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布洛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50中文350zw.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不知道这么做符不符合逻辑。这儿还有很多瓶烈酒,我也不怎么想彻底模仿卡丽·纳申<a id="noteBack_1" href="#note_1">[1]</a>,但这瓶野火鸡已经拥有了象征意义。每次想到要来这套公寓,酒瓶就会浮现在我眼前,伴之而来的往往是对它的滋味和气味的鲜明记忆。随着最后一滴酒落进水槽,我终于能够放松了。
我去了圣保罗教堂,刚好赶上聚会的最后十分钟。我喝咖啡吃曲奇饼,几乎没听别人说话的内容。我甚至不需要自报家门,祈祷时我悄悄溜走。
然后我回到门口的壁柜前,查看挂在里面的毛皮大衣。缝在内衬上的洗标说这件衣服由染色兔皮制成。我打开黄页,随便找了一家毛皮商打过去,得知兔皮(lapin)是法语里的“兔子”。“你查词典就会知道,”对方说,“随便一本美国词典。现在这是个英语词了,通过毛皮行业进入我们的语言。就是普通的兔子。”
“还有那些吃处方药的,就像这位自杀的女士。他们从早到晚吃各种药片,甚至不犯法。药物。”他喟然长叹,摇摇头,捋了捋深色的头发,“唉,我想喝一杯白兰地,只要你觉得你的委托人请得起。”
诚如钱斯所说。
“我不知道。”
回家路上,某种东西触发了喝杯啤酒的念头。我甚至不记得刺激因素是什么,但结果是我想象自己一边肩膀靠在吧台上,一只脚踩着黄铜踏脚栏杆,手里拿着钟形酒杯,地上铺着锯末,我鼻孔里充满了老酒馆的霉味。
“午餐时间你会看见他们。办公室白领、中城区、华尔街,你随便挑一个街区好了,都无所谓。他们在街头买大麻卷,午餐时间就坐在公园里抽大麻。你说怎么还有人能完成工作?”
这个饮酒的冲动并不强烈,我甚至没考虑要不要采取行动,但它让我想到了我答应简的事情。我不打算喝酒,因此不是非得打电话给她不可,但我还是打了过去。我走进图书总馆路口拐弯的电话亭,塞了个一角硬币进去,拨打她的号码。
“我明白你的意思。”
我们的交谈声不得不和车声竞争,于是我们聊得既简短又轻松。我没想到要告诉她自杀的桑妮,我也没提到那瓶野火鸡。
德金点点头:“我昨晚去找他谈了谈。他是个南美年轻人,从南边某个国家来的。我和他谈话,他整个人迷迷糊糊的。凶手登记的时候,他多半也这么迷糊。他这辈子多半就活得迷迷糊糊的。天晓得他的迷糊劲儿是从哪儿来的,是抽进去、吸进去还是吃进去的,但我觉得东西多半是从正规途径搞来的。你知道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从早到晚都活在云雾里吗?”
吃晚饭时我读了《邮报》。桑妮的自杀案在早晨的《新闻报》上有几段文字,这种案子能得到的也无非如此,但《邮报》愿意大肆宣扬一切有助于销量的内容,他们的卖点是桑妮和金有同一个皮条客,仅仅两周前,金在一家旅馆里被大卸八块。没人能找到桑妮的照片,于是金的照片再次见报。
“你查过他了吗?”
然而报道配不上头条标题的吹嘘。他们只有一起自杀案和一些捕风捉影的推测,声称桑妮自杀是因为她对金的谋杀案知道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