一排排整齐的墓,我在这儿通常不往窗外看。”

他转身。她身材高而纤细,棕色波浪般的鬈发带着几绺金丝,长发及肩;晒得均匀的小麦肤色,化淡妆,一副不妥协的表情。虽然时间还早,她脸上却已带着些许倦容,女警察和妓女一般都是这副神情。她身穿棕色西装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衬衫,打着巧克力色女用领结。他注意到她西装下摆处左右两侧的曲线不对称,左边显然放了东西,可能是一把鲁格手枪,这很不寻常。根据博斯对女警察的了解,她们通常把枪放在皮包内携带。

她对博斯说:“那是退伍军人公墓。”

“我知道。”

他笑了笑,并非因为这句话,而是因为他原本以为E.D.威什探员是位男性,原因不外乎大部分银行组的探员都是男性,女性探员算是联邦调查局的新形象,在需要干重活的分队里通常很少见。那是男人的天下,都是些顽固不化的老古董和淘汰下来的人,他们无法或者无意面对今日调查局重视白领犯罪、间谍和毒品调查的转变,FBI硬汉梅尔文·珀维斯的时代已成过去。现在去银行偷东西的人都不是职业罪犯,而是那些想捞点钱混一星期的毒虫。不过偷银行的东西仍然违反联邦法律,这也是联邦调查局仍花时间处理此类案件的唯一原因。

“那是当然,”她说,“你肯定知道,博斯警探。不知有何贵干?我是埃莉诺探员。”

他们握手,但是埃莉诺似乎无意带他进办公区。她刚才推开那扇门出来之后,门又自动关上锁住了。博斯犹豫片刻,然后说:“呃,我等着见你等了一个早上,关于银行……你们负责的那个案子。”

“是,接待员是这么跟我说的。抱歉让你久等,但我们并未事先约时间,而且我手边有要紧的事要忙,你来之前应该先打电话。”

博斯点点头,但她仍无意带他进办公区。他心想,事情不太顺利。

他说:“你们办公室有咖啡吗?”

“呃……有吧,我想应该有,但是我们能速战速决吗?我这会儿真的很忙。”

博斯心想,谁不忙呢?她刷了一下门禁卡,推开门让他博斯先进。之后,她领他穿过一个走廊,走廊两边是一间间办公室,每扇门边的墙上都有塑料标牌。看来调查局不像警局那样对首字母缩写有着莫名的执着,塑料牌子上是简单的号码:第一组,第二组,等等。他们往前走时,他想猜出她的口音。稍微有些鼻音,但又不像纽约口音,他猜可能是费城或新泽西,肯定不是南加州人,尽管她肤色较黑。

她问:“黑咖啡吗?”

“加糖和奶精,麻烦你了。”

她拐进一间装饰成厨房的小房间,里面有厨房长桌和厨柜、家用咖啡机、微波炉和冰箱。这地方令博斯想起法律事务所的办公室,舒适、整洁、昂贵。她倒了杯黑咖啡递给他,示意他自己加奶精和糖。她没有喝咖啡。假如她此举是想令他感到不自在,那么这招确实奏效了,博斯觉得自己像个不速之客,而不是给他们带来好消息——案子线索的人。他随她回走廊,又经过一道门,旁边标示“第三组”。这个组负责银行、抢劫、绑架方面的案件,办公室大概有便利店那么大。这是博斯第一次进入联邦调查局小组办公室,相比之下,他自己的办公室真令人沮丧,这儿的办公家具比他在洛杉矶警局任何分局见到的都要新,地板上竟然有地毯,几乎每张桌子上都有打字机或电脑。办公室内有三排共十五张桌子,只有一张空着。一个身穿灰西装的男子坐在中间排第一张桌子旁,正拿着话筒听着,博斯和埃莉诺进来时,他也没抬头看。要不是房间后面文件柜上放着的警用电台发出声音,这个地方与房地产中介的办公室简直没什么不同。

埃莉诺在第一排第一张桌子前坐下,并示意博斯坐在旁边的座位上。如此一来,博斯就被夹在埃莉诺和听电话的灰衣男子中间了。博斯把咖啡放在她桌上,并且很快发现虽然灰衣男每隔一会儿就说“嗯嗯,是”,但他并非真的在打电话。埃莉诺拉开办公桌的一个抽屉,拿出一瓶水,往纸杯里倒了点。

“今天早上圣莫尼卡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案,几乎所有组员都去现场了。”她说。博斯边听边扫视了一下空荡荡的办公室。“我在这儿负责协调,所以刚才让你久等了,抱歉。”

“没关系,逮到那小子了吗?”

