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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你,让汤姆来帮帮我。”

她说:“我看出来了,孩子。”

“姑娘,汤姆可帮不了你。他就要结婚了。你还不明白吗?汤姆根本帮不了你。”

我说:“我有麻烦了。”

结婚?我的天哪。“那我怎么办呢?”

她又说道:“你有什么事?”好像我再不吭声她就要关门了。

他说:“哪来哪去。走吧。”

我不知如何开口。我还没遇到过与我同病相怜的人。我无法表达自己的困境。我需要……我迫切需要……

*

她说:“你有什么事?”看得出来,她终于意识到原来是我,她儿子“始乱终弃”的品行不端的女人。多年以前,她处心积虑与我作对,但那一切已是过眼云烟。我不知自己怀孕多少个星期了。恐怕我就要在她门前生产了。回头看来,要是当时临盆就好了,那样可能对小孩更有益处。

我又回到路上,倒不是因为对他言听计从,而是我实在别无选择。

她看着我。不知她一时之间有没有认出我来。她可能以为我是个乞丐,或者是个修补匠,也可能是个从她工作的疯人院里跑出来的病人。我确实是来乞怜的,乞求另外一个女人同情我的困境。穷途末路,穷途末路这个词开始在我的脑海里回响。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尽可能先回到窝棚,把自己烤干,然后再做打算。当务之急是躲过这场暴风雨,否则我无法思考。

我终于按下那个备客来门铃。按下去时毫无声息,但是我一松手,就听到走廊里传来气呼呼的拨浪鼓声。接下来很长时间,房子里没有一丝动静。玄关里是我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息。我听得到自己的心跳。我还听得到肚子里孩子的心跳,鼓励我,支持我。我又对着门铃的大按钮摁了下去。我想象是别人在叫门,肉铺的伙计,走街串巷的推销员,而不是我这个大腹便便、气喘吁吁、含羞忍耻的女人。我想象着麦科纳提夫人的模样,瘦小枯干,道貌岸然,脸色如十字花般苍白,正想得出神,我忽然听到门内窸窸窣窣的声音,门被拉开了一条缝,她就站在里面。

汤姆,他又要结婚了。不对,他不是又要结婚了,而是要第一次结婚了。

如今,坐在这里写下这些文字,我已经老朽不堪,腿上还发了疹子。往事历历在目,还没有成为故事,还未见分晓,更没有结束。此刻笔下的事件以进行时态正在发生。当时,我好像置身于圣彼得的天堂门前,叩门请求进入天国,但惴惴不安的心灵却深知,自己罪孽深重,罪孽深重。只盼对方慈悲为怀!

如果他当时就出现在我面前的话,我肯定得把他杀了,用随手找到的任何凶器。我可能从墙上扒下一块砖,从篱笆上抽出一根棍子,给他一顿暴打,打得他一命呜呼。

毫无疑问,我已经被淋成了落汤鸡,浑身上下拖泥带水。这趟长途跋涉,让我煞费苦心的梳妆打扮全都付之东流。我也没有镜子可以理理容妆,除了门上那扇阴暗的玻璃,我对着玻璃看了一眼,发现里面有个蓬头鬼。这副狼狈的模样使我的处境更加不利。但事已至此,我还有什么办法呢?难道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原路返回,甘愿一败涂地?我忐忑不安,进退两难,这座房子令我心生畏惧,但是,如果我不按门铃,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全是他干的好事,竟然把我逼入如此凄惨的境地。

整个镇子对我的到来置若罔闻。可能我看上去就像个被大风从沼泽地里刮出来的孤魂野鬼。只有一个小姑娘估计因为风暴出不了门,抱着玩具娃娃坐在她家的窗户里,带着小女孩们特有的温存,对我挥了挥手。值得庆幸的是我不用走进镇中心。坚硬的路面一步步捶打着我的肚子,我咬紧牙关继续我的征程。终于,我走到了麦科纳提夫人的院门前。老汤姆的花园是即将开幕的一英亩的绚丽演出。显然,他的花坛都已准备就绪,花儿也都呼之欲出,所有的植物都有竹竿撑腰,不畏风雨。估计不出几个星期,一场姹紫嫣红的争奇斗艳就会在这里上演了。在园子高处的角落,一个模糊不清的人影正在挖地,那很可能就是老汤姆。他身披巨大的外套,头戴油布雨帽,弓着身子挖呀挖,全不在乎兜兜转转的凄风和淅淅沥沥的冷雨。我考虑是否该过去跟他打个招呼,但拿不准他是敌是友。也许我以为,从杰克在我的窝棚对面那座大门里冰冷的目光来看,他们很可能全都与我为敌。既然这样,我决定还是不打扰他了。不如直接上门碰碰运气。我记得,那一瞬间,我的心悬了起来,像高空杂技演员荡起的秋千。

我不是在行走,而是在一步一步地跋涉。回去的路上,我看到那个小姑娘还在窗玻璃后面,还抱着她的玩具娃娃,还在等待暴风雨停息,她好出门玩耍。不知为什么,这次她没有对我招手。

