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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拦住一辆车到了老站——这其实是个小村庄,建筑物稀稀落落的,算不上城镇。特里娜去邮局把一些东西寄回家,我和斯泰茜就在空调咖啡屋里等她,喝着汽水,讨论下一步的行程。下一段路属于莫多克高原,叫“帽溪沿”,荒无人烟,因植被少和干旱而著称,是徒步旅程中的传奇路段。因为气候干热,1987年的时候,这里被一场大火烧得寸草不留。1989年出版的《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一书就写明从老站到岩泉溪水之间30英里都没有稳定的水源。同年,林务局计划在两地中间处的老火警瞭望塔原址附近建一座水塔。不过书里也标明,这个信息需要进一步确认,且即便水塔建好了,也有可能因为一些破坏行为没有办法一直供水。
“那你要是在荒野徒步旅行,到这儿来干啥?”他追问道。
我一边消化这个信息,思考怎么办,一边把汽水杯里的冰块一块块吸进嘴里。我在肯尼迪草原把我的储水袋扔了,因为往北的路段大部分时候都有充足的水源。考虑到帽溪沿很干旱,我寻思着买一大桶水,然后挤进“怪兽”里。但是无论是出于体力还是财力的考虑,我都希望没有这个必要。我希望能把最后一点钱都用于在咖啡店买吃的,而不是背着这大桶水穿越30英里。所以,当特里娜从邮局带回消息,说南去的旅行者已经在攻略里写明手册上提到的水塔确实存在并且有水的时候,我几乎高兴得从椅子上跌落下来。
“这条线路是国家级的风景线。”我主动说道。但是他只是定定地看着我,神情很专注,却不动手记下来。我就跟他解释太平洋屋脊步道是什么,我在干什么。我突然发现吉米·卡特长得还挺帅,但是下一刻脑子立即又在盘算他车上有没有吃的。
我们一下子都有了动力,徒步走了1英里,到达露营地点,挨着把帐篷搭好。今晚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晚,特里娜和斯泰茜第二天得继续赶路,而我决定休整一下。一来,我又想一个人旅行了;二来,我也想歇歇脚,之前在三湖起了很多水疱,到现在还没痊愈。
他茫然地瞪着我,显然没有理解我的话。太阳升到半空,气温已经很高了。估计到中午的时候会像喷火一样。我暗暗猜想他是否闻得到我身上的气味。我早就已经分辨不出自己身上的气味了。我倒退一步,垂下手,暂时不打算拦车了。反正他要是在这儿,我就指定坐不上车。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整个露营地点只剩下我自己了。我坐在野餐桌边,把詹姆斯·A.米切纳的《一本小说》剩下的部分点着,用锅煮茶喝。批评米切纳的那名教授在一些方面有失偏颇:米切纳的文学地位虽然不及威廉·福克纳和弗兰纳里·奥康纳,但他的书还是让我完全入了迷,不仅仅是他的内容写得好,他的主题也让我心有戚戚焉。这本书讲了很多事,但是都围绕着一本小说,从小说的作者、编辑、批评人士和读者的角度来阐述。我这一生做了很多事情,也曾有过不同的生活,但是有一件事未曾改变,那就是:我是一个作家。某一天,我会写一本我自己的小说。但是到现在这个梦想也没有实现,实在汗颜。按照我十年前对生活的规划,我现在肯定已经出版第一本书了。我曾经写过几篇短篇小说,也实实在在地尝试过写小说,但是要真正完成一本小说还差得太远。过去的一年发生了太多事,让我感觉写作已经成了遥不可及的梦。但是当我徒步旅行的时候,我能感到这个梦在复苏。我的脑海里现在除了有音乐片段和广告歌曲,也能听到它的声音。为了生火,我把米切纳的书几页几页地撕开,弓着腰用露营地点的火源点燃。那天早上,就是在老站,我下定决心开始写书。反正天气炎热,我也无事可干。所以我就坐在野餐桌旁,一直写到傍晚。
“我跟你说了,我不是在路上游荡的。”我边说边笑。尽管我很想很快搭上顺风车,但是我感到吉米·卡特在身边也有点意思,所以又重复一遍,“我在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我还做出手势,指着路边的森林想让他有点概念。但是实际上,太平洋屋脊步道在西边,离我们站的地方还有9英里呢。
抬头的时候,我看到一只花栗鼠在啃帐篷的网眼,想要进来偷东西吃。它被我赶到了树上,吱吱叫个不停,让我咬牙切齿。这个时候,露营地点又热闹起来,大多数野餐桌上摆满了清凉饮料和火炉,皮卡车和露营的人都挤在小休息区里。我把包从帐篷里拿出来,背着走了1英里,回到昨天我和特里娜与斯泰茜三人待过的咖啡厅。我买了一个汉堡,也不去管自己要不名一文了。我下一个补给箱在伯尼瀑布州立公园里,离这里大概42英里远,我两天就能走到那儿,因为现在随着行程的深入,我行进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了。我曾经连着两天每天走19英里,走出了贝尔登。现在是盛夏的下午5点,天完全黑下来要到九十点钟,这个店只有我一个客人,我尽可不顾吃相地狼吞虎咽。