“你为什么认定对方是男性?”

博斯耸耸肩:“概率啊。”

“是两个人,一男一女,抓到他们了。两人开着一辆昨天从里西达偷来的车,失主昨天报了案。女的进银行抢钱,男的负责驾车逃逸。他们从十号大道上了四〇五号州际公路,然后进入洛杉矶国际机场,将车留在联合航空机场行李搬运区前面,然后搭乘扶梯到旅客抵达那一层。他们坐上机场大巴到凡奈斯的弗莱威尔站,接着搭出租车回到威尼斯,又去了另一家银行。我们派了洛杉矶警局的直升机一路跟踪,但他们未曾抬头查看。女的进入第二家银行,我们以为她会故技重施,因此见她在柜台前排队时就把人抓了,男的是在停车场抓的。结果女的只是想把从第一家银行抢来的钱存进去,相当于大费周章的跨行转账吧,我们办案时见过不少乌龙抢匪呢。哈里·博斯警探,不知能帮您什么忙?”

“叫我哈里就好。”

“那我能做些什么?”

“跨部门合作,”他说,“就像今天早上你们局的特工和我们局的直升机合作那样。”

博斯喝了几口咖啡,然后说:“我昨天在一份协查通知上看到你的名字,那是去年市区的一桩案子。我想进一步了解一下。我是好莱坞分局命案——”

“是,我知道。”埃莉诺探员打断他。

“——组的。”

“接待员拿了您的名片给我。对了,名片您是不是要收回去?”

这话可真差劲。他看到自己那张可怜巴巴的名片摆在她干净的绿色记事本上。那名片塞在他皮夹内好几个月了,边角都卷了起来。这是警局发给在外办案的警探的通用名片,上面印有凸起的警徽,还有好莱坞分局的电话号码,但没有姓名,警探可自行购买印章和印泥,在一星期开始时坐在办公桌前盖个几十张。有些人则选择直接在名片的横线上签名。博斯就是自己写的。警局种种异想天开的做法太让人尴尬了。

“不用了,你留着吧。对了,你有名片吗?”

她不耐烦地拉开办公桌上层中间的抽屉,拿出一张名片,放在桌面上博斯的手肘处旁边。他又喝了一口咖啡,看了看名片,原来“E”是埃莉诺(Eleanor)的缩写。

“好吧,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他说,“我对你也稍有了解,比如说,你调查过,也可能目前仍在调查去年发生的一桩银行盗窃案,作案者由地下闯入银行……他们挖了地道,西部国家银行。”

他注意到她立刻集中注意力,甚至灰衣男子似乎也屏住气息,看来博斯找对了人。

“你的名字出现在调查局公告上,我正在调查一桩命案,我相信这个案子与你的银行盗窃案有关,我想知道……简单来说,我想知道你们掌握的情况……嫌犯、可能涉案的人之类的……我猜我们要追查的可能是同一伙人,我的命案受害者可能正是你要找的作案者之一。”

埃莉诺有一阵子没说话,只是把玩着从记事本上拿下的铅笔,她用铅笔末端的橡皮擦将博斯的名片拨来拨去,灰衣男子继续假装在打电话。博斯转头看他,两人目光短暂交接。博斯朝他点头,对方别过脸去,博斯推测他应是报上提到的调查局发言人——调查专员约翰·鲁克。

“博斯警探,你真以为事情这么简单吗?”埃莉诺说,“你大摇大摆走进来,随口拿部门合作当挡箭牌,我就得摊开调查局档案供你参考吗?”

