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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打过。”
我感到背脊发凉,就好像听见什么人用指甲刮黑板。“我当然记得,”我说,“但字条怎么又回到我的信箱里了呢?我以为你后来又打过电话。”
“大概是我乱扔字条,某个好心的傻瓜捡起来塞回我的信箱里,这会儿我拿到手,以为是另一通电话。”
停顿片刻,然后她说:“马特,星期一晚上咱们说过话了。你回过我的电话,你不记得了?”
“肯定是这样的。”
“有个字条说你星期一打过电话。”
“那好,”我说,“安妮塔,那天晚上我打给你的时候喝了几杯,记忆有点模糊了。能提醒我一下我们都谈过什么吗?免得我忘记了什么事情。”
“回我的电话?”
我们谈了米基的牙齿矫正,我让她再去问问其他医生。我向她保证,我记得这部分对话。还有什么吗?我说过最近我有希望再寄一笔钱给她,比我上次寄的那一笔更多,支付孩子的箍牙费用应该不成问题。我说这部分我也记得,她说那就没什么了,哦,当然了,你和孩子们也聊了几句。就这些吗?那敢情好,看来我的记忆力还没那么差嘛。
这是一场古怪的交谈。我和她都谨慎而客气,就像平时一样,我们像职业拳手打第一回合似的绕着彼此兜圈,然后她问我为什么打电话。“我是回你的电话啊,”我说,“不好意思,我没有立刻打给你。”
挂电话时我在颤抖。我坐在那儿,努力从记忆中唤起她刚刚描述的那些对话,但毫无指望。从星期天晚上第三杯酒下肚前的那一刻开始,直到我在病床上醒来,中间只有一片空白。所有的记忆都消失了。
我扔掉写着他号码的字条,内心权衡着是下楼跑一趟还是费神请旅馆接线员帮我打外线。要是我没有倒掉那半瓶酒,这会儿我多半会喝一杯。最后我决定下楼,从大堂的电话亭打给安妮塔。
我撕掉字条,然后撕成四片,把碎纸塞进衣袋。我看着另一条留言。钱斯留下的是他的应答服务号码。我没有打,而是打给北中城分局。德金不在,但他们给了我他家里的号码。
前妻安妮塔。钱斯,杀死金·达吉南的皮条客。还有一个叫法布尔的家伙。我不认识姓法布尔的人,也许某次我喝醉酒出去乱转,把某位酒鬼认作我失散多年的好友。
他拿起听筒,声音有点迷糊。“稍等一下,让我点支烟。”他说。等他回到电话旁,声音就听起来一切正常了。“我在看电视,”他说,“看着看着就睡过去了。斯卡德,你有什么事?”
我洗了个长时间的热水澡,仔细刮脸,换上干净的衣服。我扔掉从医院穿回家的衬衫、袜子和内衣,外衣和外裤放在一旁。干洗店也许有办法处理它们。我拿起留言,又看了一遍。
“那个拉皮条的想联系我。钱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