萝珊的自述

听说人是从猿进化来的,那么,也许我们身上还保留着一些动物本能,深藏不露,连我们自己都意识不到。在我的身体里面,有一只生物钟,一个原始的引擎,它已经启动了,我全身心的本能都在催促自己,加快脚步,加快脚步,找一个安静的,能避风遮雨的地方。这种感觉急不可待,我简直闻得到它的气息,我情不自禁发出怪异的叫喊,但是声音马上被风吹散了。我已经走上了通往浅滩岭的柏油路,周围是绿油油的田野和低矮的石墙,滂沱大雨奋力砸在路面上,然后激越地高高溅起。我的肚子里好像充满了音符,强健有力,横冲直撞,仿佛“黑臀跳”演奏得过了火,钢琴手在琴键上越来越狂野。

*

路转了个大弯,下面的海湾依稀可见。谁能来帮帮我?没有任何人。世界在哪里?我是怎么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个彻底的孤家寡人?为什么沿途的几座房子里没有一个人跑出来,把我拉进屋里,拥着我嘘寒问暖?一种野性油然而生,我在这个世界上竟然如此微不足道,以至于没有一个人对我伸出援手,神父也好,男男女女也罢,他们都宣布我不值得一救,难道我就应该遭受风吹雨淋,像我现在这个处境,一具行尸走肉,一个被抛弃的人。

啊,差点忘了说了(跟谁说呢?),我准备全神贯注阅读贝特的玫瑰书,所以先把萝珊的书小心放好,正在这时,里面掉出了一封信。奇怪的是,这封信乍看之下还没有启封,除非是她房间里空气潮湿,封口又重新粘上了。还有,邮戳的日期是1987年,整整二十年前。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不知如何是好。我爸爸总是教导我说,信件是神圣的,私拆他人信件不但是一桩违法行为,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而且是一种极度的道德败坏。我得承认,自己心痒难挨,差一点就道德败坏了。但同时,我也考虑是否应当物归原主。或者,把它一把火烧了?那肯定说不过去。再或者,就听任它留在书里?

也许就在那一刻,我自身的一部分离我而去,从我的头脑里不翼而飞,从此不知所终了。

我一眼看到她的玫瑰图书架,就随手抽出一本看了起来。不得不承认,这本书写得妙趣横生,而且诗意盎然。我一跃而起,小心翼翼地按住整排书籍的两端,将它们全部提起,翻转过来,垛成一摞,然后一起抱到楼下,仿佛抱着大获全胜一窝端的贼赃。我躺在自己床上继续阅读,直到深夜。我好像在阅读她留给我的一封信,或者是我进入了她的头脑,有幸感受她朝思暮想的课题。第一章是法国蔷薇,一种不起眼的小花,让我想起中世纪建筑物上雕刻的玫瑰图案。最后一章是茶香月季,它们硕大的花朵迎风招展,仿佛穿着花裤衩翩翩摇摆的肥臀。人类真是巧夺天工,经过世世代代的不懈努力,不仅将朴素的花朵培育成千姿百态的玫瑰,还将那些在古老的篝火外围逡巡,浑身癞皮的食腐动物变成了波索猎犬和贵宾犬。事物的本身,其原始的形态,永远都不会令人心满意足,我们需要发挥,改良,赋予事物诗情画意。“以此平复苦短的人生”,托马斯·布朗在那本萝珊交给我,让我转交给她儿子的书里写道。在《医生的宗教》和皇家园艺协会发行的《玫瑰手册》之间,我找到了自己思维的坐标。有关玫瑰的知识令我喜出望外,同时,我更为贝特孜孜以求的精神自豪。奇怪的是,这些感觉并没有驱走萦绕在我心头的悔恨与歉疚。但是,我心房的门窗一扇扇开启,如同花园里的玫瑰一朵朵绽放,我的内心如沐春风。这不仅是自从她去世以来我度过的最愉快的一天,而且是我有生以来最美丽的日子之一。好像她的灵魂从天而降,为我指点迷津。我为此感激涕零。

庇护所。我是一个被世人唾弃的人,迫切地需要寻求庇护。在我的窝棚里,临走前我用炉灰掩上了炉火,只要把炉灰从煤坯上推开,再续上几块新的煤坯,我很快就可以烧起一个暖烘烘的小火堆。然后,我就可以扒下这身旧大衣、连衣裙、衬裙、鞋袜,在干燥的房间里好好烤烤火,长舒一口气,然后开怀大笑,我大获全胜了,战胜了疾风暴雨,战胜了三亲六戚。我还留了一锅炖菜,足够自己饱餐一顿,然后呢,吃饱了,烤干了,我就爬上床,稳稳地躺在那里,眺望着月亮山,想象可怜的梅芙女王躺在高处的石床上,承受着有史以来最严峻的暴风雨,再然后呢,我就仔细端详我的肚皮,这是我最大的爱好,看肚子里的小宝宝做伸展运动,小小的手肘和膝盖时隐时现。啊,我望眼欲穿,只要再走上大概六英里我就安全了。从崖岸的山口,我看到,如果下到沙滩上走,我可以把行程缩短整整两英里,低潮的时候,经常有车辆这样抄近道。即使在焦头烂额的状态下,我也注意到了,当时海潮正处于最低点,虽然千军万马的大雨令我视线模糊。于是,我从高处的路上顺着一条陡峭的小径斜插下来,也不在乎脚下粗糙的砾石,只为抄了近道感到喜滋滋的,实际上我的腿脚都麻了,根本感觉不到疼痛。真正疼的是肚子,是肚子里的孩子在闹,所以我心急火燎,想尽快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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