她说完,用铅笔在桌上轻敲了三下并摇摇头,仿佛在对小孩训话。

“死者的名字呢?”她说,“给出证据,说服我这两件案子确有关联,我们通常通过专门渠道处理你这类要求,我们有联络人,负责评估其他执法机构提出调阅调查局档案和信息的要求,这你也知道。我想我们最好——”

博斯从口袋里拿出《FBI公告》和那只手镯的保险存证照片。他将公告摊开放在记事本上,接着从另一个口袋里拿出从当铺拿到的拍立得照片,往桌上一丢。

“西部国家银行,”他边说边指着公告内容,“那只手镯六个星期前被人拿到市区一家当铺典当,那人正是我的命案受害者。”

她专注地看着那张拍立得照片中的手镯,博斯见她露出熟悉的眼神,看来她对那桩银行盗窃案了如指掌且印象深刻。

“他的名字是威廉·梅多斯,我们昨天早上在穆赫兰水坝那边的一根排水管内发现了他的尸体。”

此时灰衣男子匆匆结束了他一个人的电话交谈,他说:“谢谢您提供的信息,我得挂电话了,我们正忙着处理一桩银行盗窃案。嗯,是……谢谢……您也是,再见。”

博斯没转头看他,他看着埃莉诺,察觉到她似乎想回头看灰衣男子的指示——她的目光朝那边投过去,但马上回到了照片上。事情不太对劲,博斯决定先发制人。

“埃莉诺探员,那些套话先省省吧。据我所知,你们连一件珠宝首饰、一张股权证甚至一枚硬币都没追回来,什么线索都没有,去他妈的联络人吧!事情很简单,我的命案受害者当了这只手镯,这会儿他翘辫子了。原因是什么?你不觉得这两件案子有关吗?甚至有可能是同一件案子。”

沉默。

“手镯要么是银行窃贼给他的,要么他正是窃贼之一。如果是这样,或许手镯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了。目前,其他遭窃物品都尚未出现,他却违反约定,过早典当了手镯,于是他们做掉他,然后又到当铺偷回手镯。不论哪种可能,我们追查的是同一批人。我需要一点方向,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

她仍保持沉默,但博斯感觉到她正在做决定,这次,他等她先开口。

最后,她终于说:“说说你的受害者。”

他如实相告,匿名报警电话、尸体、被翻过的公寓、藏在照片后面的当铺收据,他到当铺发现手镯已被偷,等等。不过他没说自己以前认识梅多斯。

他说完后,她问:“当铺除了这只手镯外,是否还有其他物品被偷?”

“当然有,但那只是对方的障眼法,手镯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依我看,梅多斯之所以被杀,是因为对方要拿到那只手镯。他们折磨他,逼问出手镯的下落,再杀了他,然后去当铺偷走手镯。不介意我抽根烟吧?”

“介意。区区一个手镯为什么这么重要?相比于银行一长串的失窃物,也不过是九牛一毛。”

博斯也思考过这个问题,但没有答案。他说:“我不知道。”

“假如他真如你所说生前遭到折磨,为什么对方要将当铺收据留在那儿等你发现?而且为什么他们必须破门而入盗走手镯?难道他告诉了那些人手镯的下落,却没有交出收据吗?”

博斯也想过这一点,他说:“我不知道,或许他很清楚对方不会留活口,所以有所保留,只透露了一半消息。他留下当铺收据,我们查案时就能找到线索。”

博斯继续思考着,他再次阅读所做的笔记和调查报告之后,开始有了头绪。他决定打出另一张牌。

“我二十年前认识梅多斯。”

“博斯警探,你认识这名受害者?”她提高音量,语气中带着斥责,“你为什么不早说?洛杉矶警局什么时候开始让警探调查自己朋友的命案了?”

“我可没这么说,我只是说我认识他,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而且并非我自己要求调查此案,只是刚好轮到我,我接到了出勤电话。这不过是……”

他不想说这不过是巧合。

“真有意思,”埃莉诺说,“而且很不寻常。我们——我不太确定能不能帮上你。”

“听我说,我是在驻越南的美军第一步兵团认识他的。行了吧?我们俩是战友,他是所谓的‘地鼠’,我也是。你知道‘地鼠’吗?”

