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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拉维奥可不是平庸之辈。他不是路上游手好闲的汉子对着我的背影评头品足,他在我心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因为他认识我的爸爸,知道他的经历。我们的命运被死亡紧扣在一起,他弟弟的死,我爸爸的死。我们本该成为死敌,但是没有。我不反对他,虽然我也不赞同他。直到今天,历史上的孰是孰非依然令我困惑。我很少跟他见面,但他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在梦里,他总是被子弹射中,像他的弟弟在现实生活中一样。在梦里,我一次次看到他死去。我只能握住他的手。仿佛是他的亲人。
对他的话,我深信不疑。
这事我从来没跟汤姆提起。我没法说。该从哪里说起呢?汤姆爱我,爱他所了解的我,他眼中的我。这里,我不想说出什么不堪之语,不过他尤其赞美我的屁股。这可是事实。
“我的意思是,我不是嘴上说说而已。我是真心的。真心爱你。”
有一次他说道:“情绪低落的时候,我就想想你的屁股。”
我说:“真心什么呀?”
不是很浪漫,但换个角度,又是非常浪漫的。男人其实不是人,不,我的意思是,他们轻重缓急的观念跟女人不同。当然,我也说不清女人轻重缓急的观念到底是什么。我对汤姆充满了不可遏制的欲望。想把他全部占有。他随时随地都令我目眩神迷。有些东西就是能让人乐此不疲。巧克力有吃厌了的时候。但有些东西百吃不厌。无论以什么名义,我都喜欢有他相伴。跟他喝茶。亲他的耳朵。可能我从来就不是个正经女人。愿上苍宽恕我。也许我的弥天大错是自以为可以跟他平等相处。在我心目中,我们俩就像邦妮和克莱德,当时,那对鸳鸯大盗正在美国到处杀人流窜,以传奇的方式表达他们的爱情。
他说:“你知道吗?我是真心的。”
那么,为什么接下来的星期天我马上去了梅芙堆呢?我无法解释。就是因为约翰·拉维奥叫我去的?不是。我知道这是天诛地灭的行为,我将犯下严重的错误。为什么鲑鱼放弃自由自在的大海,偏要回归青野河?
然后他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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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是吗?这说明你很有眼力。你可是个聪明人呢。这点我得承认。真的。”
格林医生的俗事小记
我说:“那就好。我可是爱你的。”
早年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每次都忠实地去小水脚度假。人们现在都取笑小水脚,称它为旧式爱尔兰度假胜地的典型,其特色包括阴暗潮湿的民宿,连绵不断的雨水和令人反胃的食物。但是我们喜欢那里,贝特和我。我们也拿它开玩笑,但不怀恶意,就像打趣一位古怪的姨婆。我们喜欢那里——每次都迫不及待地赶过去,仿佛急着在小水脚的圣殿里接受洗礼。
“当然了。肯定的。”
阳光最善于察言观色。一年一度去到同一个地点,我们的旅程就好像钟表一样忠实记录着贝特容颜变换的准确时间。每年都有新的故事,序列里的肖像按部就班。要是我每年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给她拍照就好了。她总是抱怨,担心自己变老,对自己每一条新增的皱纹明察秋毫,像狗从睡梦中惊醒,听到陌生人踏入家园边界隐约的足音。她唯一的奢侈品就是那些瓶瓶罐罐的晚霜,那是她与皱纹作战的弹药军火。她为人聪慧机敏,熟知连篇累牍的莎士比亚的作品,可能是学生时代受了哪位激情洋溢的语文老师的影响。但是,在皱纹的问题上,她完全丧失了理智,只依靠一种原始的直觉。至于我,可以对天发誓,那些细枝末节对我来说从来都无关紧要。有了婚姻之约神奇的佑惠,我们夫妻应当在彼此眼中几十年如一日。连我们的朋友们也从来不显老。多么吉祥如意,我年轻的时候对此没有丝毫怀疑。但其实,即便我们有所怀疑也无可如何。在老人院里,从来没有哪位老人不是满腹狐疑地左顾右盼,发现其他人都显得老态龙钟,不愿加入他们风烛残年的行列。只有我们自己,可以长生不老,青春永驻。因为在时光的尽头,我们乘风破浪的航船不是肉体,而是灵魂。
“你爱我吗?”
哦,笔下居然写出这样的文字,我堪称爱尔兰头号不可知论者。一如既往,我无法准确地措辞以表达自己的心声。其实,我想说的是,我爱贝特,是的,一个灵魂爱着另一个灵魂,至于那些皱啊褶啊,都属于贝特苦心孤诣地解读人生的另外一个故事。我不会低估衰老带给她的痛苦。她自认为本已相貌平平,再加上人老珠黄,就越发见不得人了。但是我很怀疑她的所谓自知之明。她的面孔不但娴雅秀丽,而且经常容光焕发。还记得当年,我们在教堂里并肩而立的时刻,在她即将说出“我愿意”的一瞬间,我低头看着她的脸,然后听到她说出终生的许诺,当时她的脸庞溢彩流光,向上照耀着我。那是爱的光芒,是我今生得到的难能可贵的福泽。
“嗯?”
既然如此,我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在小水脚背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