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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汤姆?”
我当时独自出门,没带她同行,其实完全无可厚非,因为我是要参加一个座谈会,会议在小水脚浅滩上一家新开的饭店里举行。当然,座谈会是关于精神病学方面的交流。主要围绕着老年精神病和老年痴呆等课题。会上我概述了自己的一篇论文,内容是关于记忆的不同版本,包括法西斯式的确定性,以及专横跋扈的压迫性。其实说白了,都是人到中年的胡诌八扯,但当时,我还真觉得自己的观点挺激进的,算是标新立异。座谈会将我的论文划归为考虑不周、不管不顾之流,被视为过线失控之举,属于思维上的失足堕落。那么接下来,肉体上的失足堕落也就顺理成章了。
他说:“当然想。”他在昏暗之中吐着烟圈。
可怜的玛莎。家里有四个出色的儿子。丈夫是他那一代最有天分的初级大律师之一,性格可能略显孤僻,经常郁郁寡欢,但肯定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事情的经过非常简单。我们两人都喝过了量,溜进旅馆的走廊,周围都是些不起眼的客房,忽然欲火中烧,我吻了她,两人在黑暗之中动手动脚,苍天呀,她连裤衩都没脱,就被我用手弄出了高潮,不过我们也就到此为止了。实际上,就是偶然的一次随心所欲,仿佛在恍惚之间重温了青春期的激情,那时连私下摸索抚弄都带着勇敢的诗意。
“你不会想念西部的家乡吗?”
玛莎回家就对她那位好丈夫坦白了。也许她不是成心的,而是不由自主。我相信,她其实希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这个世界并非到处充斥着背信弃义的人,多数人都抱着良好的意愿,真心希望自己不要辜负那些了解他们、热爱他们的人。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从个人经验出发,这么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对此深信不疑。我知道,这听起来好像天方夜谭,但我的结论完全经得起考验。我们经常把人性归结为粗暴野蛮、利欲熏心、低级趣味,但那并非人性的真实写照,我们不是豺狼,我们是羔羊,在牧场的边缘惊异于夏季耀眼的阳光。玛莎失去了她的世界。我失去了我的。无疑,我们是咎由自取。但她的丈夫和贝特承受的痛苦却不是罪有应得,他们是无辜的。
他说:“你觉不觉得,这里真的很不错。我在想,有朝一日,能不能来都柏林闯一闯?”
一个人忠诚与否并非取决于他的个人品质,而是天意使然。
我们黑着灯躺在饭店的房间里。白天,汤姆在他当年就读的教学楼后面的学院绿地买了一包俄式椭圆口香烟,这会儿正在吞云吐雾。当时我二十五岁,他比我稍大一点。
说来说去又是老调重弹。
我们在都柏林结了婚,婚礼在萨屯区的一座教堂里举办,一切都很顺利。那里的神父是汤姆的好友,他们当年在都柏林同时入了大学,但是进了不同的学院。汤姆在三一学院学法律,虽然他只坚持了几个月,但已足够让他在城里广结人缘。汤姆是那种在马场泡一个下午就能结下一个莫逆之交的人。该准备的他都准备好了,特许证明,结婚启事,所有跟长老会女孩结婚必需的事宜都安排就绪。萨屯的居民可能对这场婚礼颇不以为意,毕竟没有通常的欢声雷动。他在都柏林的哥们儿都来了,仪式结束后我们在巴里饭店住了两晚,第二个晚上我们去大都会跳舞,汤姆认识那里的乐队领班,我们几乎是第一次共舞。奇怪的是,我们在他家的舞厅里倒是很少跳舞。我也不知为什么。汤姆似乎对一切都心满意足,只字不提他家没人出席婚礼的事。如果杰克不是刚好去了非洲,他肯定会到场,婚礼那天的中饭是他出的钱,算是送给弟弟的一份礼物。结果汤姆在席间喝了太多的威士忌,晚上已经烂醉如泥,但是跳舞的那天晚上他将功补过了。他可是个甜蜜的情人。千真万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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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珊的自述
