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 Killers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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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科幻奇幻杂志》(The Magazine of Fantasy & Science Fiction)2006年10/11月
著 卡罗尔·艾姆什维勒/Carol Emshwiller
译 李懿
卡罗尔·艾姆什维勒著有长篇小说六部及短篇小说百余则。其短篇作品发表于各大杂志,被编入诸多选集,自然也少不了个人作品集,最新一辑为《我与你同在》(I Live with You)。最近的长篇新作是2007年问世的《秘密城市》(The Secret City)。在长达五十年的职业写作生涯中,她已将星云奖、世界奇幻奖、菲利普·K.迪克奖收入囊中,并于2005年荣获世界奇幻奖终生成就奖。
艾姆什维勒常常禁不住思索,人类文明是否存在随时崩溃的可能。作为简单生活的拥趸——油灯、步行、抽水洗浴、带传统搓衣板上湖边洗尿布——她找不出多少“害怕”文明破灭的理由,但同时也并不期待末日的来临。据她所言,之所以描绘倒退与毁灭的未来,仅仅是因为后末世与充斥着新机器与新发明的未来同样有趣。
《杀人犯》的构思源自艾姆什维勒对伊拉克战争的反对情绪。美国政府就此的一贯宣传是,在伊拉克打击恐怖分子,从而可避免在本土应对恐怖袭击。本篇作品则展现了这样的战争真正烧到美国本土之后的情景。
大部分人都离开了,因为缺水。不知他们上哪儿能找到更好的去处,我们有些人觉得这里比什么地方都安全。话说,早在战争远未显出平息迹象之前,我们就很难搭到车去外地了,民用汽油已停止供应。很快,最后一滴汽油也将告罄。
在地下管道被炸毁(一个人用一颗手榴弹就能搞定)之后,我们聚集起来,将镇子往高处搬迁,大家沿溪流而居,并挖了导水渠,溪水流过几户人家的房前屋后。虽然水需要用桶挑进屋,废水也得手动倒到后院里,但至少我家的菜园和果树都有水浇灌。天气热的时候,我们就在灌溉渠里洗澡,冷的时候则蹲进室内澡盆用海绵擦身,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冷天了。
镇上其实没有多少好搬的,因为人已经少了一大半,而且走掉的自然全是壮男,所以只能靠我们女人自己搬。没有骡马可用,它们全被敌人偷走了,没偷走的也给杀死弄残,就为了阻挠我们好好生活。
没有电。有些妇女提议重新从水电站拉线取电,但迄今为止无人付诸实践。说起来,我倒没那么介意这种生活。我向来喜欢步行,而且我们还有油灯和蜡烛可用,火焰的光芒柔和而温馨。
我家的房子原本就比镇子的地势高出许多,这是件好事,因为我不想搬家。我要为哥哥守着老屋,以便他寻回家来。再说,我也背不动老妈。
我家后院外头曾经是水电局,再往后是林业局的地盘,再往后是约翰缪尔荒原。如今,全镇都搬到了我家背后的高坡上,水电局和林业局自然也贡献了出来。
我家的房子风景很好,我们常常坐在前门台阶上俯瞰群山。现在人人都搬到了山腰上,家家户户的风景都很好。
下方的镇子成了空壳,旺斯与凯马特超市被洗劫扫荡,剩下两座大空屋。山上有间小商店,供我们互相交换农副产品与缝纫针织品,尤其是袜子,如今真是一袜难求。战前的我们浪费成性,谁都不肯穿打补丁的袜子,现在不仅抢着穿,一双全新的袜子上脚之前还会先给脚跟和脚趾的位置加固。
我们把小图书馆也搬了上来,藏书量甚至比先前还多,因为能找到的书全给带来了,包括自己的和离去的人留下的。不需要专员管理,人人按时借还,遵守诚信。
我们有一间小诊所,但没有医生,只有几位老到无法参军的老年护士。她们都七十多岁了,仍旧坚持诊病,培训接班人,可是药物匮乏,只有本地的草药可用。我们向派尤特印第安人取经,有几位派尤特护士常常来帮助我们,尽管她们自己在居留地上还有护理工作要做。(居留地也一道搬上山来了,而且现在已经不再叫居留地。)