埃莉诺没说话,她再次低头看着手镯照片,博斯已完全忘了灰衣男子的存在。

“越南人村子底下有地道,”博斯说,“有些还是一百多年前挖的。地道连接了一户又一户,一村接一村,一片丛林到另一片丛林。我们的一些军营下方也有地道,到处都是。而我们地道士兵的工作就是进入那些地道,地底下进行的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战争。”

博斯发现,除了心理医生以及塞普尔韦达退伍军人协会的集体治疗小组,他从未跟其他人说过地道的事。

“至于梅多斯,他对地道很熟悉,只拿手电筒和一把点四五手枪就进入那片黑暗对他来说一点问题也没有。我们进入地道后可能待上几小时,有时甚至好几天。我认识的越战美国大兵里,梅多斯是唯一一个对地道完全没有恐惧的人,令他害怕的反倒是地面上发生的事。”

她没说话。博斯回头看灰衣男子,他正在黄色纸片上写着什么。博斯无法看到内容,但听见电台通信里有人报告,说正在把两个犯人押往市监狱。

“二十年后的今天,你手上有个地道盗窃案,我碰上一个死掉的地道兵。他死在类似地道的排水管内,而且手上有你那件盗窃案的失窃物品。”博斯在口袋中翻找香烟,忽然想起她不准他抽,“我们必须一起查这个案子,现在就开始吧。”

他从她脸上的表情得知努力无效。他喝完杯里的咖啡,准备往门口走,没有看埃莉诺。此时他听见灰衣男子再次拿起电话,拨了外线。博斯低头看着杯底剩余的糖,他特别讨厌加糖的咖啡。

“博斯警探,”埃莉诺说,“很抱歉早上让你在外面等了那么久,你的昔日战友梅多斯过世,我替你感到遗憾,我对他深表同情,也同情你的感受……但很抱歉我现在无法帮你。我必须遵守既有规定,先向长官报告才行,之后我会尽快联系你,目前为止我只能做到这样。”

博斯将杯子丢入她办公桌旁的垃圾桶内,然后伸手去拿桌上的拍立得照片和《FBI公告》。

“能不能留下这张照片?”埃莉诺探员问,“我得让长官看一下。”

博斯拿着照片,起身走到灰衣男子办公桌前,将照片放到男子面前:“他已经看过了!”博斯丢下这句话,走出了办公室。

警局副局长伊凡·欧文坐在办公桌前磨着牙齿,两颊的肌肉紧绷,形成鼓鼓的两团。他感到心神不宁。只要一心烦,或者一个人待着想事情时,他总是这样紧咬着牙齿,长年累月,下巴的肌肉组织已成了他脸部最突出的特色。猛一看,欧文的下巴比耳朵还宽,他那翅膀一样的耳朵向后紧紧贴着剃得精光的脑袋,有这样的耳朵和下巴令欧文的整张脸稍显怪异,甚至令人畏惧三分,他看起来就像一个飞行的下巴,强有力的臼齿仿佛能咬碎石头。欧文也尽力维护自己这副猛犬的形象,好像随时能咬进别人的肩膀或大腿,扯下一块网球大小的肉来。这副尊容让他克服了身为洛杉矶警察的一个缺陷——他那愚蠢的名字,对多年来盘算着进入六楼长官室的升迁计划也有益无害。因此他保持这个习惯,即使为此每隔一年半就要更换两千美元的后排假牙也在所不惜。

欧文紧了紧领带,伸手拂过自己发亮的光头,接着按了一下内部对讲机按键。他大可以按下扩音器开关直接扯开嗓门发号施令,但他还是让新助理先开口说话,这又是他的另一个习惯。

“长官,您有什么事?”

这句话可真是百听不厌哪!他露出微笑,然后倾身向前,宽大的下巴距离对讲机扩音器只有几厘米。他这个人才不相信科技那一套,扩音器怎么会有作用,他将嘴巴凑到对讲机前开始大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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