我真想知道,冈特神父对此会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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孜孜不倦的冈特神父,专心致志地揭发萝珊,要将她的天性暴露无遗,一心一意欲加之罪。
对她进行评估。多么荒谬,我不禁笑出声来。这屋里如果有哪个人的心智值得怀疑,那人无疑是我。
供词在隔壁房间里,但我筋疲力竭,实在不想动弹。让我看看凭记忆可以写下多少。发生在墓地的事件我已经记录在案。之后爱尔兰宣布独立,帝国警察宣布解散,可以想象,萝珊的父亲从此心惊胆战,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应该是感到越发软弱无助,还是这种感觉有所缓解?萝珊的父亲在那个墓地里找了份活儿。这是个从当地政府拿俸禄的差事,不知怎么竟会落到一个有污点的人手里,也许派给他一份卑微工作的目的就是要折腾他。事实上,过了不久,他连这份工作都没保住,又被安排在斯莱戈捕鼠,这对萝珊父亲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冈特神父以诙谐的口吻写道:“既然他曾经对同胞们穷追不舍,可以说,他在捕鼠方面已经拥有了一定的经验。”(大意如此。)但是,在爱尔兰,人们的记忆长短不一,良莠不齐,这可能是战争年代的通病。内战打响后,斯莱戈年轻人敦厚朴实的天性又受到新的挑战。终于,惩治萝珊父亲的问题被提到日程上来了,他的结局不但荒谬怪诞,而且痛苦缓慢。
但对她,我必须守口如瓶。这是病人的房间,我的责任是对她做出评估,考虑是否应当让她出院,“重返社会”。这是撒切尔夫人那个年代英国的口头禅,可以说,直到如今铁娘子的风格还阴魂不散。萝珊静坐在床头,披着那种斗篷式的白色外套,在半明半暗的光线下,看起来好像生着一对皱巴巴的翅膀,气血贯通之前蝴蝶的双翼,有朝一日,令蝴蝶也大吃一惊的是它忽闪着这对翅膀翩翩飞舞了。
一天晚上,回家的路上,他在街角被人劫持了。当时他已经习惯性地喝得烂醉,而他的女儿正习惯性地等着他。我相信,而且冈特神父也明确写道,萝珊热爱她这位行止古怪的父亲。他被若干男子劫持,连推带搡进了墓地。她悄悄尾随其后。冈特神父认为,那些人准备把他拖到坟地里的圆塔顶上,然后从窗口把他扔下来,或者对他施行别的什么类似的刑罚。
我坐在萝珊的房间里心潮起伏。
他被塞了一嘴白色的羽毛,这可能是为了羞辱他在过去的行当里胆小怕事,但我实在看不出他什么时候有过畏缩懦弱的表现,他只是随波逐流、受人指使而已。这些人用锤子把他暴打一顿,然后试图把他推出塔顶的小窗。萝珊正在塔底翘首张望。小屋里传出的号叫一定十分惨烈。他们把他半推出窗,没想到,他日积月累的啤酒肚又圆又大,使他卡在窗口无法纵身寒夜。锤子也没能取他的性命,就在他呼天抢地之时,羽毛飞出了他的嘴巴。这些人怒不可遏,又把他拉了回来,其中一个人随手将那几把血淋淋的锤子扔出窗外。羽毛飞升,锤子坠落,给站在塔底仰望的萝珊当头一击,她顿时就失去了知觉。
当时,如果有人看到我的话,肯定会以为见了鬼——我就是那个鬼魂。一个目光狂野,相貌蠢笨的六十五岁男人,在他死去妻子的房间里,悲哀得发了疯,恳请谅解,寻求救赎。这是我对她思念的基调。贝特——救救我,原谅我。而可悲的事实是,她就早该把我赶出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