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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你该打电话叫我的,雷。”
“然后你就奉送了这个公文包,很慷慨嘛。”
“如果我在场的话,大概会这么办。不过他们进去发现尸体后才通知我。我接到电话赶过去,正在仔细观察现场的时候,电话就响了。那是你,对不对?”
“我没卖,”我说,“别问我他在哪儿买的,我只卖给他一本诗集,五块钱外加税。”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不知道你也卖画,伯尼。”
“是吗,换句台词吧。两个电话,中间大概隔了五分钟。两次都是我接的,两次对方都没说一个字。别跟我说不是你,伯尼。那是浪费时间,我听得出你的声音。”
“林白的孩子<a href="#zs5" id="zhu5"><sup>[5]</sup></a> 。还要我猜几次?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雷。雨果·坎德莫斯前几天离开这里的时候,里面有几幅他不希望冒险被弄皱的手工上色的版画,另外还有他路上买的几包东西。”
“怎么听?你刚才说打电话的人根本没出声。”
“啊?”
“对,不讲话的方式有很多,那个方式就是你的。别想骗我说你的方式有什么不一样。”
“帝国大厦。”
“随你怎么说,雷。”
“我不知道,”他说,把公文包平放在柜台上,大拇指按着小铜扣,“你猜里面有什么?”
“我立刻就知道那是你。当然,我必须承认我原先就想到了你。你知道尸体躺在哪里吗?”
“不然该怎么说?我告诉过他,不必急着还我的。”我伸手去拿公文包,雷缩回去不让我碰。我看着他,满腹疑惑。“怎么了?”我问,“你到底要不要把那玩意儿给我?”
“当然不知道,我又没去过那儿。”
“你在胡扯什么,跑腿?”
“哦,你知道那个小圆桌吗?上面有个灯,看起来像一钵花。”
“的确见过,”我说,“见过很多次了。这是我的公文包。你怎么会认识雨果,又怎么会替他跑腿呢?”
那是蒂芙尼百合灯,几乎可以确定是仿制品,放在一张有弧形腿的小圆桌上。“我怎么会知道,”我说,“我没去过他的公寓。我知道他住在上东区,说不定还把地址记下来过,不过一时想不起来放在哪儿了,而且我绝对、从来没去过。”
原来他手里提着个公文包,在柜台下面。
“是的是的,”他说,“你从没去过,可是你的包——”他敲一敲那个公文包,“倒是去过。我才不信呢,伯尼。我猜你去过,说不定就是昨天晚上。你打电话来的时候,我不知道这是你的包。可是我看到五美元的收据和零钱放在那个小圆桌上,上头印着巴尼嘉书店,日期是前天。”
“你见过这玩意儿吗?”