新村如今成了女儿国,妇女承担了所有的手工艺活儿:做被子、织毛衣,重活也由妇女来干,有一群妇女擅长修理屋顶,还有女木匠……
许多女人跟随男人上了战场,但我得照顾老妈,在哥哥离家之前我就一直在照顾她。其实她并非病重,只是肥胖酗酒。她的双腿形态恐怖,布满曲张的静脉,走起路很疼,所以她不再走路。战争来临的时候,她的情况好了一点,因为物资缺乏(不过家酿啤酒依旧储量丰富),但她仍然无法行走,或是不愿行走。我想,她的肌肉大概全都萎缩了。照顾无法行走的人,在我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自打记事那天起,我就履行着这项责任。
如今老妈撒手人寰,我终于有机会做点有用的事了。假如知道具体哪个地区还在打仗,我一定会奔赴前线。可是战争好像又结束了。大概结束了吧,但又没有完全止息。我不清楚它是如何结束的,更说不准它是否真的结束了,我们无法确证,即便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公开的军事行动了。头顶没有机械飞过,也没有任何传统的航空工具。(其实在我们这种偏郊小镇根本就见不到军事行动,除了炸管道和偷牲口,没人多关心我们的存在。)
新式战争就是这样,无始无终,不同于从前,有界限分明的两个敌对阵地——早在战争开始之前,敌方就已渗透到我们中间。若是正经采用老式的章法,国小力弱、技术低下的他们绝对一仗也打不赢。可是,低下归低下,只要遍地开花,笨办法也有大作为——他们搅得民众人人自危,互不轻信,至今依然如是。我军想尽办法抓捕敌犯关进拘留营,几乎看见黑眼睛、黑头发、蜜色皮肤的种族就抓,但是根本抓不完。随着战争愈拖愈久,我方耗光了所有资源,他们却还有办法进攻,破坏行动无休无止。俘虏纷纷从拘留营越狱,其实就是直接走出来的——看守营门的警卫同样走掉了。
为数众多的逃犯带着伤病与疯狂来到我们山里,除了逃犯以外,也有逃兵来此地避世。他们被统称作“山人”,对谁都不肯相信,有些到了这儿仍在互相厮杀,几乎像半触发的雷区,余雷随时可能爆炸。他们都不再是完整的人,身体上或精神上受了残损。当然,或许我们大家都是一样,只是没意识到而已。
我哥也许就在山里。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会回来的。他热爱这个地方,他曾经在这里打猎、捕兽、钓鱼。他一向过得称心如意,我知道,他一定会想尽办法回来的。
那些山人基本不来烦扰我们,即便挨饿受冻或者病重。少数几个来的都是小偷,偷我们的番茄、玉米、萝卜。还有其他东西也会莫名消失,比如菜刀、汤匙、鱼钩,自然还有毛衣、羊毛袜……那些疯子住在比我们还高的山上,那上头确实还有冷的时候。
他们真的是疯子。这段时间,有一个人对其他山人下手,并将尸体丢在村子边缘。死者全都是被木制弩箭射中了后背,箭杆雕刻精美,还有抛光的痕迹。我希望杀人犯不是我方的人,但想想又觉得,哪方都无所谓吧。
每次发生这种事,我们便将死尸抬入贮藏所,在此之前我会去确认死者是不是我哥哥。我不想让他停尸贮藏所,绝不允许。那些人的样子总是糟糕透顶——浑身脏污,长须乱发。我不禁想,我还能认出他来吗?但转念又想:怎么会认不出呢?可他离家时我只有十五岁,他十八岁。现在他该有三十二岁了,如果还活着的话。
大伙儿有些人心惶惶,尽管死者中没有镇民。前一天夜里,我发现窗外有人在往里偷看。当时我尚在熟睡,突然被响声惊醒,睁眼看见窗上映出一顶帽子的黑影,鼓鼓囊囊的,纠缠的长发在帽檐下飞扬,后方是月色照亮的天空。我大喊出声:“克莱门特!”只是条件反射,当时我半梦半醒,把他认作了哥哥。那不明身份的人连忙伏下身子,我听到脚步沙沙,有人跑开了。事后我才感到后怕,我差点在睡梦中被射杀。
第二天清晨,我查看脚印,那人似乎曾在我的简棚后头徘徊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