“那你上路多长时间了呢?”他边问边从厚灯芯绒裤子的后口袋里抽出一支笔和一个窄长的笔记本。他的头发乱蓬蓬的,没有洗过的样子。风吹过的时候,头发会跟着飘动,眼睛就会时不时地露出来。他说自己获得了在哪个说不清道不明方面的博士学位,貌似是意识的历史,抑或是语篇和社会的比较研究。
当我从这里离开的时候,口袋里只剩下几个硬币了。走过一个付费电话亭的时候,我又折回去,拿起听筒,摁了0,心里一阵翻腾,又害怕又兴奋。当接线员为我转接电话的时候,我把保罗的号码给了她。
“我才不是流浪者呢。我在长途旅行好吧?”我被他逗乐了,放松了警惕。正好有货车经过,我便松开哨子,做出拦车的手势。“我在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我向他解释道,瞥了他一眼,希望他能赶快上车走人。要想到达老站,我得走两条高速公路,搭两次车,反正他是帮不上什么忙了。我浑身脏兮兮的,衣服更脏,但我毕竟是个女人,还是独自一人。所以,吉米·卡特的存在会让情况复杂化,让过往的司机胡乱猜想。去塞拉城的时候,就是因为身边有格雷格,等了好久才搭到顺风车。现在这个吉米·卡特在我身边,就更不会有人停车了。
电话“嘟”了三声后,他接了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我激动地连句问候的话都说不出来。“谢莉尔!”他在那边大声喊我的名字。
“早上好啊。”那个男人也搭腔,主动跟我握手。但是他的棕色头发遮下来,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吉米·卡特,一个人,车子里没地方,所以没法让我搭顺风车。我看了看,确实如此。车子里除了驾驶座,其他空间塞满了报纸、书、衣服、汽水罐儿,还有一团乱糟糟的东西,堆到了车窗的高度。他问我能不能跟我说话,说自己为一本《流浪者时报》杂志写文章,所以开着车全国跑,采访那些流浪者。
“保罗!”我最终还是叫出了他的名字,然后连珠炮似地告诉他我在哪儿,上次告别之后我都经历了什么。我们谈了将近一个小时,气氛很温馨活跃,他也不断地为我加油打气。他感觉不像是我的前夫,而更像是我最好的朋友。通话结束的时候,我低头看着放在地上已经几乎空了的旅行包,禁不住将它提起来用力地抱在怀里,闭上了眼睛。
“嗨,你好。”我友好地打了声招呼。说话的时候,我的手不自觉地抓住了绑在“怪兽”尼龙带子上的哨子。虽然这哨子看着小,但是声音很大。上次把牛吓跑之后,我就再没用过它。但从那以后,我就一直觉得这哨子跟我有了一种联系,就好像这哨子不是用带子绑在包上,而是有一根无形的线将它绑在了我身上一样。
我走回营地,在野餐桌旁坐了好久。手里拿着《夏日鸟笼》这本书,心情却难以平复,一页都读不下去。我注视着金黄色的太阳慢慢落山,把天边染成粉色、橙色和最梦幻的淡紫色。我想念保罗,想念我的生活,但是我并不想回到过去。当我跟保罗坦白了我的不忠行为时,我们的生活瞬间跌入地狱。这个镜头像潮水一般向我不断袭来。我终于意识到我说这些话的后果:我们的婚姻不仅走到了尽头,而且我现在身在加州的老站,在广袤的天空下,孤零零地坐在野餐桌旁。我感觉不到悲喜荣辱,只是觉得尽管做错了很多事,但是来到这里,算是做对了。
你见过哪个连环杀人犯会“想象旋转的豆子”呢?
我伸手到包里取出吉米·卡特之前给我的仿玻璃烟盒里剩下的那根香烟。我没有抽,只是打开烟盒,坐在野餐桌旁,静静地把香烟点燃。我上路也有一个多月了,虽然看起来时间很长,但是于我,旅程好像刚刚开始,因为我现在开始思考上路的原因,虽然感到心里仍有缺口,但是我第一次感觉到那缺口是那样小。
那个人开着克莱斯勒向我驶来,把车停在高速公路的砾石路肩上。那一瞬间,我想搞清楚他有什么意图。虽然肚子突然有阵翻江倒海的感觉,但我还是自我安慰说,自己一定吉人天相。看他的样子,慈眉善目,年长我几岁,不似坏人。后来瞄到他的汽车保险杠,我就认定他是个好人了。因为保险杠上贴着一张绿色贴纸,上面写着“想象旋转的豆子”。
我狠狠吸了一口烟,然后又吐出来。我还记得吉米·卡特那天早上开车走了以后,那种广袤世界里无与伦比的寂寞感。可能我确实就是这个广袤世界里最寂寞的那一个吧。
走出切斯特小镇,就有一条高速公路。我站在路边,想搭个便车。就在这时,一辆银色克莱斯勒LeBaron停了下来,上面下来一位男士。过去50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我和斯泰茜、特里娜还有狗狗欧迪就从贝尔登镇搭了50英里的顺风车,到了一个叫斯托弗营的地方。10分钟前,我们刚刚分道扬镳。一对夫妇开着本田思域汽车想载我们,但是只能坐两个人。大家相互谦让,直到在我执意坚持,并且保证我一个人没事儿之后,她俩才坐上车。欧迪慢吞吞地跟上了车,也总算挤了进去。
可能,这样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