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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能说错了。”她盯着我们中间的那张纸看了一会儿,“不一定会一字不差。”
再一次上路的时候,我开始唱一些能让自己心静的歌。太阳光好像抽打在身上,火辣辣的。汗水汇聚在太阳镜四周,流进眼睛,十分刺痛,我不得不时地停下来擦汗。想想一个星期前我还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在雪山跋涉呢。每天早上醒来,帐篷外面都结了厚厚一层霜。但是现在那些记忆已经模糊了。那个雪白的世界像是一场梦境,就好像这五周的跋涉全是笼罩在炙人的高温下,我第二周绕道而行也全是因为这高温。我停下脚步,喝了口水。现在连水都热得烫嘴。
“实际上,6岁以后我只见过我父亲三次。”我开始坦白。
我不断地对自己说,什么都没有,我不害怕。我伸手够到了水瓶,开始喝个不停。我实在太渴了,所以把这一瓶水一饮而尽,然后还觉得不过瘾,又打开另一瓶喝起来。挂在我拉链上的温度计现在显示阴凉地儿里的温度已经达到100华氏度。
“父亲的任务就是要教会孩子如何成长为战士,给他们自信,让他们在需要的时候御马冲锋。如果你没有从父亲那里学到这些,就得自己学习成长。”
中午,我找到一块狭长的阴凉地,坐下来准备吃点东西。每次午餐的时候,我都会把袜子和靴子脱掉,平躺在地上,把肿胀的双脚搭在包上休息,这次照旧。望着天空,有鹰和雕在我头顶盘旋,但是我没法放松下来,不仅仅是因为有响尾蛇。这里地面空旷,能见度很高。但是我心里总是隐隐觉得有东西就潜伏在我周围,注视着我,准备伺机而动。时不时地,我会直起身,看看周围有没有美洲狮,然后又躺下,安慰自己没什么好害怕的。但是不一会儿,我又觉得自己听到树枝断裂声,所以又会弹坐起来。
“但是,我觉得我已经是了。”我说话开始结巴,“我很强大——我会面对一些事情——我——”
徒步跟我以前的旅行方式完全不同。在以前浑浑噩噩的生活里,这几英里的路程对我根本没什么意义。但是现在,于我,这踏过的路是茂盛的杂草,是凝结的土块,是随风舞蹈的花儿,是自由生长的绿树;于我,这踏过的路是我踏实的呼吸声,是我的双脚迈过的每一步,是我的滑雪杖探路的敲击声。在这一切面前,我变得无比渺小。而在帽溪沿旅行的这天,这种渺小感更为强烈。天气从炎热变成炙热,到最后连风都是热的,在地表打着旋儿,把土都吹到我的鞋子上。一阵热浪吹过,我听到了一种异于风声的窸窣响声,我突然意识到这周围有一条响尾蛇,在警告我不要靠近。我慌忙往后退了一步,看到前面几步远处有一条蛇,眼睛盯着我,身体盘曲,尾巴立起,活脱脱像骂人时竖起中指。要是我刚刚再多走几步的话,就踩到它了。这已经是路上碰到的第三条响尾蛇了。我夸张地从它身边绕了个大圈,继续赶路。
“这跟力量无关,”帕特认真地说,“你可能到现在还看不到,但是或许某一刻——可能是几年后——当你跃上马背冲锋陷阵的时候,你会迟疑,会跌跟头。要想治愈你父亲给你带来的伤害,你就必须跃上马背,像战士那样去战斗。”
碧空如洗,太阳无情地照射着大地。帽子和浑身涂抹的防晒霜都像失效了一般。我能看到几英里外的情况——拉森峰(Lassen Peak)白雪皑皑,而它北面的沙斯塔山海拔更高,积雪更多。看到沙斯塔山,我松了一口气,因为那就是目的地。穿过这座山以后,我就可以一直走到哥伦比亚河。我已经绕过了积雪,现在要沿着这条线路一直往前。我脑海中不禁浮现出自己轻松欢快地走完剩下旅程的情景。但是高温天气很快就把我拉回现实,让我明白想归想,但不可能实现。如果我要到达俄勒冈和华盛顿州界的话,背着这么大的包徒步旅行,一定困难重重。
当时我笑了一下。我故意吸一口气,然后哑着嗓子,发出咯咯笑的声音。但是那笑声并不是快乐的笑声,而是难过的笑声。我后来明白了这一点,因为我把磁带拿回家,反复地听:“要想治愈你父亲给你带来的伤害,你就必须跃上马背,像战士那样去战斗。”然后磁带里是我哑着嗓子咯咯笑的声音。
我要走到太平洋屋脊步道和这条路的交会处。天还早,但是已经很热了。不过经过休整,我觉得自己又充满了能量,准备迎接新一天的到来。一上午,我就穿行在干涸的河床和满是乱石的溪谷中,口渴难耐的时候才停下来喝口水。到10点钟左右的时候,我走上了一条几英里宽的斜坡。陡坡上长满杂草和野花,很少有阴凉地儿。树很少,而且都因几年前的大火枯死了。树干白一道黑一道,树枝也都被烧成了块块残木。这种荒凉的美丽,默默透着苦难的力量。
倒带,重放。
自从上次从三湖到贝尔登镇的时候受了重伤,两个大拇指一直没好过,而且指甲都成了死灰色。其他的脚趾则磨得通红,我有时候想,它们会不会有一天要罢工,离“脚”出走呢?从脚后跟到脚踝,全都是水疱,而且感觉永远也好不了了。但是那天早上在老站,我强迫自己不去想我的脚。能不能顺利完成旅行取决于我的信念:无论如何,都要勇往直前。我用修复贴和新的创可贴包住伤口,然后穿上袜子和靴子,一瘸一拐地走到营地的水龙头把能装64盎司水的两个水瓶都装满。今天要行进15英里,才能穿过炙热的帽溪沿。这些水得留到那时候喝。
“你是不是想挨揍了?”父亲生气的时候会这么对我说,而他抬起的手就停在我面前1英寸的地方。从3岁,到4岁,到5岁,到6岁,一直这样。“想挨揍了是吧?是吧?是吧?”
我的脚?好吧,感觉已经无药可救了。
“快说啊!”
背着这么重的包也让我的外在有了新的变化。我的腿硬得像鹅卵石,肌肉有力,似乎上山下海无所不能。之前不断被包磨出血又结痂的屁股、肩膀和尾骨现在已经接受了这一切,皮肤被磨得又厚又硬,有点像树皮,又像用沸水去毛后的鸡皮。
我把凉鞋穿上,踏上向城堡岩进发的漫漫征途。
天刚亮我就醒了,然后丝毫不差地把帐篷收起来。现在我已经能在5分钟之内把东西全部打包好。我曾经在莫哈维汽车旅馆把东西归类,要么扔掉或烧掉,要么就留下来。留下来的东西乱糟糟地摆成一大堆,但现在都归置在我的包里或者挂在包上,而且我准确地知道各种物件的位置。我的手出于本能就能摸到我要找的东西,似乎完全不用经大脑。“怪兽”现在就是我的世界,我的左膀右臂,尽管它没有生命。它的沉重和庞大仍然会让我很有挫败感,但是我已经认为它是个甜蜜的负担。一个月前,我跟现在的想法截然不同。现在我们俩不是对立的,而是已经合二为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